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一章 沒有原因,但本章確無章節名
回到東平鎮第二天一早,林琅就跟林瑭出門,跑了一整天,去幾個流轉下來的村子,將靈陣布置好了。
直到天黑了才回來。
他剛到家,就見到朱日隆已經來了,在跟林父和奶奶他們說話。
「來很久了?」林琅坐下,先給長輩斟了茶,又給朱日隆續了一杯茶水。
朱日隆用兩隻手指扣在桌上輕扣了幾下:「沒多久,正跟林叔說你呢。怎麼沒和弟妹一起回來?說起來,我還沒見過人呢。」
林琅笑著說:「本來是想一起回來的。這不是敢從外地回來,手裡堆了不少事,寧城那裡得有人幫忙看著。」
「知道你業務繁忙。」朱日隆笑著說。「曹飛還說想找你喝一杯都沒機會。」
「他要喝酒什麼時候沒機會?真想喝,就算特地去華亭也不過一個來小時。我怕是他沒空,他比我忙多了。」
「那倒是。上次我跟安茂找他,坐下後沒幾分鐘就是一個電話接著一個。我跟安茂在華亭呆了三天,就不好意思再打擾他了,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麼。」
林琅倒是知道,不過那些事還是當事人親自說比較好。
他不知道的是,他們正談及曹飛現在正佳人有約。
更想不到,這個佳人,他也是認識,而且兩人認識,跟他還有一點關係。
曹飛暫時還沒有作者想的那麼齷齪,約了程明雅,主要是賠禮道歉。
原來,昨天他趕去酒店時,不小心撞到程明雅的車子,按照法規,他需要負全責。當時兩人都有急事,也就互相留了名片。沒想到今天晚上又遇到了。
曹飛就提出請對方吃個晚飯,當做是賠禮道歉。
程明雅拿到過他的名片,而且看著人也不像是騙子,也就答應了。
結果兩人都是到過英國留學的,特別是兩個人在工作方面都面臨著的類似的壓力。共同話題竟然越來越多。
聊著聊著,兩人也漸漸從陌生開始熟悉起來。稱呼也從「先生、小姐」變成直接叫名字了。
「明雅,你這次來華亭,是遊玩,還是工作?如果是遊玩,明天是周末,我正好有空,也想放鬆一下,你如果沒有導遊,我可以自薦的。」曹飛笑著說。「一個人出去玩太沒意思。」
程明雅笑了:「如果是一年前,我倒是有空得很。想去哪玩就去哪玩。現在可沒那個命了……這次來華亭,是工作。」
說起工作,這幾天遭到的憋悶就藏不住了。她垂下眼瞼,笑著說:「之前,我還真不知道自己創業會那麼難。」
「別說創業很難,就算繼承家業也未必見得就能輕鬆。」曹飛指著自己的臉,自嘲說。「我在兩個多月之前還是一個奶油小生,為了能好好繼承家業,才多久,這臉就快變成藍領工人了。」
程明雅沒忍住噗呲笑了:「你們男人,除了明星,皮膚可不是成功與否的標準。而且你們男人成功了,可不會覺得自己的身體是什麼問題。」
曹飛驚奇了:「明雅,這話打擊面可就太廣了啊。我可是很注重身材和健康的。」
「哈哈哈,可能是你還沒覺得自己成功了。」
「我現在談成功還早得很!」曹飛對自我的認知還是很清醒的。「我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他們白手起家,現在的事業在商場上也許排不上號,但說是事業成功了總能不慚愧。我到目前為止,最大的成功,大概就是成功成為他們的兒子。」
這話卻是引起程明雅的共鳴,也對眼前這個男人多了一分好感:「我們都有好的起點,而且你的膚色就是你努力的勳章,你父母肯定很欣慰。而且,你肯定會青出於藍的。」
曹飛自己知道自己的家事,笑著說:「不說我了。聽你剛才的語氣,好像是工作不太順。我雖然沒什麼能力,但好歹算得上是半個本地人,對本地的情況也算是熟悉。你有什麼困難,我未必能幫上什麼大忙,但幫著想想辦法還是可以的。」
「我是來做生意的。但是……」程明雅也指著自己的臉。「這張臉看著還過得去,他們就覺得我是出來賣的。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當時差點沒忍住爆粗口。霧草……老娘在寧城好歹也算得上是千金大小姐。如果想要做只米蟲,完全可以今天飛米蘭看秀,後天去逛佛利山莊。老娘那裡像是靠身體的人了。」
她說著說著,最終還是沒忍住爆出口。
曹飛哈哈笑了起來,說:「你的名片上,職務是總經理。比如改成總裁。那樣就沒人敢那麼看你了。」
「就算我讓人印上總統兩個字,他們也敢提那種噁心人的條件。」程明雅也笑了。「不過,我創業也就是拼一把,想著成功了,以後就不用非找一個有錢老公。選擇性也大一些。如果不成功,大不了就找一個比他們那些賤人更成功,更有錢的男人嫁了。以後要是再見到了,看老娘半尺高跟鞋踩不死他們!」
曹飛又大笑了。
沒想到她這樣的女子。不熟悉時,看著是個標準的大家閨秀,熟悉了之後才會發現,原來也是……嗯,性情中人。
…………
當曹飛跟程明雅相談甚歡時,林琅跟朱日隆也河邊的大排檔喝酒聊天呢。
林琅問朱日隆以後有什麼打算,是不是已經確定要接受家裡的生意。
朱日隆向林琅吐了一會糟,說自己沒有目標,現在也不想找自己的人生目標:「牽絆太多。」
林琅笑著說:「朱伯伯是做生意的,對外邊不會不知道吧。他怎麼可能不希望你比他強?你真有什麼想法,他還能不支持你。還有小由,她更不可能不支持你。」
「就是太支持了。」朱日隆一邊倒啤酒,一邊說。「我們從小玩到大,我什麼性子,你難道還不知道?我自己其實也認真考慮過。發現自己最適合的還是那種沒有太多波瀾的生活。
「性格決定人生。你如果讓我去做老師,或者去做研究,我肯定會過得很愜意。但是現實不容許我只顧著自己。但如果讓我在商場打拼,失敗是唯一的結果。他們越是支持我,我就越不敢去嘗試。」
林琅推著酒杯,在桌面上跟他的被子碰了一下,說:「如果你繼承家裡的生意,同樣是進入商場。」
朱日隆笑著說:「我知道啊。所以我決定讓小由幫我。」
他喝了一口酒,笑著說:「這個想法,我跟我爸媽說過了。小由是獨生子女,而且她父母是做在政府做行政工作的,為人還算不錯。我爸也同意了。等我們都畢業了,都在酒店工作,鍛鍊一段時間後,就逐漸將家裡的生意交給我們。」
林琅笑了,問:「那準備什麼時候結婚?」
「你怎麼知道我們準備結婚了?」
「之前,你是一個手指。」林琅曲起手指,只用食指輕扣桌面。「現在是這樣的。」這次是食指和中指一起扣。
朱日隆失笑說:「前些天跟她走了一圈親戚,習慣了……婚期還在談。等定好了日子,就給請帖。」
「結婚後,你們都還去上學?」
朱日隆含笑說:「我們考上同一個學校。」
林琅笑著跟他碰杯:「恭喜,那是好事!」
「你以為我容易啊。」朱日隆喝了一口,笑著說。「沒看我這腦門,頭髮又少了。」
確實,他腦門上髮際線有提升了。而且頭頂的頭髮也更稀疏了。
林琅笑著說:「那也不是什麼什麼大事。」
「不是什麼大事?」朱日隆摸摸腦袋,苦笑說。「再過十年,我們兩個哥們一起走路上,別人就該認為我們是兩叔侄了。」
「占我便宜呢?」林琅笑罵。「真不是什麼大事。我給你弄點外用的藥,看能不能讓頭髮長出來。」
朱日隆驚喜:「你可別安慰我。我會當真的。」
「看你運氣吧。如果你運氣好,藥肯定能製成。」
………………
連著跑了兩天,林琅在農業公司流轉下來的耕地都設置了靈陣。因為林琅修為提高,對靈陣的理解也有所加深。這後邊設置的靈陣比之前的作用,要強得多。
後來,他又特地去之前布置下靈陣的兩個村子,重新布置了一次。
到這個時候,林瑭也不急著繼續流轉土地了。因為馬上就要進入農忙時期,已經流轉到手的要準備耕種。
「叔叔,要玩!」
在公園裡,雯雯掙脫林琅的手,跑到一個商店門口的喜洋洋玩具車面前。另外幾台已經有兩個小孩子玩了。
林瑭兩夫妻都去忙農業公司的工作了。連林父也去了幫忙。
今天恰好林母也有事,林琅閒著也是閒著,就帶著小侄女出門玩。
雯雯要玩的東西,就是放了硬幣進去,然後搖晃幾分鐘那種。
林琅拿出錢包,肯定沒硬幣啊。他蹲下身子拉著雯雯的手,笑著說:「我們去換錢錢,然後就出來玩,好不好?」
小雯雯已經上幼兒園了,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都比之前強了一些。聽了林琅的話,將小手舉起到面前,眨著眼睛數了一下手指。
然後將三個手指神到林琅面前:「換三個!」
林琅笑著將她抱起來:「好,我們就換三個。」
換了錢,林琅就將她抱進小車裡,然後投幣,開啟玩具。
玩具響著兒歌,前後搖晃著。跟另外幾個小孩沉默著不同,小傢伙咯咯笑個不停。
三個硬幣都用完了,小傢伙還戀戀不捨,眼巴巴看著林琅:「叔叔……」
林琅笑著說:「雯雯說今天要玩了三個錢錢。現在三個錢錢已經用完了。雯雯上學了,聽你媽媽說,雯雯很乖很乖。對不對?」
小傢伙聽得楞楞的,不過乖不乖這樣的問題,是有標準答案的:「我很乖!」
「我們都是乖孩子,所以說話要算數的,對不對?」
雯雯像是在思考他話里的意思,好一會,才點頭。
「雯雯真乖。」他笑著將小傢伙抱出來,牽著她在公園裡溜達。
家裡就一個孩子,小傢伙來到公園,就撒開腿到處跑。看到別的孩子一起玩耍,就遠遠看著,想過去玩,又不敢。
林琅看著那些在樹蔭下玩耍的,都是六七歲大的。這個年紀的小孩是不可能跟雯雯這樣的小孩子玩的。
他也就沒鼓勵她也過去玩,只陪著她一起看。
看了十幾分鐘,小傢伙可能是覺得沒什麼新奇的,又撒腿跑了去別的地方。
看到有別小孩子玩踏板車,或者旱冰鞋,小傢伙就會停下,又是好奇又是怕怕,跑回他身邊抓著褲子求保護。
她這個樣子看得林琅失笑。
他將她抱起來,說:「雯雯想不想玩?」
雯雯連連搖頭,翹著小指頭指著前方:「叔叔,紙鷂!」
「雯雯真聰明,知道那是紙鷂!」前邊空曠處,有人放風箏,天上有十幾隻各色風箏,也有人在賣。
林琅看到小傢伙眼裡有羨慕,就找到賣風箏的人,問雯雯:「雯雯喜歡那一隻?」
雯雯眼睛滴溜溜看著幾十個風箏,伸出小指頭:「蜻蜓!」
「雯雯真聰明,知道這是蜻蜓。那我們就買蜻蜓,讓它飛得高高的。好不好。」
小傢伙咧開嘴,笑著大聲說:「好,飛最高,最高!」
買下風箏,他抱著小傢伙,放到空中。看她一臉驚奇中帶著虔誠看看著天,就教著她怎麼放風箏。
他也不管她是不是聽得明白,反正說多了,她就能記住了。
就這樣,他將小傢伙抱在胳膊上,將風箏放到最高。
玩到太陽西沉了,林琅對還不肯定回家的雯雯說:「雯雯,天快要黑了。天黑了,蜻蜓就不知道回來,會找不到雯雯的。」
「不要蜻蜓走。」
出乎林琅意料之外,小傢伙竟然一下子明白他所表達的意思。
他笑著說:「那我們將蜻蜓叫回來,然後一起回家。等有空了,我們再一起跟蜻蜓玩。好不好?」
小傢伙趁機提條件:「明天,和蜻蜓玩。」
「好,我們明天再和蜻蜓玩。」
將風箏收回來,讓小傢伙拿著。
在回家路上,林琅趁機跟她輸出一絲靈元,探查她的身體。
這個小侄女今天的表現,讓他有些驚訝。才三歲多,這樣年齡的孩子,大多數時間都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又或許是因為對大人的對話,經常理解不了,所以經常對大人不理不睬的。
但小傢伙絕大部分時間都在觀察身邊的事物。這說明她已經在養成系統的思維。
而且只要他跟她說話,她總是會回答,或者做出相應的反應。這又說明她一直在注意跟其他人的交流。
這讓林琅覺得這個小侄女,只要教育得當,長大成人了肯定很有出息。
探查小傢伙的身體,只是臨時起意。擔心她的身體有什麼隱患。
結果卻發現,小傢伙的大腦中被一團靈元縈繞著。這個靈元似乎在影響著她的大腦細胞。
發現這個結果,讓他有些驚奇。
小傢伙不應該形成這種的靈元團才對。雖然濃度甚至比不上幻境現在的濃度。但也比地球高出十幾倍。
那些靈元到底是怎麼來的?
直到天黑了才回來。
他剛到家,就見到朱日隆已經來了,在跟林父和奶奶他們說話。
「來很久了?」林琅坐下,先給長輩斟了茶,又給朱日隆續了一杯茶水。
朱日隆用兩隻手指扣在桌上輕扣了幾下:「沒多久,正跟林叔說你呢。怎麼沒和弟妹一起回來?說起來,我還沒見過人呢。」
林琅笑著說:「本來是想一起回來的。這不是敢從外地回來,手裡堆了不少事,寧城那裡得有人幫忙看著。」
「知道你業務繁忙。」朱日隆笑著說。「曹飛還說想找你喝一杯都沒機會。」
「他要喝酒什麼時候沒機會?真想喝,就算特地去華亭也不過一個來小時。我怕是他沒空,他比我忙多了。」
「那倒是。上次我跟安茂找他,坐下後沒幾分鐘就是一個電話接著一個。我跟安茂在華亭呆了三天,就不好意思再打擾他了,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麼。」
林琅倒是知道,不過那些事還是當事人親自說比較好。
他不知道的是,他們正談及曹飛現在正佳人有約。
更想不到,這個佳人,他也是認識,而且兩人認識,跟他還有一點關係。
曹飛暫時還沒有作者想的那麼齷齪,約了程明雅,主要是賠禮道歉。
原來,昨天他趕去酒店時,不小心撞到程明雅的車子,按照法規,他需要負全責。當時兩人都有急事,也就互相留了名片。沒想到今天晚上又遇到了。
曹飛就提出請對方吃個晚飯,當做是賠禮道歉。
程明雅拿到過他的名片,而且看著人也不像是騙子,也就答應了。
結果兩人都是到過英國留學的,特別是兩個人在工作方面都面臨著的類似的壓力。共同話題竟然越來越多。
聊著聊著,兩人也漸漸從陌生開始熟悉起來。稱呼也從「先生、小姐」變成直接叫名字了。
「明雅,你這次來華亭,是遊玩,還是工作?如果是遊玩,明天是周末,我正好有空,也想放鬆一下,你如果沒有導遊,我可以自薦的。」曹飛笑著說。「一個人出去玩太沒意思。」
程明雅笑了:「如果是一年前,我倒是有空得很。想去哪玩就去哪玩。現在可沒那個命了……這次來華亭,是工作。」
說起工作,這幾天遭到的憋悶就藏不住了。她垂下眼瞼,笑著說:「之前,我還真不知道自己創業會那麼難。」
「別說創業很難,就算繼承家業也未必見得就能輕鬆。」曹飛指著自己的臉,自嘲說。「我在兩個多月之前還是一個奶油小生,為了能好好繼承家業,才多久,這臉就快變成藍領工人了。」
程明雅沒忍住噗呲笑了:「你們男人,除了明星,皮膚可不是成功與否的標準。而且你們男人成功了,可不會覺得自己的身體是什麼問題。」
曹飛驚奇了:「明雅,這話打擊面可就太廣了啊。我可是很注重身材和健康的。」
「哈哈哈,可能是你還沒覺得自己成功了。」
「我現在談成功還早得很!」曹飛對自我的認知還是很清醒的。「我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他們白手起家,現在的事業在商場上也許排不上號,但說是事業成功了總能不慚愧。我到目前為止,最大的成功,大概就是成功成為他們的兒子。」
這話卻是引起程明雅的共鳴,也對眼前這個男人多了一分好感:「我們都有好的起點,而且你的膚色就是你努力的勳章,你父母肯定很欣慰。而且,你肯定會青出於藍的。」
曹飛自己知道自己的家事,笑著說:「不說我了。聽你剛才的語氣,好像是工作不太順。我雖然沒什麼能力,但好歹算得上是半個本地人,對本地的情況也算是熟悉。你有什麼困難,我未必能幫上什麼大忙,但幫著想想辦法還是可以的。」
「我是來做生意的。但是……」程明雅也指著自己的臉。「這張臉看著還過得去,他們就覺得我是出來賣的。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當時差點沒忍住爆粗口。霧草……老娘在寧城好歹也算得上是千金大小姐。如果想要做只米蟲,完全可以今天飛米蘭看秀,後天去逛佛利山莊。老娘那裡像是靠身體的人了。」
她說著說著,最終還是沒忍住爆出口。
曹飛哈哈笑了起來,說:「你的名片上,職務是總經理。比如改成總裁。那樣就沒人敢那麼看你了。」
「就算我讓人印上總統兩個字,他們也敢提那種噁心人的條件。」程明雅也笑了。「不過,我創業也就是拼一把,想著成功了,以後就不用非找一個有錢老公。選擇性也大一些。如果不成功,大不了就找一個比他們那些賤人更成功,更有錢的男人嫁了。以後要是再見到了,看老娘半尺高跟鞋踩不死他們!」
曹飛又大笑了。
沒想到她這樣的女子。不熟悉時,看著是個標準的大家閨秀,熟悉了之後才會發現,原來也是……嗯,性情中人。
…………
當曹飛跟程明雅相談甚歡時,林琅跟朱日隆也河邊的大排檔喝酒聊天呢。
林琅問朱日隆以後有什麼打算,是不是已經確定要接受家裡的生意。
朱日隆向林琅吐了一會糟,說自己沒有目標,現在也不想找自己的人生目標:「牽絆太多。」
林琅笑著說:「朱伯伯是做生意的,對外邊不會不知道吧。他怎麼可能不希望你比他強?你真有什麼想法,他還能不支持你。還有小由,她更不可能不支持你。」
「就是太支持了。」朱日隆一邊倒啤酒,一邊說。「我們從小玩到大,我什麼性子,你難道還不知道?我自己其實也認真考慮過。發現自己最適合的還是那種沒有太多波瀾的生活。
「性格決定人生。你如果讓我去做老師,或者去做研究,我肯定會過得很愜意。但是現實不容許我只顧著自己。但如果讓我在商場打拼,失敗是唯一的結果。他們越是支持我,我就越不敢去嘗試。」
林琅推著酒杯,在桌面上跟他的被子碰了一下,說:「如果你繼承家裡的生意,同樣是進入商場。」
朱日隆笑著說:「我知道啊。所以我決定讓小由幫我。」
他喝了一口酒,笑著說:「這個想法,我跟我爸媽說過了。小由是獨生子女,而且她父母是做在政府做行政工作的,為人還算不錯。我爸也同意了。等我們都畢業了,都在酒店工作,鍛鍊一段時間後,就逐漸將家裡的生意交給我們。」
林琅笑了,問:「那準備什麼時候結婚?」
「你怎麼知道我們準備結婚了?」
「之前,你是一個手指。」林琅曲起手指,只用食指輕扣桌面。「現在是這樣的。」這次是食指和中指一起扣。
朱日隆失笑說:「前些天跟她走了一圈親戚,習慣了……婚期還在談。等定好了日子,就給請帖。」
「結婚後,你們都還去上學?」
朱日隆含笑說:「我們考上同一個學校。」
林琅笑著跟他碰杯:「恭喜,那是好事!」
「你以為我容易啊。」朱日隆喝了一口,笑著說。「沒看我這腦門,頭髮又少了。」
確實,他腦門上髮際線有提升了。而且頭頂的頭髮也更稀疏了。
林琅笑著說:「那也不是什麼什麼大事。」
「不是什麼大事?」朱日隆摸摸腦袋,苦笑說。「再過十年,我們兩個哥們一起走路上,別人就該認為我們是兩叔侄了。」
「占我便宜呢?」林琅笑罵。「真不是什麼大事。我給你弄點外用的藥,看能不能讓頭髮長出來。」
朱日隆驚喜:「你可別安慰我。我會當真的。」
「看你運氣吧。如果你運氣好,藥肯定能製成。」
………………
連著跑了兩天,林琅在農業公司流轉下來的耕地都設置了靈陣。因為林琅修為提高,對靈陣的理解也有所加深。這後邊設置的靈陣比之前的作用,要強得多。
後來,他又特地去之前布置下靈陣的兩個村子,重新布置了一次。
到這個時候,林瑭也不急著繼續流轉土地了。因為馬上就要進入農忙時期,已經流轉到手的要準備耕種。
「叔叔,要玩!」
在公園裡,雯雯掙脫林琅的手,跑到一個商店門口的喜洋洋玩具車面前。另外幾台已經有兩個小孩子玩了。
林瑭兩夫妻都去忙農業公司的工作了。連林父也去了幫忙。
今天恰好林母也有事,林琅閒著也是閒著,就帶著小侄女出門玩。
雯雯要玩的東西,就是放了硬幣進去,然後搖晃幾分鐘那種。
林琅拿出錢包,肯定沒硬幣啊。他蹲下身子拉著雯雯的手,笑著說:「我們去換錢錢,然後就出來玩,好不好?」
小雯雯已經上幼兒園了,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都比之前強了一些。聽了林琅的話,將小手舉起到面前,眨著眼睛數了一下手指。
然後將三個手指神到林琅面前:「換三個!」
林琅笑著將她抱起來:「好,我們就換三個。」
換了錢,林琅就將她抱進小車裡,然後投幣,開啟玩具。
玩具響著兒歌,前後搖晃著。跟另外幾個小孩沉默著不同,小傢伙咯咯笑個不停。
三個硬幣都用完了,小傢伙還戀戀不捨,眼巴巴看著林琅:「叔叔……」
林琅笑著說:「雯雯說今天要玩了三個錢錢。現在三個錢錢已經用完了。雯雯上學了,聽你媽媽說,雯雯很乖很乖。對不對?」
小傢伙聽得楞楞的,不過乖不乖這樣的問題,是有標準答案的:「我很乖!」
「我們都是乖孩子,所以說話要算數的,對不對?」
雯雯像是在思考他話里的意思,好一會,才點頭。
「雯雯真乖。」他笑著將小傢伙抱出來,牽著她在公園裡溜達。
家裡就一個孩子,小傢伙來到公園,就撒開腿到處跑。看到別的孩子一起玩耍,就遠遠看著,想過去玩,又不敢。
林琅看著那些在樹蔭下玩耍的,都是六七歲大的。這個年紀的小孩是不可能跟雯雯這樣的小孩子玩的。
他也就沒鼓勵她也過去玩,只陪著她一起看。
看了十幾分鐘,小傢伙可能是覺得沒什麼新奇的,又撒腿跑了去別的地方。
看到有別小孩子玩踏板車,或者旱冰鞋,小傢伙就會停下,又是好奇又是怕怕,跑回他身邊抓著褲子求保護。
她這個樣子看得林琅失笑。
他將她抱起來,說:「雯雯想不想玩?」
雯雯連連搖頭,翹著小指頭指著前方:「叔叔,紙鷂!」
「雯雯真聰明,知道那是紙鷂!」前邊空曠處,有人放風箏,天上有十幾隻各色風箏,也有人在賣。
林琅看到小傢伙眼裡有羨慕,就找到賣風箏的人,問雯雯:「雯雯喜歡那一隻?」
雯雯眼睛滴溜溜看著幾十個風箏,伸出小指頭:「蜻蜓!」
「雯雯真聰明,知道這是蜻蜓。那我們就買蜻蜓,讓它飛得高高的。好不好。」
小傢伙咧開嘴,笑著大聲說:「好,飛最高,最高!」
買下風箏,他抱著小傢伙,放到空中。看她一臉驚奇中帶著虔誠看看著天,就教著她怎麼放風箏。
他也不管她是不是聽得明白,反正說多了,她就能記住了。
就這樣,他將小傢伙抱在胳膊上,將風箏放到最高。
玩到太陽西沉了,林琅對還不肯定回家的雯雯說:「雯雯,天快要黑了。天黑了,蜻蜓就不知道回來,會找不到雯雯的。」
「不要蜻蜓走。」
出乎林琅意料之外,小傢伙竟然一下子明白他所表達的意思。
他笑著說:「那我們將蜻蜓叫回來,然後一起回家。等有空了,我們再一起跟蜻蜓玩。好不好?」
小傢伙趁機提條件:「明天,和蜻蜓玩。」
「好,我們明天再和蜻蜓玩。」
將風箏收回來,讓小傢伙拿著。
在回家路上,林琅趁機跟她輸出一絲靈元,探查她的身體。
這個小侄女今天的表現,讓他有些驚訝。才三歲多,這樣年齡的孩子,大多數時間都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又或許是因為對大人的對話,經常理解不了,所以經常對大人不理不睬的。
但小傢伙絕大部分時間都在觀察身邊的事物。這說明她已經在養成系統的思維。
而且只要他跟她說話,她總是會回答,或者做出相應的反應。這又說明她一直在注意跟其他人的交流。
這讓林琅覺得這個小侄女,只要教育得當,長大成人了肯定很有出息。
探查小傢伙的身體,只是臨時起意。擔心她的身體有什麼隱患。
結果卻發現,小傢伙的大腦中被一團靈元縈繞著。這個靈元似乎在影響著她的大腦細胞。
發現這個結果,讓他有些驚奇。
小傢伙不應該形成這種的靈元團才對。雖然濃度甚至比不上幻境現在的濃度。但也比地球高出十幾倍。
那些靈元到底是怎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