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搶先造成既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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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過錢,還不待他轉身走,又有大媽湊臉偷偷問,「林義,那穿紅衣服的妹子真好看,是不是你媳婦?」

  這大媽雖然是裝著偷偷問的樣子,可聲音著實不小,讓附近很多人都看了過來。

  林義可不敢胡亂接這茬,打著哈哈就應付了過去。

  原因無它,楊龍慧這時候從小賣部出來了,啪嘰啪嘰磕南瓜子的同時,視線也停留在了米珈和大長腿身上。不悲不喜的,一時間也看不出她的內心想法。

  同那禎媽打過招呼,林義也直接越過泥土馬路回家。他知道那禎走親戚去了,起碼也得明天才能回來。

  這樣的天氣,說不得明天還不一定回得來。畢竟她姨媽家距離上村也有20多里路,不坐車光靠兩腿走,那得多久啊,怎麼著也要三四個小時吧。

  今年多了刀疤這樣的絕頂好手,搞大掃比往年輕鬆多了。只是房子長時間沒人住,總覺著缺了生氣。

  花了四十來分鐘搞完屋子衛生,還是老樣子,林義先是給神龕上三根香,堂屋燒點紙,門檻外邊也燒了點紙。唯一不同的是,這次多擺了幾樣瓜果乾貨。

  作揖的時候,大長腿也跟著三鞠躬,米珈想了想也跟著照做了。

  刀疤笑著掃一眼懵逼中的武榮,也是蠻會做人的三鞠躬。他這麼做,純粹是給林總打掩護,不想米珈突兀的動作讓人聯想太多。心想林總風流是風流了,可頭疼的日子也不少,能幫著就幫著吧。

  看到刀疤也對著神龕鞠躬,武榮更加不會了,心想這鬧得是哪樣?於是也加入了隊列中。

  家裡沒柴生火,沒得法,林義只得帶著刀疤和武榮去各處鄰居家買,100元買了600斤乾柴。

  足足夠燒一個月的了。

  本來還打算買些木炭的,但這次那祝得知情況後跑過來攔住了,死活不讓,說什麼他家裡木炭多的是,不要浪費這個錢。

  後來拗不過,硬是從那禎家樓上扛了兩麻袋過來。

  刀疤力氣大,做活也不嫌髒。把舊火盆到外邊掃乾淨灰塵,回來到堂屋裡燒了一通旺盛的火炭,又冷又澀的木房子漸漸變得有了人氣。

  武榮燒火,大長腿做飯,其他三人幫著打打下手,打打醬油。實在沒事做了,就到旁邊烤火吃零食,陪聊。

  期間刀疤想放電視,只是擺弄一陣後,又灰頭土臉的坐了回來,把眾人看笑了。

  刀疤說,「現在時間還夠,我去鎮上扛一台回來吧。」

  林義正在用鐵鉗子砸核桃,聞言頭也不抬地開口道,「來回要走14里路,何必去費這個勁。等天晴能開車了再買吧。」

  刀疤點點頭,說這事包他身上了。

  對刀疤的大包大攬、勤勤懇懇,大長腿和米珈沒有任何異樣,習慣了一般。倒是武榮有點不解。

  不過他不解的又何止這點事,林義買車的事情一直在他心裡打著轉轉呢,只是太過本分沒好意思問出來罷了。

  吃過晚飯,林義單獨拎著一些禮品去了小賣部,此時人家正在就餐。

  那祝很熱情,接過行李就拉著他往火爐邊坐,然後問:「小義,吃過了沒?」

  林義挨著老村長坐好,趕忙說:「叔,你別管我,我剛吃了的。」

  那禎爺爺,也就是老村長,這時說,「那就陪這老頭子喝口酒。」

  林義答應了。

  楊龍慧至始至終都沒說話,給他拿過碗筷後,就坐著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見狀,那祝使了個眼色,但他老婆子裝作沒看到。

  那祝接著又伸腳在桌子底下隱晦地踢了踢她,示意她給點面子。

  楊龍慧是誰啊,心想這裡又沒外人,自己做好人給誰看?乾脆端個碗偏過身子,看起了電視。

  老村長瞧了瞧兒子,又瞧了瞧兒媳,什麼話也沒說。只是從菜盆中夾了一塊半斤重的雞胸肉給林義,一個勁說這是從毛雞崽餵養大的土雞,用天麻蒸的,營養好,要多吃點。

  雞肉是高壓鍋蒸煮的,味道確實可以。本來吧,林義來之前就吃好了的,可架不住這未來的丈母娘會來事啊。

  他心想,你都這樣子了,我還能跟你客氣啥呀,於是餐桌上出現了詭異的一幕。

  三個男人喝著酒,吃著菜,有說有笑,足足談笑風生半小時有餘。

  而這位鄰家嬸子呢,硬氣的陪了半小時,把老村長都看樂了。

  連著吃了兩餐,林義有點吃撐了,接著就說起了今天的正事:

  「叔,我打算把老房子翻新一下,你有時間沒,到時候可能要你幫著打個頂,給我方方面面的照看下。」

  聽到建房子,楊龍慧突的轉過身插嘴說話了,「你打算什麼時候建,建什麼樣子的?三層還是四層?」

  「三層還是四層?」林義一時間有點暈,心說我又不常住,建那麼大幹嗎?

  見三個男人不解地看向自己,楊龍慧乾脆明說,「如今大家雖然都在傳你發了一筆小財,但背後說什麼酸話的都有。所以我的意思是,你要麼不建,要麼建個村里最好的,堵堵那些人的嘴。」

  林義鬱悶地問,「我有錢的事情是怎麼傳出來的?」

  那祝瞟了眼自家婆子,臉色有點掛不住地說,「還能有誰,你嬸子和人家侃大山、說北京游的時候,不小心說漏嘴了,把你外邊有房有車的事情說了出來。

  不過小義你放心,這敗家娘們還是知道點分寸的,也只說了你和禎寶一起買了房買了車,其他的沒多提嘴。」

  楊龍慧爭辯道,「他不偷不搶,光明正大的來路錢,說說怎麼了。不然我在北京的遊玩不就變成吹牛了麼?得帶上禎寶跟小義才更有說服力。」

  品味著這位嬸子的話,林義適時安靜地看了看餐桌上的三人,心裡一下子開竅了。

  我就說呢,自己有錢的事情保密工作做的非常好,邵市這地塊也就只有親戚知道。但他們都在城裡,幾乎沒回來過,怎麼可能這麼快傳到村里來的?

  感情是那禎媽呀。

  可是,這嬸子平日裡雖然具備農家婦女的氣質,熱愛八卦,卻絕對是個有分寸的。但這次破天荒的「沒分寸」,那心思就值得琢磨了。

  沒聽到人家有意無意把自己和那禎綁一塊「宣傳」了嘛,意思粗暴簡單明了。就差直接對鄰里說:禎寶和小義走到一起了。

  這是搶先造成既定事實!!!

  林義雖然不明白那禎媽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為什麼要這麼做?

  但也覺得這一招是真的高明。在村里人面前先入為主,把自己給搶先「內定」了。以後其他女人要爭,就名不正言不順。

  然後呢,還給自己的女兒留有餘地,事後要是想反悔,也可以澄清地明明白白。

  理由嘛:畢竟我只是說他們一起買了房,買了車。可又沒說他們買的是一套房,一輛車,分開各買各的不行嗎?

  林義這一刻頭皮有點發麻,心說任何時候都不能小覷了天下英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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