第44頁
他自製的這種加強版吐真劑能讓訓練有素的軍人都如實招供。
霍歷是霍彪的堂叔,算起來霍瀾嵐也是霍彪的堂姐,但霍彪看著她的眼神沒有一絲憐憫。——在霍彪的字典里從來沒有同情和憐憫,也不分什麼男人或女人,他心裡只有三種人,一是小少爺,二是仇人,三是除了小少爺和仇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
霍歷果然知情,霍瀾嵐還提到了他的一個情婦的名字,霍歷幾乎每隔幾周都會來找她。
霍彪單槍匹馬開著車衝上了高架橋。
他腦子裡一片空白,就只有平安夜那晚小少爺給他打電話時軟軟的喚聲,還有在他懷裡安睡的模樣。睡臉乖乖的,氣味甜甜的,讓人心裡也泛起了甜,永遠也聞都不夠。
他沒有同學也沒有朋友,唯一會惦念他的就只有小少爺。在他眼裡他什麼都好,完美無暇,就像是貼著他的心長得一樣。他嬌氣有理,任性有理,就算有什麼不對,也都是別人不對。這些年魏榮禛已經把霍彪當做半個兒子,曾真心地告誡過他一次,說不管報仇還是奪權,都不能激進和衝動,否則成不了大氣候。
霍彪微眯起眼。
要成什麼氣候呢,他只想要小少爺,這世上什麼都沒有他的小少爺重要。他曾計劃著把所有仇怨全部解決,然後永遠陪在小少爺身邊,就算被驅趕也不走。
與此同時,動用了家族勢力的皮埃爾查到了一個地址和車牌號。
會選擇綁架唐浩初,也是黎霖覺得歐洲遠比國內更好躲藏,因為黎瑞的手完全伸不到這裡,魏榮禛的勢力也依然集中在s市,卻完全沒想到會額外牽扯到怎樣一個強大的家族。
皮埃爾帶著人匆匆走下台階,大步邁上車。尚未成年的男孩雖高大挺拔,臉上仍有幾分青澀的味道,除此之外,在他神情深處,隱隱藏著幾分殘忍陰暗的氣息,——這是老牌貴族血脈里根深蒂固的東西,和優雅並行。
第27章 影帝家的小糰子
這一夜對許多人來說都是不眠之夜,依然昏睡的唐浩初卻全然不知。直到凌晨四點左右,他才在昏睡中睜開眼。
頭有點疼,胃很難受,被綁著的手腕也很不舒服,眼睛蒙了黑布,除了混沌的黑暗什麼都看不見,但大腦里的時鐘告訴了他時間,——他竟然睡了整整兩天。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來。他知道自己是被綁架了,不過暫時沒有生命危險,畢竟身為一個人人眼裡嬌生慣養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學習,還不曾接觸家裡的生意,所以把他綁來無非是要威脅他的家人,想用他換什麼東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氣潮濕陰冷,周圍很靜,靜到自己的呼吸聲都無比清晰。可能是認為他年紀小跑不了,所以綁匪只給他綁了手,掙了掙手上的繩子,發現是那種最結實的登山繩,繩子另一頭則扣在一個鐵柱上,——因為掙出了金屬撞擊的聲音。
身上的手機被拿走了,右手帶的內置了定位器的手環也被扔掉了,連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見了,只有左手上紅繩穿的小金珠還在。大概這孤零零的一顆太不起眼,綁匪覺得不存在什麼威脅。
然而這顆金珠不是飾品,是唐浩初又一個小發明,擰開後可以變成一個異常鋒利的刀片。
這種的小發明對腦域異能者來說非常簡單,而隨身攜帶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時就養成的習慣。唐浩初努力轉動手腕,將刀片擰開,然後一點點割手上的繩子,卻在快割開的時候隱隱聽到了腳步聲和說話聲。
他立刻停下動作,恢復成早先睡著的姿勢,聽見說話聲越來越近,是一個音色低啞且英文不太嫻熟的年輕男人。
「怎麼還不醒,該不會你把劑量配錯了?這小孩的命現在還有用,你可別給我出什麼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閉著眼也不會配錯,」另一道男聲比較粗獷,發音帶著濃濃的倫敦腔,「一定是你們東方小孩太嬌氣,連一點迷藥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說著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輕放緩,假裝還沒有醒,感覺對方扯開了他眼上的黑布,檢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繼而向那個英文不太嫻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結論。
講完這話,男人似乎就要離開了,唐浩初剛要鬆一口氣,右腳卻被抓住了。
被帶上車之前他右腳上的鞋子就因掙扎而鬆開,並於顛簸中掉到了車裡,早上轉移到這個倉庫時,連襪子也蹭掉了,所以這隻腳是光著的。本來要起身離開的男人注意力一轉,被那隻腳吸引了視線。
這個受僱於黎霖的男人算是個專業綁匪,做過多次綁架案,不會無故撕票,亦沒有折磨人的習慣,卻有個奇怪的隱癖,——戀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長得非常好看,但沒想到他能從頭好看到腳趾,赤著的腳骨骼分明,精緻秀氣,白得晶瑩通透,找不到半點瑕疵,依稀可見上面的血管。五隻粉嫩的腳趾乖巧地並排排著,極其圓潤可愛。
雖見過那麼多美人的腳,卻輕易被眼前的腳奪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膩的蛇在少年的腳背撫過,又在腳踝細細摸了一圈。
說不出的排斥和噁心感湧上唐浩初的大腦,隨即裝作剛醒來的樣子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瑟縮著把腳蜷了回去,一邊繼續在背後割繩子一邊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問眼前的男人,「叔叔,這是哪裡?」
霍歷是霍彪的堂叔,算起來霍瀾嵐也是霍彪的堂姐,但霍彪看著她的眼神沒有一絲憐憫。——在霍彪的字典里從來沒有同情和憐憫,也不分什麼男人或女人,他心裡只有三種人,一是小少爺,二是仇人,三是除了小少爺和仇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
霍歷果然知情,霍瀾嵐還提到了他的一個情婦的名字,霍歷幾乎每隔幾周都會來找她。
霍彪單槍匹馬開著車衝上了高架橋。
他腦子裡一片空白,就只有平安夜那晚小少爺給他打電話時軟軟的喚聲,還有在他懷裡安睡的模樣。睡臉乖乖的,氣味甜甜的,讓人心裡也泛起了甜,永遠也聞都不夠。
他沒有同學也沒有朋友,唯一會惦念他的就只有小少爺。在他眼裡他什麼都好,完美無暇,就像是貼著他的心長得一樣。他嬌氣有理,任性有理,就算有什麼不對,也都是別人不對。這些年魏榮禛已經把霍彪當做半個兒子,曾真心地告誡過他一次,說不管報仇還是奪權,都不能激進和衝動,否則成不了大氣候。
霍彪微眯起眼。
要成什麼氣候呢,他只想要小少爺,這世上什麼都沒有他的小少爺重要。他曾計劃著把所有仇怨全部解決,然後永遠陪在小少爺身邊,就算被驅趕也不走。
與此同時,動用了家族勢力的皮埃爾查到了一個地址和車牌號。
會選擇綁架唐浩初,也是黎霖覺得歐洲遠比國內更好躲藏,因為黎瑞的手完全伸不到這裡,魏榮禛的勢力也依然集中在s市,卻完全沒想到會額外牽扯到怎樣一個強大的家族。
皮埃爾帶著人匆匆走下台階,大步邁上車。尚未成年的男孩雖高大挺拔,臉上仍有幾分青澀的味道,除此之外,在他神情深處,隱隱藏著幾分殘忍陰暗的氣息,——這是老牌貴族血脈里根深蒂固的東西,和優雅並行。
第27章 影帝家的小糰子
這一夜對許多人來說都是不眠之夜,依然昏睡的唐浩初卻全然不知。直到凌晨四點左右,他才在昏睡中睜開眼。
頭有點疼,胃很難受,被綁著的手腕也很不舒服,眼睛蒙了黑布,除了混沌的黑暗什麼都看不見,但大腦里的時鐘告訴了他時間,——他竟然睡了整整兩天。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來。他知道自己是被綁架了,不過暫時沒有生命危險,畢竟身為一個人人眼裡嬌生慣養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學習,還不曾接觸家裡的生意,所以把他綁來無非是要威脅他的家人,想用他換什麼東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氣潮濕陰冷,周圍很靜,靜到自己的呼吸聲都無比清晰。可能是認為他年紀小跑不了,所以綁匪只給他綁了手,掙了掙手上的繩子,發現是那種最結實的登山繩,繩子另一頭則扣在一個鐵柱上,——因為掙出了金屬撞擊的聲音。
身上的手機被拿走了,右手帶的內置了定位器的手環也被扔掉了,連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見了,只有左手上紅繩穿的小金珠還在。大概這孤零零的一顆太不起眼,綁匪覺得不存在什麼威脅。
然而這顆金珠不是飾品,是唐浩初又一個小發明,擰開後可以變成一個異常鋒利的刀片。
這種的小發明對腦域異能者來說非常簡單,而隨身攜帶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時就養成的習慣。唐浩初努力轉動手腕,將刀片擰開,然後一點點割手上的繩子,卻在快割開的時候隱隱聽到了腳步聲和說話聲。
他立刻停下動作,恢復成早先睡著的姿勢,聽見說話聲越來越近,是一個音色低啞且英文不太嫻熟的年輕男人。
「怎麼還不醒,該不會你把劑量配錯了?這小孩的命現在還有用,你可別給我出什麼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閉著眼也不會配錯,」另一道男聲比較粗獷,發音帶著濃濃的倫敦腔,「一定是你們東方小孩太嬌氣,連一點迷藥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說著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輕放緩,假裝還沒有醒,感覺對方扯開了他眼上的黑布,檢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繼而向那個英文不太嫻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結論。
講完這話,男人似乎就要離開了,唐浩初剛要鬆一口氣,右腳卻被抓住了。
被帶上車之前他右腳上的鞋子就因掙扎而鬆開,並於顛簸中掉到了車裡,早上轉移到這個倉庫時,連襪子也蹭掉了,所以這隻腳是光著的。本來要起身離開的男人注意力一轉,被那隻腳吸引了視線。
這個受僱於黎霖的男人算是個專業綁匪,做過多次綁架案,不會無故撕票,亦沒有折磨人的習慣,卻有個奇怪的隱癖,——戀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長得非常好看,但沒想到他能從頭好看到腳趾,赤著的腳骨骼分明,精緻秀氣,白得晶瑩通透,找不到半點瑕疵,依稀可見上面的血管。五隻粉嫩的腳趾乖巧地並排排著,極其圓潤可愛。
雖見過那麼多美人的腳,卻輕易被眼前的腳奪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膩的蛇在少年的腳背撫過,又在腳踝細細摸了一圈。
說不出的排斥和噁心感湧上唐浩初的大腦,隨即裝作剛醒來的樣子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瑟縮著把腳蜷了回去,一邊繼續在背後割繩子一邊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問眼前的男人,「叔叔,這是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