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為躲避小混混嫁了個大混混
陶潔對痞子和混混,是深惡痛絕的。
她六歲半上小學,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初中畢業還不滿十六歲。技校兩年畢業,入廠進唐城量具,也不滿十八歲。
原本技校畢業,她還想著再進一步,修個大專學歷,可正趕上唐城地區的大下崗時代。
父母所在的工廠都效益不好,能勉強不下崗已經不錯了,收入少的可憐,下面還有個正上學的弟弟。
陶潔懂事,畢業以後就沒再進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滿二十二周歲,卻是個有了五年工齡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後,她平時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就都交給了父母。
所以,當她和高崎結婚的時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錢不給她,她很傷心。
為了父母那個家,她竭盡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卻這樣對待她!
她和父母賭氣,你們不管我,我一樣可以過得不比別人差!
拼命攢錢買樓,就是為了爭這口氣,要讓她父母看看,她選擇高崎,一點也沒有錯。
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這一世,高崎讓她輕鬆就實現了這個願望。
技校那兩年,她只有十四五歲,處於懵懵懂懂的少女時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邊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個時代,武俠片盛行。不僅是武俠片,更有港島那些混社會的槍戰和警匪片。
這些片子,整整禍害了陶潔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學崇拜那些警匪和槍戰武俠片裡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還整天叫嚷著打打殺殺,把當痞子混社會當成榜樣。
技校的管理鬆懈,上午上課,下午實習。這就給了這些小屁孩四處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們打架成風,從自己學校打到其他學校,甚至打到社會上去。
學校里幾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嚇得陶潔這些老實的女孩子們,下課都不敢出校門。
小屁孩們雖然還不懂人事,可港島片裡,大哥都得有「馬子」的,他們也得找「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這幫最能淘的,小屁孩們的「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恥。
那時候,薛雪就是其中一個。
陶潔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會成為學校里那些小屁孩們追逐的主要目標。
窮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潔愛好文藝,喜愛的是瓊瑤小說里的乾淨文氣男孩兒,可乾淨文氣的男孩兒保護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讓那些小屁孩們追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從內心裡討厭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這些人妥協。
最終,陶潔自己找到了保護自己的辦法。
她不洗臉,更不用任何化妝品。別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時候,她則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頭上梳的是已經沒有人梳的兩條大辮子,穿最寬鬆,最土氣的衣服,把自己日漸成熟的身材,給破壞地毫無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們都不肯穿的棉襖棉褲,別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時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烏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來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臉,臉上很快就長滿了痘痘。
別人為長一顆痘痘愁的茶飯不思,她臉上滿了痘痘,心裡反而高興,這下丑了,沒有麻煩了。
她心裡不是沒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沒有理想的白馬王子,誰的青春期不做夢呢?
可這個技校里的男孩子,她還真沒有看上眼的。
興許,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時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護她,她都不會選擇高崎。
那時候的陶潔,還沒有降低心裡白馬王子的標準。她的白馬王子,除了可以保護她,還要像瓊瑤小說里的男主那樣,英俊帥氣而文藝,知道關愛她,懂得她。
降低標準,是入廠以後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認識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當然不是以後結婚的這個丁慎剛,是學校里幾個稱王稱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為好朋友,是因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請求之下,保護她,讓她安心學習,不再受小痞子們的騷擾。
即便如此,她依舊是那副土氣的不能再土氣的打扮,加上滿臉的痘痘,也沒有多少男同學,記得她曾經是學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廠以後的陶潔,延續了在技校時候的習慣,一身寬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體型遮蓋起來,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給人一種十分邋遢的感覺。
又有誰知道,陶潔是最愛乾淨的,宿舍里的床鋪,都是乾淨整潔,連一個褶皺都不允許有的。
她的心裡,在等待著她的白馬王子,一個可以保護她的白馬王子。
到那時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馬王子面前,盡情地展露了。
這個保護自己的偽裝,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時常可以接近她的幾個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這個邋裡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鵝。
白天鵝終究是無法長期掩蓋住自己的美的。隨著青春期過去,臉上的痘痘逐漸消褪,皮膚變得越來越白皙光滑,洋溢出青春的氣息,還是要招惹好多單身男同事,有事沒事地圍著她轉。
這個她倒不怕。小痞子們她都能應付過去了,這些老實孩子,她自然可以從容應對。
她的噩夢,終於在她二十一歲那年,開始了。
那一年夏天,她和薛雪去唐城量具自己的電影院看電影。
去公共場合,當然就得穿的稍微像樣一點。
天氣炎熱,她只是穿了一件從地攤上淘來的連衣裙,卻把她的滿是青春氣息的身材暴露無遺。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晚,七點的電影,她們到電影院的時候,天還亮著。
走到門口,唐城量具有名的混混老摩托,正站在那裡,和幾個小痞子抽菸說話,一眼看到陶潔,眼睛就直了。
從此,廠里、上下班路上,甚至是宿舍里,都時常出現老摩托的身影,不停地糾纏。
那一年,陶潔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
為了避開老摩托,廠區到宿舍所有的小路,她都嘗試著走過,而且都熟悉了。甚至怎麼繞著山路她都會走了,仍舊是無法避免這個混混的糾纏。
糾纏最厲害的時候,陶潔在家休息了三個月,嚇得直接不敢回來上班。
後來,就加入了劉群生。
他告訴陶潔,只要她答應做他的小蜜,他可以保證,老摩托再不會來糾纏她。
這個比老摩托還讓她噁心。
父母給她介紹對象,急著把她調離唐城量具,她肯去見,就是因為她實在無法在唐城量具待下去了。
如果,那時候介紹的對象里,有個多少讓她喜歡的人,她恐怕就會跟了人家,沒高崎什麼事兒了。
可是,這個世界,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有痞子和混混。無論走到哪裡,自己的男人不能保護自己,她就永遠不會安心地生活下去。
都到這一步了,她心裡的那個白馬王子,自然就會變了。只要人老實,像她師傅的對象那樣,可以保護她不受欺負,她就知足了。
這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一個是天,一個是地!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高崎出現了,挺身而出,徹底打服了老摩托。
高崎有著憨厚的外表,絕對不是陶潔心裡的,那個文靜秀氣的白馬王子。
可是,高崎人老實,能保護她,這就夠了。
有了高崎保護的陶潔,的確是幸福的。
從此,不再穿那些寬大的衣服,不用再刻意掩飾自己的美。可以和所有同齡的女孩子一樣,穿自己喜愛的衣服,盡情展示自己的美,這就是陶潔的幸福了,無論貧窮與富貴。
所以,無論是這一世還是上一世,跟了高崎以後的陶潔,都是幸福的。
但是,以往的經歷,讓陶潔煩透了小痞子,也恨透了他們。
她做夢都不會想到,自己擺脫了老摩托這種小混混,卻嫁給了一個更大的混混,這讓她如何接受?
好在高崎很聽她的話,她就得時刻提醒他,不允許他當混混,連混混的樣子都不許有!
可是,社會高哥上一世當了一輩子混混,特別是岳帆死了以後,為給岳帆報仇,黑白兩道都打交道,最終斗贏了唐城最大的混混司老大,逼得司老大給他下跪,給岳帆抬棺發喪。
這得多大的心機,多大的能力啊?
現在的高崎,面相上憨厚,骨子裡卻是個陰險狡詐,鬼主意眾多的大混混,思維方式都是混混的,稍不留神,混混的狐狸尾巴就會露出來。
高崎知道自己又用混混的辦法,嚇唬那些商人,犯了陶潔的忌諱。
陶潔噘著嘴嘟囔一路,高崎只管開車,一言不發。
到車庫把車停下,往家裡走的路上,陶潔依舊不住嘴。
高崎一臉認真嚴肅的受教模樣,陶潔怎麼說他就怎麼聽。老婆什麼都對,不對也對。
進了家門,高崎換鞋快。換上拖鞋,趕緊去接陶潔脫下來的大衣。掛好大衣,趕緊給她拿拖鞋。
陶潔的高腰皮靴不好脫,他乾脆蹲下來,讓陶潔扶著他的脊背,自己親自給老婆脫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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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潔知道高崎是在討好她,心裡早就沒氣了。可想想高崎剛才教訓那幫商人的小混混無賴樣子,心裡還是不得勁。
「我這一路和你說的話,你都記住了沒有?」
她抬起一隻腳,扶著高崎的後背,看著他給她脫靴子,就又問他。
高崎把她那隻腳上的靴子脫下來,給她穿上拖鞋,把腳在地上放好,就又給她脫另一隻靴子。
陶潔就把另一隻腳抬起來,低著頭問他:「你說話啊,記住沒有?」
「記住了。」高崎就含糊回答她。
她六歲半上小學,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初中畢業還不滿十六歲。技校兩年畢業,入廠進唐城量具,也不滿十八歲。
原本技校畢業,她還想著再進一步,修個大專學歷,可正趕上唐城地區的大下崗時代。
父母所在的工廠都效益不好,能勉強不下崗已經不錯了,收入少的可憐,下面還有個正上學的弟弟。
陶潔懂事,畢業以後就沒再進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滿二十二周歲,卻是個有了五年工齡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後,她平時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就都交給了父母。
所以,當她和高崎結婚的時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錢不給她,她很傷心。
為了父母那個家,她竭盡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卻這樣對待她!
她和父母賭氣,你們不管我,我一樣可以過得不比別人差!
拼命攢錢買樓,就是為了爭這口氣,要讓她父母看看,她選擇高崎,一點也沒有錯。
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這一世,高崎讓她輕鬆就實現了這個願望。
技校那兩年,她只有十四五歲,處於懵懵懂懂的少女時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邊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個時代,武俠片盛行。不僅是武俠片,更有港島那些混社會的槍戰和警匪片。
這些片子,整整禍害了陶潔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學崇拜那些警匪和槍戰武俠片裡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還整天叫嚷著打打殺殺,把當痞子混社會當成榜樣。
技校的管理鬆懈,上午上課,下午實習。這就給了這些小屁孩四處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們打架成風,從自己學校打到其他學校,甚至打到社會上去。
學校里幾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嚇得陶潔這些老實的女孩子們,下課都不敢出校門。
小屁孩們雖然還不懂人事,可港島片裡,大哥都得有「馬子」的,他們也得找「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這幫最能淘的,小屁孩們的「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恥。
那時候,薛雪就是其中一個。
陶潔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會成為學校里那些小屁孩們追逐的主要目標。
窮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潔愛好文藝,喜愛的是瓊瑤小說里的乾淨文氣男孩兒,可乾淨文氣的男孩兒保護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讓那些小屁孩們追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從內心裡討厭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這些人妥協。
最終,陶潔自己找到了保護自己的辦法。
她不洗臉,更不用任何化妝品。別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時候,她則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頭上梳的是已經沒有人梳的兩條大辮子,穿最寬鬆,最土氣的衣服,把自己日漸成熟的身材,給破壞地毫無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們都不肯穿的棉襖棉褲,別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時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烏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來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臉,臉上很快就長滿了痘痘。
別人為長一顆痘痘愁的茶飯不思,她臉上滿了痘痘,心裡反而高興,這下丑了,沒有麻煩了。
她心裡不是沒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沒有理想的白馬王子,誰的青春期不做夢呢?
可這個技校里的男孩子,她還真沒有看上眼的。
興許,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時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護她,她都不會選擇高崎。
那時候的陶潔,還沒有降低心裡白馬王子的標準。她的白馬王子,除了可以保護她,還要像瓊瑤小說里的男主那樣,英俊帥氣而文藝,知道關愛她,懂得她。
降低標準,是入廠以後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認識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當然不是以後結婚的這個丁慎剛,是學校里幾個稱王稱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為好朋友,是因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請求之下,保護她,讓她安心學習,不再受小痞子們的騷擾。
即便如此,她依舊是那副土氣的不能再土氣的打扮,加上滿臉的痘痘,也沒有多少男同學,記得她曾經是學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廠以後的陶潔,延續了在技校時候的習慣,一身寬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體型遮蓋起來,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給人一種十分邋遢的感覺。
又有誰知道,陶潔是最愛乾淨的,宿舍里的床鋪,都是乾淨整潔,連一個褶皺都不允許有的。
她的心裡,在等待著她的白馬王子,一個可以保護她的白馬王子。
到那時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馬王子面前,盡情地展露了。
這個保護自己的偽裝,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時常可以接近她的幾個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這個邋裡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鵝。
白天鵝終究是無法長期掩蓋住自己的美的。隨著青春期過去,臉上的痘痘逐漸消褪,皮膚變得越來越白皙光滑,洋溢出青春的氣息,還是要招惹好多單身男同事,有事沒事地圍著她轉。
這個她倒不怕。小痞子們她都能應付過去了,這些老實孩子,她自然可以從容應對。
她的噩夢,終於在她二十一歲那年,開始了。
那一年夏天,她和薛雪去唐城量具自己的電影院看電影。
去公共場合,當然就得穿的稍微像樣一點。
天氣炎熱,她只是穿了一件從地攤上淘來的連衣裙,卻把她的滿是青春氣息的身材暴露無遺。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晚,七點的電影,她們到電影院的時候,天還亮著。
走到門口,唐城量具有名的混混老摩托,正站在那裡,和幾個小痞子抽菸說話,一眼看到陶潔,眼睛就直了。
從此,廠里、上下班路上,甚至是宿舍里,都時常出現老摩托的身影,不停地糾纏。
那一年,陶潔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
為了避開老摩托,廠區到宿舍所有的小路,她都嘗試著走過,而且都熟悉了。甚至怎麼繞著山路她都會走了,仍舊是無法避免這個混混的糾纏。
糾纏最厲害的時候,陶潔在家休息了三個月,嚇得直接不敢回來上班。
後來,就加入了劉群生。
他告訴陶潔,只要她答應做他的小蜜,他可以保證,老摩托再不會來糾纏她。
這個比老摩托還讓她噁心。
父母給她介紹對象,急著把她調離唐城量具,她肯去見,就是因為她實在無法在唐城量具待下去了。
如果,那時候介紹的對象里,有個多少讓她喜歡的人,她恐怕就會跟了人家,沒高崎什麼事兒了。
可是,這個世界,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有痞子和混混。無論走到哪裡,自己的男人不能保護自己,她就永遠不會安心地生活下去。
都到這一步了,她心裡的那個白馬王子,自然就會變了。只要人老實,像她師傅的對象那樣,可以保護她不受欺負,她就知足了。
這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一個是天,一個是地!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高崎出現了,挺身而出,徹底打服了老摩托。
高崎有著憨厚的外表,絕對不是陶潔心裡的,那個文靜秀氣的白馬王子。
可是,高崎人老實,能保護她,這就夠了。
有了高崎保護的陶潔,的確是幸福的。
從此,不再穿那些寬大的衣服,不用再刻意掩飾自己的美。可以和所有同齡的女孩子一樣,穿自己喜愛的衣服,盡情展示自己的美,這就是陶潔的幸福了,無論貧窮與富貴。
所以,無論是這一世還是上一世,跟了高崎以後的陶潔,都是幸福的。
但是,以往的經歷,讓陶潔煩透了小痞子,也恨透了他們。
她做夢都不會想到,自己擺脫了老摩托這種小混混,卻嫁給了一個更大的混混,這讓她如何接受?
好在高崎很聽她的話,她就得時刻提醒他,不允許他當混混,連混混的樣子都不許有!
可是,社會高哥上一世當了一輩子混混,特別是岳帆死了以後,為給岳帆報仇,黑白兩道都打交道,最終斗贏了唐城最大的混混司老大,逼得司老大給他下跪,給岳帆抬棺發喪。
這得多大的心機,多大的能力啊?
現在的高崎,面相上憨厚,骨子裡卻是個陰險狡詐,鬼主意眾多的大混混,思維方式都是混混的,稍不留神,混混的狐狸尾巴就會露出來。
高崎知道自己又用混混的辦法,嚇唬那些商人,犯了陶潔的忌諱。
陶潔噘著嘴嘟囔一路,高崎只管開車,一言不發。
到車庫把車停下,往家裡走的路上,陶潔依舊不住嘴。
高崎一臉認真嚴肅的受教模樣,陶潔怎麼說他就怎麼聽。老婆什麼都對,不對也對。
進了家門,高崎換鞋快。換上拖鞋,趕緊去接陶潔脫下來的大衣。掛好大衣,趕緊給她拿拖鞋。
陶潔的高腰皮靴不好脫,他乾脆蹲下來,讓陶潔扶著他的脊背,自己親自給老婆脫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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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潔知道高崎是在討好她,心裡早就沒氣了。可想想高崎剛才教訓那幫商人的小混混無賴樣子,心裡還是不得勁。
「我這一路和你說的話,你都記住了沒有?」
她抬起一隻腳,扶著高崎的後背,看著他給她脫靴子,就又問他。
高崎把她那隻腳上的靴子脫下來,給她穿上拖鞋,把腳在地上放好,就又給她脫另一隻靴子。
陶潔就把另一隻腳抬起來,低著頭問他:「你說話啊,記住沒有?」
「記住了。」高崎就含糊回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