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美國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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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的是,混血兒林博文從小就很帥。他有著父親遺傳給他的藍眼睛和淡黃色頭髮,高高的鼻樑,修長的身材。不過,他的臉並非白人的臉型,而更像是中國人。總之,這種中美混合的長相,在所有台灣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強體壯。

  唯一的缺點是,林博文從小就脾氣暴躁,這就不知道是遺傳爸爸還是媽媽了。

  外婆對林博文很鍾愛,用盡全力的照顧他,培養他。外婆愛稱他為「博仔」,希望他能夠好好讀書,出人頭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兒和少年,都是相當悽慘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灣社會還相當封閉,婚前性行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無論是台灣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年長的人都是舊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個私生子,就這一條肯定不得安寧了,更別說他還是個混血兒,一個被美國佬拋棄的孩子。

  此時,外婆已經關閉了酒吧,回到台中鄉下開了一個小小的麵店。

  鄉下地方,民風更為保守,還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裡,都有人指指點點。

  當時四處風傳,林博文的母親是個妓女,為了錢和美國佬睡覺。後來,她不慎懷孕,生下了孽種。

  於是,「雜種」就成為林博文的外號。

  在小學時,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眾多男孩欺負的對象,經常被多人圍著譏笑甚至毆打。

  老師對林博文比較鄙視,認為他媽媽行為不檢點,有損中國人的形象。

  一個老師還曾當眾說,林博文這種人是「國家的恥辱」。

  既然是雜種了,林博文自然沒有朋友,只能忍氣吞聲。

  他很少出門,平時除了上學,基本都在外婆的店裡面洗碗和打雜。

  他一度將頭髮染成黑色,才願意出門上學。

  這有什麼用呢?他還是被罵,「雜種能染黑頭髮,能染藍眼睛嗎?」

  就這樣,到了中學,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個女孩,一度成為林博文的女朋友。

  這個富家女的父親,知道女兒竟然和一個雜種相好,氣的差點吐血,將女兒痛罵了一頓。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還轉了校,這對林博文打擊很大。

  這一來,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學的嫉妒。他們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這些少年經常騷擾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後,林博文去找警察。

  誰知道,他還沒開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記耳光,罵道:「你這個小雜種,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學,林博文已經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環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維也比同齡人成熟。

  悲慘和屈辱的經歷,林博文開始仇恨同學、仇恨鄰居、仇恨社會,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沒有人對他好過,沒有人把他當人看待。

  連母親,也幾個月才看他一次。

  小學時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親,竟然一個人從台中老家坐車到台北母親的工作單位。

  害怕丟臉的母親,發現兒子來了以後大驚失色。她慌慌張張的將林博文拉到一個小巷子裡,罵了一頓,讓他趕快回去,再也不要來了。

  誠然,也許林博文的媽媽有難言之隱,此舉卻讓孩子徹底傷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現了反社會的人格分裂,開始報復社會的行為。

  ……

  一次放學,林博文又被四個不良少年攔住,譏笑辱罵。

  之前,他曾經多次被他們打過。

  這次的林博文終於忍無可忍,揮拳反擊,雙方打成一團。

  一個人哪裡能夠打過四個人,林博文被拳打足踢,打傷在地,最後進了醫院,住了整整半個月。

  出院以後,林博文決心報復。

  他從鄰居的水果攤上,偷走了一把西瓜刀,找到了這四個不良少年。

  這四人見林博文持刀而來,知道情況不對,嚇得立即四散逃走。

  林博文追了上去,將其中一人砍倒,連砍了幾刀。

  警察趕來,將林博文抓走,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

  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傷,加上林博文年齡太小,最終關押了十多天,由外婆支付賠款以後就領回去了。

  從此刻開始,林博文就開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

  為了不被欺負,加上報復社會的心理,林博文迅速成為街上的一霸,四處打架惹事。

  相比其他小混混,林博文有一種讓人膽寒的暴戾和亡命。

  經常一語不合,林博文就立即揮刀砍殺,根本不計後果。

  為此,林博文先後幾次被捕,中學也將他開除。

  外婆見他這樣,經常含淚教育他要好好做人。

  不管外婆怎麼說,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話:「我還算是人嗎?在所有人眼中,我不過是個雜種!禽獸!外婆,你不要管我,讓我死了就行了!」

  說出這番話的林博文,只有16歲。

  ……

  打架出了名,加入幫派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林博文是台中人,很快加入了當地黑幫「十五神虎幫」。

  十五神虎幫是個光復後成立的新幫派,成立於六十年代,開始主要在台中市活動,五權路、西屯路、英才路都是他們活動的核心區域。

  這個幫派的特點是:成員年輕,大哥平均都只有20多歲。

  這伙年輕人兇悍之極,毫無顧忌。

  七八十年代,十五神虎幫高速發展,成為雄霸台中的強大幫派。十五神虎幫知名成員就有:「漢童」、國印、碧雞仔、大象、「斌大」謝崇斌、「八指明」林樹旺、「豬哥吉仔」張忠信、李勝煌、「赤龍」王鴻基、「大空輝仔」王振輝、「石頭」石中信等人個個都是狠角色。

  代價是,這些年輕的黑幫分子,基本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打打殺殺,終究有玩完的一天!

  林博文加入幫派以後,外號就叫做「美國博仔」。

  這個新幫派,和台灣老幫派不同,一切以利益為主。

  所謂的講義氣、尊師重道等江湖規矩,在這些年輕人眼中都是不存在的。

  這些人一切都是為錢,以搞賭場、替特種行業圍事、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為生。

  一旦涉及利益糾紛,他們不但毫不留情的和其他幫派火拼,甚至自己人也會殺來殺去。

  比如,綽號「豬哥吉仔」的張忠信因殺人罪判刑脫逃,躲在「赤龍」王鴻基的家裡。

  因為「赤龍」王鴻基曾經在「豬哥吉仔」張忠信的賭場欠下賭債,兩人這次談判未果,竟然幫內火拼。「赤龍」王鴻基被「豬哥吉仔」張忠信一槍斃命。後來,「豬哥吉仔」張忠信在警方圍捕下舉槍自殺。

  整個十五神虎,稱之為「黑道奇葩」也不為過。崛起之後,就迅速分裂為「五權十五神虎」、「十甲十五神虎」等眾多分支。

  十五神虎幫這種六親不認的幫會,恰恰符合林博文報復社會的性格。

  在這種講究利益的幫派中,林博文也迅速改變,一切都為了錢。

  林博文仇恨社會,不在乎自己的性命,敢打敢殺,誰都不怕。

  於是,他很快就出頭,成為有名的後起之秀,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小弟跟著他,包括十五神虎「石頭」石中信、「憨才」許涌才、豐原十三鷹幫的小黑、海線兄弟林永欽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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