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二六章 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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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到邊城城主的,只是金髮青年他們。在他們對面的一家酒樓,二樓窗台上縮了腦袋進去。

  「沾提爾應該是去找按個法神了。」從窗台縮回腦袋的人拿起酒碗,小聲說。

  他對面的男人長目一眯,冷笑一聲,說:「據我所知,那法神從不在一個地方逗留太久。」

  「可是他每到一個地方,那裡的好東西就會被搜刮一空……」

  細長眼薅了一下沾了酒水的鬍鬚:「也會留下不少好東西。」

  「那……我們要等?」

  「等。不過不是等他離開,是等機會。」

  作為馬賊首領,細長眼對形勢的判斷更準確一些。做一個馬賊,個人實力非常關鍵,但做一個首領,必須智勇雙全。不然很容易被人取而代之。

  細長眼就是靠著腦子將前任首領幹掉了……如今,他已經做了十幾年的首領。正值壯年,手下又壯大了好幾倍。

  他已經不甘心一直做個馬賊。

  「你們記住,現在我們是正經商人。」

  其他人嗤嗤笑著,連連點頭:「沒錯,我們是正經商人。」

  細長眼眼睛又眯了眯,說:「喝酒。有話回房間再說。」

  他覺得,有必要跟那個法神接觸一下。

  法神的傳說,在這幾年如同沙漠中的沙塵暴一樣,突然席捲了整個大沙漠和大草原。

  細長眼甚至親眼見過法神的厲害。

  那是一個和他實力差不多,但是更狡詐的馬賊團。那個馬賊團想趁著牧民與法神交易——那個時候,法神的威名還沒傳播出去。

  結果,數百馬賊,包括他們好幾個實力超過七階武者的首領,數百個鬥士連人帶馬,還沒近法神的身邊,全部被一陣風颳上天。掉下來時,已經全部四分五裂。

  不是被撕碎的,而是被切碎的。屍首的斷面,很是光滑,像是一刀兩斷。

  據說,有一種魔法叫做風刃……

  那些屍首,沒有灑下一點血。因為屍首的斷面,全部像是被火烤過一樣,血被堵住了。

  而且,屍首散落的地方,距離法神足有幾里遠,散布的範圍達到方圓十幾公里。那些人的屍首,拼湊成堆的可能都沒了。

  那一戰,只幾個呼吸之間就結束了。

  但也恰好證實了法神的威力。自此,不管是大沙漠還是大草原,都沒人敢在法神跟其他人交易的時候動手。也沒人敢針對與法神交易的人動手。

  因為法神保護那些人。

  至少有三個馬賊團因為劫掠了剛與法神交易完返程的部落。

  結果那三個馬賊團再沒有出現過。

  不管別人是怎麼想的,反正細長眼是不敢對法神動任何腦筋的。

  不過,他也注意到一個現象。法神交易時,不會看你是什麼人,你的貨物是如何來的。只要在交易的時候,貨物沒有爭議。就可以交易。

  他不敢都給法神的腦筋,但可以跟法神交易。

  他這次來邊城,身份正經商人,自然會帶著不少貨物——雖然都是搶掠來的。

  但按法神的交易習慣,那些東西只要能引起法神的注意,交易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他這次來,目的並不是要跟人交易。

  跟法神交易,也是臨時起的念頭……

  林琅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一個馬賊團頭子計劃中的交易對象。

  不過就算知道了,也只會一笑置之。

  魔法世界是一個相對無序的世界,在這一片大草原和大沙漠,更加是如此。

  在一個無序的世界,他自然也不會按地球的道德標準行事。那麼做,不會顯得他道德有多高尚,只會顯得他像個傻瓜。

  君子欺之以方。當你要做一個君子時,就必然會將被人也視作君子。不然你的君子世界觀就無法成型。

  魔法世界,沒有真正的君子。如果他偏偏要以君子原則行事,吃虧的只能是他。

  他沒有改變整個世界的想法。那吃力不討好。也沒有那個精力。入鄉隨俗,最好。

  所以他確實是什麼人都可以交易,只要東西在交易時沒有爭議。反正不管交易對象是如何狡詐如何兇狠,在他面前也只能按照他的規矩交易。

  想在跟他交易時無本萬利的人,不是沒遇到過。但以後不會再有人遇得到那些人。

  樓下鬧哄哄的,都是想跟他交易的。

  客棧東家法尼昂,恭敬地引著封燊回到房間,熱切地交代夥計給他添加各種用品。

  又親自給封燊沖泡一碗飲品。

  這是本地一種牲畜的蜜煉乳,再加上一些甜味草根粉末沖泡而成。味道相當不錯,而且解暑頂餓,是荒漠中居民最喜歡喝的飲品。

  「閣下,如果有什麼吩咐,小人一定赴湯蹈火。」

  法尼昂心裡熱切得很。

  如果法神閣下看上他了,以後他可以在大荒漠中橫著走……

  林琅抿了一口煉乳,說:「倒是不用你赴湯蹈火……麻煩你給城裡的冒險者放出一個消息。我收魔晶,不管什麼等級都要。可以直接按市場價收,也可以交換等價的藥劑。」

  法尼昂心中狂喜。他不怕給林琅跑腿,就怕林琅不支使自己。

  只要他將事情辦妥帖了,法神有事自然就會第一時間想到他。法神的傳說已經有好幾年了,雖然主要是傳說法神的可怕威勢,但也有說法神厚道。

  所有跟法神打過交道的人,只要沒有損害法神的利益的,都會得到法神的看顧。

  那就是法尼昂想要的。哪怕不能成為法神在邊城的代理人,也至少要成為提法神辦事的第一人選。

  「是,小的這就去辦。今天之內,一定讓城內所有的冒險者都知道這個好消息。」

  林琅點了點頭,拿出一瓶藥劑:「這是凝練藥劑,算是你的酬勞。」

  法尼昂伸出手又收回,眼神里也糾結得很。

  這藥劑有多寶貝,他當然知道。

  據說法神最初製作出來的那些藥劑早就不再做了。因為已經做出改良品。

  現在法神藥劑,一共有五種。一種是魔力增幅藥劑,一種是鬥氣增幅藥劑,都是可以在瞬間提升個人戰鬥力的。

  第三種是凝神藥劑,可以讓魔法師加快施法速度,藥效過後,還能稍微提升魔法師對魔法元素的親和度。這種藥劑,簡直是魔法師的福音。

  第四種則是鬥氣凝聚藥劑,能加快鬥氣修煉速度,而且沒有任何副作用。那樣的神奇藥效,讓全天下的鬥士千方百計都想買。

  而第五種,就是林琅剛拿出來凝練藥劑。

  這種藥劑,據說法神並不銷售,只有他看對眼了,才會贈送一兩瓶。

  它神奇在於,哪怕你被認定是無法修煉的廢物,喝一瓶也能馬上可以修煉。而且修煉速度很快。在三個月的藥效過後,不管是魔法師還是鬥士,都至少能達到三階。

  如果正在修煉的人服用了,效果更好。三個月的高速修煉期,能比正常修煉速度快上十倍以上。

  所以這種藥劑讓所有人瘋狂。據說有人出五萬紫金幣,只為收購一瓶。

  可惜,沒人會願意賣。

  林琅並不在意自己的藥劑能賣多少錢。那對他而言,只不過一天能煉一大鍋中小小一瓶。

  藥材也不是特別珍貴的那種。

  在他心裡,那些藥劑,並不是很值錢——雖然他像個黑心老闆,一瓶開價八百紫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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