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為躲避小混混嫁了個大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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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潔對痞子和混混,是深惡痛絕的。

  她六歲半上小學,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初中畢業還不滿十六歲。技校兩年畢業,入廠進唐城量具,也不滿十八歲。

  原本技校畢業,她還想著再進一步,修個大專學歷,可正趕上唐城地區的大下崗時代。

  父母所在的工廠都效益不好,能勉強不下崗已經不錯了,收入少的可憐,下面還有個正上學的弟弟。

  陶潔懂事,畢業以後就沒再進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滿二十二周歲,卻是個有了五年工齡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後,她平時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就都交給了父母。

  所以,當她和高崎結婚的時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錢不給她,她很傷心。

  為了父母那個家,她竭盡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卻這樣對待她!

  她和父母賭氣,你們不管我,我一樣可以過得不比別人差!

  拼命攢錢買樓,就是為了爭這口氣,要讓她父母看看,她選擇高崎,一點也沒有錯。

  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這一世,高崎讓她輕鬆就實現了這個願望。

  技校那兩年,她只有十四五歲,處於懵懵懂懂的少女時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邊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個時代,武俠片盛行。不僅是武俠片,更有港島那些混社會的槍戰和警匪片。

  這些片子,整整禍害了陶潔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學崇拜那些警匪和槍戰武俠片裡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還整天叫嚷著打打殺殺,把當痞子混社會當成榜樣。

  技校的管理鬆懈,上午上課,下午實習。這就給了這些小屁孩四處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們打架成風,從自己學校打到其他學校,甚至打到社會上去。

  學校里幾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嚇得陶潔這些老實的女孩子們,下課都不敢出校門。

  小屁孩們雖然還不懂人事,可港島片裡,大哥都得有「馬子」的,他們也得找「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這幫最能淘的,小屁孩們的「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恥。

  那時候,薛雪就是其中一個。

  陶潔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會成為學校里那些小屁孩們追逐的主要目標。

  窮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潔愛好文藝,喜愛的是瓊瑤小說里的乾淨文氣男孩兒,可乾淨文氣的男孩兒保護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讓那些小屁孩們追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從內心裡討厭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這些人妥協。

  最終,陶潔自己找到了保護自己的辦法。

  她不洗臉,更不用任何化妝品。別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時候,她則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頭上梳的是已經沒有人梳的兩條大辮子,穿最寬鬆,最土氣的衣服,把自己日漸成熟的身材,給破壞地毫無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們都不肯穿的棉襖棉褲,別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時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烏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來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臉,臉上很快就長滿了痘痘。

  別人為長一顆痘痘愁的茶飯不思,她臉上滿了痘痘,心裡反而高興,這下丑了,沒有麻煩了。

  她心裡不是沒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沒有理想的白馬王子,誰的青春期不做夢呢?

  可這個技校里的男孩子,她還真沒有看上眼的。

  興許,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時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護她,她都不會選擇高崎。

  那時候的陶潔,還沒有降低心裡白馬王子的標準。她的白馬王子,除了可以保護她,還要像瓊瑤小說里的男主那樣,英俊帥氣而文藝,知道關愛她,懂得她。

  降低標準,是入廠以後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認識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當然不是以後結婚的這個丁慎剛,是學校里幾個稱王稱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為好朋友,是因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請求之下,保護她,讓她安心學習,不再受小痞子們的騷擾。

  即便如此,她依舊是那副土氣的不能再土氣的打扮,加上滿臉的痘痘,也沒有多少男同學,記得她曾經是學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廠以後的陶潔,延續了在技校時候的習慣,一身寬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體型遮蓋起來,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給人一種十分邋遢的感覺。

  又有誰知道,陶潔是最愛乾淨的,宿舍里的床鋪,都是乾淨整潔,連一個褶皺都不允許有的。

  她的心裡,在等待著她的白馬王子,一個可以保護她的白馬王子。

  到那時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馬王子面前,盡情地展露了。

  這個保護自己的偽裝,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時常可以接近她的幾個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這個邋裡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鵝。

  白天鵝終究是無法長期掩蓋住自己的美的。隨著青春期過去,臉上的痘痘逐漸消褪,皮膚變得越來越白皙光滑,洋溢出青春的氣息,還是要招惹好多單身男同事,有事沒事地圍著她轉。

  這個她倒不怕。小痞子們她都能應付過去了,這些老實孩子,她自然可以從容應對。

  她的噩夢,終於在她二十一歲那年,開始了。

  那一年夏天,她和薛雪去唐城量具自己的電影院看電影。

  去公共場合,當然就得穿的稍微像樣一點。

  天氣炎熱,她只是穿了一件從地攤上淘來的連衣裙,卻把她的滿是青春氣息的身材暴露無遺。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晚,七點的電影,她們到電影院的時候,天還亮著。

  走到門口,唐城量具有名的混混老摩托,正站在那裡,和幾個小痞子抽菸說話,一眼看到陶潔,眼睛就直了。

  從此,廠里、上下班路上,甚至是宿舍里,都時常出現老摩托的身影,不停地糾纏。

  那一年,陶潔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

  為了避開老摩托,廠區到宿舍所有的小路,她都嘗試著走過,而且都熟悉了。甚至怎麼繞著山路她都會走了,仍舊是無法避免這個混混的糾纏。

  糾纏最厲害的時候,陶潔在家休息了三個月,嚇得直接不敢回來上班。

  後來,就加入了劉群生。

  他告訴陶潔,只要她答應做他的小蜜,他可以保證,老摩托再不會來糾纏她。

  這個比老摩托還讓她噁心。

  父母給她介紹對象,急著把她調離唐城量具,她肯去見,就是因為她實在無法在唐城量具待下去了。

  如果,那時候介紹的對象里,有個多少讓她喜歡的人,她恐怕就會跟了人家,沒高崎什麼事兒了。

  可是,這個世界,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有痞子和混混。無論走到哪裡,自己的男人不能保護自己,她就永遠不會安心地生活下去。

  都到這一步了,她心裡的那個白馬王子,自然就會變了。只要人老實,像她師傅的對象那樣,可以保護她不受欺負,她就知足了。

  這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一個是天,一個是地!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高崎出現了,挺身而出,徹底打服了老摩托。

  高崎有著憨厚的外表,絕對不是陶潔心裡的,那個文靜秀氣的白馬王子。

  可是,高崎人老實,能保護她,這就夠了。

  有了高崎保護的陶潔,的確是幸福的。

  從此,不再穿那些寬大的衣服,不用再刻意掩飾自己的美。可以和所有同齡的女孩子一樣,穿自己喜愛的衣服,盡情展示自己的美,這就是陶潔的幸福了,無論貧窮與富貴。

  所以,無論是這一世還是上一世,跟了高崎以後的陶潔,都是幸福的。

  但是,以往的經歷,讓陶潔煩透了小痞子,也恨透了他們。

  她做夢都不會想到,自己擺脫了老摩托這種小混混,卻嫁給了一個更大的混混,這讓她如何接受?

  好在高崎很聽她的話,她就得時刻提醒他,不允許他當混混,連混混的樣子都不許有!

  可是,社會高哥上一世當了一輩子混混,特別是岳帆死了以後,為給岳帆報仇,黑白兩道都打交道,最終斗贏了唐城最大的混混司老大,逼得司老大給他下跪,給岳帆抬棺發喪。

  這得多大的心機,多大的能力啊?

  現在的高崎,面相上憨厚,骨子裡卻是個陰險狡詐,鬼主意眾多的大混混,思維方式都是混混的,稍不留神,混混的狐狸尾巴就會露出來。

  高崎知道自己又用混混的辦法,嚇唬那些商人,犯了陶潔的忌諱。

  陶潔噘著嘴嘟囔一路,高崎只管開車,一言不發。

  到車庫把車停下,往家裡走的路上,陶潔依舊不住嘴。

  高崎一臉認真嚴肅的受教模樣,陶潔怎麼說他就怎麼聽。老婆什麼都對,不對也對。

  進了家門,高崎換鞋快。換上拖鞋,趕緊去接陶潔脫下來的大衣。掛好大衣,趕緊給她拿拖鞋。

  陶潔的高腰皮靴不好脫,他乾脆蹲下來,讓陶潔扶著他的脊背,自己親自給老婆脫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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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潔知道高崎是在討好她,心裡早就沒氣了。可想想高崎剛才教訓那幫商人的小混混無賴樣子,心裡還是不得勁。

  「我這一路和你說的話,你都記住了沒有?」

  她抬起一隻腳,扶著高崎的後背,看著他給她脫靴子,就又問他。

  高崎把她那隻腳上的靴子脫下來,給她穿上拖鞋,把腳在地上放好,就又給她脫另一隻靴子。

  陶潔就把另一隻腳抬起來,低著頭問他:「你說話啊,記住沒有?」

  「記住了。」高崎就含糊回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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