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 赤井秀一和宮野明美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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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水。

  這是光佑的計劃。

  說是划水,但其實他也只是想儘量保證自己的安全。

  不是他怕死。

  他只是不想出什麼意外,被迫和小哀分開。

  以前獨身一人時,出事也就出事了。

  現在有了牽掛,萬事得小心一些。

  但划水並不代表他不幫忙,只在一旁看著。

  事情還是得做一些的。

  而且作為聯繫幾個組織聯手的中間人,他怎麼也得在每個組織的人面前露個面。

  刷刷臉,混個臉熟。

  「也行。」赤井秀一點點頭,並沒有堅持。

  他忽然想起什麼,說道:

  「等會兒我把我聯繫方式給你。」

  「如果你有什麼事情的話,可以聯繫我。」

  聽赤井秀一這麼一說,光佑才想起來,他到現在連赤井秀一的聯繫方式都沒有。

  說了聲「好」後,光佑說起了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就聽他有些神秘的對赤井秀一說:

  「我還有一件事要和你說。」

  「這件事和你,和明美都有很大的關係。」

  熟練的將嘴裡的煙霧吐出後,赤井秀一表情自然的問道:

  「什麼事」

  「讓我想想該怎麼說...」

  稍微停頓了下,光佑沒急著說那件事,

  他想說的委婉一些。

  但措了半天詞,他也沒想到比較合適的。

  他也只好比較委婉的暗示赤井秀一:

  「等我和我女朋友結婚以後,我和你就有親戚關係了。」

  說完,他感覺這話不大對。

  如果赤井秀一和明美在一起了,那兩人遲早也要結婚。

  那樣的話,他們兩人也有親戚關係了。

  這波暗示的不到位。

  不過,事情發展的還算是順利。

  聽了這話,赤井秀一眉毛微微皺起,問道:

  「什麼意思?」

  他清楚光佑的女朋友是誰。

  看都能看得出。

  之前明美也和他講過。

  也正因如此,他隱隱約約猜到了一種可能,但不敢確定。

  見赤井秀一似乎沒有聽懂的樣子,光佑只好說的更直白一些:

  「其實說簡單點就是...」

  「就是...」

  「嗯,就是...」

  他這種態度讓赤井秀一眉頭皺的更緊了。

  究竟是什麼事情,那麼難說出口?

  不會真的和他之前想的一樣吧

  他看著光佑,說道:

  「想說什麼就直接說吧。」

  「那也行。」

  既然赤井秀一這麼說了,光佑決定不去糾結這個問題,和斟酌該怎麼說。

  他吸了口氣,用比平時稍微快了些的語速,直接把這事兒說了出來:

  「你母親和明美的母親是姐妹。」

  「也就是說,明美其實是你的表妹。」

  說完,光佑就轉過頭,看著赤井秀一。

  這次赤井秀一這個表情管理大師的臉上,難得的出現了變化。

  不過,赤井秀一併沒有像普通人知道類似消息後愣住、難以置信、情緒激動的反應。

  相比於這種人,他依舊可以說是很平靜。

  消息來得太過突然。

  沒有給赤井秀一足夠的心理準備時間。

  即便在光佑第一次暗示的時候,他就隱約猜到了這一可能。

  但現在親耳聽見光佑這麼說,他仍然是控制不住自己內心驚訝、難以置信的情緒。

  之前從光佑這邊了解到的消息,他基本沒有懷疑過真假。

  這次,他心裡仍然知道光佑說的極有可能是真的。

  但他還是忍不住用懷疑的目光看著光佑。

  他表情認真的問道:

  「光佑,你說的是真的?」

  在他的目光之中,光佑緩緩點了點頭,說道:

  「當然是真的。」

  「這種事情我不會拿來開玩笑的。」

  「不信的話,你可以去問問你的母親。」

  「我會去問問看的。」

  這件事情不可謂不大。

  雖說心裡已經相信了光佑說的,但赤井秀一還是想去問問他的母親。

  這事兒雖然大,但也不是非常嚴重。

  看著表情變得凝重的赤井秀一,光佑擺了擺手,對他說:

  「不過,你也不用擔心。」

  「這個消息並不會影響到你和明美之間的關係。」

  「美國的十多個州是允許結婚的。」

  「而日本更是全面允許。」

  「雖然說別人可能會用異樣的目光看你們,在你們背後說些閒話。」

  「但只要你們兩個不在意這些,就沒有任何影響。」

  在美國,包括加利福尼亞、阿拉斯加、紐約、佛羅里達、夏威夷等十幾個州,都不禁止表兄妹結婚。

  而日本則是完全不禁止。

  華夏法律當中有一條是三代血親內不可以結婚。

  日本也有這樣一條法律。

  但算法不一樣,導致結果也不一樣。

  華夏用的是寺院法來計算。

  按照日本採用的羅馬法來算的話是這樣的:

  和父母之間是一等親。

  和爺爺奶奶是二等親。

  和姑姑叔叔是三等親。

  而表兄妹剛剛好是四等親。

  不在三等親的範圍內,是完全可以結婚的。

  而且這種例子光佑現實生活中也見到過。

  以前他也碰到過一些案子,其中就見過有戀人或夫妻是表兄妹。

  就算是在禁止表親結婚的華夏,曾經也是不禁止的。

  歷史上,只有兩個朝代禁止表親結婚。

  雖然是禁止的,但實際上,這些規定實行起來也十分靈活。

  並不是完全禁止。

  例如《紅樓夢》。

  戲謔點說,之這就是一個表親和表親之間的「愛情故事」。

  雖然是文學作品,虛構的故事,但也是基於當時的一些規定寫出來的。

  還是可以作為例子的。

  到了近代,也是不禁止表親結婚的。

  比如在1930年十二月公布,1931年五月五日開始執行的法律條款中,並沒有禁止表兄妹結婚。

  其中條款的大概意思是:

  近親不得結婚,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到1950年的婚姻法當中也沒有禁止。

  禁止三代以內血親結婚是在1980年的婚姻法才做出的規定。

  用的就是所謂的寺院法。

  如果用羅馬法的話,也是不禁止的。

  至於所謂表親結婚的危害...

  其實是被人誇大了。

  澳大利亞莫道克大學醫學遺傳學家阿蘭·比特勒斯出版的《學院背景關係》,讓一向站在「優生優育」對立面的「表親結婚」變成了「誤讀的常識」。

  在世界範圍內,表親結婚並非罕見現象。

  而阿蘭·比特勒斯也從遺傳學的角度論證了這個事實。

  表親結婚的風險被認為誇大。

  對此問題更為科學的態度應該是:

  注意家族遺傳病史,而非絕對禁止表親婚配。

  按照這本書的數據來看。

  全球範圍內有超過百分之十的人是與遠方表(堂)親,或是關係更為親近的親戚結婚。

  龐大的基數也涵蓋了不少以嚴謹著稱的科學家和名人。

  例如愛因斯坦。

  他的第二位夫人愛爾莎是他的表姐。

  某位姓李的資本家,妻子是他的表妹。

  所以,只要赤井秀一和明美不在意他們這層關係,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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