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質帝威
嚴信的計劃很順利,以周良為首的雲王一派皆被誅殺,而周良家眷亦被盡數擒拿,婉妃與雲王亦未能倖免,嚴樂準備將其給先帝陪葬。
其餘妃子亦被擒拿,唯獨秦微之母安然無恙,留之為以後求楚。
趁夜嚴信一眾大臣擁立太子威匆忙繼位,史稱「隴質帝」。
隨後嚴信下令,命群臣即刻回府收拾金銀細軟,準備遷都太昌。
太昌郡之後便是梓歸城,距離陳國三百餘里。
天微亮之時朝廷遷都開始,這支隊伍反批次撤離上京。禁衛保護著先帝梓宮、質帝與太皇太后已經嚴家家眷先行,嚴信與群臣家眷居中,士兵押著後宮女眷以及重要犯人居後,王麗與新王府的一眾下人、雲王、周家家眷亦在其中。
撤離開始之時嚴晏趕著馬車去接林妤,但至房間空無一人。問鴇子,鴇子不知。嚴晏大怒,以為是鴇子將林妤藏了起來,拔刀架在鴇子脖子上逼問林妤藏在何處?
鴇子恐懼,但仍然回答不知。
嚴晏大怒,一刀斃之。大喊林妤,皆驚醒了醉香樓中的姑娘,見鴇子身首分離,姑娘被嚇的大叫。抓住幾人,問林妤下落,這些人回答與鴇子無異,皆不知林妤何處去了。
嚴晏又氣又怒,手中長刀猛扎鴇子屍體。
見這些人不知林妤下落,嚴晏喊來下人,使其在每個房間尋找,不要遺漏。
下人領命而去,逐個房間尋找。門也不敲,踏門而入,驚起房中姑娘與「睡覺」之男子。
男子多怒,但皆被下人打倒,死者兩三人。
將醉香樓由下到上,再由上至下翻了個遍也沒有尋到林妤。嚴晏越怒,這時,一下人對提醒嚴晏道:「公子爺,時候不早了。」
嚴晏不語,目視醉香樓,轉身而去,突然聲音傳來:「將這些婊子全給本少爺斬了。」
「是!」
一會,醉香樓中傳出哭喊之聲。
這些下人見人就砍,不管男人女人,是不是醉香樓的,只要是站著的就砍,也有些聰明者爬在血泊之中扮做死人躲過一劫。
林妤與她的丫頭其實躲在廚房的地窖中,醉香樓中的哭喊聲她聽到了。眼中落下淚水,與她們想處的這些天她了解到她們雖是風塵女子卻也是被逼無奈,也是可憐之人。
今日因她被殺,她心裡極不好受。可她不能跟著嚴晏去,絕對不能。
「對不起!原諒我的自私。」
林妤心裡向醉香樓的姑娘們道歉,黑暗中丫頭小聲道:「小姐,沒有聲音了。」
「再等等!」
「嗯!」
又過了半個時辰確定沒有聲音之後二人自窖中爬出,剛一出來一股子濃厚的血腥味撲鼻而來。
二人連緊捂住口鼻,小心翼翼走出廚房。
越走血腥味越濃,此時的醉香樓一片狼藉,地上滿是屍體。
不過這二人並沒有噁心,反而很淡定,似乎是習以為常了。
突然,丫頭看到地上的一顆人頭:「小姐,您看。」
林妤看去,嘴唇微咬。丫頭道:「小姐,要不要和屍體放一塊?」
林妤搖頭:「不要,會被人發現的。」
「嗯!」
接著二人上樓,樓上亦是狼藉一片。
「小姐,都死了。」
林妤不答,突然一個角落中傳來一個微弱的聲音:「救救我,救救我……」
聲音是女子的,丫頭連緊去看,見她滿身是血,丫頭仔細一看,此人她認識,是醉香樓里的姑娘:「小姐,是小鳳。」
林妤幾步過去,看著這名叫小鳳的姑娘,看了好一陣,對丫頭道:「她太痛苦了。」
「明白!」
說罷!只見寒光一閃,再看時丫頭手中已多了一把短劍。此劍一手來長,一指來寬,很小巧。
手握短劍,向叫小鳳的姑娘脖子一划,人頭便已落地,一劍便取下首級,可見此劍之鋒利,同時這丫頭手法也極為熟練,出劍又快又准,毫不拖泥帶水。
林妤背過了身,這時丫頭走來,笑道:「小姐解決了。」
林妤一點頭,丫頭問道:「小姐,現在我們應該怎麼辦?」
林妤搖了搖頭,她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好不容易搭上丞相之子,現在只能從頭再來了。
「小姐,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嚴家要離開上京?」
「不是嚴家,而是整個朝廷。」
「啊!」丫頭驚訝
「嚴家可沒有怎麼大的能耐從隴帝眼皮子底下離開京城。而且嚴晏敢如此殺人這足夠說明離開的不是嚴家,依此來看必然是朝廷遷都了。」
「朝廷為什麼要遷都呀!上京不挺好的的嗎?而且這一走小姐您幾個月的付出全白費了。」
「能使朝廷遷都必然是有什麼已經威脅到朝廷了。」
「誰能威脅到朝廷呢?」
「還記得嚴晏說秦議造反嗎?」
「記得!」說罷!丫頭震驚道:「小姐您的意思是說秦議打敗了韓玄?」
「嗯!」林妤輕嗯一聲
丫頭連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韓玄要是這麼容易被打敗陛下也不會派小姐……」
「閉嘴!」
丫頭一句話使林妤大怒,喝罵一聲。丫頭知自己失言,求饒道:「小姐饒命,小姐饒命。」
「日後要再敢亂言我打爛你這張嘴。」
「是,是!」
說完,林妤又道:「現在還不敢確定,不過很快就有分曉了。但願我的猜測是錯的,不然……」
後面的話林妤沒有說下去,但她的臉色顯得憂心忡忡。
皇宮
平日裡金碧輝煌的皇宮此時黯然失色,冷清的叫人害怕。
宮女太監逃走的及少,嚴信早已經料到一旦發布遷都之令太監宮女必定會恐慌,便令禁衛把守各個宮門。若有強行出宮者無論何種理由皆斬之,但有些並沒有出宮,而是躲到不易發覺之處才沒有被帶走。
待朝廷立刻之後這些人才慢慢出來。
皆背著包袱,換上了普通衣服。更有甚者在宮中尋找金銀珠寶,古董字畫。待出去後換些銀錢好過日子。
天漸漸大亮,不過卻是灰濛濛的,刮著刺臉的寒風,大有下雪的兆頭。
其餘妃子亦被擒拿,唯獨秦微之母安然無恙,留之為以後求楚。
趁夜嚴信一眾大臣擁立太子威匆忙繼位,史稱「隴質帝」。
隨後嚴信下令,命群臣即刻回府收拾金銀細軟,準備遷都太昌。
太昌郡之後便是梓歸城,距離陳國三百餘里。
天微亮之時朝廷遷都開始,這支隊伍反批次撤離上京。禁衛保護著先帝梓宮、質帝與太皇太后已經嚴家家眷先行,嚴信與群臣家眷居中,士兵押著後宮女眷以及重要犯人居後,王麗與新王府的一眾下人、雲王、周家家眷亦在其中。
撤離開始之時嚴晏趕著馬車去接林妤,但至房間空無一人。問鴇子,鴇子不知。嚴晏大怒,以為是鴇子將林妤藏了起來,拔刀架在鴇子脖子上逼問林妤藏在何處?
鴇子恐懼,但仍然回答不知。
嚴晏大怒,一刀斃之。大喊林妤,皆驚醒了醉香樓中的姑娘,見鴇子身首分離,姑娘被嚇的大叫。抓住幾人,問林妤下落,這些人回答與鴇子無異,皆不知林妤何處去了。
嚴晏又氣又怒,手中長刀猛扎鴇子屍體。
見這些人不知林妤下落,嚴晏喊來下人,使其在每個房間尋找,不要遺漏。
下人領命而去,逐個房間尋找。門也不敲,踏門而入,驚起房中姑娘與「睡覺」之男子。
男子多怒,但皆被下人打倒,死者兩三人。
將醉香樓由下到上,再由上至下翻了個遍也沒有尋到林妤。嚴晏越怒,這時,一下人對提醒嚴晏道:「公子爺,時候不早了。」
嚴晏不語,目視醉香樓,轉身而去,突然聲音傳來:「將這些婊子全給本少爺斬了。」
「是!」
一會,醉香樓中傳出哭喊之聲。
這些下人見人就砍,不管男人女人,是不是醉香樓的,只要是站著的就砍,也有些聰明者爬在血泊之中扮做死人躲過一劫。
林妤與她的丫頭其實躲在廚房的地窖中,醉香樓中的哭喊聲她聽到了。眼中落下淚水,與她們想處的這些天她了解到她們雖是風塵女子卻也是被逼無奈,也是可憐之人。
今日因她被殺,她心裡極不好受。可她不能跟著嚴晏去,絕對不能。
「對不起!原諒我的自私。」
林妤心裡向醉香樓的姑娘們道歉,黑暗中丫頭小聲道:「小姐,沒有聲音了。」
「再等等!」
「嗯!」
又過了半個時辰確定沒有聲音之後二人自窖中爬出,剛一出來一股子濃厚的血腥味撲鼻而來。
二人連緊捂住口鼻,小心翼翼走出廚房。
越走血腥味越濃,此時的醉香樓一片狼藉,地上滿是屍體。
不過這二人並沒有噁心,反而很淡定,似乎是習以為常了。
突然,丫頭看到地上的一顆人頭:「小姐,您看。」
林妤看去,嘴唇微咬。丫頭道:「小姐,要不要和屍體放一塊?」
林妤搖頭:「不要,會被人發現的。」
「嗯!」
接著二人上樓,樓上亦是狼藉一片。
「小姐,都死了。」
林妤不答,突然一個角落中傳來一個微弱的聲音:「救救我,救救我……」
聲音是女子的,丫頭連緊去看,見她滿身是血,丫頭仔細一看,此人她認識,是醉香樓里的姑娘:「小姐,是小鳳。」
林妤幾步過去,看著這名叫小鳳的姑娘,看了好一陣,對丫頭道:「她太痛苦了。」
「明白!」
說罷!只見寒光一閃,再看時丫頭手中已多了一把短劍。此劍一手來長,一指來寬,很小巧。
手握短劍,向叫小鳳的姑娘脖子一划,人頭便已落地,一劍便取下首級,可見此劍之鋒利,同時這丫頭手法也極為熟練,出劍又快又准,毫不拖泥帶水。
林妤背過了身,這時丫頭走來,笑道:「小姐解決了。」
林妤一點頭,丫頭問道:「小姐,現在我們應該怎麼辦?」
林妤搖了搖頭,她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好不容易搭上丞相之子,現在只能從頭再來了。
「小姐,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嚴家要離開上京?」
「不是嚴家,而是整個朝廷。」
「啊!」丫頭驚訝
「嚴家可沒有怎麼大的能耐從隴帝眼皮子底下離開京城。而且嚴晏敢如此殺人這足夠說明離開的不是嚴家,依此來看必然是朝廷遷都了。」
「朝廷為什麼要遷都呀!上京不挺好的的嗎?而且這一走小姐您幾個月的付出全白費了。」
「能使朝廷遷都必然是有什麼已經威脅到朝廷了。」
「誰能威脅到朝廷呢?」
「還記得嚴晏說秦議造反嗎?」
「記得!」說罷!丫頭震驚道:「小姐您的意思是說秦議打敗了韓玄?」
「嗯!」林妤輕嗯一聲
丫頭連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韓玄要是這麼容易被打敗陛下也不會派小姐……」
「閉嘴!」
丫頭一句話使林妤大怒,喝罵一聲。丫頭知自己失言,求饒道:「小姐饒命,小姐饒命。」
「日後要再敢亂言我打爛你這張嘴。」
「是,是!」
說完,林妤又道:「現在還不敢確定,不過很快就有分曉了。但願我的猜測是錯的,不然……」
後面的話林妤沒有說下去,但她的臉色顯得憂心忡忡。
皇宮
平日裡金碧輝煌的皇宮此時黯然失色,冷清的叫人害怕。
宮女太監逃走的及少,嚴信早已經料到一旦發布遷都之令太監宮女必定會恐慌,便令禁衛把守各個宮門。若有強行出宮者無論何種理由皆斬之,但有些並沒有出宮,而是躲到不易發覺之處才沒有被帶走。
待朝廷立刻之後這些人才慢慢出來。
皆背著包袱,換上了普通衣服。更有甚者在宮中尋找金銀珠寶,古董字畫。待出去後換些銀錢好過日子。
天漸漸大亮,不過卻是灰濛濛的,刮著刺臉的寒風,大有下雪的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