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螻蟻之說,百家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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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莊,李方晨還不知道十七被人用刑的消息。

  行孝在長孫無垢身邊,每日都在變著花樣讓長孫無垢展露笑顏。

  長孫無垢心中很是甜蜜,有子如此,實乃天大之幸。

  兩人搭伴,在雞舍中收拾遍地「雞黃金」,那味道,格外酸爽。

  本該鳳舞九天的皇后娘娘,卻不見任何嫌棄之色。

  身旁候著幾位侍女,挎著籃子,不斷從皇后娘娘手中接過雞蛋。

  「鈺兒,多拿一些,今日莊子孩子下課後,本宮要去做好給他們送過去。」

  莊子裡的蒙學之所重開,小方莊的孩子,全部轉移到了秦王莊中。

  讓他們讀書明理,因為李方晨對於這些年輕的「下一代」極為看重。

  之前帶長孫無垢去看望過一次,手中都是李方晨安排秦王府準備的糕點。

  孩子們吃的很開心,一個個見到長孫無垢時,極為恭敬。

  憨態可掬,活潑機靈,每一個孩子,都代表著一種對於未來的希望。

  長孫無垢看的心喜,便打算自己也親手做些甜食,送給這些可愛的孩子們。

  對此,李方晨除了支持外,並無任何反對。

  可長孫無垢並不會做飯菜,更不懂烹飪之術,如何讓她親手做點好吃的呢?

  猛然間想起,當初自己在宮中品嘗過的一道美味。

  此美味還與李方晨密切相關,畢竟這道菜的名字叫做「水蒸蛋」。

  簡單易懂,而且入口即化,絲滑享受很是讓人喜歡。

  長孫無垢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派人做上一些品嘗,久而久之,對水蒸蛋也就有了更多的了解。

  莊中共有孩童兩百七十餘位,長孫無垢便按人頭拾雞蛋,每人三人,一個做水蒸蛋,另外兩個當做禮物,讓他們帶回家,給親人品嘗。

  憑著一份心意足矣,雞蛋算不得什麼稀罕物。

  可對於莊戶來說,並不是每天都能品味。

  他們不是原先的白狼軍,李方晨給他們分配的工作是務農,而不是養雞。

  除了原先那一千多名白狼軍漢子外,大部分莊戶,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顆雞蛋。

  大部分人更是將雞蛋留存,打算孵出來養雞,並不滿足此刻的口腹之慾。

  全體秦王府的下人因此變得手忙腳亂,長孫無垢只負責下令,實際操作她並不會去做。

  如此一來水蒸蛋也算是在她的安排下做好,名義上皇后親手所做,並不算過分。

  李方晨則蹲在地上,被一旁的螞蟻所吸引。

  許久不見自家鈺兒說話,長孫無垢四處觀望,好不容易才看到這個臭小子。

  「鈺兒,你這是在看什麼?」

  「螻蟻!」

  「螻蟻?」

  「母后可知道,螻蟻雖小,其心甚大!」

  長孫無垢頓時來了興趣,「講來聽聽。」

  李方晨看著地上螞蟻,排成一條長線行動,用石子堵住它們的去路,頓時使路線發生了偏移。

  但這種偏移只是片刻,前方螞蟻迅速返回,指引其他螞蟻重新劃出一條長「線」。

  「內藏乾坤,翻雲覆雨。這便是螻蟻!」

  「內藏乾坤,翻雲覆雨?再說清楚些!」

  這臭小子明顯還有隱藏,長孫無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李方晨起身,面帶笑容,就好像是一個普通的鄰家小伙子。

  「千里之堤,以縷螘之穴漏。若我李唐比作山中虎王,百官視作林中鳥獸,那麼天下百姓,便是世間最為強大的螻蟻!」

  長孫無垢翻了個白眼,「螻蟻何曾被稱之為最強?」

  「成群結隊相互依存,不懼生死不畏嚴寒。為了生存,他們可食百獸,吞山林。為了族群的安全,他們可以和自己的『天敵』搏命廝殺,如此還不能被稱之為最強嗎?」

  長孫無垢收起了嬉笑之色,「鈺兒,與本宮你還要打啞謎不成?」

  李方晨苦笑搖頭,「一時之言,當不得真。曾幾何時,我也曾是一隻螻蟻,窺望天地之大,羞惱自身之小。本以為我會大鵬展翅,千里飛馳。沒想到走到如今,我還是當初那隻螻蟻,未曾有半點變化。」

  「鈺兒?」

  「母后安心便是,年紀大了,總有些不該有的衝動。」

  「臭小子!」

  長孫無垢嗔怒般拍了一下李方晨的腦袋,「若你是年紀大了,那本宮呢?」

  李方晨哈哈一笑,「母后今年二八之齡,哪個敢不信,我就去撕了他的嘴!」

  「休要廢話,快幫本宮準備,今日還有要事呢!」長孫無垢心中很是高興,這才放過李方晨之前口誤之事。

  「是,孩兒這就來幫忙!」

  莊中的忙碌始終未曾停歇,李方晨之所以會發出這一番感言,或許是因為,他本以為自己可以化作鵬鳥,助大唐扶搖直上。卻忘記了,自己這隻鵬鳥,實在太弱,弱的被人一推就倒。

  而大唐,太沉了,沉到讓他無法承載。

  或許此刻他心中最大的變化,並非是埋怨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而是嘆息世事難料。

  等到十七從長安歸來,將一切查明真相,杜家兄弟的死活就與李方晨無關了。

  正好藉此機會,離開長安,隨便尋一處城鎮,荒度餘生。

  秦王莊,為何不能捨去?對他而言,這一切都是過眼煙雲,做不到讓他停滯不前的吸引力。

  等離開了長安之後,挑一處人煙稀少的城鎮,建一座自己想要的人間樂土。

  或許,這將會是他用盡一生為之奮鬥的存在,更會是千年後,大唐名傳萬古的強大助力。

  就在秦王莊別院的書房中,有一張被李方晨積壓了許久的鎮紙,紙上水印明顯保留下來了四個大字。

  「百家之城!」

  他不喜歡長安的朝堂,可他喜歡大唐的質樸和純真。

  他不喜歡古人的固執,可他欣賞他們堅強不屈的品質。

  他希望,這個時代,或是以後的千秋萬代,保我華夏傳承,永世不朽!

  華夏之火,生生不息!

  華夏一脈,傲然於世!

  華夏之名,天下敬服!

  這並不是他一開始的打算,本來回返秦王莊,他是想藉此釣出幕後黑手,以雷霆之勢,讓惡人伏誅!

  可當他真正靜下心來,又覺得一切十分可笑。

  他爭來爭去,究竟為了什麼?

  當初的心愿,不就是讓大唐越來越好嗎?

  白狼軍本就是隨手而為,替大唐征伐四方的存在,如今沒了用處,也該讓它變成「傳說」才是。

  佛曰悟禪,道曰明心。

  如今的李方晨,已經完全摒棄了之前的可笑想法。

  去六部,又有何不妥?

  最後的結果,大不了就是被重新貶為庶民,依舊保持著如今的生活嗎?

  再壞,又能壞到哪裡去?

  再好,又能好過幾層高樓?

  看到長孫無垢的笑容,他開心。

  看到莊中百姓的笑容,他更開心。

  螻蟻之說,何嘗不是他李方晨的自白。

  他想讓大唐根基深厚,打下一片沃土供後代生存繁衍。

  他更想免去日後可能會出現的諸般憂愁,使得史書一帆風順。

  可他突然明悟,自己之前做的事情,實在太小了。

  何不聚少成多,立興學之聖地,記以明志,供後世效仿?

  當然,還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身邊人的安好無恙。

  如果李方晨知道十七被人搞成了廢人,怕不得一切都會變成空談。

  唯有一個「殺」字,方可泄去心中暴怒之火。

  畢竟他已經承認,自己一直都是一直螻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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