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丁元英的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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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現代社會,陸仁炳輕輕地吐了口氣!沒有靈氣復甦,沒有都市異能,是陸仁炳最喜歡的現代都市劇情!

  輕鬆愜意!

  丁元英,男,1959年出生,籍貫成都,帝都戶口,1978年考入清華大學,1979年留學柏林洪堡大學,1985年獲經濟學碩士,同年就職於柏林H.N.S國際金融投資公司,1989年就職於帝都通達證券公司,1990年2月在帝都結婚,同年8月離婚,1992年3月就職於柏林《世界經濟周刊》,任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員,1994年1月辭職。1994年6月在北京創辦個人私募基金,1995年5月私募基金預備解散。無信仰,愛好音響,在柏林有一套住房,有德國永久居留權。

  這就是他附體的這位老兄的基本資料。陸仁炳接收了他的記憶,也知道了他的心愿!他這一輩子沒有什麼遺憾,無論生活中發生了什麼,他都坦然地面對了!

  不過再進入輪迴之前,他還是許了一個心愿,他希望芮小丹,能活著,因為她值得一個更好的人生!

  他雖然委託了陸仁炳來幫他完成這個心愿,但是他並不希望陸仁炳改變自己的人設!

  他對自己的人生,沒有什麼不滿意的。他聰明,睿智,有學識,有遠見,有手段,有自己的人生理念,不需要別人畫蛇添足。

  意思就是你的任務就是重走一遍宿主的路,僅僅改變女主的命運就好了!

  那好吧,反正陸仁炳也不是個愛惹事的人,苟著唄!他最喜歡現代都市劇情了!輕鬆沒危險!

  通過回顧丁元英的一生,陸仁炳知道,這是一個絕頂的聰明人,聰明到把所有的事情都看明白了,人也通透了。屬於那種開悟了的人。

  這種人經過大風大浪,見識過普通人不曾見過的風景,最終卻選擇歸於平凡。放在普通人眼裡,這種人就是裝叉。在朋友的眼裡,他就是傳奇,在競爭對手的眼裡,他就是魔鬼。

  在他自己心裡,他覺得自己是了解了天道,對天地有了敬畏,知了進退。

  嗯,在陸仁炳看來,他其實就算是一個自娛自樂的宅男吧。一個掌握著屠龍技的人,卻總是習慣行走在危險的邊緣,撿拾一些蠅頭小利,然後急流勇退,裝世外高人。最後連心愛的人失去了,這還有什麼可豪橫的。

  陸仁炳也是個宅男,他也喜歡裝高人,不過他喜歡裝真正的高人。

  第二天上午,陸仁炳洗漱完畢,趕到柏林選帝侯大街的索林特博彩公司大樓。公司的會議室設在六樓辦公區。會議室有200多平米,私募基金的清算分紅會議,就在這裡舉行。索林特公司在會議室的走廊兩端的入口布置了四名保安,會場裡的氣氛沉悶而嚴肅。

  私募基金的當事人全部到場,陸仁炳作為資本的受託方,索林特博彩公司董事長詹妮,柏林中華園餐飲公司鄭建時,帝都正天商業大廈總經理韓楚風私人代表李志江,三人為風險擔保方。

  剩下的六人,代表柏林的起家資本委託方。受託資本1700萬馬克,1892萬美元,合計人民幣23266.4萬元。

  會議由擔保方代表詹妮主持,這是一位漂亮的金髮美女,柏林大學法學碩士,商業管理博士,在大學期間還當過模特兒,完成學業後,繼承了父親的博彩公司,成了赫赫有名的賭場老闆。

  「先生們,私募基金經過了11個月的運作之後,丁元英先生出於個人狀態的原因和資本安全的考慮決定終止合作。這當然不是我們期待的結果,我作為風險擔保人對此深表遺憾。下面,我們請受託方代表肖亞文小姐宣布經營狀況和分紅。」

  肖亞文一身幹練的白領打扮,精緻的面容,得體的職業裝,掩飾不住她的好身材。

  她看了一下陸仁炳,然後開始匯報私募基金的運作情況,「扣除各項成本,本期基金獲得淨利潤共4280萬馬克,現已存入索林特博彩公司帳戶待分配,私募資金投資回報率為82%」

  按照事先約定,投資方與受託方六四分成,陸仁炳應分得1712萬馬克,擔保方的費用由受託方支付,按照約定陸仁炳要支付七成給擔保方。最後實際上應得分紅513.6萬馬克,合人民幣3122萬。

  不過陸仁炳知道自己這次是拿不到全款的。所以在各方簽署完分帳文件後,陸仁炳就等著投資方發難了。

  果然對方根據投資協議的第二十一條款,要求凍結陸仁炳的分紅三年。二十一條規定,受託方在盈利看好且獲得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資本積累而單方面提出終止合作的,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資本方代表表決認為,受託方存有不道德的商業動機,擔保方保留根據協議凍結受託方資本的權利,凍結期限最短不少於2年,最長不超過三年。

  舉手表決的時候,資方六人全部贊成,擔保方的鄭建時也出乎意料的舉了手,導致表決通過。陸仁炳的資金被凍結。

  這顯然是對方早就預謀好的,那個華人鄭建時因為要在德國混飯吃,被幾大資本方脅迫也不是什麼稀罕事。

  陸仁炳這個私募,在國內是灰色地帶,打的是法律擦邊球,在德國這邊更是資本方的天下。所以無論是陸仁炳還是丁元英面對這種情況,都沒有什麼好的翻盤方法。所以只能是儘量撈點好處。

  陸仁炳不像丁元英那麼清高,他同意了簽署為期3年的競業禁止協議,得到了18萬馬克的補償金,他又爭取了應得分紅的零頭13.6萬馬克作為生活費。這次他總共得到現金31.6萬馬克合計人民幣192萬多。

  等到三年後,也就是1998年年中,他將得到剩下的500萬馬克,將來可能會有匯率上的損失,但是這都是小事了。

  競業禁止協議,寫的是禁止丁元英,從事華國國內的私募基金股市投資,並沒有禁止他在國際上的投資行動。

  因為他們之所以投資給丁元英,就是看中他對國內投資環境,人文環境的熟悉,藉此來試探某種在華國投資的可能。

  事實證明,丁元英當的起他自稱的了解華國的文化投資環境的稱號。短短一年的時間,就為資本帶來的豐厚的利潤。

  他們不想丁元英被競爭對手利用,才禁止他在華國內繼續從事投機。至於國外,那隨意。他們不認為一個華人,能在國際資本市場上掀起什麼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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