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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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欒槁娛樂。

  董事長辦公室里。

  窗開著,坐辦公桌後面,抽著雪茄的風少華,臉色不太好看。

  平時他也不經常在辦公室里抽菸。

  只有心情特別高興或特別難受的時候,他才這麼做。

  巧了,今天他心情很不好。

  「你問洪廣他們,確定唱《笑看風雲》的人是王子安?」風少華的大拇指與併攏的食指中指捏著雪茄,眉頭緊鎖,看著羅瑾。

  羅瑾點頭:「是的,專業人士經過音色對比,都確定是王子安本人的聲音。」

  風少華眉頭更皺了,詢問道:「那能告他嗎?或是叫他到時候把一部分收益吐出來,折騰死他!」

  羅瑾搖頭:「我問過法務部那邊了,我們簽的是藝名,是「王子安」這個藝名所有,他沒有使用這個藝名,折騰到最後,敗訴的是我們,我們狀告他,只是給他添點麻煩而已。」

  風少華眼中厲芒一閃:「那就告他!」

  錢不錢的,風少華不是很在乎。

  敗訴,最多欒槁損失點聲譽,賠點錢。

  欒槁不缺這點錢,也不怕損失這點聲譽。

  羅瑾猶豫了一下,說道:「風總,告他對我們真的沒好處。」

  風少華冷笑:「寧可自傷一千,也要傷他一百,他只是一個人在戰鬥,我們是一個公司,有法務部,人手不夠,再找律師所。我們不是那麼好挑釁的。」

  羅瑾面帶憂慮,勸道:「風總,我們還有不少藝人,練習生,還沒被他懟……」

  他媽的。

  不說我還差點忘了。

  風少華蛋疼。

  娛樂公司的名聲,粉絲沒幾個會去關注去關心。

  可藝人就不一樣了。

  人氣,名聲,那是藝人的立足之本。

  欒槁娛樂是真不怕王子安挑釁。

  但怕王子安弄他們旗下的藝人。

  好好的人設,王子安能給你弄崩了。

  人設,人氣,流量,在粉絲經濟時代,都是寶,都是可以轉化為錢的東西。

  「就沒辦法收拾他嗎?」憋了半天,風少華重新點上滅了的雪茄,一臉苦悶。

  「暫時沒有吧,抓不到他的把柄,他變得很聰明了。」羅瑾覺得總部空降的這個年輕老總不行啊,太意氣用事了。

  當初王子安反抗公司安排,公司雪藏他就得了,風少華非得費力不討好,讓人搜集王子安的黑料,暗中主動給媒體爆料。

  「我不信收拾不了他!」風少華咬牙切齒,在他眼裡,藝人都只是他的賺錢工具,資本玩弄的木偶。

  現在,這個被雪藏,身敗名裂的藝人,卻讓他寢食難安,無形中還損失了他不少錢。

  不能就這麼算了!

  桂省,平陽鎮古風村。

  王子安在玉米地里除草,施肥。

  烈日下,戴著草帽,汗流浹背。

  本來他不想下地幹活,不管前身種的這些莊稼了。

  可想到伊凡卡和栗可欣那兩妞,他不得不下地。

  真把玉米地和花生地荒廢,到收穫的季節,這兩妞肯定背著他去偷人家的玉米和花生。

  雖然到處都是玉米地和花生地,偷一點算不上什麼偷,可終歸是竊。

  所以,算了。

  繼續給這兩妞種地吧。

  上次這兩妞偷人家果子被逮個正著,後來大晚上鼓動他幫忙去偷。

  不去就鬧。

  栗可欣也就算了。

  可伊凡卡可是個老師啊。

  王子安教訓了她一頓,她想了想後問王子安,你是不是說過要幫我們偷?

  王子安想了想,他還真說過,承認。

  然後伊凡卡反過來說,華夏有句古話,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另外還有一諾千金之說。

  再最後呢,她是個老師,但首先她是個人,還是個女人。

  女人天生能撒嬌,能不講道理。

  王子安竟無言以對。

  最後只能去偷。

  兩妞一個個激動得臉色漲紅,好刺激!

  栗可欣都不怕黑了,和伊萬卡一起,摸黑跟在王子安後面。

  到果園裡後,兩女在果樹下面,王子安爬上去,擼一樹的果子下來。

  她們則一個個撿起,裝滿兩籃子。

  不過撤走的時候,王子安丟了一張大紅票在果樹下。

  回來他大概算了一下,可能果農吃了點虧。

  他也沒辦法,果子不止滿兩籃子,還有兩肚子。

  這兩妞一邊撿一邊吃,怪不得當時的王子安很奇怪,怎麼籃子都裝不滿似的,他擼得很多了啊。

  原來都擼進這兩妞的肚子裡了。

  日當午,莊稼地里。

  幹活的時候,王子安覺得很麻煩,因為他的手機一直在響。

  很多陌生的電話打來。

  不用想,他知道肯定是因為昨晚他開嗓的原因。

  那是他正式復出的信號,向娛樂圈發出號角。

  王子安,要回歸了!

  之前一個多月,他只是在為那一刻做準備而已。

  昨晚他雖然沒用「王子安」的藝名,但圈內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歌好,唱得也好!」

  這是樂壇專業人士的評價。

  前身的嗓子本來就很出色,只是外在條件更優秀,掩蓋住了他的嗓音天賦。

  現在,很多圈內人都猜出伊凡卡的歌,還有昨晚他唱的歌,是出自他之手,至少有一部分是。

  那麼,想出名,想找他合作,或是找他「背後」的人合作的人,自然會多起來。

  實在不耐煩,隨便接通一個電話後,王子安就有點方了。

  是個聲音很好聽的女人,可他不認識對方啊。

  對方拽著他一起回到過去,憶往昔美好時光。

  他很囧,不知道真假。

  前身的日記是寫得很多,但不可能什麼都寫。

  而且前身還發明有新詞,曾把王子安懵了好久。

  比如「三人行」,王子安研究很久,聯繫上下文,甚至聯繫另外的文,後來才明白。

  這特麼是三人行事。

  具體就是,三個人一起愉快地玩耍。

  再解釋,就少兒不宜了。

  一男兩女。

  艾瑪,王子安很惆悵。

  他都不知道該不該再讓這具身體進娛樂圈。

  不知道前身挖了多少坑在等他,進去了,什麼時候掉下去爬不出來就蛋疼了。

  是真的蛋疼。

  他記得前世他有次和異地戀的女朋友見面,只有三天見面的時間。

  見面前,兩人計劃著到時候去哪去哪玩,攻略做了足足五個月。

  結果,那三天哪兒也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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