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艱難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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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星期以後,在市政法委干預下,市公安局終於同意,讓刑警隊協助交警大隊,調查高崎那起事故。

  事故已經進入定案階段了,只是因為高崎遲遲不肯簽字,才無法進入起訴程序。

  這麼簡單的案子,還要再審查一遍,交警部門也有情緒,這不是浪費警力和資源嗎?

  他們只同意刑警部門派一個有經驗的警官過來,覆核一下案件卷宗。如果發現問題,他們才會同意重新調查。

  於是,胡波就被派過來,查看那些原本就要入檔的卷宗。

  交警部門給了他一間獨立的臨時辦公室,需要什麼儘管吩咐。除此之外,大家都有手頭的工作,脫不開身,就沒有人陪他審閱這些卷宗了。

  胡波知道,這是高崎能做的最大努力了,他也把所有翻案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可是,卷宗做的十分嚴謹,證據充分。從卷宗和現有的資料里,胡波找不到一點疑點。

  原先他關於駕駛室那個床單用途的推測,對高崎和胡麗麗講講可以,對專業辦案人員再這樣說,就缺乏嚴謹。

  沒有其他有力證據來佐證他這個觀點,這個甚至連疑點都算不上。

  你說床單是肇事司機用來固定身體用的,肇事司機不承認呢?從專業上來說,任何其他的機械拉扯方式,也有可以把床單弄成那個樣子的可能。

  這僅僅一個還有著許多其他可能的推測,根本不足以推翻這個案子。

  想要推翻這個案子,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要尋找更多的疑點,和案件中其他不合理的地方。

  這就是一個浩繁的工作了,僅憑著他一人之力,短期內是很難有實質性突破的。

  可是,案件已經發生了一個月了。隨著時間流逝,案件發生時的,許多沒被注意到的有力證據,比如交警隊以外的其他監控資料,目擊證人的尋找和其對事件回憶的真實可靠性,等等,都會逐漸變的模糊而不可靠,甚至有些遺留在自然環境下的,尚未被發現的證據,也會漸漸消失。

  現實已經容不得他有充足的時間,來吸收消化這個案件,慢慢分析。時間拖的久了,交警部門也會提出異議。

  他只能去思考如何快速突破這個案子。

  他曾經設想過提審肇事司機,利用自己的突審能力,從肇事司機身上,迅速打開缺口。

  可是,如果肇事司機果然是受僱殺人,就一定會有人包庇他,甚至會有人專門教他如何對抗審訊,提前演練一套對抗審訊的套路。

  這時候就提審肇事司機,萬一肇事司機按著提前準備好的套路對付他,一口咬定床單不是他的,就是一個很大的麻煩。

  思來想去,胡波還是無奈地回到了,從可以得到的資料入手這條道上來。他開始調看事故那天晚上,肇事大卡車出現過的地方,所有交通探頭的錄像,逐幀進行分析,試圖找出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影像資料很多,邊看邊思考,從早上來交警隊報到,這一看可就是十幾個小時。除了去食堂打飯,他就沒出過那間辦公室。

  他是副處級幹部,二級警督,晚上不下班,交警隊也只好派個警員陪著他。

  最後,連陪著他的警員都不耐煩了,勸他說:「胡隊,我知道你和高老闆是同學,還是很好的朋友。您不在這個案子上找出什麼來,對高老闆不好交代。可是,我們也知道高老闆手眼通天,對這個案子,我們也是全力以赴的。這個案子真的不複雜,就是碰巧了,事實很清楚的。您這樣熬夜,對身體不好不說,實在是也沒什麼必要。」

  胡波揉著有些發紅的眼睛,嚴肅著臉對他解釋說:「在我眼裡,這就是一個案子,至於案子的當事人到底是誰,我是不會考慮的。你記著,咱們是人民警察,每一個案件,都牽扯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案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人民的一員,咱們都有義務和職責,去保護他們的權益。

  辦案過程中,咱們稍有疏忽,冤枉了任何一個人,都是對人民的不忠誠,都是對咱們人民警察這個稱號的褻瀆。咱們的疏忽,關乎到案件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沒準就會把人家毀了,甚至毀滅一個家庭。

  所以,咱們必須得慎之又慎,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他都把話說到上綱上線的份上了,警員也就只好閉嘴,捨命陪君子了。

  熬到半夜,看警員實在熬不住,胡波就讓他先去宿舍休息,有事情他再打電話叫他。

  警員走後,胡波仍舊沉迷在那一大堆資料里,反覆尋找,也沒有找到任何的破綻,他甚至都懷疑是自己疑神疑鬼了。這沒準兒還真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可是,接著他就想到。高崎對他講的,不是沒有道理。這件事情,與胡金川找高峰的事同時發生,的確有些過於巧合了。

  他還是選擇相信高崎。但他也意識到,這樣沉迷在資料里反覆推敲,已經毫無意義了。他應該換一種思路來思考問題,那就是假定有罪,反向推導。

  他就坐在辦公桌跟前的椅子上,半閉著眼睛,慢慢思想。假如他是那個肇事司機,被人僱傭,準備撞死高崎,他應該怎麼做?

  首先,他得知道高崎的樣貌和行蹤。這個不難,僱傭他的人,會為他提供的。

  然後呢,他需要尋找一個幹掉高崎的方式。高崎是武術高手,拿著刀子直接去捅了他,基本屬於去找死。

  用槍和爆破物呢?從肇事司機的履歷來看,這人沒受過什麼軍事訓練。再說這不是十年以前,警方早就嚴格管控槍枝,在市面上找支可以傷人的高壓氣槍都難,上哪兒去找槍?

  至於爆破物,在山上採石頭,他倒是可以接觸到炸藥,甚至有可能會使用炸藥。

  按理說,這的確是一個他可能想到的辦法。可是,他為什麼沒用呢?這麼做過於危險?那麼,製造撞車事故,是他可以單獨想到的嗎?

  想到這裡,胡波眼前突然就是一亮。肇事司機只是個初中畢業生,設計這麼巧妙的一個討薪、偷車的故事,用來達到撞死高崎的目的,這個對他來說,恐怕過於困難了。

  那麼,這個事故和故事的設計者,應該另有其人,十有八九,是僱傭他的人設計的。

  應該是這樣,僱傭肇事司機的那個人,有了幹掉高崎的動機之後,想到了利用車禍來殺掉高崎。然後,他才根據自己的這個設計,找到了肇事司機這個合適人選!

  這樣假設的話,整個事件就通順了。

  雇兇殺人者設計好了計劃,根據這個計劃,物色到了肇事司機。

  肇事司機在菜石場裡幹了三個月,沒有領到薪水,正走投無路,很可能答應與雇兇殺人者合作,以換取高額的報酬。

  然後,雇兇殺人者負責監控高崎的行蹤,向肇事司機提供高崎的實時位置,並遙控肇事司機在那個恰當的時機,開著偷來的大卡車,和高崎的雷克薩斯迎面相撞,達到他殺掉高崎的目的!

  這個雇兇殺人者,的確有些像司老大。

  先放下司老大,再想這個肇事司機。

  討薪、偷車這個故事是如何編制出來的呢?有兩條途徑。

  一條途徑,是肇事司機參與了這個故事的制定,要不然雇兇殺人者不會了解到這麼多關於他的事情。

  另一條途徑,就是那個採石場老闆也參與了進來,而且是事先參與進來的,並且向雇兇殺人者提供了這個肇事司機的情況,讓肇事殺人者最終選定了肇事司機,所有人合謀,編造了這個討薪、偷車的故事。

  採石場老闆,有沒有是共謀的可能呢?

  從供詞上分析,他與肇事司機之間,為了薪水問題,曾經發生過多次爭吵,甚至還動過手。這一點,從採石場其他工人那裡,也得到了證實。

  他們存在共謀關係的可能性不大。。

  那就只有一個途徑了。也就是說,肇事司機接受了殺死高崎的僱傭之後,和雇兇殺人者經過了共謀,一起根據肇事司機的自身情況,設計了這個撞車事故。

  製造車禍,需要一輛車,最好是一輛大卡車保險一些。這車從哪裡來?肇事司機想到了採石場老闆那輛大卡車。

  明明知道採石場老闆沒有錢,去討薪也討不來,他還是喝了酒,去了採石場。

  去採石場的真正目的,不是討薪,而是為偷車找個合適的理由。

  從肇事司機的審訊筆錄上來看,他是下午五點,和幾個朋友去酒館喝酒之後,心情鬱悶,在九點左右,獨自到了山上的採石場,找留守在那裡的採石場老闆要錢。

  和朋友喝酒是真的,就是為了醉駕提前埋伏筆,也為了事故發生以後,有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肇事司機喝酒和討薪,是隨機行為,從而掩蓋了他謀殺的真正動機。

  和肇事司機喝酒的幾個人都找到了,也做了證明。

  唯一遺憾的是,交警沒有詢問當時這場酒是誰掏的錢。

  如果是肇事司機掏的錢,他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還請人喝酒,就更加暴露了這場酒的不合理性,那就是純粹為了謀殺而喝酒了。

  不過這也不要緊,只要需要,胡波可以隨時找到當時喝酒的那幾個人,問清這個細節就可以了。

  現在,就假定這是一場陰謀,且這陰謀已經開始了。

  肇事司機到採石場的時候,差不多是晚上九點以後了。

  想到這裡的時候,胡波再次閉上眼睛,想像著肇事司機在和採石場老闆見面以後,發生的所有事情,試圖找出裡面不合理的地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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