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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長相很帥氣,但衣著打扮堪稱非主流,頭上還染了幾撮黃毛,看起來有點像那種不務正業的八旗子弟。又不著痕跡地打量了一下幫程昱提行李的保鏢,——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槍繭,身上手工定製的西裝價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鏢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裡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權就是特別有錢。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輕又軟,柔柔地吹進程昱耳朵里,讓他微微一頓。下一秒卻皺起眉,「這名兒好像有點熟,感覺在哪聽過……」然後一拍腦袋,「對了,就是報紙上登的還不滿十五歲就當上高考狀元的天才少年!——難道那個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著唇算是默認,程昱的語氣頓時變得更加熱情,「天哪,這也太巧了吧,沒想到你竟然會來醫學院!我是因為分數低沒得選,但你可是高考狀元,這麼高的分數想報什麼專業不行,為什麼要來學醫啊?學醫又苦又累,吃力不討好……」

  巴拉巴拉地講了半天,才發現唐浩初始終一聲不吭,而且低下了頭。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隱隱覺得他抱著書的姿勢似乎有些不安。

  難道自己無往不利的社交本領出了什麼問題?程昱短暫地思索了一下,無意中掃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褲,緊跟著便聯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釘和腦袋上的黃毛,——對方該不會把他當成什麼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對自己這身打扮有點後悔。其實他爸已經因他的衣著打扮而訓斥他好幾次了,但他通通不以為意,只覺得他爸思想陳舊迂腐,不懂得年輕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後悔了。他還想再說點什麼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卻有隔壁寢室的同學在這時候過來,以互相認識為目的分發特產或零食。

  畢竟以後都是一個系的同學,早點熟識了對彼此都有好處,於是程昱也跟著分東西,是某個品牌的T恤。本來是他懶得洗衣服用來每天穿了就換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標,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家是賣T恤的。

  這T恤的價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產不一樣,認出這個品牌的同學立即擺手說不要,可惜程昱一旦執著和熱情起來沒人架得住,連唐浩初也被強行送了一件。

  已經很晚了,其他寢室的同學都走了,唐浩初卻望著被強行塞過來的退不回去的T恤皺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誰人情,便想著用自己包里最寶貝的東西把這個人情還了。而在他眼中最寶貝的自然是糖,於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給了程昱一顆糖。

  程昱看著靜靜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顆,並不是什麼名貴或珍稀的東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遞給自己的模樣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馬覺得這不是一顆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來覆去地瞧了好幾遍,差點把糖紙上的花紋數量也數出來了,莫名覺得上面的花紋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給它起個名字了。

  嗯,整體的顏色是淡藍色的,就叫小藍吧。

  不過之前的形象問題還沒解決,程昱一邊刷牙一邊想著怎麼讓唐浩初認識到自己其實是個聰明有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結果就是拿著牙缸回來的時候一不小心碰倒了書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過程中非常倒霉地將手邊的一沓雜誌全掃到地上了,其中一本雜誌正好落在路過的唐浩初的腳邊。

  唐浩初低頭一看,封面上穿著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對著他笑得無比妖媚,前面還有本雜誌的封面是個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時間不知道該捂自己的臉還是該捂雜誌封面,覺得自己的形象絕對轟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語言已經起不到什麼作用,只能在將來的日子裡通過實打實的行動來挽回了。

  然而現實這個小婊砸從來不會順從人意,反倒極不講理,轉眼一個學期過去,程昱不僅沒有挽回形象,還在唐浩初面前丟了好幾次臉,簡直是不堪回首。

  第一次丟臉就發生在解剖課上。解剖是臨床醫學中最重要的必修課,也是基礎醫學的基礎,教授前幾節課講完了理論知識,便開始帶領同學對著屍體動手實踐。教學用的屍體一般都不是很新鮮,而是用福馬林泡了很久,屍體的臉部看起來難免讓人不舒服。教授示範解剖過程的時候,程昱就開始不舒服了,加上福馬林的味道實在不好聞,昨夜又有點著涼反胃,竟和班裡唯二的兩個女生一起衝出解剖室吐了出來。

  吐並不是重點,教授之前就說過每屆都有同學吐,重點在於程昱是和女生一起吐的,除了他之外的其他男生都還咬牙挺著,所以覺得非常丟人。而與之相反的是唐浩初的表現,——教授將全身解剖示範完後,便開始問同學有沒有誰願意上來嘗試,然後在無人主動舉手的情況下選了站在最前面的唐浩初。

  他本來沒指望唐浩初能做到什麼程度,只想鼓勵學生更好地克服心理障礙,卻沒想到遇見了教學生涯以來的最大驚喜。新的屍體已經推了過來,唐浩初也不拖延,扯下蓋在屍體上的白布,就手持手術刀和手術鉗開始解剖。

  一進入到全神貫注的模式,唐浩初整個人的氣場就全變了,面對屍體不僅面不慌心不跳,甚至可以用冷漠來形容,仿佛那不是屍體,而是最普通不過的道具,臉色也像沒有任何感情的冰雕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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