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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這裡的各種物價價值換算還不清楚。
花雷掰著手指頭:「買片差不多的地皮,算個十兩,建三間差不多的屋子,再十兩。咱還得買屋裡用的雜七雜八,算個五兩。呃,一隻野雞,活的,能多賣幾個錢,算一百文。兔子貴一點,一百二十文。一兩銀子是一千文,那,那就是…恩,恩…」
手指頭掰來又掰去。
「二百五十隻野雞,或者二百一十隻兔子。」
花雲麻木說道。
「恩…差不多吧。」花雷抓了抓腦袋。
花雲很認真道:「你數學很差。」
「啊?大妹是說算術吧?呵呵,是挺差的。」花雷臉上黯然。
「你沒上學?」
「上學堂?呵,除了咱家,那幾房都去了。」
花雲點頭,李氏把受教育的權利也剝奪了呀。她不知道,這裡比末世上學還難了些,因為有太多太多人覺得用不著不當回事兒,更是因為燒錢。上學堂可是奢侈的事。
「雖然你大了,上學有點兒晚…」
花雷臉更黯,自己是挺大了,學堂早不會要了。
「可你還得去。」
「啊?大妹,你別提這事啊,」花雷強笑了笑:「哥太大了,等家裡好些,就送冰兒去。咱家也供個老爺出來。」
老爺不老爺的沒啥。
「你們仨都去。」
花雷愣了愣,半天只想問一聲,你呢?
花雲嗤之以鼻,她用得著嗎?
「我只要會寫字就行。」
花雷默了默:「大妹,你會寫字?也是你自己琢磨的?」
花雲鄙夷一眼:「當我神仙呢,你學會了寫給我看。」
從人家貼在門口對聯上,花雲就知道了,自己不認識這裡的字兒。可怎麼說的話是一樣的呢?哦,是因為這幅身體吧。
搖了搖頭:「說錢的事,明天跟我進山。」
「好,咱多抓幾隻雞,給董叔吃。」
花雲點了下頭:「雞肯定是要的,但順手吧。咱往深處走,找大的。大的值錢吧?野豬?恩?」
花雷呆呆點了頭,又跳腳:「不行,太危險了。呃——」
花雲一眼就讓他閉了嘴:「不喜歡住在不是自己的地盤上。」
說完就走了。
花雷心裡那個難受啊,跟他爹娘一樣,都是自己這個當哥的沒用呀。
第三十四章 獸王
花雲對自己的地盤很執著,源於末世的特殊規定。如果是絕對屬於自己的地盤,你可以對進入你地盤的人生殺掠奪,當然前提是你夠強。
這個地盤不但是基地對基地之間,組織對組織,勢力對勢力,還細化到小隊對小隊,人對人。當然,勢力越小,被公認的地盤也越小。
比如,獵殺大隊的地盤是一棟樓,在那棟樓裡面,只要承擔得起後果,她花雲想做什麼做什麼,誰都不能置喙。在自己地盤上才能放鬆一半神經,但在別人的地盤上,花雲完全會本能的繃起所有神經。
因此,董郎中再和花長念情真意切哪怕生死相交,花雲也會立即馬上想法子弄自己的所屬地儘快搬出去。
天蒙蒙亮,花雷跟著花雲出了門,看著前頭的的花雲背著個背簍,那裡面除了繩子就是一把藥錘。董郎中家那把二十斤重的大青石藥錘。
花雷低頭看著花雲的腳,怎麼那麼輕鬆呢,怎麼那麼愜意呢?跟沒背啥東西似的。大妹啊,你這麼強,哥壓力大呀,你知道不?
「咦?怎麼到這了?」
這不是老太婆家的後院牆嗎?自己走了十幾年了。
花雲示意他噤聲,沒從後門走,胳膊一抬上了牆,滑了進去。再出來,手裡掛了兩隻雞。牆裡面從始至終沒發出一絲動靜。
花雷:「…我去弄幾個腳印。」
花雲翻了個白眼,都分宗了,還裝黃鼠狼呢。
「走吧。」
花雷才回過神,忙跟上走了。
兩人只上山行,出來的早,路上沒行人。花雲隨手拿了一隻,抬起脖子拔了毛,一口咬上去,咕嘟咕嘟喝起來。
花雷有些憂鬱:「沒老太婆,你也喝呀?」
花雲放下雞:「習慣了。」
花雷憂傷了,這習慣能改不?
當然不,花雲晃了晃雞,不是自己的人性壓制著,早把肉也生吃了。
「喏,烤了吃。」
花雷接過去,尋被風的地方生火處理被吸乾了的雞。等他烤好了,花雲另一隻也吸了乾淨。把烤好的一隻遞過去,另一隻接過來再繼續。
兩隻雞,花雲吃了一隻半,那半隻逼著花雷吃乾淨,不然這孩子一定給家裡帶回去。
「咱往深處走一走,你帶著雞,會引來很多野物。」
花雷才不舍的全吃掉。
「大妹,深處危險,咱不能走太遠。抓幾隻野雞野兔就好。我昨晚想好了,到縣城當夥計,每月也能掙幾百錢呢。」
花雲看著他,這孩子是傻的嗎?一天抓一隻雞去賣,也比什麼夥計來錢的多呀?
「我知道。」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一路行進,見到什麼花雲小石子拋出,三隻野雞,兩隻野兔就掛到了花雷身上。
花雷眼睛亮閃閃:「大妹真厲害。咱回去吧,你看這林子越來越黑了,你聽聽,真嚇人。」
花雷掰著手指頭:「買片差不多的地皮,算個十兩,建三間差不多的屋子,再十兩。咱還得買屋裡用的雜七雜八,算個五兩。呃,一隻野雞,活的,能多賣幾個錢,算一百文。兔子貴一點,一百二十文。一兩銀子是一千文,那,那就是…恩,恩…」
手指頭掰來又掰去。
「二百五十隻野雞,或者二百一十隻兔子。」
花雲麻木說道。
「恩…差不多吧。」花雷抓了抓腦袋。
花雲很認真道:「你數學很差。」
「啊?大妹是說算術吧?呵呵,是挺差的。」花雷臉上黯然。
「你沒上學?」
「上學堂?呵,除了咱家,那幾房都去了。」
花雲點頭,李氏把受教育的權利也剝奪了呀。她不知道,這裡比末世上學還難了些,因為有太多太多人覺得用不著不當回事兒,更是因為燒錢。上學堂可是奢侈的事。
「雖然你大了,上學有點兒晚…」
花雷臉更黯,自己是挺大了,學堂早不會要了。
「可你還得去。」
「啊?大妹,你別提這事啊,」花雷強笑了笑:「哥太大了,等家裡好些,就送冰兒去。咱家也供個老爺出來。」
老爺不老爺的沒啥。
「你們仨都去。」
花雷愣了愣,半天只想問一聲,你呢?
花雲嗤之以鼻,她用得著嗎?
「我只要會寫字就行。」
花雷默了默:「大妹,你會寫字?也是你自己琢磨的?」
花雲鄙夷一眼:「當我神仙呢,你學會了寫給我看。」
從人家貼在門口對聯上,花雲就知道了,自己不認識這裡的字兒。可怎麼說的話是一樣的呢?哦,是因為這幅身體吧。
搖了搖頭:「說錢的事,明天跟我進山。」
「好,咱多抓幾隻雞,給董叔吃。」
花雲點了下頭:「雞肯定是要的,但順手吧。咱往深處走,找大的。大的值錢吧?野豬?恩?」
花雷呆呆點了頭,又跳腳:「不行,太危險了。呃——」
花雲一眼就讓他閉了嘴:「不喜歡住在不是自己的地盤上。」
說完就走了。
花雷心裡那個難受啊,跟他爹娘一樣,都是自己這個當哥的沒用呀。
第三十四章 獸王
花雲對自己的地盤很執著,源於末世的特殊規定。如果是絕對屬於自己的地盤,你可以對進入你地盤的人生殺掠奪,當然前提是你夠強。
這個地盤不但是基地對基地之間,組織對組織,勢力對勢力,還細化到小隊對小隊,人對人。當然,勢力越小,被公認的地盤也越小。
比如,獵殺大隊的地盤是一棟樓,在那棟樓裡面,只要承擔得起後果,她花雲想做什麼做什麼,誰都不能置喙。在自己地盤上才能放鬆一半神經,但在別人的地盤上,花雲完全會本能的繃起所有神經。
因此,董郎中再和花長念情真意切哪怕生死相交,花雲也會立即馬上想法子弄自己的所屬地儘快搬出去。
天蒙蒙亮,花雷跟著花雲出了門,看著前頭的的花雲背著個背簍,那裡面除了繩子就是一把藥錘。董郎中家那把二十斤重的大青石藥錘。
花雷低頭看著花雲的腳,怎麼那麼輕鬆呢,怎麼那麼愜意呢?跟沒背啥東西似的。大妹啊,你這麼強,哥壓力大呀,你知道不?
「咦?怎麼到這了?」
這不是老太婆家的後院牆嗎?自己走了十幾年了。
花雲示意他噤聲,沒從後門走,胳膊一抬上了牆,滑了進去。再出來,手裡掛了兩隻雞。牆裡面從始至終沒發出一絲動靜。
花雷:「…我去弄幾個腳印。」
花雲翻了個白眼,都分宗了,還裝黃鼠狼呢。
「走吧。」
花雷才回過神,忙跟上走了。
兩人只上山行,出來的早,路上沒行人。花雲隨手拿了一隻,抬起脖子拔了毛,一口咬上去,咕嘟咕嘟喝起來。
花雷有些憂鬱:「沒老太婆,你也喝呀?」
花雲放下雞:「習慣了。」
花雷憂傷了,這習慣能改不?
當然不,花雲晃了晃雞,不是自己的人性壓制著,早把肉也生吃了。
「喏,烤了吃。」
花雷接過去,尋被風的地方生火處理被吸乾了的雞。等他烤好了,花雲另一隻也吸了乾淨。把烤好的一隻遞過去,另一隻接過來再繼續。
兩隻雞,花雲吃了一隻半,那半隻逼著花雷吃乾淨,不然這孩子一定給家裡帶回去。
「咱往深處走一走,你帶著雞,會引來很多野物。」
花雷才不舍的全吃掉。
「大妹,深處危險,咱不能走太遠。抓幾隻野雞野兔就好。我昨晚想好了,到縣城當夥計,每月也能掙幾百錢呢。」
花雲看著他,這孩子是傻的嗎?一天抓一隻雞去賣,也比什麼夥計來錢的多呀?
「我知道。」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一路行進,見到什麼花雲小石子拋出,三隻野雞,兩隻野兔就掛到了花雷身上。
花雷眼睛亮閃閃:「大妹真厲害。咱回去吧,你看這林子越來越黑了,你聽聽,真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