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愛慕虛榮
回到唐城以後,高峰的日子一直過得很滋潤。
高崎畢竟是他親哥,對他肯定差不了。
他的工作,主要是在高崎沒有時間的時候,代表高崎,陪著那些有用的人們娛樂,投其所好。
有時候,高崎不好親自出面講的話,就用高峰去講。萬一話講重了,對方無法接受,高崎再親自出面賠禮,把責任推在高峰不會講話,傳達錯了他的意思上。
這是一種底線的試探辦法,相信好多經歷過的人可以明白。
說白了,他就是高崎的一個傳話筒,或者是擋箭牌,除了替他哥傳個話,送個禮,剩下的差不多也就是吃喝玩樂了。
要說高峰原先正統,被高崎給帶壞了,這話也不全對。荷花出污泥還不染呢,高崎整天混跡在一些不健康的場所,也沒有沾染那些毛病。
這人關鍵還是看自己。高峰原先窮,沒那個條件,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有現在這個機會。
在當時在南方大城打工的那個環境下,他認為對他最合適的女人,就是孫小敏了。長相不漂亮也不算丑,聰明能幹又有主見,有她在身邊,沒有主見的他會有主心骨,省不少事。
但是現在,環境變了,高峰已經看慣了美女。比起娛樂場所那些漂亮女人來,孫小敏在他眼裡,就醜陋不堪了。
於是,他在心裡就開始討厭孫小敏,不願意和她親熱,有時候自然而然就會想,他已經有條件和機會,選擇更漂亮的女人了。
既然有更漂亮的女人可以娶,他幹嗎還要娶孫小敏?
當然了,他不會去選擇娛樂場所里那些漂亮女人做老婆,那頭上還不頂上大草原啊?
只是他的潛意識告訴他,娶孫小敏虧了,應該可以娶到更漂亮的,像他嫂子陶潔那樣的女人。
心裡有了這個想法,他就不願意和孫小敏結婚了。
開始的時候,也只不過是偶爾心裡想想,懾於他哥哥對孫小敏的寵愛,他也就敢偶爾想想,這想法也就在心裡,不敢表露出來。
所謂飽暖思**,饑寒生盜心,就是這個道理。
有高崎在,他不敢說不娶孫小敏,心裡卻盤算著,既然高崎允許他在外面彩旗飄飄,那就這樣吧。娶誰當老婆不是娶?反正外面有美女享受著,也無所謂。
去年冬天的時候,他的這個思想,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時光剛剛進入冬季,唐城下了第一場雪。劉副區長釣魚的癮上來,拉著高峰去他發現的那個水庫釣魚。一天下來,高峰單薄的身體給凍透了,回家便發一場高燒,孫小敏當天晚上把他送到市中心醫院裡去住院了。
她正幫著胡麗麗籌劃小商品城的事情,有太多的事情要忙。陪他一晚上,第二天只能讓高崎媽過來陪他。
高峰就是著涼了,輸一晚上液,第二天也就好差不多了。可是,就是這次住院,讓高峰的思想,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昨晚他燒迷糊了,連孫小敏怎麼把他給弄到醫院裡來都不知道,很快就打上吊瓶了。輸液的藥里,肯定有鎮定安眠的成分,他就由迷糊轉成睡眠了。
他再次醒來,是被胳膊上的刺痛給驚醒的。
睜開眼來,白光刺目。白光里,一個穿了白大褂,戴著白色護士帽的女孩,正坐在他一側,給他往血管里扎針。
就是針頭扎進血管里的那一剎那,他醒了過來。
十根修長白皙的手指,在他眼前晃著,給他的手腕上貼膠布,固定剛剛扎進去的針頭。
那手指太好看了!偶爾碰到他的胳膊,傳來涼酥酥的感覺。緊接著,戴著護士帽的腦袋,就進入了他的視野。
皮膚雪白,鼻樑高挺,大大的眼睛上,有長長的,濃黑的睫毛,一根根往上彎曲著。濃黑的秀髮,從護士帽邊緣露出一綹,繞過耳廓,搭到前面來了。耳廓後面,有著長長的脖頸,同樣是雪白。那腦後秀髮稀疏的根際,是那麼的性感而迷人。
白色光暈里,這好看的腦袋,就宛如是天使的。
就在那一刻,高峰徹底淪陷了。
睡了一宿外加一早上,他基本已經痊癒了,高燒也退了。這時候,才看到他媽就坐在他的另一邊。
「媽,你怎麼來了?」
這時候他才想起來問他媽。
「你昨晚發高燒,是小敏把你送過來的。」他媽告訴他,「她早上要上班,讓我過來看著你。」
「她就好大驚小怪。」他就埋怨說。「那什麼你回去吧,我自己可以照顧自己。」
他媽就站起來說:「這都快到中午了,我回去給你做點飯。」
「不用。」他拒絕說,「我自己在這兒買點飯吃就行。」
「你打著吊瓶呢,怎麼買飯?」他媽問。
這就給了他和那個護士說話的機會。
「哎,護士。」他喊住了要往外走的那個女護士,問她說,「咱們這裡中午不是有送飯的嗎?」
護士回過頭來告訴他說:「有是有,可是,剛才已經統計過去了。」
這女孩的聲音也十分甜美,撩的高峰心裡一盪一盪的。
「那麻煩你給食堂說一聲唄。」他就央求人家說。
護士倒是挺好說話,告訴他說:「好吧,我回去給你打電話問問。要是訂不上,我再來和你說。」然後就問他,「你想吃什麼啊?」
「你們這裡有什麼啊?對了,你貴姓啊?」
就這樣,他們算是認識了。他還打聽出來,女護士姓宋,叫宋蕾。
接下來的幾天裡,他就完全好了,可並不急著出院,想各種理由,住夠了一個星期,這才戀戀不捨地離開。
住院這段時間裡,只要不輸液,他總是想方設法往護士站跑。只要宋蕾不忙,他就纏著人家問這問那,東打聽西打聽,沒話找話。
宋蕾並不知道高峰是誰,對他的態度頗為冷淡,有時候還故意躲著他。
高峰屬於那種比較蔫兒的性格,但像高崎一樣,心眼兒都在肚子裡。
他這輩子,唯一和高崎的不同,就是高崎都把心眼兒用在做生意上,他則一事無成,心眼兒也沒地方使,外表就給人一種懶懶散散,隨遇而安的樣子。
這一次,在宋蕾漂亮外表的刺激之下,他爆發了潛能和熱情。這也是第一次他像高崎一樣,開始在心裡精心算計,只是算計的事情不一樣。
他非常清楚宋蕾討厭他,可他並不氣餒,通過一次次的接觸,慢慢觀察和品味宋蕾的喜好,去投其所好。
有時候,做一件事情,傾注了熱情和敷衍了事是完全不一樣的。
追女孩子從沒成功過的高峰,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短短一個星期,他就知道宋蕾今年二十四歲,畢業於護士學校,在中心醫院工作兩年了,家也是唐城的。這還是在宋蕾討厭他,不願意和他多說話的情況下,打聽出來的。而且在以後的日子裡,宋蕾竟然不討厭他了。
在出院最後一天的那個晚上,正好碰上宋蕾值大夜班,兩個人斷斷續續在護士站里說了一晚上話,成好朋友了。
爆發了熱情的高峰,從不會追女孩子的笨蛋,很快就變成了高手。
高峰出院的第二天早上,宋蕾早班,護士站的問詢台前,就多了一大束鮮花,九十九朵玫瑰。
送花者沒有留姓名,但指明是送給宋蕾的。宋蕾還以為是男朋友送的,心裡顫慄了一下,想著他什麼時候學會浪漫,捨得這麼為她花錢了?
但卡片上寫著:衷心感謝宋蕾護士一星期來對我的照顧!
宋蕾那顆激動的心,一下子就涼下來。不過,高峰能如此捨得為她花錢,她還是小小欣喜了一下,不管他目的到底如何,還是把那束玫瑰放在了護士站的問詢台上。
不管怎麼樣,那麼多護士,只有她得到了病人如此的禮遇,值得小小驕傲一下。
這並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
下午下班,宋蕾去住院樓外面的車棚里,騎自己的電動車。還沒穿過住院樓與車棚之間的廣場,剛剛走出住院樓大門口不遠,一輛豐田商務就停在她身邊了。
駕駛室一邊的車窗降下來,就露出了高峰那張帶著笑容的臉。
「這麼巧,下班了?」他跟宋蕾打招呼。
宋蕾愣怔一下,沒來得及多想,就回答他說:「啊,好巧,謝謝你送的花。」
「應該的。」高峰一臉笑容,問她說,「正好我沒事,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宋蕾就拒絕說,「我自行車在這裡,明天上班要騎的。」
「沒事。」高峰就告訴她說,「我上班正好也路過這裡,明天早上我再送你過來。」
宋蕾還是拒絕了他。
望著宋蕾遠去的身影,高峰一點也不沮喪。收了第一束花,說明她是愛慕虛榮的。女孩子大多都愛慕虛榮,連孫小敏那樣的,不也愛慕虛榮嗎?
只要她愛慕虛榮,以後他就有戲。
第二天早上,宋蕾上班,就又看到一束花擺在那裡,才送來的,花朵上還帶著露水,還是九十九朵玫瑰。
宋蕾感到事情嚴重了,這個高峰,是想追她。
玫瑰花在那個年代還是很貴的,一般工薪階層真的不敢這樣奢侈。這一束九十九朵,要花近一千塊錢的,兩天就是兩千呀!
開豐田商務,如果是私家車,不是單位的,說明這人挺有錢,至少應該是個小老闆吧?可看他這個年歲,過於年青了,怎麼可能就做了老闆?
他是不是給哪個領導或者老闆當跑腿的司機,跑這兒來釣她呢?
漂亮女孩被男孩子追的次數,要遠遠大於其他女孩,見識和經驗自然也就比一般女孩多出許多來。
宋蕾終於決定,等高峰再來找她的時候,要好好和他談談了。
高崎畢竟是他親哥,對他肯定差不了。
他的工作,主要是在高崎沒有時間的時候,代表高崎,陪著那些有用的人們娛樂,投其所好。
有時候,高崎不好親自出面講的話,就用高峰去講。萬一話講重了,對方無法接受,高崎再親自出面賠禮,把責任推在高峰不會講話,傳達錯了他的意思上。
這是一種底線的試探辦法,相信好多經歷過的人可以明白。
說白了,他就是高崎的一個傳話筒,或者是擋箭牌,除了替他哥傳個話,送個禮,剩下的差不多也就是吃喝玩樂了。
要說高峰原先正統,被高崎給帶壞了,這話也不全對。荷花出污泥還不染呢,高崎整天混跡在一些不健康的場所,也沒有沾染那些毛病。
這人關鍵還是看自己。高峰原先窮,沒那個條件,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有現在這個機會。
在當時在南方大城打工的那個環境下,他認為對他最合適的女人,就是孫小敏了。長相不漂亮也不算丑,聰明能幹又有主見,有她在身邊,沒有主見的他會有主心骨,省不少事。
但是現在,環境變了,高峰已經看慣了美女。比起娛樂場所那些漂亮女人來,孫小敏在他眼裡,就醜陋不堪了。
於是,他在心裡就開始討厭孫小敏,不願意和她親熱,有時候自然而然就會想,他已經有條件和機會,選擇更漂亮的女人了。
既然有更漂亮的女人可以娶,他幹嗎還要娶孫小敏?
當然了,他不會去選擇娛樂場所里那些漂亮女人做老婆,那頭上還不頂上大草原啊?
只是他的潛意識告訴他,娶孫小敏虧了,應該可以娶到更漂亮的,像他嫂子陶潔那樣的女人。
心裡有了這個想法,他就不願意和孫小敏結婚了。
開始的時候,也只不過是偶爾心裡想想,懾於他哥哥對孫小敏的寵愛,他也就敢偶爾想想,這想法也就在心裡,不敢表露出來。
所謂飽暖思**,饑寒生盜心,就是這個道理。
有高崎在,他不敢說不娶孫小敏,心裡卻盤算著,既然高崎允許他在外面彩旗飄飄,那就這樣吧。娶誰當老婆不是娶?反正外面有美女享受著,也無所謂。
去年冬天的時候,他的這個思想,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時光剛剛進入冬季,唐城下了第一場雪。劉副區長釣魚的癮上來,拉著高峰去他發現的那個水庫釣魚。一天下來,高峰單薄的身體給凍透了,回家便發一場高燒,孫小敏當天晚上把他送到市中心醫院裡去住院了。
她正幫著胡麗麗籌劃小商品城的事情,有太多的事情要忙。陪他一晚上,第二天只能讓高崎媽過來陪他。
高峰就是著涼了,輸一晚上液,第二天也就好差不多了。可是,就是這次住院,讓高峰的思想,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昨晚他燒迷糊了,連孫小敏怎麼把他給弄到醫院裡來都不知道,很快就打上吊瓶了。輸液的藥里,肯定有鎮定安眠的成分,他就由迷糊轉成睡眠了。
他再次醒來,是被胳膊上的刺痛給驚醒的。
睜開眼來,白光刺目。白光里,一個穿了白大褂,戴著白色護士帽的女孩,正坐在他一側,給他往血管里扎針。
就是針頭扎進血管里的那一剎那,他醒了過來。
十根修長白皙的手指,在他眼前晃著,給他的手腕上貼膠布,固定剛剛扎進去的針頭。
那手指太好看了!偶爾碰到他的胳膊,傳來涼酥酥的感覺。緊接著,戴著護士帽的腦袋,就進入了他的視野。
皮膚雪白,鼻樑高挺,大大的眼睛上,有長長的,濃黑的睫毛,一根根往上彎曲著。濃黑的秀髮,從護士帽邊緣露出一綹,繞過耳廓,搭到前面來了。耳廓後面,有著長長的脖頸,同樣是雪白。那腦後秀髮稀疏的根際,是那麼的性感而迷人。
白色光暈里,這好看的腦袋,就宛如是天使的。
就在那一刻,高峰徹底淪陷了。
睡了一宿外加一早上,他基本已經痊癒了,高燒也退了。這時候,才看到他媽就坐在他的另一邊。
「媽,你怎麼來了?」
這時候他才想起來問他媽。
「你昨晚發高燒,是小敏把你送過來的。」他媽告訴他,「她早上要上班,讓我過來看著你。」
「她就好大驚小怪。」他就埋怨說。「那什麼你回去吧,我自己可以照顧自己。」
他媽就站起來說:「這都快到中午了,我回去給你做點飯。」
「不用。」他拒絕說,「我自己在這兒買點飯吃就行。」
「你打著吊瓶呢,怎麼買飯?」他媽問。
這就給了他和那個護士說話的機會。
「哎,護士。」他喊住了要往外走的那個女護士,問她說,「咱們這裡中午不是有送飯的嗎?」
護士回過頭來告訴他說:「有是有,可是,剛才已經統計過去了。」
這女孩的聲音也十分甜美,撩的高峰心裡一盪一盪的。
「那麻煩你給食堂說一聲唄。」他就央求人家說。
護士倒是挺好說話,告訴他說:「好吧,我回去給你打電話問問。要是訂不上,我再來和你說。」然後就問他,「你想吃什麼啊?」
「你們這裡有什麼啊?對了,你貴姓啊?」
就這樣,他們算是認識了。他還打聽出來,女護士姓宋,叫宋蕾。
接下來的幾天裡,他就完全好了,可並不急著出院,想各種理由,住夠了一個星期,這才戀戀不捨地離開。
住院這段時間裡,只要不輸液,他總是想方設法往護士站跑。只要宋蕾不忙,他就纏著人家問這問那,東打聽西打聽,沒話找話。
宋蕾並不知道高峰是誰,對他的態度頗為冷淡,有時候還故意躲著他。
高峰屬於那種比較蔫兒的性格,但像高崎一樣,心眼兒都在肚子裡。
他這輩子,唯一和高崎的不同,就是高崎都把心眼兒用在做生意上,他則一事無成,心眼兒也沒地方使,外表就給人一種懶懶散散,隨遇而安的樣子。
這一次,在宋蕾漂亮外表的刺激之下,他爆發了潛能和熱情。這也是第一次他像高崎一樣,開始在心裡精心算計,只是算計的事情不一樣。
他非常清楚宋蕾討厭他,可他並不氣餒,通過一次次的接觸,慢慢觀察和品味宋蕾的喜好,去投其所好。
有時候,做一件事情,傾注了熱情和敷衍了事是完全不一樣的。
追女孩子從沒成功過的高峰,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短短一個星期,他就知道宋蕾今年二十四歲,畢業於護士學校,在中心醫院工作兩年了,家也是唐城的。這還是在宋蕾討厭他,不願意和他多說話的情況下,打聽出來的。而且在以後的日子裡,宋蕾竟然不討厭他了。
在出院最後一天的那個晚上,正好碰上宋蕾值大夜班,兩個人斷斷續續在護士站里說了一晚上話,成好朋友了。
爆發了熱情的高峰,從不會追女孩子的笨蛋,很快就變成了高手。
高峰出院的第二天早上,宋蕾早班,護士站的問詢台前,就多了一大束鮮花,九十九朵玫瑰。
送花者沒有留姓名,但指明是送給宋蕾的。宋蕾還以為是男朋友送的,心裡顫慄了一下,想著他什麼時候學會浪漫,捨得這麼為她花錢了?
但卡片上寫著:衷心感謝宋蕾護士一星期來對我的照顧!
宋蕾那顆激動的心,一下子就涼下來。不過,高峰能如此捨得為她花錢,她還是小小欣喜了一下,不管他目的到底如何,還是把那束玫瑰放在了護士站的問詢台上。
不管怎麼樣,那麼多護士,只有她得到了病人如此的禮遇,值得小小驕傲一下。
這並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
下午下班,宋蕾去住院樓外面的車棚里,騎自己的電動車。還沒穿過住院樓與車棚之間的廣場,剛剛走出住院樓大門口不遠,一輛豐田商務就停在她身邊了。
駕駛室一邊的車窗降下來,就露出了高峰那張帶著笑容的臉。
「這麼巧,下班了?」他跟宋蕾打招呼。
宋蕾愣怔一下,沒來得及多想,就回答他說:「啊,好巧,謝謝你送的花。」
「應該的。」高峰一臉笑容,問她說,「正好我沒事,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宋蕾就拒絕說,「我自行車在這裡,明天上班要騎的。」
「沒事。」高峰就告訴她說,「我上班正好也路過這裡,明天早上我再送你過來。」
宋蕾還是拒絕了他。
望著宋蕾遠去的身影,高峰一點也不沮喪。收了第一束花,說明她是愛慕虛榮的。女孩子大多都愛慕虛榮,連孫小敏那樣的,不也愛慕虛榮嗎?
只要她愛慕虛榮,以後他就有戲。
第二天早上,宋蕾上班,就又看到一束花擺在那裡,才送來的,花朵上還帶著露水,還是九十九朵玫瑰。
宋蕾感到事情嚴重了,這個高峰,是想追她。
玫瑰花在那個年代還是很貴的,一般工薪階層真的不敢這樣奢侈。這一束九十九朵,要花近一千塊錢的,兩天就是兩千呀!
開豐田商務,如果是私家車,不是單位的,說明這人挺有錢,至少應該是個小老闆吧?可看他這個年歲,過於年青了,怎麼可能就做了老闆?
他是不是給哪個領導或者老闆當跑腿的司機,跑這兒來釣她呢?
漂亮女孩被男孩子追的次數,要遠遠大於其他女孩,見識和經驗自然也就比一般女孩多出許多來。
宋蕾終於決定,等高峰再來找她的時候,要好好和他談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