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無所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侯明華父母與大哥都承認了,七年前,他們曾向一非法團伙以七萬元的價格『購』得常燕。

  而且,他們其實也清楚,常燕屬於被綁來的,且早在此前就受過數次凌辱,已非完璧之身,否則價格還得更貴一點。

  團伙成員,他們只見到了三個,為首是個刀疤臉獨眼禿頂漢子,當時約莫五十歲左右,眼神很兇惡;

  主要與他們交談的是個中年婦女,五十歲左右,兔唇,左手五指黏連,聽特徵描述像是受過嚴重的燙傷、燒傷,臉上也都是疤,被潑過硫酸似的;

  最後一人是個青年,但因為他沒什麼特點,所以他們記不太清楚了,只記得年紀不大,很高,具體多高也沒個概念,長得還算清秀,沒了,描述相當籠統。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蘇隊你看?」

  「特徵報給老荀了麼?」蘇平咬了口饅頭,問道。

  「報了,」松哥也夾了一筷子榨菜塞嘴裡,嚼了兩下,啃口饅頭,說道:「荀隊說會第一時間對近七年來被逮捕、統計的非法集團、人販子團伙做逐一篩查。

  不過到現在都沒消息,估計是未找到符合特徵的,是以這個團伙恐怕尚未落網,甚至尚未浮出水面。」

  「哦。」蘇平頷首:「那就有的查了……」

  「是啊,如果全無目標與方向,想要追查並不容易。」松哥說著,問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沒有方向,那就不要方向。」蘇平重新拿起個饅頭,接著說:「我會跟老荀商量,聯合他,向上級申請,掀起一次打擊人口買賣犯罪的專項行動,至少將余橋範圍內的此類團伙肅清。

  據我所知,這類團伙,彼此之間甚至還有一定的交流溝通,比如互換、互相購買拐來的人口。這條『犯罪鏈』不僅黑,而且相當成熟。如此無差別的打擊一波,或許能獲得關於此團伙的信息。

  沒法獲得也無所謂,打垮這些團伙,總歸是好事。

  咱們刑警,很多時候,註定只能充當救火員的身份,出了案子,才能立案才能偵查,才能將犯罪繩之於法。

  不能說錯,咱們刑警也沒理由懲戒潛在罪犯,就我們刑警而言,能幹的頂多只是提高破案率,對潛在犯罪進行威懾,進而降低破案率,防範於未然。

  但是,這類犯罪團伙他們不已經犯罪了嗎?為什麼總是需要這樣那樣的契機,才會組織起這樣那樣的專項行動呢?」

  祁淵想了想,回話道:「大概是因為沒有被發現吧?」

  「不排除這方面原因,」蘇平點點頭,跟著卻又話鋒一轉:「但其實更多時候,是因為『沒工夫搭理』,因為『太忙』,因為『人少』。」

  「但這年頭誰不忙忙碌碌?又或者,我們太忙,我們缺人手,受害人就活該,就得自認倒霉了?沒有這種道理。

  當然,我們也無力改變什麼,只能說,想辦法,盡我們所能,讓這個世界少一點遺憾。

  你們其實都是好樣的,沒有誰是老油條,各個都很勤奮,夙興夜寐,辦案的時候恨不得把吃飯睡覺的時間都擠出來。

  所以我也沒有否定你們,或者讓你們做些什麼的意思,只希望你們能因為這樁案子,記住這些事兒。

  如果以後你們有能力,有機會,有條件促使整個隊伍做些什麼的時候,記住這一刻,記住這樁案子,然後去做該做、能做的事。」

  幾人紛紛放下筷子,滿臉嚴肅,輕輕點頭。

  「好了,吃吧。」蘇平輕笑著說。

  祁淵忍不住看了蘇平幾眼。

  他最近,似乎經常會有各種各樣的感慨,話也比以往多了許多。

  是因為身體受傷,所以自覺地自己老了嗎?

  身體滑坡了,連帶著心態也……

  一口一口的將饅頭吃完,祁淵看向窗外,輕聲問道:「蘇隊,今晚咱們留在這兒,還是回去?」

  「不留,也不回去。」蘇平搖搖頭:「去趟縣局,找找縣刑偵大隊的同事吧,這個團伙既然在這兒活躍過,說不定,縣大隊對他們有一定的了解,手頭有些線索。」

  「哦。」祁淵頷首,眾人便上車,往縣城開進。

  半個鐘後,抵達縣局。

  蘇平表明來意,縣局領導與大隊長都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展開勘察,不過顯然一時半會很難有結果,畢竟即使有相對具體特徵的疤臉獨眼禿頂男和硫酸女,描述的都比較泛化,需要人工去一一篩查,工作量很大。

  蘇平便出門找了家離縣局近的賓館。

  次日清晨,八點多些,蘇平給縣局去了個電話,依舊沒有結果。

  等到中午,還是沒收穫,眾民警對這幾個人也沒啥印象,蘇平也不打算多待了,找家快餐廳隨便吃了點東西,便驅車返回支隊。

  「常學海一家子呢?」與荀牧匯合,將情況大致報給他,也得知支隊方面同樣沒有收穫後,蘇平又想起沒見著死者家屬,便問道。

  「去殯儀館了。」

  「殯儀館?」

  「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齊全,對楚明華的逮捕申請業已通過,他們就把屍體帶去殯儀館,火化了。」荀牧說:

  「母子倆沒怎麼過過好日子,一直在受罪,既然死了,事實又已清楚,早日火化,也好早點入土為安吧。雖然咱們都不信這些,但總得做點什麼,何況這樣也能讓她家人稍微好受一些。」

  「知道了。」蘇平輕輕頷首,又問:「那他們是打算回家,還是?」

  「方晴雪和常如山母子倆先帶女兒外孫的骨灰回去,回他們原先支教的鄉村,常學海待在這兒。」荀牧說:「他想等一個公道,等楚明華開庭論罪,他要出席;等劫持走常燕的犯罪團伙被搗毀,他要見證。」

  「不回老家麼?」

  「沒有老家了。」荀牧嘆口氣:「他們夫妻倆,當初決定支教,就與家裡人鬧掰了。

  當然,一家子沒什麼說不開的,後來自然和解,但與老家那邊的人斷了許久聯繫,也就沒什麼來往了,他倆雙親先後去世,慢慢的也就把支教的那個山村當成了根。」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