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千六百零八章 攤開的明牌
第7274章 攤開的明牌
湯普森離開後的第三天夜裡,一條加密消息傳到了將岸的電腦上。發件人是阿拉丁。
不是通過中間人,也不是通過加密信道,而是一封手寫信的掃描件,字跡潦草,筆畫歪歪扭扭,是中文。
將岸把電腦轉向林銳,屏幕的藍光照亮了他半張臉。「阿拉丁的信。不是給夫人的,是專門給你的。」
林銳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信紙上有水漬,不是咖啡,是淚。紙的邊緣有燒焦的痕跡,被人從火里搶出來的。信的日期是三天前——湯普森離開利比亞的那天。
「林銳,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杜拜了。我走了。去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你不需要來找我,也不需要擔心我。
我活了那麼多年,不需要人擔心。我給你寫這封信,是要告訴你幾件事。
第一,我的真名不是阿拉丁。阿拉丁是一個代號。就像你的代號是瑞克·雷恩,我的代號是『策略家』。
秘社初代的策略家。銀狼米歇爾的左膀右臂。秘社的創始人之一。三十五年前,我和米歇爾一起建了秘社。
他管錢,我管人。他管外面,我管裡面。他管檯面上,我管台面下。我們是最好的搭檔,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
後來他變了。他不想管錢了,他想管人。不想管外面了,想管裡面。不想管檯面上了,想管台面下。他想坐我的位置。我不給。他就搶。
他搶了,我就打。我打了,我就輸了。
一場卑鄙的偷襲之中,我的脊椎受傷了,從腰部以下,全部癱瘓。
他沒有殺我,因為他需要我活著。活著看他贏。活著看他坐在我的位置上。活著看他把秘社變成他的玩具。我活了很多年。看著他贏。看著他坐在我的位置上。看著他把秘社變成他的玩具。
他們知道我有女兒,但是不知道我有兩個女兒。除了水晶之外,我還有一個女兒,就是扎拉。
她的母親是圖阿雷格人,一個牧羊人的女兒。我愛她,但我不能娶她。因為我是秘社的人,她是牧羊人的女兒。
秘社不會讓我娶她,米歇爾不會讓我娶她,所有人不會讓我娶她。所以我離開她。離開我的女兒。把她送給一個圖阿雷格人的酋長。一個我信任的、不會出賣我的、不會利用她的、不會傷害她的人。
那個人把她養大,給她一個家,給她一個丈夫,給她一個部落,給她一切。我什麼也沒有給她。
只給了一條項鍊,上面刻著——『扎拉,我的沙漠,我的星星,我的生命。』我刻了,我給了,我走了。再也沒有回去。」
林銳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
「第二,你已經知道了,我是秘社的創始人之一。我的化名叫阿拉丁,是一個多國通緝的恐怖分子,地下軍火商。
我在中東和非洲之間有一條路,從幾內亞灣到地中海。我花了二十年建了這條路。我認識路上的每一個人。
我知道每一輛車的位置,每一批貨的數量,每一發子彈的編號。秘社不走我的路,他們走自己的路。
從阿爾及利亞走,從利比亞走,從蘇丹走。這是我和秘社對抗至今的唯一資本。
但是現在,他們繞開了我的檢查站,繞開了我的港口,繞開了我的倉庫。
他們不給我交錢,不給我打招呼,不給我面子。所以我要秘社死。不是因為他們是恐怖分子,是因為我活著就是他們最大的威脅。
米歇爾必須死。不是因為他是秘社的頭領,是因為他讓我在輪椅上坐了三十五年,讓我不能走路,不能跑,不能抱我的女兒。他必須死。」
林銳把信往下翻了一頁。
「第三,紅男爵是秘社的軍事領袖。他不在華盛頓。華盛頓那個叫詹森的人,是他的手下。他替紅男爵坐在CIA的高層,替紅男爵看那張網,替紅男爵下命令。
沒有人知道真正的紅男爵在哪裡,長什麼樣子。但我認識他。他也是銀狼米歇爾的學生。他教他打仗,教他殺人,教他坐那個位置。
他是米歇爾的刀。現在他要殺米歇爾,因為米歇爾老了,沒用了,該死了。他是米歇爾養大的狼,現在要吃主人了。
我給他錢,給他槍,給他情報。讓他去殺米歇爾。他殺了,秘社就是他的。他不殺,我就殺他。他怕我,所以他會殺米歇爾。
米歇爾死了,秘社就是他的。秘社是他的,他就會來找我。因為他要我手裡的路。我要他手裡的網。路換網。網換路。我們換完了,誰贏?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會贏。因為你不是網裡的人,不是路里的人,不是秘社的人,不是CIA的人。你是你自己的。你替自己殺人。
殺布倫森,殺阿扎姆,殺紅男爵,殺米歇爾。當你殺了所有人,你就贏了。」
林銳看著最後一行字。
「林銳,我的女兒叫扎拉。請你告訴她——對不起。」
信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有簽名,沒有日期,沒有抬頭。
將岸站在林銳旁邊,看著屏幕上那封信。「阿拉丁是秘社初代的策略家。銀狼米歇爾的左膀右臂。
他和米歇爾早年的衝突導致他腰部以下癱瘓,所以他叛出秘社,成為中東和非洲最大的地下軍火商。
他的目標是摧毀秘社,殺死銀狼米歇爾,為他的女兒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夫人從屋裡走出來,站在林銳面前。月光照在她臉上,把她的淺棕色眼睛照成了銀白色的。「瑞克,信里寫了什麼?」
林銳看著她。「阿拉丁是你的父親。他是策略家,秘社最初代的策略家。他和銀狼米歇爾早年的衝突導致他癱瘓。
之後他叛出秘社,成為中東和非洲最大的地下軍火商。他的目標是摧毀秘社,殺死銀狼米歇爾,為你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夫人看著他。「他為什麼不自己來?為什麼要你替他來?為什麼要你來殺所有人?為什麼要你來結束他開始的戰爭?」
林銳看著她。「因為他不能。他癱瘓了。他坐在輪椅上。他不能走,不能跑,不能抱你。他只能坐在那裡,等。等一個人替他去做。等一個人替他殺布倫森,殺紅男爵,殺米歇爾。等一個人替他結束他開始的戰爭。」
夫人看著林銳,看了很久。她把脖子上的金項鍊摘下來,把月牙形的銀片握在手心裡。「瑞克,他不是在等你。
他是在等他自己。等他自己有勇氣回來。等他自己能面對我。等他自己說出『對不起』。他沒有說出來,他寫出來了。
他寫給你,不是寫給我。因為他不敢寫給我。他怕我恨他。他怕我不原諒他。他怕我——不要他。」
她把項鍊戴回去。月牙形的銀片在鎖骨之間輕輕地晃動著。「瑞克,他在哪裡?」
林銳看著她。「不知道。信上沒有地址。他說他走了。去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
夫人看著林銳,看了大概三秒。她轉過身,向屋裡走去。「瑞克,他不是走了。他是躲起來了。
躲在他自己的恐懼里。躲在他自己的愧疚里。躲在他自己的——懦弱里。他不會來找我,我也不會去找他。
因為他要的是一個安全的世界。一個沒有秘社、沒有銀狼、沒有紅男爵的世界。我要的,也是那個世界。
所以我會等。等他建好那個世界。等他來。等他——說『對不起』。」
她走進屋裡,關上了門。
將岸看著那扇關上的門。「老大,阿拉丁走了。杜拜的別墅空了,辦公室關了,船不見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科本查了所有的衛星,所有的航班,所有的港口。什麼都沒有。他消失了。」
林銳沉默了一會兒點點頭,「以他的能力,他能很輕鬆的做到毫無痕跡的消失。但是他不會消失。他會在我們需要他的時候出現。」
將岸看著他。「什麼時候?」
林銳把手從口袋裡抽出來,垂在身側。「米歇爾死的時候。」
將岸沉默了幾秒。「老大,真正的紅男爵在什麼地方,沒有人知道。但詹森知道。找到詹森,就能找到紅男爵。」
林銳看著他。「詹森在華盛頓。在CIA的總部。在他的辦公室里。」
將岸看著他。「你要去華盛頓?」
林銳看著他。「去。」
將岸沉默了半晌道,「詹森未必會見你。你是私人軍事公司的老闆,他是CIA的高級分析師。你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他會見我的。因為他們的計劃已經被打亂了。只要我去找他,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了,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了。
這就是打明牌的好處,大家都知道自己手裡的牌,也都能看到對方的牌。剩下的就是了如何權衡了。」
將岸看著他,看了很久。「好。我去安排。」
他轉過身,向屋裡走去。走了兩步,停下來,回過頭。「老大,如果詹森還是選擇不見你呢?」
林銳看著海面。海面在月光下像一片銀白色的、正在呼吸的、巨大的、沉默的動物。「那我們就讓他不得不見。」
將岸用了三天時間打通了華盛頓的關節。不是通過阿拉丁,不是通過湯普森,是通過林肯的一個老同事——退役的海軍陸戰隊上校,現在在五角大樓做文職。
那個老同事欠林肯一條命,還債的方式是一張國防部的訪客通行證和一個「前軍方人員諮詢海外安全事務」的名義。
通行證上有林銳的照片,名字寫的是「瑞克·雷恩」,職務寫的是「三叉戟安全諮詢公司執行長」。
將岸把通行證推到林銳面前。「到了華盛頓,會有人接你。不是CIA的人,是五角大樓的人。他帶你去CIA總部。
你進去了,就只能靠自己。我在外面等。二十四小時。二十四小時後你不出來,我帶O2小隊進去。」
林銳看著那張通行證,看了大概三秒。「你進不去。」
將岸看著他。「我知道。但我會試。」
林銳把通行證放進口袋裡,和那顆子彈放在一起。
飛機在杜勒斯國際機場降落的時候是當地時間下午兩點。天空是灰白色的,很低,像一床被誰從天上扔下來的、正在慢慢下沉的、濕透了的棉被。
林銳從機場走出來的時候,一個穿著深藍色西裝的黑人站在出口處,手裡舉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雷恩先生」。
他的頭髮剪得很短,露出青白的頭皮。他的臉上沒有表情,眼睛在墨鏡後面看著林銳。
「雷恩先生,我是戴維斯。五角大樓派來接您的。」
林銳看著他。「戴維斯是姓還是名?」
那個人把墨鏡摘下來,露出一雙深棕色的眼睛。「姓。我叫麥可·戴維斯。林肯的老同事。他救過我的命。在葉門。
一顆RPG打中了我的悍馬,他從車裡把我拖出來,拖了兩百米,拖到掩體後面。他的腿當時就傷了,但他沒有停。
他把我拖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後回去救其他人。他救了三個。我是第一個。」
林銳看著他。「林肯的腿不是被RPG傷的。是在馬里被路邊炸彈傷的。」戴維斯看著他。「我知道。但我在葉門救了他。」
林銳看著他,看了大概兩秒。「走。」
戴維斯轉過身,向停車場走去。
車是一輛黑色的雪佛蘭,很舊,里程表上顯示已經跑了十二萬公里。戴維斯開車很穩,不急不慢,在車流中像一條在深水裡遊動的、沉默的、不知道要去哪裡的魚。
他看了一眼後視鏡。「雷恩先生,CIA總部在蘭利。從機場過去需要四十分鐘。詹森在辦公室等您。他說他只見您一個人。完全隔絕房間,不帶任何人,不錄音,不錄像,不記錄。」
林銳看著他。「你信嗎?」
戴維斯沉默了一秒。「不信。但您只有這條路。」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顆子彈。
CIA總部是一棟巨大的、灰白色的、沒有窗戶的建築。像一個被遺棄在森林深處的、沒有門的、沒有人能進去也沒有人能出來的墳墓。
戴維斯把車停在訪客停車場,熄了火。「雷恩先生,我只能送您到這裡。裡面我進不去。您進去了,就只能靠自己。」
林銳推開車門,走下來。陽光照在他臉上,灰白色的,沒有溫度。
門口站著兩個穿著制服的保安,腰間掛著手槍,手裡拿著對講機。他們的臉上沒有表情,眼睛在林銳的臉上停了一下,在他腰間的格洛克上停了一下。
沒有槍套,格洛克插在腰帶上,用襯衫遮著。但他們看到了。
「雷恩先生?」
「是。」
「請跟我來。」
林銳跟在保安後面,穿過一扇厚重的玻璃門,走進一條長長的、灰色的、沒有窗戶的走廊。
走廊的盡頭是一扇鐵門,門上有指紋識別器。保安把拇指按上去,綠燈亮了,門開了。
門後面是一個很小的房間,只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一盞燈。燈是白色的,很亮,照在桌面上,像一個正在發光的、圓形的、沒有陰影的太陽。
「請坐。詹森先生馬上來。」
保安出去了。門關上了。
湯普森離開後的第三天夜裡,一條加密消息傳到了將岸的電腦上。發件人是阿拉丁。
不是通過中間人,也不是通過加密信道,而是一封手寫信的掃描件,字跡潦草,筆畫歪歪扭扭,是中文。
將岸把電腦轉向林銳,屏幕的藍光照亮了他半張臉。「阿拉丁的信。不是給夫人的,是專門給你的。」
林銳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信紙上有水漬,不是咖啡,是淚。紙的邊緣有燒焦的痕跡,被人從火里搶出來的。信的日期是三天前——湯普森離開利比亞的那天。
「林銳,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杜拜了。我走了。去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你不需要來找我,也不需要擔心我。
我活了那麼多年,不需要人擔心。我給你寫這封信,是要告訴你幾件事。
第一,我的真名不是阿拉丁。阿拉丁是一個代號。就像你的代號是瑞克·雷恩,我的代號是『策略家』。
秘社初代的策略家。銀狼米歇爾的左膀右臂。秘社的創始人之一。三十五年前,我和米歇爾一起建了秘社。
他管錢,我管人。他管外面,我管裡面。他管檯面上,我管台面下。我們是最好的搭檔,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
後來他變了。他不想管錢了,他想管人。不想管外面了,想管裡面。不想管檯面上了,想管台面下。他想坐我的位置。我不給。他就搶。
他搶了,我就打。我打了,我就輸了。
一場卑鄙的偷襲之中,我的脊椎受傷了,從腰部以下,全部癱瘓。
他沒有殺我,因為他需要我活著。活著看他贏。活著看他坐在我的位置上。活著看他把秘社變成他的玩具。我活了很多年。看著他贏。看著他坐在我的位置上。看著他把秘社變成他的玩具。
他們知道我有女兒,但是不知道我有兩個女兒。除了水晶之外,我還有一個女兒,就是扎拉。
她的母親是圖阿雷格人,一個牧羊人的女兒。我愛她,但我不能娶她。因為我是秘社的人,她是牧羊人的女兒。
秘社不會讓我娶她,米歇爾不會讓我娶她,所有人不會讓我娶她。所以我離開她。離開我的女兒。把她送給一個圖阿雷格人的酋長。一個我信任的、不會出賣我的、不會利用她的、不會傷害她的人。
那個人把她養大,給她一個家,給她一個丈夫,給她一個部落,給她一切。我什麼也沒有給她。
只給了一條項鍊,上面刻著——『扎拉,我的沙漠,我的星星,我的生命。』我刻了,我給了,我走了。再也沒有回去。」
林銳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
「第二,你已經知道了,我是秘社的創始人之一。我的化名叫阿拉丁,是一個多國通緝的恐怖分子,地下軍火商。
我在中東和非洲之間有一條路,從幾內亞灣到地中海。我花了二十年建了這條路。我認識路上的每一個人。
我知道每一輛車的位置,每一批貨的數量,每一發子彈的編號。秘社不走我的路,他們走自己的路。
從阿爾及利亞走,從利比亞走,從蘇丹走。這是我和秘社對抗至今的唯一資本。
但是現在,他們繞開了我的檢查站,繞開了我的港口,繞開了我的倉庫。
他們不給我交錢,不給我打招呼,不給我面子。所以我要秘社死。不是因為他們是恐怖分子,是因為我活著就是他們最大的威脅。
米歇爾必須死。不是因為他是秘社的頭領,是因為他讓我在輪椅上坐了三十五年,讓我不能走路,不能跑,不能抱我的女兒。他必須死。」
林銳把信往下翻了一頁。
「第三,紅男爵是秘社的軍事領袖。他不在華盛頓。華盛頓那個叫詹森的人,是他的手下。他替紅男爵坐在CIA的高層,替紅男爵看那張網,替紅男爵下命令。
沒有人知道真正的紅男爵在哪裡,長什麼樣子。但我認識他。他也是銀狼米歇爾的學生。他教他打仗,教他殺人,教他坐那個位置。
他是米歇爾的刀。現在他要殺米歇爾,因為米歇爾老了,沒用了,該死了。他是米歇爾養大的狼,現在要吃主人了。
我給他錢,給他槍,給他情報。讓他去殺米歇爾。他殺了,秘社就是他的。他不殺,我就殺他。他怕我,所以他會殺米歇爾。
米歇爾死了,秘社就是他的。秘社是他的,他就會來找我。因為他要我手裡的路。我要他手裡的網。路換網。網換路。我們換完了,誰贏?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會贏。因為你不是網裡的人,不是路里的人,不是秘社的人,不是CIA的人。你是你自己的。你替自己殺人。
殺布倫森,殺阿扎姆,殺紅男爵,殺米歇爾。當你殺了所有人,你就贏了。」
林銳看著最後一行字。
「林銳,我的女兒叫扎拉。請你告訴她——對不起。」
信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有簽名,沒有日期,沒有抬頭。
將岸站在林銳旁邊,看著屏幕上那封信。「阿拉丁是秘社初代的策略家。銀狼米歇爾的左膀右臂。
他和米歇爾早年的衝突導致他腰部以下癱瘓,所以他叛出秘社,成為中東和非洲最大的地下軍火商。
他的目標是摧毀秘社,殺死銀狼米歇爾,為他的女兒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夫人從屋裡走出來,站在林銳面前。月光照在她臉上,把她的淺棕色眼睛照成了銀白色的。「瑞克,信里寫了什麼?」
林銳看著她。「阿拉丁是你的父親。他是策略家,秘社最初代的策略家。他和銀狼米歇爾早年的衝突導致他癱瘓。
之後他叛出秘社,成為中東和非洲最大的地下軍火商。他的目標是摧毀秘社,殺死銀狼米歇爾,為你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夫人看著他。「他為什麼不自己來?為什麼要你替他來?為什麼要你來殺所有人?為什麼要你來結束他開始的戰爭?」
林銳看著她。「因為他不能。他癱瘓了。他坐在輪椅上。他不能走,不能跑,不能抱你。他只能坐在那裡,等。等一個人替他去做。等一個人替他殺布倫森,殺紅男爵,殺米歇爾。等一個人替他結束他開始的戰爭。」
夫人看著林銳,看了很久。她把脖子上的金項鍊摘下來,把月牙形的銀片握在手心裡。「瑞克,他不是在等你。
他是在等他自己。等他自己有勇氣回來。等他自己能面對我。等他自己說出『對不起』。他沒有說出來,他寫出來了。
他寫給你,不是寫給我。因為他不敢寫給我。他怕我恨他。他怕我不原諒他。他怕我——不要他。」
她把項鍊戴回去。月牙形的銀片在鎖骨之間輕輕地晃動著。「瑞克,他在哪裡?」
林銳看著她。「不知道。信上沒有地址。他說他走了。去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
夫人看著林銳,看了大概三秒。她轉過身,向屋裡走去。「瑞克,他不是走了。他是躲起來了。
躲在他自己的恐懼里。躲在他自己的愧疚里。躲在他自己的——懦弱里。他不會來找我,我也不會去找他。
因為他要的是一個安全的世界。一個沒有秘社、沒有銀狼、沒有紅男爵的世界。我要的,也是那個世界。
所以我會等。等他建好那個世界。等他來。等他——說『對不起』。」
她走進屋裡,關上了門。
將岸看著那扇關上的門。「老大,阿拉丁走了。杜拜的別墅空了,辦公室關了,船不見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科本查了所有的衛星,所有的航班,所有的港口。什麼都沒有。他消失了。」
林銳沉默了一會兒點點頭,「以他的能力,他能很輕鬆的做到毫無痕跡的消失。但是他不會消失。他會在我們需要他的時候出現。」
將岸看著他。「什麼時候?」
林銳把手從口袋裡抽出來,垂在身側。「米歇爾死的時候。」
將岸沉默了幾秒。「老大,真正的紅男爵在什麼地方,沒有人知道。但詹森知道。找到詹森,就能找到紅男爵。」
林銳看著他。「詹森在華盛頓。在CIA的總部。在他的辦公室里。」
將岸看著他。「你要去華盛頓?」
林銳看著他。「去。」
將岸沉默了半晌道,「詹森未必會見你。你是私人軍事公司的老闆,他是CIA的高級分析師。你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他會見我的。因為他們的計劃已經被打亂了。只要我去找他,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了,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了。
這就是打明牌的好處,大家都知道自己手裡的牌,也都能看到對方的牌。剩下的就是了如何權衡了。」
將岸看著他,看了很久。「好。我去安排。」
他轉過身,向屋裡走去。走了兩步,停下來,回過頭。「老大,如果詹森還是選擇不見你呢?」
林銳看著海面。海面在月光下像一片銀白色的、正在呼吸的、巨大的、沉默的動物。「那我們就讓他不得不見。」
將岸用了三天時間打通了華盛頓的關節。不是通過阿拉丁,不是通過湯普森,是通過林肯的一個老同事——退役的海軍陸戰隊上校,現在在五角大樓做文職。
那個老同事欠林肯一條命,還債的方式是一張國防部的訪客通行證和一個「前軍方人員諮詢海外安全事務」的名義。
通行證上有林銳的照片,名字寫的是「瑞克·雷恩」,職務寫的是「三叉戟安全諮詢公司執行長」。
將岸把通行證推到林銳面前。「到了華盛頓,會有人接你。不是CIA的人,是五角大樓的人。他帶你去CIA總部。
你進去了,就只能靠自己。我在外面等。二十四小時。二十四小時後你不出來,我帶O2小隊進去。」
林銳看著那張通行證,看了大概三秒。「你進不去。」
將岸看著他。「我知道。但我會試。」
林銳把通行證放進口袋裡,和那顆子彈放在一起。
飛機在杜勒斯國際機場降落的時候是當地時間下午兩點。天空是灰白色的,很低,像一床被誰從天上扔下來的、正在慢慢下沉的、濕透了的棉被。
林銳從機場走出來的時候,一個穿著深藍色西裝的黑人站在出口處,手裡舉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雷恩先生」。
他的頭髮剪得很短,露出青白的頭皮。他的臉上沒有表情,眼睛在墨鏡後面看著林銳。
「雷恩先生,我是戴維斯。五角大樓派來接您的。」
林銳看著他。「戴維斯是姓還是名?」
那個人把墨鏡摘下來,露出一雙深棕色的眼睛。「姓。我叫麥可·戴維斯。林肯的老同事。他救過我的命。在葉門。
一顆RPG打中了我的悍馬,他從車裡把我拖出來,拖了兩百米,拖到掩體後面。他的腿當時就傷了,但他沒有停。
他把我拖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後回去救其他人。他救了三個。我是第一個。」
林銳看著他。「林肯的腿不是被RPG傷的。是在馬里被路邊炸彈傷的。」戴維斯看著他。「我知道。但我在葉門救了他。」
林銳看著他,看了大概兩秒。「走。」
戴維斯轉過身,向停車場走去。
車是一輛黑色的雪佛蘭,很舊,里程表上顯示已經跑了十二萬公里。戴維斯開車很穩,不急不慢,在車流中像一條在深水裡遊動的、沉默的、不知道要去哪裡的魚。
他看了一眼後視鏡。「雷恩先生,CIA總部在蘭利。從機場過去需要四十分鐘。詹森在辦公室等您。他說他只見您一個人。完全隔絕房間,不帶任何人,不錄音,不錄像,不記錄。」
林銳看著他。「你信嗎?」
戴維斯沉默了一秒。「不信。但您只有這條路。」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顆子彈。
CIA總部是一棟巨大的、灰白色的、沒有窗戶的建築。像一個被遺棄在森林深處的、沒有門的、沒有人能進去也沒有人能出來的墳墓。
戴維斯把車停在訪客停車場,熄了火。「雷恩先生,我只能送您到這裡。裡面我進不去。您進去了,就只能靠自己。」
林銳推開車門,走下來。陽光照在他臉上,灰白色的,沒有溫度。
門口站著兩個穿著制服的保安,腰間掛著手槍,手裡拿著對講機。他們的臉上沒有表情,眼睛在林銳的臉上停了一下,在他腰間的格洛克上停了一下。
沒有槍套,格洛克插在腰帶上,用襯衫遮著。但他們看到了。
「雷恩先生?」
「是。」
「請跟我來。」
林銳跟在保安後面,穿過一扇厚重的玻璃門,走進一條長長的、灰色的、沒有窗戶的走廊。
走廊的盡頭是一扇鐵門,門上有指紋識別器。保安把拇指按上去,綠燈亮了,門開了。
門後面是一個很小的房間,只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一盞燈。燈是白色的,很亮,照在桌面上,像一個正在發光的、圓形的、沒有陰影的太陽。
「請坐。詹森先生馬上來。」
保安出去了。門關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