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話說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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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怎麼喜歡上表演的?」周晨還是選擇把話題從自己身上移開。

  「怎麼喜歡上的?」天仙看了他一眼,「喜歡就是喜歡啊。」

  這?周晨只能覺得,可能她聽到的,和自己問的,就不是同一個問題。

  「其實,我們喜歡上一樣……東西,一開始的時候,自己應該並不清楚,那個時候,你可能就沒想那麼多,覺得它並沒有什麼特別。」天仙繼續說著周晨總覺得好像有另外意思的話。

  「如果要從根源上說起,」她好像在回憶,「應該從我幼兒園的時候說起。」

  「受我媽媽的影響……現在說,應該是我媽媽決定的,我從小就上舞蹈班。」

  她這句話,意思就很明確了,周晨莫名的有些失落,嘆了口氣,「看來,我們的童年都是一樣的。」

  「啊?」天仙一下子把他們之間的距離拉成負數,輕快的蹦到他面前,充分體現出了一位有著舞蹈底子的武俠戲女主的特色,驚喜又好奇,還有些期待的說,「你也從小就上舞蹈班?」

  「我從小就學著開船捕魚。」

  「這……一樣?」天仙感覺自己白高興了一場,熟練的在他手臂上拍了一下,但就是想笑,「咯咯,捕魚?!」

  然後又搖頭,「是啊,可能我們每個人的童年都是一樣的,警察的孩子就喜歡警察,商人的孩子就喜歡做生意,「

  「所以人生,就好像有些宿命論的意思。」她有些感慨。

  這樣想想,有些東西,好像就是天註定的。

  按理,以她和他的成長環境,既然不是小時候就是鄰居,也不是同班同學,就不太可能發生這樣深入的交集。

  結果他們的人生軌跡,都轉了一個大彎,自己出國又回國,很偶然的成為一個演員,而他,按他自述的說法,初中的一個下午,突然就喜歡上了攝影。

  然後的交互,雖然不能說順理成章,卻有了更充足的基礎。

  「但一開始的時候,你並不知道那是喜歡,那個時候,我們應該連喜歡是什麼意思,都並不清楚。」

  就在周晨又琢磨,她這話里的話,是不是自己想的那話時,天仙又問他,「哎天才,你是從小就明白這些嗎?」

  「所以我說,我們的童年都是一樣的,」周晨說,「我們都是好孩子。」

  「科科,」天仙又笑起來。

  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這平平無奇的話,她就是覺得可樂,「我們都是好孩子,異想天開……最最……可愛的孩子。」

  她突然就唱起來年初剛發行的那首傳唱度還不錯的同名歌來,中間還磕巴了好幾次。

  之所以磕巴,不是因為不熟悉歌詞,恰恰相反,真是因為太熟悉歌詞。

  如果不臨時更改一下,後面不是要唱「相信愛可以永遠」,就是「大聲喊我愛你你知不知道。」

  她不知道周晨知不知道自己磕巴的原因,但她知道,唱那些,不好。

  周晨還真不知道,這首歌他知道,但一般都是這麼唱的,「我們都是好孩子,啦啦啦啦的孩子,」中間的都不知道,更別說後面的。

  「我們從小,就都是會讓爸媽高興的孩子。」他說。

  天仙覺得這一點真是一樣的,孩子因為喜歡爸媽,所以會在連喜歡是什麼意思的時候,就天然的喜歡爸媽的職業,她突然抬手在周晨的頭上揉了揉,「是啊。」

  一個小不點,從小就喜歡捕魚,每天都在海邊等著爸媽從海上回來,船到港後,還欣喜的爬到船上,模仿著爸媽的樣子開船捕魚。

  雖然那時的他,肯定是高興的,他爸媽也會因此覺得高興,有什麼比自己的孩子喜歡自己的職業,還要讓父母們覺得更有成就感的事呢。

  只是,天仙現在只這樣想想,就覺得有些心疼。

  自己從小就學舞蹈,有時候,心裡其實不喜歡不想去,因為累,覺得辛苦。

  但好歹,自己學舞蹈,是在舞蹈室里,冬天不冷夏天不熱,還穿著漂亮的衣服。

  總之,這都可以算是又有了一個共同點,我們從小,都為爸媽的職業驕傲,好巧哦是不是。

  「記得小時候,我媽媽在小圈子裡,確實有些知名度,」天仙臉上洋溢著光彩,「很多單位都邀請她去演出。」

  「幼兒園的時候,我媽就經常用自行車帶著我,去她演出的地方,有時候,一天要跑好幾個地方,每到一處,我都在台下看著,耳濡目染的,不但因此也成為了好多大人口中的『舞蹈小天才』,現在想想,可能是從那個時候起,就對舞台有了嚮往。」

  「後來的事,你也應該知道,我從美國回來,碰巧就到了《金粉世家》劇組,然後,就真正喜歡上了表演,如果要說程度,那就是發自靈魂的喜歡。」

  「每接到一個新角色,我都非常興奮,會迫不及待的從各個角度去揣摩角色的特質……當然,」她看了某人一眼,「可能在很多人看來,我最後呈現出來的,相當差強人意,這我清楚,但我會努力,一次比一次努力……」

  「這個,」周晨想起了一句有些殘酷的話,有些事上,天賦,真的挺關鍵,不如那些初登屏幕,就表現得令人驚艷的人。

  她的演技,公允的說,橫向比,不差,但要說讓人驚艷,還真沒有。

  之所以她現在飾演的這些角色,後來一定程度上也成了經典,一個原因是,後來翻拍的那一版又一版,真的太爛。

  以及,人就是美啊,任何人只看她現在這些戲的劇照,都會認為「天仙」這個詞,真的是實至名歸。

  「從一個攝影師的角度,我想說……」

  「說,別吞吞吐吐的,」女俠推了他一下,「不用這麼委婉,你又不是沒有說過我。」

  周晨堅持,「記得拍照的時候嗎,我讓你做你自己就好,不要在意我,特別是不要在意我的鏡頭。」

  「當然記得。」天仙記得當時的感受,人不大,架子倒不小。

  所以第一印象,真的並不太好。

  好像也不是,當時還是有些想見到他本人……至少是有一丟丟的啦,畢竟,一些人,也把他誇得跟什麼似的。

  所以說,這人生啊,這緣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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