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二世祖
回家的途中,歐陽寒雪問候著孫茂才的祖宗十八代,並一再的告訴我,以後若是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好好的教訓一下這個人。
至於譚雅馨,則全程一言不發,時不時的瞥了我一眼,看樣子心事滿滿。
回到住處的時候,已經正午時分,剛走進了客廳,譚雅馨便催促著歐陽寒雪上樓,說是有話單獨和我談。
以歐陽寒雪的脾氣,自然是不同意,死纏爛打的十多分鐘,被譚雅馨連拉帶拽,帶到了二樓。
稍傾,只見譚雅馨一個人從樓梯上走下,也不知道她到底給歐陽寒雪灌了什麼迷魂湯,才讓這個小妖精妥協。
「怎麼回事?」譚雅馨坐在沙發上,一臉嚴肅的看著我。
「什麼怎麼回事?」我故意裝傻道。
「啪!」譚雅馨拍了一下我的大腿:「少裝糊塗,你和郭金寶到底怎麼認識的?」
回來的路上,我早就已經想好了對策,聲稱自己以前在跑腿業務的時候,曾經給接過郭金寶的單子,曾深夜幫忙買過tt。
聽到我這個解釋,譚雅馨自然不信。
「你當我是傻子嗎?郭金寶一年能來幾次江州!」
「偷偷回來的,這種和女明星出來鬼混的事情,難道他還能明目張胆?」我撇了撇嘴,振振有詞道。
反正他郭金寶原本名聲也不怎麼樣,所以我這麼說倒也不算空穴來風。
「既然他出來鬼混,還能不準備tt?」譚雅馨質問道。
「那怎麼了,你當初晚上不也下過單子,要買震動棒嗎?難道那東西你隨身還帶著?」我反駁道。
這話一出,譚雅馨瞬間臉紅,估摸往事的一幕,已經在她的腦海中不斷的閃過吧!
「就算你們認識,那我郭金寶怎麼對你那般尊重?」譚雅馨再次開口問道。
「感激我唄!我曾經幫助過他,避開過狗仔隊的圍堵。」我說。
「就這些???」譚雅馨挑眉問道。
「就這些!!!」我重重的點了點頭。
雖然我也知道,自己所說的理由,並不能讓譚雅馨信服,不過相信此時的譚雅馨應該也能感受到我的態度,想從我的口中,得到實話,這是萬萬不可能的!
隨後的幾分鐘裡,譚雅馨又糾結了幾個問題,而且一個比一個尖銳,沒有辦法我只能使出最後的殺手鐧:耍橫!
「我說你有完沒完!我幫你解決這麼困難的問題,你不感謝我也就算,居然還審問我!真拿我當犯人啊?」我大聲的叫嚷道。
譚雅馨被我吼的一愣,兩秒後回過神來後,這傢伙一把揪住了我的耳朵。
「啊!!!」
「疼!」
「疼!」我捂著耳朵,痛的是齜牙咧嘴。
「我說最近脾氣怎麼越來越大!原來是聯繫上你的靠山了!」譚雅馨冷哼道。
估計是怕把我的耳朵揪傷,發泄了一下心中的不滿後,譚雅馨便鬆開了手。
「別管我用什麼辦法?願賭服輸!今晚你得和我睡一張床上。」我躲到一旁,提醒道。
「做夢!誰和你賭了?」譚雅馨耍賴道。
「我靠!耍賴是不是?咱倆早上可是擊掌為誓了!!!」我蹭的一下站起身,氣呼呼的質問道。
「有認證嗎?有錄音嗎?有協議嗎?什麼都沒有,你憑什麼說我和你賭了?」譚雅馨的臉上露出了狡黠的笑意。
我就知道她會耍賴,所以發火只不過是在裝裝樣子罷了。
「行!譚雅馨,以後有事別再求我!你這個人不講信用!」我穿上丟在沙發上的西裝,借著個由頭,趕緊離開住處。
昨天在離開金典會所的時候,穎姐再三叮囑過,事成之後,讓我到會所里找她,她會告訴我下一步的計劃。
正因如此,我才想這麼快的擺脫譚雅馨的糾纏。
半個小時後,我開車來到了金典會所,剛走進去大廳,門旁一側的服務生便跑過來告訴我,穎姐在三樓的辦公室早已等我多時。
正所謂人生喜事精神爽,我覺得自己的腳步也輕盈了許多,順著樓梯一口氣跑到了三樓。
稍傾,當我來到辦公室門口的時候,看到穎姐正坐在辦公桌前,低頭書寫著什麼。
我怔了怔,心裡糾結著自己要不要打擾穎姐工作的時候,不想穎姐這個時候抬起了頭,朝我露出溫柔一笑,招手示意道:「怎麼了享逸,進來啊?」
「怎麼樣,事情進展的還順利嗎?」待我坐下後,穎姐明知故問道。
「當然,那個郭金寶很給你面子。」我乖乖的點了點頭。
關於穎姐和郭金寶是如何交涉的,其中的細節我沒有多問,我很清楚這方面的事情並不是我所在意的。
穎姐笑了笑,抬起雙臂伸了個懶腰。
「會打撞球嗎?」穎姐問。
「會啊!九球還是斯-諾克?」我笑著問道。
那武志強可是開撞球廳的,剛在一起的那幾天,我幾乎天天都在那裡陪兄弟們,再加上以前也有點底子,所以自認為水平算是中上等。
不過十多分鐘後,當我和穎姐來到撞球室打了幾場卻發現,自己和穎姐玩,根本就是不是對手,甚至我都不用上場,穎姐便清台了。
「我的天,你居然這麼厲害?」我一臉驚訝的看著穎姐。
「還好吧!」穎姐淡然一笑,伸手喚來服務生要了兩瓶礦泉水,將其中一瓶遞給了我。
我喝了一口,靜靜等待著穎姐要講的下一步計劃。
「對了,我要和你說的是,陳鵬已經回來了。」穎姐坐到我旁邊的空位,很隨意的說道。
「誰?陳鵬?陳氏集團的陳鵬???」我當即一怔。
之前聽說這傢伙被他老子安排到了國外,這才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怎麼就突然回來了呢?
得知這個消息,我有點慌亂,畢竟陳氏集團在江州可是龍頭企業,影響力可不是吹出來的,如今這個二世祖回來,恐怕又會盯著譚雅馨不放了。
原本因為一個馮振江已經把我搞得焦頭爛額,現在又多了陳鵬這個畜生,我心裡有些沒有底。
(ps:今日第一章。)
至於譚雅馨,則全程一言不發,時不時的瞥了我一眼,看樣子心事滿滿。
回到住處的時候,已經正午時分,剛走進了客廳,譚雅馨便催促著歐陽寒雪上樓,說是有話單獨和我談。
以歐陽寒雪的脾氣,自然是不同意,死纏爛打的十多分鐘,被譚雅馨連拉帶拽,帶到了二樓。
稍傾,只見譚雅馨一個人從樓梯上走下,也不知道她到底給歐陽寒雪灌了什麼迷魂湯,才讓這個小妖精妥協。
「怎麼回事?」譚雅馨坐在沙發上,一臉嚴肅的看著我。
「什麼怎麼回事?」我故意裝傻道。
「啪!」譚雅馨拍了一下我的大腿:「少裝糊塗,你和郭金寶到底怎麼認識的?」
回來的路上,我早就已經想好了對策,聲稱自己以前在跑腿業務的時候,曾經給接過郭金寶的單子,曾深夜幫忙買過tt。
聽到我這個解釋,譚雅馨自然不信。
「你當我是傻子嗎?郭金寶一年能來幾次江州!」
「偷偷回來的,這種和女明星出來鬼混的事情,難道他還能明目張胆?」我撇了撇嘴,振振有詞道。
反正他郭金寶原本名聲也不怎麼樣,所以我這麼說倒也不算空穴來風。
「既然他出來鬼混,還能不準備tt?」譚雅馨質問道。
「那怎麼了,你當初晚上不也下過單子,要買震動棒嗎?難道那東西你隨身還帶著?」我反駁道。
這話一出,譚雅馨瞬間臉紅,估摸往事的一幕,已經在她的腦海中不斷的閃過吧!
「就算你們認識,那我郭金寶怎麼對你那般尊重?」譚雅馨再次開口問道。
「感激我唄!我曾經幫助過他,避開過狗仔隊的圍堵。」我說。
「就這些???」譚雅馨挑眉問道。
「就這些!!!」我重重的點了點頭。
雖然我也知道,自己所說的理由,並不能讓譚雅馨信服,不過相信此時的譚雅馨應該也能感受到我的態度,想從我的口中,得到實話,這是萬萬不可能的!
隨後的幾分鐘裡,譚雅馨又糾結了幾個問題,而且一個比一個尖銳,沒有辦法我只能使出最後的殺手鐧:耍橫!
「我說你有完沒完!我幫你解決這麼困難的問題,你不感謝我也就算,居然還審問我!真拿我當犯人啊?」我大聲的叫嚷道。
譚雅馨被我吼的一愣,兩秒後回過神來後,這傢伙一把揪住了我的耳朵。
「啊!!!」
「疼!」
「疼!」我捂著耳朵,痛的是齜牙咧嘴。
「我說最近脾氣怎麼越來越大!原來是聯繫上你的靠山了!」譚雅馨冷哼道。
估計是怕把我的耳朵揪傷,發泄了一下心中的不滿後,譚雅馨便鬆開了手。
「別管我用什麼辦法?願賭服輸!今晚你得和我睡一張床上。」我躲到一旁,提醒道。
「做夢!誰和你賭了?」譚雅馨耍賴道。
「我靠!耍賴是不是?咱倆早上可是擊掌為誓了!!!」我蹭的一下站起身,氣呼呼的質問道。
「有認證嗎?有錄音嗎?有協議嗎?什麼都沒有,你憑什麼說我和你賭了?」譚雅馨的臉上露出了狡黠的笑意。
我就知道她會耍賴,所以發火只不過是在裝裝樣子罷了。
「行!譚雅馨,以後有事別再求我!你這個人不講信用!」我穿上丟在沙發上的西裝,借著個由頭,趕緊離開住處。
昨天在離開金典會所的時候,穎姐再三叮囑過,事成之後,讓我到會所里找她,她會告訴我下一步的計劃。
正因如此,我才想這麼快的擺脫譚雅馨的糾纏。
半個小時後,我開車來到了金典會所,剛走進去大廳,門旁一側的服務生便跑過來告訴我,穎姐在三樓的辦公室早已等我多時。
正所謂人生喜事精神爽,我覺得自己的腳步也輕盈了許多,順著樓梯一口氣跑到了三樓。
稍傾,當我來到辦公室門口的時候,看到穎姐正坐在辦公桌前,低頭書寫著什麼。
我怔了怔,心裡糾結著自己要不要打擾穎姐工作的時候,不想穎姐這個時候抬起了頭,朝我露出溫柔一笑,招手示意道:「怎麼了享逸,進來啊?」
「怎麼樣,事情進展的還順利嗎?」待我坐下後,穎姐明知故問道。
「當然,那個郭金寶很給你面子。」我乖乖的點了點頭。
關於穎姐和郭金寶是如何交涉的,其中的細節我沒有多問,我很清楚這方面的事情並不是我所在意的。
穎姐笑了笑,抬起雙臂伸了個懶腰。
「會打撞球嗎?」穎姐問。
「會啊!九球還是斯-諾克?」我笑著問道。
那武志強可是開撞球廳的,剛在一起的那幾天,我幾乎天天都在那裡陪兄弟們,再加上以前也有點底子,所以自認為水平算是中上等。
不過十多分鐘後,當我和穎姐來到撞球室打了幾場卻發現,自己和穎姐玩,根本就是不是對手,甚至我都不用上場,穎姐便清台了。
「我的天,你居然這麼厲害?」我一臉驚訝的看著穎姐。
「還好吧!」穎姐淡然一笑,伸手喚來服務生要了兩瓶礦泉水,將其中一瓶遞給了我。
我喝了一口,靜靜等待著穎姐要講的下一步計劃。
「對了,我要和你說的是,陳鵬已經回來了。」穎姐坐到我旁邊的空位,很隨意的說道。
「誰?陳鵬?陳氏集團的陳鵬???」我當即一怔。
之前聽說這傢伙被他老子安排到了國外,這才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怎麼就突然回來了呢?
得知這個消息,我有點慌亂,畢竟陳氏集團在江州可是龍頭企業,影響力可不是吹出來的,如今這個二世祖回來,恐怕又會盯著譚雅馨不放了。
原本因為一個馮振江已經把我搞得焦頭爛額,現在又多了陳鵬這個畜生,我心裡有些沒有底。
(ps:今日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