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年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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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復槍使用簡單、後坐力輕、也足夠安全。

  但缺點就是射程近、準度低。

  更何況,羅傑一幫人都是玩槍的菜鳥,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運氣。

  一個下午下來,一行人只打到了兩隻獵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頭野鹿,而安妮則打死了一隻兔子。

  至於羅傑,兩手空空,什麼收穫都沒有。

  「你是怎麼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問道。

  這個傢伙只開了一槍,就收穫了最大的一份獵物。

  「我瞄準的是另一頭鹿。」

  格雷西尷尬地撓了撓頭,說道:「結果不知道怎麼的就打到這隻了。」

  簡而言之……蒙的。

  倒是農場主,在半個小時裡,連續打到了兩隻兔子、一隻不知道是什麼的鳥類。

  新手和老獵人的差距,由此可見一斑。

  「這些應該夠晚餐了。」

  農場主將一堆獵物的屍體搬上皮卡,載著羅傑一行返回農場。

  農場主的妻子是個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婦,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羅傑的口味。

  ——這一家子是咸黨,不是甜黨那種異端。

  烤肉、兔肉羹、還有農場自種的各種蔬菜,晚餐非常的豐盛。

  一幫人圍在篝火前,吃著烤肉,喝著啤酒。

  倒是讓羅傑懷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雖然季節不一樣,太平洋對岸那個國家的擼串,也和西式的大塊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羅傑也很喜歡約上幾個朋友,一起擼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羅傑,我要聽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麼?」

  羅傑晃了晃手裡的啤酒瓶,說道:「我們的樂器都沒帶,你打算讓我清唱?」

  「清唱怎麼了?」

  安妮不滿地反駁了一句,威脅道:「快唱,不然我告訴艾琳你在澳洲到處勾搭妹子。」

  「……」

  羅傑無語地盯著安妮看了半天,搖了搖頭,說道:「隨便你。」

  這種威脅,對羅傑一點用都沒有。

  讓羅傑意外的是,安妮並沒有繼續糾纏下去,反而跑去找農場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過了一會,農場主的妻子拿來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現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羅傑揚了揚下巴,不等羅傑開口,手指輕輕在琴弦上掃過,開口道:「快唱快唱。」

  羅傑已經聽出了這段旋律是哪首歌。

  樂隊下一張專輯裡的歌曲,雷蒙斯(Ramones)樂隊的《不想長大(I.Don「t.Wanna.Grow.Up)》。

  這支樂隊是北美朋克搖滾的鼻祖,比S手槍樂隊還要早幾年,不過名氣遠遠不如後者。

  雷蒙斯樂隊對朋克搖滾最大的貢獻在於,他們將搖滾樂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弦。

  這也是朋克搖滾的雛形。

  不過朋克搖滾真正被發揚、壯大起來,依靠的還是S手槍樂隊所帶動起的朋克運動。

  和古典重金屬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槍時期的古典朋克搖滾,對現在的歌迷來說,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數金屬歌迷會瘋狂崇拜齊柏林飛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傳奇樂隊。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槍的時候,大多目的是裝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歡他們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聽不完S手槍樂隊的一張完整專輯。

  畢竟古典朋克和後來朋克復興時期的朋克搖滾風格大相逕庭,完全可以說成是兩種不同的搖滾風格。

  簡單來說,古典朋克已經過時了。

  不過雷蒙斯樂隊這首《不想長大》,從歌曲風格上來講,其實距離復興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為數不多的,在這個年代依然可以被【絕大多數】搖滾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單曲。

  這首歌,也是新的朋克專輯中,安妮最喜歡的一首。

  鬼知道是為什麼,或許是唱出了這個女孩的心聲?

  只有木吉他的伴奏,完全體現不出這首歌的魅力來。

  不過羅傑也沒在意,清了清嗓子,跟著旋律唱了起來:「世界瞬息萬變不真切,讓人感到迷茫,我還不如變成一條狗。看到你買買買的帳單,我不想長大,我不要變成這樣,我不想長大……」

  理查森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了個鐵盆,用手掌在上面敲打著,模擬出鼓點。

  沒有貝斯、木吉他、金屬敲擊聲的「鼓點」。

  在這簡陋的配樂之下,樂隊的一幫人一起高聲唱著:「我不想被生活逼迫尖叫,我不想老到掉光頭髮,我不要內心總是彷徨……我不想長大!」

  在火光的照耀下,羅傑看到安妮大聲唱著「I.Don「t.Wanna.Grow.Up!」。

  這個時候,羅傑才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今天是安妮的生日……

  這個女孩,不知不覺間,已經二十歲了。

  翻遍了衣兜,也沒找出什麼合適的生日禮物。

  羅傑猶豫了一下,打開一罐啤酒,將拉環藏在手心裡,走到那你身邊。

  「生日快樂。」

  羅傑舉起酒瓶,和安妮碰了一下。

  「禮物呢?」

  安妮完全按照羅傑所想的,伸出手,說道:「別告訴我你沒準備禮物,我會生氣的!」

  「給你。」

  羅傑把易拉罐的拉環放進安妮手裡,趁安妮還沒反應過來,轉身就跑。

  「??」

  安妮楞了片刻,才意識到自己被耍了。

  起身朝羅傑追去,大聲嚷嚷著:「羅傑,你給我站住!今天有你沒我!」

  另一邊,理查森正在和農場主聊著天,看到羅傑和安妮打打鬧鬧的樣子。

  「年輕真好。」

  胖子感嘆了一句,拿起剛剛卷好的煙,遞給農場主一根,問道:「來一根?」

  「謝謝。」

  農場主也是某種葉子的愛好者,沒跟理查森客氣,接過捲菸點燃,美美地吸了一口。

  足足憋了一分鐘,才吐出一口濃煙,一臉享受的樣子,附和道:「年輕真好啊。」

  …………

  短暫地假期結束之後,離開農場之前,安妮找上了羅傑。

  「那兩首歌,回去真的要鎖到銀行保險柜里?」

  安妮一臉糾結的樣子,說道:「這麼好的歌不能讓歌迷聽到,感覺好心疼啊。」

  「把版權讓別人分走,會更心疼。」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我們不是說好了嗎?等合約到期再拿出來發行。」

  「那我們為什麼這麼早錄出來?」

  安妮悶悶不樂地說道:「錄出來又不能讓別人聽,還不如不錄呢。」

  「因為時間。《搖滾聖經》系列的歌曲很多,難度也很高,要是發行之前再錄的話,一兩年都未必能完成。」

  雖然之前的討論時已經說過了一次,但很顯然,安妮並沒有放在心上。

  羅傑無奈地解釋道:「所以這幾年,有時間了就錄一兩首,慢慢積攢下來,等到合約到期,剩下的就不多了,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

  如果按照安妮的想法,等合約到期之後,再埋頭製作《搖滾聖經》系列。

  在這張系列專輯上用去兩年甚至更多的時間?

  除非是瘋了才會這麼幹。

  兩年不出現在媒體上、不發唱片、不舉辦演唱會,徹底人間蒸發。

  哪怕是一線中的頂級巨星,要是敢這麼玩,也會跌落到二線去。

  有著前世的經歷,羅傑很清楚,進入到二十一世紀之後,公眾的忘性有多驚人。

  曝光度,對明星來說是很重要的,尤其是處於上升期的明星。

  安妮「哦」了一聲,精緻的小臉上依然還寫著「我不開心」幾個字,不過卻沒有再提出抗議。

  不過,羅傑卻注意到了一個細節。

  在安妮的項鍊上,掛著一枚……

  易拉罐拉環。

  「……」

  羅傑欲言又止,想說些什麼,猶豫了片刻,明智的選擇了閉嘴。

  沉默了片刻,安妮突然從兜里摸出來一個小盒子,塞到羅傑手中。

  「送你的生日禮物。」

  安妮只比羅傑大幾天,在農場渡過了一周多的時間之後,羅傑的生日也到了。

  不過無論前世還是今生,羅傑都沒有慶祝生日的習慣,也沒想起來這事。

  拆開盒子,裡邊是一枚骨片。

  「我上次打到的那頭鹿。」

  安妮解釋了一句,說道:「我親手磨的撥片,可能不太好用,反正你也不喜歡用撥片,留著收藏吧。」

  羅傑正要開口,安妮瞪了羅傑一眼,做出兇狠的表情,說道:「不許丟掉!」

  「謝謝。」

  羅傑捏起撥片試了一下手感,確實不怎麼好用,很光滑,捏不穩。

  這種撥片用來彈奏並不是合適的選擇,只能留著收藏。

  「看來我回去以後得買一個保險柜。」

  羅傑和安妮開著玩笑,說道:「這麼貴重的東西,說不定保險柜都不夠,得建一座銀行標準的防盜倉庫。」

  「順便再請一支海軍陸戰隊守門好了。」

  安妮翻了個白眼,轉過身去,留給羅傑一個背影。

  看著安妮離開,羅傑低頭看了看手中的骨片,長嘆一口氣,仔細地放進錢包中收好。

  …………

  兩天之後,樂隊回到了紐約。

  在富國銀行開設了一個保險柜,將《天堂的階梯》、《敲開天堂之門》兩首歌的拷貝存了進去。

  「必須我們三人同時到場,外加三把鑰匙,才能開啟保險柜。」

  羅傑對銀行經理強調著樂隊的要求。

  涉及到樂隊未來最重要的計劃,再怎麼謹慎都不為過。

  無論是樂隊公司的帳戶,還是三人的私人帳戶,都是在富國銀行開設的,三人的客戶級別很高。

  別說這種合理的要求了,哪怕是過分一點的要求,只要不違法,銀行都會滿足。

  有著數千萬美元級別存款的客戶,在世界上任何一家銀行,都能夠得到最頂級的待遇。

  從銀行出來之後,羅傑朝安妮和理查森擺了擺手,說道:「你們可以再休息幾天,我明天去公司,確認了新專輯的時間之後給你們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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