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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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新朝的錢政,最開始梁業等人只是想不通為什麼新朝會選用鐵錢這種劣幣,是很沒想到裡面居然有這麼多的門道。

  而此時此刻,鄭王等人卻是都是齊齊感到後脊樑發汗,心裡想著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散會之後趕緊命人傳信回老家,讓家裡人趕緊把窖藏的銅錢拿出來花用掉。

  甚至,便是梁業和陳沛這種小世家出身的人,心中冒出與鄭王等人一樣的念頭同時,也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就聽陳沛急道:「銅錢如此,不知金銀又如何?」

  黃小剛自然笑道:「金銀本就是貴重金屬,但前朝也沒有將其定為法定貨幣,本朝自然也是如此。不過,本朝自然也不會禁止民間交易金銀,更不會為金銀交易背書,民間商戶在交易金銀的時候,肯定得風險自理,損失自擔。畢竟,民間商戶就算從中獲利賺了大錢,也不會給咱們多上稅對吧?」

  聽得這話,不少人懸著的心也才算稍微放下,這些人家裡雖然藏的銅錢算多,可金銀也不算少,若新朝真是要把這什麼「貴重金屬」一棒子往死里打的話,損失可就真的難以估計了。

  見著不少人面上露出釋然表情,黃小剛倒也知道這棒子揮出去的效果還算可以,接下來便是要給甜棗了:「總之,短期之內,新朝的錢政為了穩定,與糧食直接掛鉤這個點是肯定不能變的,而使用鐵錢除了穩定、可控這些優點之外,直接與楊隋的大業鐵錢銜接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畢竟如今百姓手上多持有的是大業鐵錢,允許鐵錢置換目的就是保民生,我們讓誰吃虧都不能讓百姓吃虧對不對?」

  話說到這個地步,該點的地方自然是點到了,接下來這些暫時依附新朝的世家該怎麼應對可就不是黃小剛需要操心的了。

  隨後,有關制定臨時市場監管條例,仿製不良商人擾亂市場的金融犯罪之議,自然是順利通過。

  這接下來,便是要討論新朝的外交安排。

  這隋朝負責外交的機構也就是鴻臚寺和謁者台,而如今的外交司代理司長董奇字守禮,在洛陽朝中可是正兒八經的鴻臚寺少卿。

  當初大業四年(608年)時裴世清、小野妹子等人到達隋都長安,小野妹子向隋朝廷呈交倭王國書,鴻臚寺卿鑑於楊廣先前有「以後蠻夷的國書有無禮的,就不要再給我看了」的指示,就沒敢將這份「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國書呈交給楊廣,從而避免了隋朝與日本的戰爭,他可是全程參與其中。

  如今,作為外交司的代理司長,董奇倒是把功課做足了,上來便侃侃而談把前隋的外交事務簡單交代清楚。

  簡單來說,隋朝的邦交國真是不多,畢竟是天朝上國,外邦在天朝看來皆是蠻夷也。

  而今楊隋已滅,新朝崛起,自然需要重新審視與各國之邦交。

  那麼,從地圖上看,如今的新朝北面有高麗半島三國,分別是高句麗、百濟和新羅,而東面就是倭國了(此時還不叫日本),至於南面和西面雖然有商人來往,但正經的邦交國居然是一家都沒有。

  聽得這話說來,黃小剛也真不意外,因為他確實知道這隋朝雖然和歐洲許多國家進行商業交往,也通過絲綢之路把中原的商品遠銷歐洲,羅馬、波斯等許多西亞、歐洲國家,但楊隋是真沒有派出過使臣前往這些國家,更別說這些國家派使臣來楊隋了。

  當然,商人詐稱貢使的雖然不少,但大家對此事都心知肚明,自然也不會上當。

  而曾經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所謂的大業五年「萬國來朝」,也根本是一個歷史玩笑。

  大業五年(公元609年)初,隋帝楊廣出發西巡,浩浩蕩蕩的儀仗從長安出發,六月抵達焉支山。

  據《隋書·帝紀·煬帝》記載:夏四月壬寅,高昌、吐谷渾、伊吾並遣使來朝。乙巳,次狄道、党項羌來貢方物。

  為了這次盛會的勝利舉行,在隋煬帝出發之前,替隋朝經略西域的裴矩便已經安排使者前往這些國家,用重利來換取他們入朝。同時安排張掖和武威兩地的邊民盛裝參會,觀禮的隊伍連綿數十里不斷,以顯示中國的強盛。

  而高昌、伊吾等西域二十七國的國君及隨從,已經佩帶著金玉,穿著用美麗毛織物做成的服裝,擺上香案,奏起音樂,盡情歌舞,迎接隋朝皇帝的大駕。

  所以,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讚嘆曰:「隋氏之盛,極於此也。」

  之後,隋朝為了炫耀自己的富足,在大業六年(六一零),又使西域少數民族的使者和商人齊集洛陽。

  據資治通鑑記載:大業六年,帝以諸蕃酋長畢集洛陽,丁丑,於端門街盛陳百戲,戲場周圍五千步,執絲竹者萬八千人,聲聞數十里,自昏達旦,燈火光燭天地;終月而罷,所費巨萬。自是歲以為常。諸蕃請入豐都市交易,帝許之。先命整飾店肆,檐宇如一,盛設帷帳,珍貨充積,人物華盛,賣菜者亦藉以龍鬚席。

  胡客或過酒食店,悉令邀廷就坐,醉飽而散,不取其直,紿之曰:「中國豐饒,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驚嘆。其黠者頗覺之,見以繒帛纏樹,曰:「中國亦有貧者,衣不蓋形,何如以此物與之,纏樹何為?」市人慚不能答。

  話說,董奇做了一番外交工作的全面檢討之後,便是由黃小剛來做後續安排,內容倒也不多:「接下來的一算時間內,新朝的主要工作還是統一天下,那麼在外交方面除了會派遣使者與國內的各路反王交通聯絡之外,對外邦藩國的聯繫雖然不是相當迫切,但也要有所準備。因此本王建議,外交司接下來的工作大致就是三個方面,一個是編制新朝對外邦的邦交關係暫行條例,內容主要針對兩國使者來往、民間商貿交易還有涉外法權和治權等內容,詳細內容我會責成原監軍府的法務給予幫助;其次就是建立一所用來培養翻譯官員的培訓學校,招募外邦譯者為師,主要教授外邦的語言和文字,要爭取對外域各邦的語言、文化做到一定掌握,便與日後與外邦交流溝通;最後就是組建外交司獨立的情報機構,主動向外邦如東北、西域等熱點地區派遣情報官員,收集當地的軍事、民間情報,為日後新朝將該地區兼併和收歸版圖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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