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死人壓口、花錢與呂氏冤案大雜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番外兩連更,放假過節就得看個爽!

  (其實是咱上傳完,忘了點定時發送……噓,你們什麼都沒看見。)

  這次的番外其實更像一期答讀者問,因為之前有很多人發私信問我這方面的問題。

  要一一回復的工作量有點大,那就不如開一篇單章集中說明一下。

  先說說小說中楊從循得到那枚給死人壓口的壓口錢。

  壓口這個習俗起源於古代喪儀『飯含』,《周禮·地官·舍人》中載:天子含實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璣(品質差的玉),士以貝,庶人以谷實。

  隨時代變化,飯含所用之物也有所變化。

  如司馬光《書儀》所說:「錢多既不足貴,又口所不容,珠玉則更為盜賊之招,故但用三錢而已。

  現在問題來了,無論寶珠美玉,還是穀物錢貝,古人為啥這麼熱衷往逝者嘴裡塞東西呢?

  這主要是古代有死後停靈的習俗,也就是人死之後一般不會立即下葬(傳染病人除外),而是要在棺木中停置一段時間再入土安葬。

  對解剖學或生理學有一些了解的朋友應該知道,人死後肌肉失去神經系統的約束控制,會逐漸鬆弛下來。

  這時逝者的下巴會在自然重力的作用下不斷下垂,使逝者大張其口,並通過腮幫的拉拽作用使其雙目圓睜。

  張口吐舌,死不閉眼,這可是餓死鬼的標準形象。

  所以人們要通過在逝者嘴裡塞『飯含』的形式,壓住舌骨,阻止其張嘴瞪眼……這才是壓口錢真正用意所在,與賄賂鬼差什麼的根本就不沾邊。

  又有朋友問了,既然逝者死後會張嘴瞪眼,那麼為啥不趁其還沒有出現張嘴瞪眼的樣貌就將其趕緊下葬呢?幹嘛要非要在棺木中停靈呢?

  這問題問得好,替逝者停靈的習俗主要是為了查清死者是否有被人下手暗害的情況。

  這點還得從解剖學上尋找答案。

  在人死後10分鐘至7小時,會開始出現『肌肉逐漸強硬僵直,各關節相對固定』的現象,這種現象就被稱為『屍僵』。

  出現『屍僵』的死者口鼻不能開闔,頭頸不能彎轉,四肢不能伸屈,24-48小時後『屍僵』現象會逐漸解除。

  『屍僵』現象會嚴重干擾仵作對死者死因的判斷:這人到底是自縊身亡還是先被人從背後用繩索勒死,再偽裝成上吊的呢?

  要知道上吊自殺者的頸骨關節會在死者體重的拉拽作用下出現關節上下異位或脫開的現象。

  而被人勒死的死者是沒有這種特徵的,所以這點可以作為自殺與否的證據。

  可『屍僵』現象出現後,僵硬的頸部肌肉會阻礙仵作檢查死者的頸骨關節。

  此時出於替死者昭雪沉冤的考慮,仵作會主動要求將死者停靈數日,待『屍僵』現象徹底消失後,再度開棺驗屍。

  寫到這裡,就舉一個《水滸傳》中的例子吧。

  話說那用砒霜害死武大郎的潘金蓮與王婆一早起來,用溫水將武大的屍首擦拭一番,而後就出門去尋專管燒化屍首的何團頭來收斂武大郎的屍首。

  像這倆貨就完全不懂解剖學的知識:此時距離武大郎毒發身亡僅僅只有幾個小時,『屍僵』現象根本沒有蔓延到全身。

  因此武大郎在中毒發作後拼命掙扎時弄破的皮下微小創口仍在不停得往外滲血,光擦拭一遍咋可能擦得乾淨?

  於是,當何團頭趕到武大郎家時,看見的就是死者耳鼻五官都在外滲黑血的慘烈場面!

  正常人哪有這種死法的?分明就是被那抹淚假哭的毒婦鴆殺!

  所以何團頭就在燒化武大郎屍首時,偷偷藏起幾塊骨頭留做證據。

  再後面發生的故事,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知識不足害死人啊。

  說完了壓口錢,再說下與這壓口錢同屬私鑄錢範疇的花錢。

  有些讀者在看了小說之後,把花錢簡單得理解成現在商家搞活動時派送的抵金券。

  怎麼說呢,這種看法還是不夠全面。

  實際上,花錢的出現,主要是鴇母為了強化其對手下妓女的人身控制,而逐漸演化出的一種工具。

  『武陵少年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

  不論何時,在行院中爭風吃醋,進而為爭意氣而揮灑千金的富家公子都不在少數。

  一方面,鴇母恨不得全城的凱子天天都來自己行院尋歡作樂。

  但另一方面,鴇母又對這些凱子心有一絲牴觸:這些富家公子揮灑出來的錢財絕大部分都進了那些強顏歡笑伺候他們的頭牌花魁手裡。

  一旦這些花魁尋到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家,隨時都會效仿杜十娘那樣,用手中的錢財贖了自己的樂籍。

  那時姑娘們手裡那些白花花的銀子可就平白便宜接盤的小白臉了。

  攔著富家公子,不許他們再打賞自己手下姑娘是絕對不行……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道理?

  可要搜檢那些姑娘的繡房,下手強搶金銀更是不能。

  那樣手底下的姑娘就會捲起包袱,出走投奔其她的鴇母了……該怎麼辦呢?

  正是在這種特殊需求的推動下,花錢應運而生。

  如此一來,來行院尋歡的富家公子再也不必懷揣著沉甸甸的金銀上樓去和花魁飲酒作樂,只要把銀子換成幾文輕飄飄的花錢就可。

  而得了花錢賞賜的花魁們,則可按照事先講定的兌換比率,用花錢跟老鴇直接購買頭面首飾衣服綢緞等物。

  這鴇母除了能借花錢一來一去,里外占人家姑娘兩回便宜,更從最大限度上杜絕手下花魁積攢下體己錢,使得這些苦命人不得不繼續依附鴇母過活。

  (公子五兩銀子買一枚花錢,但鴇母卻只肯給手下姑娘算三兩一枚,而鴇母手中的綢緞胭脂價格又要比外面店鋪里貴一倍)

  花錢的出現,使行院女子手裡大量積累現金財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富家公子打賞的財物全都變成幾枚除了在鴇母這裡略有點價值,離開這家院子就一文不值的花錢。

  一旦鴇母事後翻臉不認帳,那這些苦命的女子可就叫苦連天了。

  不知你注意過沒有,在《三言二拍》等描寫明代市井生活的小說中,書裡面的花魁動不動就能拿出幾千兩銀子替自己贖身。

  甚至明末秦淮八艷當中(顧橫波、董小宛、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門、馬湘蘭、柳如是、陳圓圓),董小宛、李香君、馬湘蘭、柳如是四位都是自贖脫籍。

  而卞玉京、寇白門則是一直未能碰上值得託付終身之人,只能四處飄零終老,實際上她倆也有自贖脫籍的資本……

  顧橫波、陳圓圓則早早就被達官貴人贖走,但相信她們應該也不少這筆贖身銀子。

  等到了清代,自贖這種事情就成了一件十分罕見的事情,究其來由,這花錢真是為禍匪淺。

  現在終於到了呂家這段公案。

  其實這段我原本是拒絕寫的,因為這段公案真是有夠爛大街的,光是香港的邵氏電影公司就前後拍了兩部《呂四娘》。

  不過鑑於大家的強烈呼聲,那我就稍微寫一點別人都不太在意的八卦。

  你知道麼?

  在當時京城百姓,乃至是旗人中間,大都對呂家持同情態度,不少人都覺得雍正皇帝對呂家的處置其有失公允。

  那麼呂家冤在哪裡呢?這得從一個叫曾靜的讀書人說起。

  據民間傳說,曾靜這人曾跟著呂留良老先生讀過幾年書。

  但根據史書,這倆人幾乎不可能有什麼交集。

  (呂留良1629~1683,曾靜1679-1735)

  在曾靜四歲的時候,呂留良就已經過世了……

  因此通常認為是曾靜這人覺得呂留良老先生的名氣大,有意在外人面前冒充自己是老先生的學生。

  在今人看來,曾靜這人的腦迴路略有些驚奇。

  因為此公為了踐行反清復明的大業,竟然親自遊說時任川陝總督的岳鍾琪(按族譜是岳飛的族玄玄孫)起兵反清。

  這都什麼邏輯啊?

  就憑人家祖上是抗金的岳飛,這岳鍾琪就得起兵反清,不然就是悖逆祖宗?

  再說,清廷既然敢把岳鍾琪放在總督的位置上,自然就對這人的忠誠心中有數。

  畢竟清代的總督一職,對於漢臣來言已是位極人臣。

  這岳鍾琪致仕後按例都可以封爵恩蔭子孫的,你曾靜就憑輕飄飄的一張嘴,拿什麼說動人家造反?

  果不其然,岳鍾琪在聽了曾靜的來意之後,當即就拍手大笑:「說得好,說得好……來人啊,抓起來送到京城問罪!」

  於是乎,一直苦於找不到由頭搞場大動靜的雍正皇帝終於得到了夢寐以求的藉口,當即就吩咐有司嚴查『曾逆謀反』一案,一定要把亂黨一網打盡!

  然而一查才知道,這個曾靜壓根就沒有幾個同黨。

  不過這樣也正常,就憑這人能幹出鼓動現任川陝總督造反的『壯舉』,大家都知道這個狂生一準得敗事殺頭,誰敢和他常相往來?

  可問題是,這『曾逆謀反』一案是雍正皇帝欽命嚴辦的要案,抓不到同黨怎麼和皇帝交差啊?

  這時,有個刑部小吏靈機一動,不都說『教不嚴,師之惰』麼?

  曾靜能幹出如此悖逆的行徑,他的老師絕對脫不了干係,不如咱們就抓他的老師如何?

  就這樣,當時已經下葬快四十年的呂留良終於還是被牽扯了進去,最後連帶著整個呂家都被朝廷滿門抄斬。

  這要還不是冤案,那就沒有冤案了!

  有道是『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所以馬老客作為一個滿洲大姓出身的旗人會在楊從循面前替無辜遭難的呂家鳴不平,也就不難理解了。

  不過呂家的事情與刑刀青璘的傳奇都沒完……預知後事如何,當看後文分解。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