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七章 自我定位:掠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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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磨刀不誤砍柴工……

  那樣樸素的話,蘊含著大智慧的人生哲理,林琅深以為然。

  雖然他很希望,能儘快能聯繫這個世界擁有高學識的人進行交流,好找到回家的路。但他也深知,做事必須要有計劃,必須要以統籌的方法去建立計劃。

  所以他出城了,看似與想進入智者塔的目的南轅北轍,但實際上是殊途同歸。如果計劃順利,以後的路甚至能走得更快一些。

  現在他需要忍耐住,不能因為急著要回家就行事沒了章法。

  他的章法很簡單,就是離開。希望他不在維卡西亞城,那裡依然能流傳著他的傳說。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要走得遠遠的。所以他買了一匹馬,然後進入大草原,成為大草原中普通的一份子。

  …………

  「林琅兄弟,這些是我們部落采的。你看著給點。」一個小部落的頭人大咧咧地跟林琅說。

  林琅離開維卡西亞城已經五天了。前三天裡他一路向南,來到一個有千餘人的部落,充當一個收貨的客商。

  因為他給錢大方,而且深諳北地禮節,很快就跟當地人混熟了。他就讓本部落向附近部落傳信,他要大量收物資。

  什麼都收,草原中的草藥,蘑菇,動物皮毛、角、筋、肉乾,干乳酪,來者不拒。

  這個小部落今天才趕來,帶來的應該是都是留在部落中一些儲備,主要是皮毛。

  他看了,有長角羊皮,還有玀玀皮、也有維卡兔皮、旱獺皮,草原綠狐皮等等。

  他仔細檢查過,將皮毛按等級分類。

  最後說:「長角羊皮和玀玀皮,都很不錯。可以算作是一等品。羊皮一個秘銀幣一張,玀玀皮三個秘銀幣一張,行不?」

  那小頭人聽了價格,連連點頭:「就按這個價。」

  這個價已經比跟去維卡西亞城賣一樣了。但是他們少了幾天的路程,而且維卡西亞城的的商棧總會找些理由,打壓價格。哪像林琅這樣公道,是一等品就是一等品。

  林琅笑了笑,又說,檢查了其它皮毛。其他皮毛就沒有這樣的待遇了。

  長角羊與玀玀,都是養殖的牲畜,屠宰時剝皮很完整。但是其他皮毛都是捕獵得到的,通常有箭孔。

  箭孔的位置不一樣,品質就不一樣了。

  他將皮毛分好類,依然很公道。有明確的標準,而且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標準。

  算好了總價:「一共是二十六個紫金幣零十一個秘銀幣。沒錯吧。」

  頭人算數不好,掰了好一陣手指頭,才點頭說:「沒錯。」數字當然沒錯,還多給了半個秘銀幣。

  雖然只是半個秘銀幣,但頭人覺得跟林琅做生意心裡舒坦。

  林琅又笑著說:「那你們是要換東西還是拿錢?」

  「換東西。我們要白布,還有鹽、糖。」

  林琅能將他們這些部落庫存的東西挖出來,靠的就是來自地球的產品。那些東西本來收起來打算帶去凌憂界的,數量非常多。

  布,這個世界也有。工業化出產的布,也許比不上本地手工織造的布耐用,但是非常細密。而且林琅帶去凌憂界的東西,質量都是非常好的。

  在這個世界,也深受特權階層的喜愛。

  至於鹽,在維卡大草原,是戰略級物資。這個世界,似乎還沒有大規模曬鹽,都是岩鹽或者湖鹽。

  但那些鹽只能算的上是工業鹽。而且都要從東邊運來大草原,價格相當高。

  林琅帶來的,可是純氯化鈉鹽。還是加碘鹽。

  別的不說,就看那細細的、白白的。就能讓人的願意付出大代價買。

  再有就是那些糖,白糖、冰片糖,奶糖……甜味,是人最喜歡一種味道——咸黨別槓……

  現在他就是用這三種東西,來勾引這個世界的人庫存掏出來跟他換。

  收了東西幹嘛用?

  改變他的人生,活著改變這個世界——他的目的就是辣麼偉大而清晰。

  不過,僅是牧民們家中的庫存,還遠遠不夠。

  他對那個頭人說了很多遍的話:「我還收這些東西。」他拿出一些草藥、蘑菇、甚至是石頭。「你帶一些回去,如果能找到。這些東西曬乾了,我就收。價格絕對公道。」

  所有要收購的東西,價格都足以吸引牧民特地去找那些東西。

  那個頭人將東西接了,草藥和蘑菇,他們部落所在的牧場確實有。石頭,好像在他們的夏季草場也有。

  那些石頭是黃褐色的,裡面是白色的。

  他並不知道,這種石頭,在另外一個世界叫做羊脂玉籽料。在地球,是名貴首飾雕刻材料。帶不回地球,在林琅手裡也是珍貴的靈陣材料。

  而在他眼裡,一百斤兩個紫金幣的價格,簡直是白來的。

  「好,林兄弟放心,我們找到了就給你送來。」

  林琅笑著說:「先說好了。我還會在這裡逗留三天,如果我走了,往南邊找我。我在接下來十來天,會往南走。遇到一個部落,就停兩天。如果真找不到我,也可以帶著東西去維卡西亞城。我在兩個月之後,應該會去那裡。」

  兩個月之後,是維卡大草原物產最豐富的夏季,也是維卡西亞城客商最多的時間段。他肯定要回去那裡。

  送走這個小頭人,林琅又跟另外一個部落的頭人交接。

  這個部落在南邊,距離挺遠的。

  林琅跟同樣給了樣品,說:「你們先將東西收集起來。十幾天後,我會想南邊走。到時候去你們部落。你也可以跟附近的部落說一下,讓他們也收這些東西。如果有什麼新鮮玩意,如果有用,我也可以出合理價格收。」

  這個頭人走時很高興。

  就這樣,他一路走走停停。遇到一個部落,就逗留一天到兩天,收集附近部落的物產在這個季節的物產。約定夏季物產的收購。

  白天他會在部落中收東西,如果有空就會給牧民治療生病的牲畜,也給人治病。

  他治病的方式讓這些牧民驚若天人。不像巫醫樣需要跳大神,摸摸手腕,熬藥吃,扎扎針。有時候,會給兩顆藥丸吃。甚至只是暗暗捏捏,然後病就好了。

  被救治的牧民不像褻瀆天神,但林琅藥到病除的醫術,他們認為只有天神才會的。

  不知道從誰口中開始,他們漸漸稱之為神醫。這個「神醫」並非通常說的醫術高明的意思,而是「神傳授的醫術」的意思,換句話說,林琅在他們心目中,是天神的使者了。

  如果不是天神的使者,怎麼學得會天神才會的醫術?

  林琅覺得這很好!

  雖說人怕出名豬怕壯,但現在他求的就是一個名。要不然,他也不會這麼聖母,無償給這些牧民看病了。

  他一路收購東西,一路給人治病,「神醫」之名也開始沿著他行進的線路,向兩側快速傳播。

  …………

  傍晚時分,依達拉部落牧民已經將牲畜趕入圈內,點起篝火。突然太陽餘暉映出十幾道身影,特別顯眼。

  幾個牧民看到是快速奔來的騎士。

  瞭望台上,玀玀角嗚嗚吹了起來。

  這是有危險信號。

  依達拉部落只是一個小部落,只得百多帳人口。遇到敵情,不免緊張。

  來的,也許是敵對部落的人,有可能是盜賊團的人。當然,也有可能旅人。但在維卡大草原生存,不敢有僥倖。更不能懦弱。

  女人呼喊著自己孩子,快速進入帳篷。男人們紛紛取了武器上馬。

  留下一半留在營地內,頭人帶著另外一半,呼喝著衝出去,朝那十幾騎迎了上去。

  外來人並沒有掉頭就跑,而是放慢了速度。

  這是一種友好的表現。頭人鬆了一口氣,打了一個手勢,示意停下,但要做好警戒。

  外來的十幾騎,在距離半射之地就停下了,只出來一騎,緩緩向前。

  在距離兩三匹馬的距離,騎士勒住了馬,在馬上拍了拍胸口:「卡奇之子,薩森巴見過各位依達拉兄弟。願天神祝福你們。」

  對方自保門戶,依達拉頭人終於放下心了,但仍然沒放鬆警戒。卡奇部落,他是聽說過了。對方的冬季草場距離自己的夏季的牧場,騎快馬也得一天的路程呢。

  他在部落會盟時見卡奇,也見過卡奇的大兒子——思摩卡奇,卻沒見過對方這個叫薩森巴的兒子。

  「我是依達拉。願天神祝福你們。薩森巴兄弟來到我們部落,是有什麼事麼?」

  薩森巴急聲說:「聽說神醫在你們部落,能不能讓我見見他?」

  依達拉聽說是找神醫的,說:「神醫早上已經向南去了,說是要往蘭斯多部落去。看腳程,已經到了。」

  「蘭斯多部落?」薩森巴拍了拍胸口,說。「感謝依達拉頭人指點。」說著調轉馬頭,吆喝一聲,帶著十幾騎朝著南邊去了。

  …………

  林琅不知道有人急著要找自己。

  而且他也沒按照正常腳程在天黑之前趕到蘭斯多部落。

  他在途中遇到一群遇到一大群沃達。它們正在追逐一群讓他非常驚訝的動物——在大草原生活的梅花鹿。

  他沒有眼花看錯,那肯定是梅花鹿。就是體型更大更強壯一些。奔跑速度也更快一些,以速度著稱的沃達竟然也只是勉強追逐。

  不過林琅奇怪的是,這群異界的梅花鹿,好像都是雄鹿——它們頭上都長著一對大角。

  只不過它們的角,似乎還沒長堅硬,還帶著絨毛呢。那說明它們的角還處於生長期。

  鹿茸,在地球一種不錯的藥材。林琅恍惚中,突然想起這裡不是地球,梅花鹿不應該出現才對。

  那些「梅花鹿」,應該只是看起來是。但實際上是另外一種動物。

  不過,既然這些動物長得那麼像梅花鹿,它們的角,說不定也有類似的功效。

  他想到這裡,就從馬背上騰身而起,如同一隻大鳥掠到鹿群邊沿一頭「梅花鹿」身邊,手一划,一隻鹿角應聲而斷。他還順腳踢飛一頭沃達。

  倒飛出十幾米遠,然後咬了一口鹿角的整齊的斷茬。

  有靈元在身,他的牙口好得很。一塊鹿角被他啃下,嚼了兩下,突然發現,一群沃達竟然捨棄了鹿群,朝他包抄了過來。

  順便說一句,剛才追逐鹿群的沃達,數量看著兩百多頭。這會將他視作食物的就有二十七八頭。

  他有那麼大塊頭嗎?

  能餵飽你們啊?

  林琅將鹿角收進手鐲,也不廢話,身影騰挪,猶如多了七八個分身,二十幾頭沃達,連嗚咽聲都沒來得及發出,就一一被他敲碎了顱骨,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好歹也是在大雪山折騰了大半年了,不知道士別三日嗎?

  二十幾頭沃達就敢出現在他面前——死的不冤。

  雖然只兩三個呼吸,但靈元運轉,吞進肚子鹿角的成分已經被送到身體各個部分。

  他感應了兩三分鐘,眼睛閃亮。這可是好東西!

  他連馬也不顧,腳尖點著草尖,如同離弦之箭向鹿群追去。

  他首先遇到的,落在鹿群後面的沃達。

  沃達的心性非常堅忍,它們可以不停追逐獵物,讓獵物疲憊不堪。如果是大群的獵物,長時間的追逐,很容易將獵物群中的老殘病弱變成它們的食物。

  不過它們也不是鐵打的,所以它們的追逐也是有組織性的,輪班來,一群高速追擊,並且將獵物趕著兜圈子,而另外一批則方面腳步,抄近路趕過去替班。

  林琅也熟知它們的把戲。所以就跟著那些打算趕去替班的沃達的蹤跡,走直線追過去。路上首先遇到,就是沃達。

  沒說的,肉好吃、皮好用、骨可入藥、內臟可熬油,還有魔核,可謂全身是寶。這麼好的東西遇到怎麼可能錯過了?

  遇到的,都一巴掌拍死,然後看都不看直接收進手鐲。

  對沃達的追殺,只能說是林琅「略施薄懲」,當他追上「梅花鹿」群之後,就可以用「大開殺戒」來形容了。

  他知道大草原的動物資源非常豐富。就算是大雪山上食物匱乏,生存環境極其惡劣,大角雪羊都有不少。

  在這豐美草場中,這種「梅花鹿」種群肯定也很龐大。他之前是沒見過這種動物,在大草原上,他見過不少動物群留下蹤跡,跟這種動物留下的是一樣的。

  就這一群就有五六千頭以上。

  他也是不怕會讓這種動物因為他這次大肆獵殺而滅絕。

  事實上,就算是滅絕了,他也不會於心不安。

  他肯定要回去地球的,這裡的某種動物滅絕了,跟他也沒什麼關係。

  這種動物的角,確實好東西。以他的身體作為測試平台,這種動物的角含有多種活性物質,對地球人的身體非常有好處。

  這會他不多弄一點,等回到地球,可就沒機會了。

  追蹤的沃達,和被追蹤的「梅花鹿」都是他的獵物。

  他來到這個世界,給自己的定位,是掠奪者。

  交換,是溫和的掠奪,獵殺,是血腥掠奪。

  反正都是掠奪。

  追殺了一路,等他感覺肚子餓得刮刮疼了才停下。能活著逃離他視線的「梅花鹿」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如果不是他一路要將獵殺的獵物收進手鐲耗費了一點時間。它們肯定要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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