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附身丹宦(28)慶白銀第6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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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書說到,做鴇母的總巴不得有恩客能替自家手下的姑娘贖身,自己好從中賺上一大筆身價。

  然而老鴇子卻從來不肯主動出面替這個被贖身的姑娘去衙門號房辦理脫籍。

  就算明知道這中間有銀子可賺,她也不肯去賺這個錢。

  其潛意識裡,未嘗沒有老娘當年為了能脫這個樂籍,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憑什麼這個小妮子幾句花言巧語,輕輕巧巧就能哄得人家替她贖身脫籍?!

  這女人只要一起了嫉妒吃醋的念頭,那再想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說服她可就難了。

  然而這點有時卻可以反過來利用!

  給一個姑娘贖身脫籍,那是這個男人饞人家姑娘的身子。

  這點雖情有可原,但老娘我偏生就不讓那個小蹄子如願!

  再說,豈有四五個姑娘同時花言巧語地哄一個男人去給她們贖身的道理?

  是哪個冤大頭這麼能擺譜兒,一下點四五個姑娘一塊兒陪著自己?

  花館裡面居然來了這麼闊氣的凱子,老娘我天天都在大堂里盯著,我咋就沒看見呢?

  哼,嘴上說著贖人,背後定是哪個堂子裡的媽媽嫉妒老娘家的買賣做得大,經咱手教養出來的姑娘也模樣俊俏會伺候人。

  這是想挖咱的角兒,事先與咱手底下那些姑娘串通好了,假借贖身的名頭來掩人耳目,真當老娘我不知?

  好,想贖人是吧?

  老娘讓你贖!

  不但讓你把人帶走,老娘我還自掏腰包去衙門口打點疏通,給這幾個丫頭脫籍!

  屆時誰的花館敢收留她們幾個,老娘就去衙門裡首告,說這家花館拐帶良家婦女,逼良為娼!

  要知道,當時朝廷意在肅整民間風氣,這逼良為娼可是得下大牢的重罪!

  為了能避開『逼良為娼』這條罪狀,花館的老鴇在向人販牙子買人時,都要在賣身契上寫明這姑娘是因為父母雙雙暴疾而亡。

  一口咬定那姑娘因無力替父母料理棺木後事,為盡孝道這才『心甘情願』得進入花館為娼,換取一筆錢來安葬父母。

  甭管這個姑娘有沒有這對需要安葬的『父母』,這賣身契都得這樣寫,因為這是經過懂行高人指點的格式!

  就和當鋪收當時,一定要在當票上寫明該當『蟲吃鼠咬殘缺不全』一樣。

  甭管是否真有蟲鼠去吃它咬它,不這樣寫就不行,容易給自己招惹官司。

  這老鴇之所以會心甘情願得自掏腰包去替那幾個被贖走的姑娘脫籍,為得就是這幾個姑娘當年被賣入花館時,寫下的那張賣身契上有『賣身葬雙親』這幾個字!

  敢問這位姑娘,你十年前賣身入樂籍是為了安葬雙親,那你十年之後好不容易才脫了這樂籍,卻為何又在另一家花館再張艷幟?

  敢問姑娘這次可還是要安葬爹娘?你哪來得這麼多需要安葬的爹娘?還敢說自己不是受人逼迫!

  老娘這次不但要給那個背後算計咱的老豬狗吃癟,還要給這幾個膽敢吃裡扒外的小蹄子好看!

  看誰今後還敢收留她們!

  老娘今遭就是要給手底下的姑娘好生立一個規矩,這就是和外人勾結算計老娘的下場!

  只見王管事衝著楊從循微微一笑:「而王某的這條計策,就是故意要讓鶯歌館的李媽媽往歪處想。

  她想得越歪,那後面的事情就越省事。

  依王某之見,咱們不但贖人時只索賣身契,閉口不談那脫籍之事,而且贖人的時候還不能全給現銀,最好能摻雜上一點這個花館私鑄的花錢,徹底讓那李媽媽坐實了懷疑。

  問題是時間這麼緊迫,該到哪裡去找鶯歌館的花錢呢?」

  就在王管事正捻須沉吟之時,突然從案桌底下響起胡三的聲音:「花錢?誰要找花錢?

  三爺我適才從那姓陳的把頭身上搞到一大包花錢!」

  話音剛落,就見桌上紅影一閃,胡三他頗有些吃力的抱著一個足有蜜桃大小的布包蹲在桌上。

  瞧小狐狸他這一臉眉飛色舞的表情,不消說定是大有收穫了。

  楊從循他見狀登時就一愣:「三弟?我不是叫去鶯歌館裡安放明日鬧場所需寄魂木麼?

  你為何卻去尋那陳把頭的晦氣?這些花錢又是怎麼一回事兒?」

  只見胡三他將裝有沉甸甸一包花錢的包袱『咚』得一聲丟在桌上,而後就賊兮兮得笑著沖楊從循邀功道。

  「哥哥莫要焦躁,兄弟我的確是去鶯歌館安放那寄魂木。

  然而當兄弟辦完事情要溜時,卻見那本該空無一人的花館大堂內居然燈火通明(鶯歌館走水後客人都跑光了)。

  小弟一時驚怪,這下湊上去一瞧。

  原來卻是那個防範救火班的陳班頭領著一班手下,在堂中擁著幾個濃妝艷抹的女子飲酒作樂。

  小弟因見這廝救火期間居然擅離職守,一時間義憤填膺,就出手稍稍懲戒這廝一下,捎帶手還得了這麼個包袱。」

  原來小狐狸一見是陳把頭幾個在大堂里叫女吃酒,眼珠一轉就悄悄溜到大堂角落裡撒了一堆火靈石粉。

  之後,胡三用法術打斷了一根燃著的紅燭,讓墜下來火苗正好掉在那堆火靈石粉上。

  這下可不得了,小狐狸手中那塊火靈石雖屬下品靈石,那也不是凡物。

  這一旦被火苗燎著,豈是尋常動靜?

  這一下可好,那花館大堂中登時就是火光大盛。

  而那些正喝得滿面紅光的防範救火班衙役們眼見面前火起,先是臉色一變。

  接著這些人就將手中的酒杯一丟,連救火的家什也顧不上去尋,扯下身上穿的衣袍就衝過去扑打火頭。

  趁著人仰馬翻的亂哄勁兒,小狐狸高高興興地用嘴叼著那個從陳班頭懷中滾落而出的錢囊,『大搖大擺』得從鶯歌館正門溜了出來。

  「誰知三爺我卻沒有這發財的運道。

  那姓陳的錢囊看上去雖沉,結果拆開一看,裡面竟全是在外邊一文不值的花錢。

  整個錢囊里連一塊碎銀子都沒,真是便宜這廝了!」

  聞聽得胡三手中的花錢居然是這麼來的,楊從循也笑得牙不見眼。

  「雖然他陳班頭不曾多損失什麼,卻恨這廝擅離職守,在領隊救火的途中竟還還敢和手下一起喝花酒。

  如今三弟讓這廝再吃一場驚嚇,也算是大錯小懲了!」

  說罷,楊從循用手重重一拍桌上那包花錢:「真是天公作美,眼下花錢已得,楊某這就以徐少游的名義給春妮她們修書一封,還請三弟你在跑次腿,將書信丟在春妮兒她的枕邊。

  王管事,明日可就全看你的了!屆時還請多帶幾個弟兄前去,將那烏煙瘴氣的鶯歌館攪個天翻地覆!」

  就見王管事他先是放聲一笑,接著便收斂笑容,衝著楊從循鄭重其事得一抱拳道:「東家既有命,那一切就全包在王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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