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 交易結束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數十個交易對象,交易標的物遍布整個彷癸國與周邊小國,林琅用了八十來天的時間完成了所有交易。

  最後一批到達的貨物,是林琅讓那些商行幫忙採購的寶石。那些寶石在魔法世界的人看來,只是買不起真正寶石的人才會用漂亮石頭。

  總之,價格很低。如果不是的需要運輸成本和開採成本,送給林琅做人情都沒問題。

  林琅知道那些寶石還有,就給那些商行一筆錢,他們繼續開採著,並且言明:「一年後經此地迴轉維卡西亞,屆時再來收取。」

  他這次離開瑪安城,並非是要回維卡西亞,而是準備南下。

  之前也有那方國家的商人,希望用從他們國家運來的貨物跟林琅以物易物。

  林琅拒絕了。

  那些貨物運來彷癸國,成本本來就高,而且還交了關稅。成本太高。

  他也跟那些商人說明了,瑪安城事了,將會南下,到時候再交易。

  得知林琅要離開,一些商行紛紛上了拜帖,想跟林琅套套交情。特別是那些跟林琅簽訂了協議,開採「漂亮石頭」的商行。

  他們都來跟林琅商討後續合作適宜,實則是擔心林琅一去不回。

  其中就包括姬嵬。

  姬嵬算是瑪交會的大贏家之一,不僅拿下魔力藥丸和鬥氣藥劑在彷癸國的獨家代理權,還拿到了沐浴露、洗手液、香水、玻璃、鏡子、不鏽鋼燭台和蠟燭,一共九種貨物的獨家銷售權。

  也是拿下品種最多的一家商行。

  拿下那麼多東西的銷售權,幾乎將整個姬嵬商行掏空了。不過他還是咬著牙跟林琅簽訂了協議,開採水晶和綠寶石。一共有十二處礦。這個生意,他賺了不了多少錢。

  不過,林琅這次跟他們簽訂一份新的協議,可以給他們一筆錢,算是定金。讓他們繼續開採。

  林琅的說法:「你們開採出多少,我就收多少。」

  姬嵬有十二個礦,是這個合作中,礦場最多的。而且產量都不低。所以他拿到的定金也是最多的。一共五萬個紫金幣。

  要是以往,五萬紫金幣雖多,卻並不放在姬嵬眼裡。但是現在卻能盤活姬嵬商行。

  商行資金全部壓在那些貨上,資金周轉不靈了。他可以先借用這筆錢,給商行周轉,等賣出了貨物之後,再補回來。

  雖然許多代理的產品才剛開始鋪開,但姬嵬已經看到未來銷售的火爆場面。

  他這次從林琅手中拿到貨物價值是最高的,更有好幾種日常消耗品,可以說是可以預見的長久生意。所以他也是最希望林琅能繼續帶那些貨來的人。

  採礦的合作確定了,姬嵬並未馬上提出告辭。

  他伸手從一起來的大兒子手中接過一個匣子,放到桌子上,說:「林琅閣下,這是我早年剛瑪安城時買下一處住所。本早想贈給閣下,以謝閣下不計前嫌,還多加關照之恩。

  「只是那常年無人居住,只有一兩個老僕打理,有些破敗住不得人,這些日子,我著人修飭了一二。如今已經修飭妥當……我知道閣下並無在次定居的打算,不過日後來往,也應當有個住所。還請閣下不要推辭。」

  林琅不要。有了房子,總空著養鬼咩?

  不過姬嵬說:「閣下來去自如,灑脫無比。只是如此一來,我等總心有戚戚,唯恐閣下再不來了。這代理的買賣,恐怕沒了節制。」

  林琅明白他的意思,稍一猶豫,說:「你說的有理。我的確該有個固定住所。若不然便顯得只是過客。」

  他是希望在魔法世界做長久買賣的。也建議過所有代理人,希望他們細水長流,不要一下子將貨物都賣出去。

  如果那些商行擔心他再不來了,確實可能一下將東西賣出去,甚至違反約定跨界銷售,與其它國家的代理人惡性競爭。

  等他下次再來,就算發現了,也於事無補。倒不如給他們一個暗示,他還會來。那些商行只要想繼續跟他合作,就肯定會依約行事。

  不過他不想欠人情,非要用市價買下。

  姬嵬推辭再三,最後只得依了他的意,以三千五百紫金幣將拿出院子賣給林琅。

  那院子已經過戶,林琅與叢新一起去看了。那院子也不大,也就是三進的院子,卻相當雅致。

  看得出來門窗瓦頂都重新修飭過,牆面柱子也是新刷的漆。院子中花草也是新修剪過。各處家具看著也是新的。被服也齊備。

  姬嵬倒是有心。

  林琅看了一下,覺得姬嵬只收三千五百紫金幣,是給他占了大便宜。不過好歹是金錢交易,這人情就顯不出來了。不過人情終究是人情……

  過節也終究是過節。總不能兩兩相抵。

  姬嵬狡猾狡猾的。他還是要警惕對方耍什麼花樣。

  「叢先生,這院子中只有兩個老人家,恐怕打理不來。我也沒時間操心這些。我走後,你在找幾個老實的下人,幫著打理,免得我不在這兒,便荒廢了。」

  叢新聽了,忙說:「公子,這院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過公子不在時,只需找七八個人打掃,再找兩個做飯的負責下人飲食便可。只是公子總有在這落腳之日。到時匆匆再買下人,恐怕來不及調【2】教,伺候不好公子。」

  「我總要一年半載才能再回來一次。伺候人的丫頭小子,先不急著買。」

  「是,卑下明白。」那就先細細尋摸,買幾個好的。「小的妻舅,夫妻兩人都是個精細的,手腳也乾淨。若公子不棄,卑下便讓他們先幫公子打理著院子。」

  林琅搖頭:「你的親戚,我自然信得過。只是內宅之事,還是交給有賣身契的下人打理比較好。」

  叢新忙應是。

  林琅又說:「既然買了宅子,下人的開銷,就從你那裡的分紅開支吧。你只需用我教你的記帳法單獨做帳就行。」

  「是。」

  林琅要走了,去也不是沒了半點牽絆。他沒有將所有帶過來的東西都拿出來讓人代理。而是留下了一些東西,比如說髮夾、發箍、橡膠圈、鬆緊帶等等,還有針線、紐扣、圖釘、鐵釘等小東西,也有鋤頭鐵鍬等農具。

  這些東西林琅留在買下的那些庫房裡。讓叢新開一個雜貨鋪。

  只在瑪安城開。

  林琅給叢新的交待時:「我定下價格,鋪子也無需租金。賣了東西,錢你給我七成。扣除商稅之外,你可得兩成半左右。你如何買賣我不管,給人打折也吧,贈送點贈品也好。這部分都從你那份扣除。」

  他也不打算找人監督,東西就在那裡,賣了多少盤點一下就知道了。他只拿錢,如果數額出了錯,叢新負責。

  他也給叢新警告了:「那些商行還有求於我,雖說不一定會保駕護航,卻也沒人敢找你麻煩。你好好做,總不會讓你吃虧。若是……也別怪我不講情面。」

  「卑下明白!」

  叢新也不是傻的,那些東西已經開始賣了。收入也日漸提高。

  只要跟著林琅,這個營生可以說是他叢新家發家的關鍵。如果他貪得無厭,彷癸國沒有他容身之地。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