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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想著人到中年,身邊這位少爺,也成了老爺,不會也搞小公館這一套吧?

  耳邊便響起那一日在哈爾濱,大姐朋友說:「自己有錢有姐妹,還要男人幹什麼,沒男人反倒更好了!」

  有道理。

  女人啊,一定要有自信。

  不是有自信自己的男人一輩子離不開自己。

  而是有自信,哪怕狗男人離開了自己,自己的日子照樣過得風生水起!

  想著,宗蘭看了旁邊狗男人一眼。

  子墨:「幹嘛?」

  宗蘭:「沒什麼,就看看你。」看看狗男人長什麼樣。

  子墨伸出一隻手,敲了下她腦袋。

  作者有話要說:  本文預計30萬字左右完結(後面還有一娃~)

  又擼了一個新文文案,下本開它——> 《野薔薇》

  【斯文敗類 X 帶刺薔薇】

  1.

  世人皆知,沈淮之看似溫文爾雅,實則冷漠無情,在與叔伯之爭中不留情面,平日裡也不近女色。

  世人不知,沈淮之斯文敗類,家裡養了個女人,又乖又野……

  2.

  十五歲那年,一個大雨滂沱的颱風夜,林以桉落湯雞一樣躲在公交站下瑟瑟發抖,被沈淮之撿回了家。

  五年後,沈淮之成了集團接班人;

  林以桉考入戲劇學院,逐漸懂世事、風情,爬上了他的床。

  林以桉像一朵野薔薇,不過二十歲的她,還很稚嫩。

  身上的刺也是柔軟的。

  他寵她,她卻也不過他拿捏在掌間把玩的一個玩物

  林以桉逐漸看透了他的涼薄,抽身離開

  3.

  林以桉又乖又野,氣質獨特,又有一個自殺去世的影后母親,自帶話題,進入演藝圈後,逐漸混得風生水起。

  沈淮之百爪撓心,冷麵總裁,從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

  林以桉則擺出了「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渣女態度。

  4.

  午夜,沈淮之發來微信:【睡了嗎?】

  林以桉:【沒。來我酒店嗎?】

  沈淮之連夜驅車趕來。

  事後,林以桉輕吻他一口:「明天一早我助理要來,所以……」請他回去,「還有,今天的事,就當我飢.渴。」

  塗了紅指甲的手,又推了幾個燙印了大牌LOGO的衿貴袋子到他面前。Tiempo viejo精美昂貴,卻沒什麼誠意的禮物:

  「昨天你生日,我忘了,生日快樂。」

  聰明如他,自然懂得她言語間微妙的輕薄之意。

  他忽然想起,他也曾對她做過一樣的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用沒誠意的禮物搪塞……

  閱讀指南:HE / 男大女7歲 / 追妻火葬場

  第69章

  舞廳裝修很快收尾, 開業日期,定在了九月一日星期六這天。

  這半個月, 宗蘭著實繁忙了一把。

  而與上一次搬家時不同,這一次,子墨積極性很高,幾乎全程陪同。

  舞廳是他熟悉的領域。

  雖然去舞廳玩, 與經營一個舞廳截然不同, 但沒吃過豬肉,好歹見過豬跑。

  總比宗蘭這個連豬跑也沒怎麼見過的人要強。

  白公館離舞廳不遠,兩人每天上班一樣一起到舞廳, 而後分工合作。

  宗蘭聯繫春江各大報紙, 登載舞廳即將開業的消息。

  子墨呢,則負責研究酒水單與菜單。

  酒水的進貨渠道是曹老闆提供的, 比春江當地的供貨商便宜不少。曹老闆還送來一份他在天津的舞廳的酒水單和菜單,子墨根據春江市的消費水平, 以及他們請來的後廚的情況,再進行一些調整。

  舞廳後有一間小辦公室,宗蘭坐在辦公桌前, 給春江日報打了個電話, 約了一個時間面談版面和價錢。

  子墨便端了一盤意面進來,對宗蘭道:「嘗嘗這個。」

  宗蘭正與報社那邊通電話,子墨便走過去,把盤子放桌上,自己也一屁股坐上了辦公桌, 用叉子叉起一坨面。

  宗蘭舉著電話道:「我隨時都可以。」

  「好的好的,到時面談。」

  「好,好。」

  掛了電話時,子墨的面便已經送到了嘴邊,子墨餵進去,問:「怎麼樣?」

  宗蘭嘗了一口,伸出一個大拇指。

  子墨道:「我們舞廳的招牌菜之一,再吃兩口?」

  「不行,我得出去一趟。」說著,宗蘭拿上自己精心撰寫,上回回老宅吃飯,還給老爺過目過一眼的稿子,對子墨道,「我去趟報社。」

  舞池內,各類設備已經齊全,正在調試,空曠的大廳里迴蕩起歡快的舞曲。

  宗蘭穿著高跟鞋「噠噠噠」走出去。

  這幾天,總有那麼一種上班的感覺,她也更如魚得水。

  兩人早上一起出門,晚上一同回去,到家洗了澡,躺床上,子墨也不再滿嘴騷話,而是繼續同宗蘭聊舞廳的事兒。

  曹老闆遠程操控,陳鑾禧撒手不管,只剩夫妻倆在忙活一些雜七雜八的事兒。

  子墨說:「咱倆這掌柜、副掌柜的薪水,必須從這個月開始算起!」

  宗蘭說:「算唄,我是掌柜,這種小事我可以說了算。」

  聊了兩句,子墨便又動手動腳起來。

  宗蘭忽然道:「你別弄。」

  子墨用手肘撐著床,側身看她問:「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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