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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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達南河區分局,於旦從駕駛位下來,把車子交給女友。

  「我先找家影印店列印文件,然後把車停到前邊的咖啡店等你。」霍海怡將心裡的各種情緒融成最樸素的一句話,「等你問完話,我們去吃好吃的。」

  「別等……」

  於旦本來想說讓小霍不要等他吃午飯,警方的問訊時間可長可短,只要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都是合規合法的,現在已經十點鐘,他大概率要在南河分局的辦公樓里度過午餐時間。

  但是話說到一半,他看懂了霍海怡眼神里的堅定,把話的下半截生生咽了回去。

  小霍身為律師,在措辭方面向來嚴謹,她說的是「吃好吃的」,而不是「吃午飯」,意思是就算於旦拖到夜宵時間才出來,她也依然在。

  於旦改口:「吃水哥拿手菜?我饞肥腸了。」

  霍海怡微笑著點點頭:「好。」

  「你請客。」

  霍海怡笑意更濃了幾分,露出光潔的小白牙:「好呀。」

  ………

  拿著身份證登記,過了樓內樓外兩道關卡,於旦終於見到了翟警官。

  「小於你這黑眼圈可挺重,昨晚沒睡好?」上樓梯的時候,翟警官隨意地問了一句。

  於旦心裡很有AC數,警察大大的隨意,那只是看似隨意,人家問的每一個問題都自有深意。

  但他今天就是來登門坦白的,沒有裝傻耍滑的必要,索性大剌剌地問一答三。

  「不是沒睡好,是基本沒睡。昨天後半夜才回家,心裡跟壓了個大鉛球似的,腦袋裡也是亂得一團漿糊,實在是睡不著。」

  上到二樓辦案區,於旦交出手機,兩人進了一間訊問室,屋裡已經坐著一位年輕警察,正在筆記本電腦上噼里啪啦的打字。

  「小於你對審訊的流程不陌生,我也可以省下點兒口水。」翟警官輕敲桌面,「今早我們提審了劉東強,關於你之前的那樁傷人案,我想聽你再說一次,當然,我要聽真話。」

  「真話就是我沒打過許老三,連他一根頭髮絲也沒碰過。四年前,我是替當時的女朋友頂罪,她叫許嘉文,準確來說是我以為我在替許嘉文頂罪。直到昨天晚上我才知道,其實我還被動地做了其他人的替罪羊。」

  於旦的話聽著有點兒像繞口令,但翟警官並沒有被繞糊塗,他翻開桌子上的文件夾,面色平靜道:「具體說一說。」

  文件夾里最上邊的那幾張A4紙,是劉東強和李小軍的審訊記錄。

  劉東強把自己描述成了一個息事寧人的受害者,他說當年因債務問題與許老三發生過口角,氣急之下推搡過對方,後來許老三遭其他人毆打後找他碰瓷,非說自己的傷勢與他有關。劉東強擔心會惹麻煩,就接受了許老三的敲竹槓,免了他十五萬債務。

  舉報這件舊事的打手李小軍,因為脖子落枕,當天只負責開車望風,並沒進燒烤店裡毆打許老三,他說的版本更複雜,也更靠譜。

  許老三被暴打一頓進了醫院,的確以此來威脅劉東強免掉一半債務,但劉東強只是表面答應了,事實上那筆帳他並沒損失多少。一個叫王東的男人擔下了剩下的一半債務,又給了劉東強十萬元茶水費。

  ………

  於旦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許老三和「律師」的對話,還有許嘉文的自爆,全都說了出來。

  翟警官把已掌握的信息和於旦所說的兩相對照,人物和事件都對上了。

  聽說於旦手裡有錄音證據,翟警官粗黑的眉毛向上一挑,「嘿,你的套路還挺全。」

  於旦嘆了口氣:「我也是被逼的,人心太險惡了,我在許家父女身上可是實實在在地吃過大虧。」

  「那份錄音呢?」

  「拷在U盤上,放在我的律師那裡。不是詐許老三的山寨律師,是貨真價實的律師。」於旦答道。

  「律師?」翟警官眉頭微皺,「昨晚我給你打電話時已經八九點鐘了,短短一宿的時間你又是當偵探,又是找律師,難怪沒時間睡覺了。」

  於旦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手掌並在一起搓了把臉:「本來我神經高度緊繃,也沒覺得困,但是跟您把實情都說出來,這心裡的鉛球卸掉了大半,現在是真覺得有點兒撐不住了,頭暈腦脹的。」

  翟警官合上文件夾,起身出了訊問室,屋裡只剩下年輕警察和於旦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年輕警察姓曲,是警校的應屆畢業生,最近被徵調到分局做短期支援。

  小曲在警校里選修過心理學,學得很淺,但他對犯罪側寫很感興趣,私下裡看了很多有關犯罪心理的書籍文獻。

  能在十八歲時為愛替女友頂罪坐牢,這屬於典型的付出型人格,容易自我感動,且做事不計後果。

  他疑惑地打量著於旦,眼前的同齡人心思細密且想法多多,完全不符合付出型人格的行為特徵,那他四年前為什麼會做出傻到極點的痴事兒呢。

  小曲抑不住心中求知慾,正想要問點兒什麼,翟警官拿著於旦的手機進來了。

  「現在你是劉東強案子的涉案人,我們可以依法對你進行刑事拘留,但考慮到你的積極配合態度,現在允許你辦理取保候審。

  給你的律師打電話吧,讓他把錄音U盤帶過來,順便讓他為你做個保證人,簽了取保候審保證書,你就可以先行回家了。

  從今天起,未經批准你不得離開本市,收到傳訊要及時到案,還有最重要的,你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其他涉案人,不得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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