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非法占有的目的
牛昭剛說完這話,裘宣相道:「我覺得他也有欺詐的成分,但構成不構成詐騙不太好說,但他違約是一定的,老狼,你說這事怎麼辦?是起訴他,還是想其他的法子?」
裘宣相看向了孟浪。
孟浪正在思考著這個問題,現實中經常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而出現這種情況,存在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民事欺詐,而另一種則是詐騙,區分兩種的關鍵因素是,看賣房人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就是詐騙,如果沒有,那就是民事欺詐。
而裘宣相所講的這個案子,肯定涉及到民事欺詐了,但是是否涉嫌詐騙,則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那就是要分析賣房人孔某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這個孔某什麼要一房二賣?」孟浪問。
裘宣相道:「當事人不清楚這事,我分析他是不是就想詐騙李某的錢財?」
孟浪道:「你怎麼能證明他就想詐騙李某的錢呢?」
裘宣相道:「你看啊,他先賣給李某的價錢是35萬,後來又賣給梁某,價錢還是35萬,都是三十五萬,他賣給誰不是賣?而且李某先支付了25萬元,並不是支付不起錢,他完全沒有必要再轉賣給別人啊,如果他想賣高價,那就不應當再賣三十五萬,所以,我分析,他只所以這樣,就是想非法占有李某的25萬,雖然他答應分期償還,但是他到現在也一直沒還,分明是想賴帳了。」
裘宣相分析的頭頭是道,牛昭聽了卻道:「萬一孔某隻是不想賣給李某了呢?而且孔某後來也是答應還李某的錢,如果他有非法占有的想法的話,他就不應當再答應還李某的錢。」
裘宣相道:「這不過是他的權宜之計,他實際上是不想還李某的錢了。」
牛昭道:「孔某的行為雖然非常可惡,但是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聽他們二人說來說去,孟浪對他們道:「如果想證明孔某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必須要找到他一房二賣的動機,如果他的動機是為了賣個高價,那麼就跟老球說的一樣,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他有著其他的動機,那就不好講了,關鍵是要找到他賣房動機的證據。」
裘宣相道:「老狼,那怎麼去找這樣的證據呢,孔某肯定不會告訴我們,他一房二賣就是為了騙取錢財,而且這個案子,到底是民事起訴為好,還是報警狀告孔某詐騙為好?」
孟浪道:「正像你剛才所說的,如果民事起訴,孔某手裡頭沒錢,起訴贏了也沒大意義,但是如果按照刑事案件抓他,他或許會為了減輕刑罰,而把錢還給李某,因此相比起來,還是刑事立案為好,但關鍵是現在警方會給立案嗎?萬一警方認為這只是民事糾紛,那就沒辦法了。」
聽了這話,裘宣相就皺緊眉頭想辦法,牛昭想了半天,覺得這事不好辦,律師也不是萬能的,有些案子就是沒有辦法,如果想忽悠當事人,那可以說有辦法,但如果不想忽悠當事人,就老老實實告訴當事人,他的錢可能要不回來了。
過了一會兒,孟浪突然對他們說道:「這個事情我來辦吧,老裘你回頭寫個控告書交給我,我去警察局幫助李某立案。」
裘宣相道:「老狼,你能讓警方立上案?」
孟浪看他一眼道:「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警方不會不立案的。」
裘宣相問:「那你現在有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目的了嗎?」
孟浪笑了笑道:「這個先不跟你們說,你就照我說的去辦就行。」
裘宣相道:「老狼,你還跟我賣關子啊?你從哪裡能找到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你快跟我講講,我好好學習一下。」
孟浪笑道:「回頭我再跟你講,你先去寫控告狀吧。」
裘宣相見他不願意說,只好轉身出去寫東西了。等到他一走,牛昭問:「孟浪,你是怎麼想的?警方能立案?」
孟浪笑了笑道:「你要不要跟我去一趟警察局?」
「去了就能立上案?」牛昭也不相信。
孟浪笑道:「我們去找富春秀,讓她幫忙立案。」
「你又去找她?」牛昭立眼瞪她。
孟浪笑道:「其實不找她也行,但是找熟人不方便些嗎?對吧?」
「你想通過熟人立上案?那萬一法院判他無罪,不也沒用嗎?」牛昭詫異地問道。
孟浪起身道:「只要我們認定他涉嫌犯罪了,法院一定會判他有罪,你放心吧,我不會辦錯案的。」
說著就起身要去找富春秀了,牛昭見了,便急忙跟上去,和他一起去了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後,孟浪找到了富春秀,牛昭見到富春秀就笑了笑,富春秀便跟她握了握手。
坐下後,孟浪就把情況跟富春秀講了,富春秀聽了之後,也是不好判斷是不是涉嫌詐騙,但是孟浪對她說道:「富姐,你只要去調查一下孔某的銀行帳戶就能判斷出他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了。」
富春秀聽了,不解地問道:「查他銀行帳戶怎麼就能判斷出他有非法占有故意呢?」
孟浪道:「根據案子的情況,我分析孔某一定是因為自身有債務,才會想到非法占有李某的錢財,他拿到李某的錢一定會去還債,而只要查到他還債的證據就能證明他一房二賣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了,你想想,他收了李某的錢後,轉身就還債去了,他根本就沒想著再把這錢歸還給李某,不是詐騙是什麼?」
他這麼一說,不但富春秀眼前一亮,而且牛昭也是豁然開朗,心想孟浪太聰明了,他怎麼想到這個事情的?他的判斷會這麼准嗎?
富春秀便點點頭道:「你這樣講還真是有可能,要不我先去調查一下,再決定是不是立案,如果立案了,我就通知你。」
孟浪忙感謝道:「富姐,那太謝謝你了,晚上我們一起吃飯吧?」
裘宣相看向了孟浪。
孟浪正在思考著這個問題,現實中經常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而出現這種情況,存在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民事欺詐,而另一種則是詐騙,區分兩種的關鍵因素是,看賣房人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就是詐騙,如果沒有,那就是民事欺詐。
而裘宣相所講的這個案子,肯定涉及到民事欺詐了,但是是否涉嫌詐騙,則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那就是要分析賣房人孔某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這個孔某什麼要一房二賣?」孟浪問。
裘宣相道:「當事人不清楚這事,我分析他是不是就想詐騙李某的錢財?」
孟浪道:「你怎麼能證明他就想詐騙李某的錢呢?」
裘宣相道:「你看啊,他先賣給李某的價錢是35萬,後來又賣給梁某,價錢還是35萬,都是三十五萬,他賣給誰不是賣?而且李某先支付了25萬元,並不是支付不起錢,他完全沒有必要再轉賣給別人啊,如果他想賣高價,那就不應當再賣三十五萬,所以,我分析,他只所以這樣,就是想非法占有李某的25萬,雖然他答應分期償還,但是他到現在也一直沒還,分明是想賴帳了。」
裘宣相分析的頭頭是道,牛昭聽了卻道:「萬一孔某隻是不想賣給李某了呢?而且孔某後來也是答應還李某的錢,如果他有非法占有的想法的話,他就不應當再答應還李某的錢。」
裘宣相道:「這不過是他的權宜之計,他實際上是不想還李某的錢了。」
牛昭道:「孔某的行為雖然非常可惡,但是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聽他們二人說來說去,孟浪對他們道:「如果想證明孔某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必須要找到他一房二賣的動機,如果他的動機是為了賣個高價,那麼就跟老球說的一樣,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他有著其他的動機,那就不好講了,關鍵是要找到他賣房動機的證據。」
裘宣相道:「老狼,那怎麼去找這樣的證據呢,孔某肯定不會告訴我們,他一房二賣就是為了騙取錢財,而且這個案子,到底是民事起訴為好,還是報警狀告孔某詐騙為好?」
孟浪道:「正像你剛才所說的,如果民事起訴,孔某手裡頭沒錢,起訴贏了也沒大意義,但是如果按照刑事案件抓他,他或許會為了減輕刑罰,而把錢還給李某,因此相比起來,還是刑事立案為好,但關鍵是現在警方會給立案嗎?萬一警方認為這只是民事糾紛,那就沒辦法了。」
聽了這話,裘宣相就皺緊眉頭想辦法,牛昭想了半天,覺得這事不好辦,律師也不是萬能的,有些案子就是沒有辦法,如果想忽悠當事人,那可以說有辦法,但如果不想忽悠當事人,就老老實實告訴當事人,他的錢可能要不回來了。
過了一會兒,孟浪突然對他們說道:「這個事情我來辦吧,老裘你回頭寫個控告書交給我,我去警察局幫助李某立案。」
裘宣相道:「老狼,你能讓警方立上案?」
孟浪看他一眼道:「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警方不會不立案的。」
裘宣相問:「那你現在有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目的了嗎?」
孟浪笑了笑道:「這個先不跟你們說,你就照我說的去辦就行。」
裘宣相道:「老狼,你還跟我賣關子啊?你從哪裡能找到證據,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你快跟我講講,我好好學習一下。」
孟浪笑道:「回頭我再跟你講,你先去寫控告狀吧。」
裘宣相見他不願意說,只好轉身出去寫東西了。等到他一走,牛昭問:「孟浪,你是怎麼想的?警方能立案?」
孟浪笑了笑道:「你要不要跟我去一趟警察局?」
「去了就能立上案?」牛昭也不相信。
孟浪笑道:「我們去找富春秀,讓她幫忙立案。」
「你又去找她?」牛昭立眼瞪她。
孟浪笑道:「其實不找她也行,但是找熟人不方便些嗎?對吧?」
「你想通過熟人立上案?那萬一法院判他無罪,不也沒用嗎?」牛昭詫異地問道。
孟浪起身道:「只要我們認定他涉嫌犯罪了,法院一定會判他有罪,你放心吧,我不會辦錯案的。」
說著就起身要去找富春秀了,牛昭見了,便急忙跟上去,和他一起去了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後,孟浪找到了富春秀,牛昭見到富春秀就笑了笑,富春秀便跟她握了握手。
坐下後,孟浪就把情況跟富春秀講了,富春秀聽了之後,也是不好判斷是不是涉嫌詐騙,但是孟浪對她說道:「富姐,你只要去調查一下孔某的銀行帳戶就能判斷出他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了。」
富春秀聽了,不解地問道:「查他銀行帳戶怎麼就能判斷出他有非法占有故意呢?」
孟浪道:「根據案子的情況,我分析孔某一定是因為自身有債務,才會想到非法占有李某的錢財,他拿到李某的錢一定會去還債,而只要查到他還債的證據就能證明他一房二賣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了,你想想,他收了李某的錢後,轉身就還債去了,他根本就沒想著再把這錢歸還給李某,不是詐騙是什麼?」
他這麼一說,不但富春秀眼前一亮,而且牛昭也是豁然開朗,心想孟浪太聰明了,他怎麼想到這個事情的?他的判斷會這麼准嗎?
富春秀便點點頭道:「你這樣講還真是有可能,要不我先去調查一下,再決定是不是立案,如果立案了,我就通知你。」
孟浪忙感謝道:「富姐,那太謝謝你了,晚上我們一起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