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講條件
荀牧個子不矮,雖然比不上蘇平高大,但也算威武雄壯了。
可在汪海面前卻像個初中生似的,僅僅只到他胸口,且荀牧肩寬也就堪堪趕上他的胸寬而已。
而且身為職業運動員,汪海的體魄不是蓋的,真要爆發衝突,蘇平恐怕都打不過他,荀牧就更不用說了。
這也導致「標碼」的手銬銬在他身上,讓他更拘束了幾分。
此時他眉心緊鎖,面色也黑的一批,滿臉不爽的樣子,瞧見荀牧,也只是雙目微斜,隨後冷哼了一聲,便被派出所民警推搡著往前走。
見狀荀牧默默點了根煙。
氣勢被壓了一頭,難免為審訊工作增添些許壓力,不太好展開。
一念及此,荀牧就有些頭疼。
很快,派出所所長與中隊長也從車上下來,雙雙點上煙,隨後中隊長說:「荀隊,人拉回來了,接下來是直接審訊還是怎麼說?」
「審吧。」荀牧說道:「目前掌握的線索,足夠拘留了。」
「但想來,他所在的俱樂部恐怕會想方設法撈人,至少也得爭取個取保候審。」所長說道:「身高就是重要天賦,尤其他本身技術還不賴,算是他們球隊的王牌後衛,年薪起碼上百萬呢。」
荀牧沒回答,默默的站在那兒吞吐著煙霧。
所長與中隊長也沒多說什麼。
又過了兩分鐘,有民警跑出來,打了聲招呼後,說:「嫌疑人已送到審訊室,各設備啟動完畢,運轉正常,隨時可以開始審訊。」
「辛苦了。」荀牧點點頭,隨後給方常打了個電話。
方常還在辦公室裡頭,藉助內網系統細細的查著關於汪海的資料,想要獲得更加全面的線索,以在審訊時給汪海精神施壓。
但接到荀牧電話後,他也沒再繼續這項工作了,立刻下樓與荀牧匯合。
「查的怎麼樣?」
「沒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方常搖搖頭,說:「不過……這個汪海,算是個典型的『壞小子』,不但曾經因為毆打他么叔而被處以行政拘留,更曾多次受到行政處罰。」
「噢?」
「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擾亂公共治安秩序,尋釁滋事等等,查下來,足足有七八條處罰記錄。」方常說道:
「其中在酒吧醉酒後尋釁滋事,以及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都是這兩三年犯的,不過看處罰力度都很輕,估計是被他背後的俱樂部壓下來了。
總之,這是個典型的不安分的主,面對咱們公安的經驗也足夠豐富,恐怕不太容易對付。」
荀牧頷首,隨後踩滅菸頭,說:「再難對付也要對付,咱們上去吧,希望能從他嘴裡獲取些線索。」
方常嗯一聲,又忍不住潑了盆冷水:「可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就算能拿下汪海,距離破案恐怕也遙遙無期。」
荀牧沒接話。
方常又說:「另外他的身高,應該是基因突變的結果,他祖輩、父輩,雖然個子都相對較高,除了沒有血緣關係的么叔外,大多都在一米八左右,但他還是高的有點離譜了……」
「別糾結他身高了,沒啥實質性的意義。」荀牧說道。
「哦。」
三兩句話的功夫,他們就走到了審訊室外。
此時審訊室單向玻璃的窗簾也被拉開,在走廊上就能清楚的看到裡頭的情景,就見汪海坐在審訊椅上,正抬手挖著鼻屎。
「你們派出所審訊椅還蠻寬的嘛。」荀牧調侃一句:「這傢伙坐上去竟然都不顯得拘束。」
「那肯定的,天知道坐在那上邊的會是什麼樣的人。」中隊長說:「上個月抓到個三百多斤的胖子,尋釁滋事進來的,那才叫誇張嘞,肚子上一圈肥肉把審訊椅塞得滿滿當當。」
荀牧嘴角一抽,隨後說:「以後別拿人身高體重身材樣貌說事,跌份。」
「嗯,荀隊教訓的是。」中隊長臉一肅,連連頷首。
荀牧也沒多說什麼,看了一會兒,見汪海仍舊在那挖鼻屎,便乾脆推門而入。
方常自然趕緊跟上。
汪海抬頭看了一眼,撇撇嘴,繼續自顧自的掏鼻孔。
荀牧落座,點菸,隨後平靜的問道:「汪海是麼?」
「嗤。」汪海翻了個白眼:「少來這套,你們不確定我是誰的話,拉我過來幹啥子?有話直接說,老子時間金貴,耽誤了訓練錯過了比賽,損失你們賠償不起!」
「喲呵,很牛啊小伙子。」方常挑眉,說:「知道為什麼抓你麼?」
「我知道個鬼。」汪海哼一聲:「怕不是年底了你們得沖沖業績吧?我算是看透了你們這幫警察了,沒點好處你們是半點事兒都不干,我爸媽的案子讓你們追查二十年沒半點結果,我這邊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你們揪著不放。
呵,不就是揪著我有錢拿麼,不就是看中了球隊肯定會出錢保我麼?算盤打的是啪啪響,就你們這樣還有臉穿著警服,自稱什麼人民公僕?我呸啊!」
「嘖!」方常皺眉。
被這麼指著鼻子罵,心裡還真有點不痛快。
「咋,你們還不服氣?」汪海罵道:「有本事把我爸媽的案子查清楚啊,跟你們反饋了無數次,屁結果都沒有,眼瞅著都要過公示期了!他媽的,球事不辦,就知道為難老子。」
「你這是無理取鬧。」荀牧語氣也冷了下來:「關於你父母的案子,沒有任何線索表明為兇殺案……」
「不是被害他們怎麼會好端端的失蹤?」汪海冷笑:「好好的大活人還能蒸發了不成?
更可笑的,你們竟然還說他們可能偷渡出境出意外了……呵,拜託,那會兒我還上高中啊,他們一聲不吭就丟下我偷渡了?開什麼玩笑!再說,我家當時雖然沒有多少錢,但也不窮啊,用得著偷渡?
還說老子胡攪蠻纏,他媽的胡攪蠻纏的是你們!明擺著的事兒,我爸媽就是被人給害了,你們愣是不查,咋,怕定為兇殺案破不了壞了你們命案必破的大話啊?
厲害了厲害了,一邊嘴上說著命案必破,一邊沒把握破的案子就不定為命案,玩概念玩的真溜。」
荀牧皺眉。
先前已經從案卷上感受到了汪海的難纏,但此刻見識到,只覺得案卷上的描述還是太保守了些。
這傢伙豈止是難纏而已,簡直讓人腦殼痛。
荀牧決定不和他逼叨那麼多,直言道:「汪海,你別給我抽科打諢!我們調查發現,你疑似與一樁兇殺案有關,對此你怎麼看?」
汪海雙眼微眯,接著又迅速睜開,冷笑道:「兇殺案?什麼兇殺案?得,你們牛批,破不了我爸媽的案子,你們就打算把我幹掉,覺得這樣就沒人伸冤了是嗎?
厲害了我的警察蜀黍,你們解決不了問題,就想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啊,惹不起惹不起!」
「你別在這給我胡說八道!」方常一拍桌子:「我們破案持的是謹慎的態度,一切都讓證據說話,絕不會放過兇手,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人!」
「那汪鵬怎麼還在外頭逍遙快活?」汪海依舊冷笑:「不會放過兇手?是嗎?那你們去抓他啊!」
「行了,」荀牧沉聲道:「別想著轉移話題。清晨那樁命案,知道?」
「你們說起重機吊屍體那案子?」汪海歪嘴道:「知道啊,解氣!我一眼就認出來那是汪鵬的兒子,解氣的很!
老爹造的孽兒子來償還也沒什麼不好。更給力的是,屍體竟然指著你們,哈哈哈,這臉打的可真的響,要讓我知道兇手是誰,我得給他送錦旗去!」
荀牧不接話,只定定的盯著他。
他又笑了:「得,你們該不會懷疑我吧?說實話,我還真想這麼去干,只是又覺得讓汪鵬這樣一死了之,太便宜這傢伙了。」
「噢?是嗎?」荀牧取出一疊照片:「那這輛車,你認識不?」
汪海脖子略微伸長,看了一眼,隨後本能的握了握拳,但緊跟著又迅速鬆開,淡定的說:「認識啊,老捷達嘛,以前路上好多的。」
「這是汪鵬的車,停在他市郊小別墅的車庫裡好多年了。」荀牧說:「準確的講,是當年汪鵬送給他老婆的買菜車,但自從與他老婆離婚後,就基本再也沒開過,好些年沒年檢了,按理也不允許上路。」
「汪鵬的車……」汪海挑眉:「這跟我又有什麼關係?」
「監控拍到,凌晨,就是你開著這輛車到現場附近。」荀牧又取出一張照片,不輕不重的拍在桌面上,說:「而經過我們現場痕跡檢驗斷定,受害人就在這輛車上。
換句話說,你開著載著受害人汪華屍體的老捷達,出現在現場附近……嘖嘖嘖,解釋解釋吧!」
汪海沉默兩秒,又冷哼一聲:「我有什麼好解釋的?這照片上的人分明戴著口罩,壓根看不出長得什麼模樣,你們這也能賴到我頭上來?」
「呵!」方常氣笑了:「小伙子,我看你怕是不知道自個兒的身高身材究竟有多特殊吧?兩米一的身高,余橋能找出第二個來?就這還需要露臉?」
「……」汪海無話可說,別過頭去。
證據面前,一切狡辯都顯得蒼白無力,是以汪海雖然難纏,面對監控照片卻也同樣沒法抵賴。
咬定駕駛座上的另有其人並無意義,路口監控太高清了,只要警方願意,完全可以做進一步處理,去發現他未被遮擋的面部的其他特徵。
甚至在鎖定他的前提下,要還原出他的行動軌跡,也不是什麼難事兒,再發現他軌跡與捷達車行駛軌跡重合,他怎麼說也沒有用。
何況,南方城市的人身高普遍不突出,余橋又不是什麼經濟發達的地兒,外地人雖然有但占比不大,兩米一一的身高,十有**,真是獨一份了。
莫說兩米一一,據統計,我國淨身高超過一米九七的人數占比僅百萬分之一。
以此為前提,單單監控拍到的遮臉照,就已經足夠作為證據了。
「怎麼,還要選擇負隅頑抗麼?」方常問道:「不論狡辯還是沉默,對你來說都毫無意義,倒不如老實的招了,說不定還能爭取到從寬處理。」
「你這是誘供!」汪海猛地抬起頭。
「誘供?」方常失笑:「知道的詞兒還真不少,可惜完全不理解意思。我這叫誘供?我欺騙你了?我給你設套了?我給你超出職權範圍的非法承諾了?笑話!
行行行,你要懷疑我誘供,舉報我去吧,來,我警號就在胸口這兒,記住了,認準這個警號來投訴。」
汪海再次沉默。
見狀,荀牧又開了口,問:「為什麼轉移死者屍體?」
汪海別過頭去,拒絕回答。
荀牧接著問道:「汪華被劫持、殺害一事,你有沒有參與到其中?」
汪海依舊沉默,還是不予回答。
別說,汪海和汪華還真像兄弟,都是死倔認死理的性子。
對這種人,往往不能硬剛,哪怕他們明明知道硬抗下去對自己沒有半點好處,會碰的頭破血流,也並不在乎。
為了置一口氣,他們能放棄太多東西。
死要面子活受罪。
對付這樣吃軟不吃硬的人,很顯然,得更改策略,以退為進。
只是怎麼退,也是個大學問。
一時半會之間,荀牧也沒什麼太好的法子。
還是汪海主動開口:「你們答應我,重啟我爸媽的案子,查的明明白白,給汪鵬定罪,作為交換,我就招供。」
「得,還跟我們講起條件來了。」方常撇撇嘴:「照你的意思,這要咱們不把汪鵬抓起來定罪,你還就死不開口了唄?」
「那老小子絕對有問題!」汪海激動道:「我跟你們說了無數次,為什麼你們都不重視?
憑什麼他殺了我爸媽還能逍遙法外,甚至大發橫財,我就得坐在這兒,不招不行?你們當警察的就這麼雙標?就這還敢提什麼公理正義?
反正我話撂這兒了!要我招,行!先把汪鵬給我抓起來再說,否則面談!你們有本事直接定我的罪,把我給槍斃了!」
可在汪海面前卻像個初中生似的,僅僅只到他胸口,且荀牧肩寬也就堪堪趕上他的胸寬而已。
而且身為職業運動員,汪海的體魄不是蓋的,真要爆發衝突,蘇平恐怕都打不過他,荀牧就更不用說了。
這也導致「標碼」的手銬銬在他身上,讓他更拘束了幾分。
此時他眉心緊鎖,面色也黑的一批,滿臉不爽的樣子,瞧見荀牧,也只是雙目微斜,隨後冷哼了一聲,便被派出所民警推搡著往前走。
見狀荀牧默默點了根煙。
氣勢被壓了一頭,難免為審訊工作增添些許壓力,不太好展開。
一念及此,荀牧就有些頭疼。
很快,派出所所長與中隊長也從車上下來,雙雙點上煙,隨後中隊長說:「荀隊,人拉回來了,接下來是直接審訊還是怎麼說?」
「審吧。」荀牧說道:「目前掌握的線索,足夠拘留了。」
「但想來,他所在的俱樂部恐怕會想方設法撈人,至少也得爭取個取保候審。」所長說道:「身高就是重要天賦,尤其他本身技術還不賴,算是他們球隊的王牌後衛,年薪起碼上百萬呢。」
荀牧沒回答,默默的站在那兒吞吐著煙霧。
所長與中隊長也沒多說什麼。
又過了兩分鐘,有民警跑出來,打了聲招呼後,說:「嫌疑人已送到審訊室,各設備啟動完畢,運轉正常,隨時可以開始審訊。」
「辛苦了。」荀牧點點頭,隨後給方常打了個電話。
方常還在辦公室裡頭,藉助內網系統細細的查著關於汪海的資料,想要獲得更加全面的線索,以在審訊時給汪海精神施壓。
但接到荀牧電話後,他也沒再繼續這項工作了,立刻下樓與荀牧匯合。
「查的怎麼樣?」
「沒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方常搖搖頭,說:「不過……這個汪海,算是個典型的『壞小子』,不但曾經因為毆打他么叔而被處以行政拘留,更曾多次受到行政處罰。」
「噢?」
「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擾亂公共治安秩序,尋釁滋事等等,查下來,足足有七八條處罰記錄。」方常說道:
「其中在酒吧醉酒後尋釁滋事,以及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都是這兩三年犯的,不過看處罰力度都很輕,估計是被他背後的俱樂部壓下來了。
總之,這是個典型的不安分的主,面對咱們公安的經驗也足夠豐富,恐怕不太容易對付。」
荀牧頷首,隨後踩滅菸頭,說:「再難對付也要對付,咱們上去吧,希望能從他嘴裡獲取些線索。」
方常嗯一聲,又忍不住潑了盆冷水:「可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就算能拿下汪海,距離破案恐怕也遙遙無期。」
荀牧沒接話。
方常又說:「另外他的身高,應該是基因突變的結果,他祖輩、父輩,雖然個子都相對較高,除了沒有血緣關係的么叔外,大多都在一米八左右,但他還是高的有點離譜了……」
「別糾結他身高了,沒啥實質性的意義。」荀牧說道。
「哦。」
三兩句話的功夫,他們就走到了審訊室外。
此時審訊室單向玻璃的窗簾也被拉開,在走廊上就能清楚的看到裡頭的情景,就見汪海坐在審訊椅上,正抬手挖著鼻屎。
「你們派出所審訊椅還蠻寬的嘛。」荀牧調侃一句:「這傢伙坐上去竟然都不顯得拘束。」
「那肯定的,天知道坐在那上邊的會是什麼樣的人。」中隊長說:「上個月抓到個三百多斤的胖子,尋釁滋事進來的,那才叫誇張嘞,肚子上一圈肥肉把審訊椅塞得滿滿當當。」
荀牧嘴角一抽,隨後說:「以後別拿人身高體重身材樣貌說事,跌份。」
「嗯,荀隊教訓的是。」中隊長臉一肅,連連頷首。
荀牧也沒多說什麼,看了一會兒,見汪海仍舊在那挖鼻屎,便乾脆推門而入。
方常自然趕緊跟上。
汪海抬頭看了一眼,撇撇嘴,繼續自顧自的掏鼻孔。
荀牧落座,點菸,隨後平靜的問道:「汪海是麼?」
「嗤。」汪海翻了個白眼:「少來這套,你們不確定我是誰的話,拉我過來幹啥子?有話直接說,老子時間金貴,耽誤了訓練錯過了比賽,損失你們賠償不起!」
「喲呵,很牛啊小伙子。」方常挑眉,說:「知道為什麼抓你麼?」
「我知道個鬼。」汪海哼一聲:「怕不是年底了你們得沖沖業績吧?我算是看透了你們這幫警察了,沒點好處你們是半點事兒都不干,我爸媽的案子讓你們追查二十年沒半點結果,我這邊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你們揪著不放。
呵,不就是揪著我有錢拿麼,不就是看中了球隊肯定會出錢保我麼?算盤打的是啪啪響,就你們這樣還有臉穿著警服,自稱什麼人民公僕?我呸啊!」
「嘖!」方常皺眉。
被這麼指著鼻子罵,心裡還真有點不痛快。
「咋,你們還不服氣?」汪海罵道:「有本事把我爸媽的案子查清楚啊,跟你們反饋了無數次,屁結果都沒有,眼瞅著都要過公示期了!他媽的,球事不辦,就知道為難老子。」
「你這是無理取鬧。」荀牧語氣也冷了下來:「關於你父母的案子,沒有任何線索表明為兇殺案……」
「不是被害他們怎麼會好端端的失蹤?」汪海冷笑:「好好的大活人還能蒸發了不成?
更可笑的,你們竟然還說他們可能偷渡出境出意外了……呵,拜託,那會兒我還上高中啊,他們一聲不吭就丟下我偷渡了?開什麼玩笑!再說,我家當時雖然沒有多少錢,但也不窮啊,用得著偷渡?
還說老子胡攪蠻纏,他媽的胡攪蠻纏的是你們!明擺著的事兒,我爸媽就是被人給害了,你們愣是不查,咋,怕定為兇殺案破不了壞了你們命案必破的大話啊?
厲害了厲害了,一邊嘴上說著命案必破,一邊沒把握破的案子就不定為命案,玩概念玩的真溜。」
荀牧皺眉。
先前已經從案卷上感受到了汪海的難纏,但此刻見識到,只覺得案卷上的描述還是太保守了些。
這傢伙豈止是難纏而已,簡直讓人腦殼痛。
荀牧決定不和他逼叨那麼多,直言道:「汪海,你別給我抽科打諢!我們調查發現,你疑似與一樁兇殺案有關,對此你怎麼看?」
汪海雙眼微眯,接著又迅速睜開,冷笑道:「兇殺案?什麼兇殺案?得,你們牛批,破不了我爸媽的案子,你們就打算把我幹掉,覺得這樣就沒人伸冤了是嗎?
厲害了我的警察蜀黍,你們解決不了問題,就想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啊,惹不起惹不起!」
「你別在這給我胡說八道!」方常一拍桌子:「我們破案持的是謹慎的態度,一切都讓證據說話,絕不會放過兇手,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人!」
「那汪鵬怎麼還在外頭逍遙快活?」汪海依舊冷笑:「不會放過兇手?是嗎?那你們去抓他啊!」
「行了,」荀牧沉聲道:「別想著轉移話題。清晨那樁命案,知道?」
「你們說起重機吊屍體那案子?」汪海歪嘴道:「知道啊,解氣!我一眼就認出來那是汪鵬的兒子,解氣的很!
老爹造的孽兒子來償還也沒什麼不好。更給力的是,屍體竟然指著你們,哈哈哈,這臉打的可真的響,要讓我知道兇手是誰,我得給他送錦旗去!」
荀牧不接話,只定定的盯著他。
他又笑了:「得,你們該不會懷疑我吧?說實話,我還真想這麼去干,只是又覺得讓汪鵬這樣一死了之,太便宜這傢伙了。」
「噢?是嗎?」荀牧取出一疊照片:「那這輛車,你認識不?」
汪海脖子略微伸長,看了一眼,隨後本能的握了握拳,但緊跟著又迅速鬆開,淡定的說:「認識啊,老捷達嘛,以前路上好多的。」
「這是汪鵬的車,停在他市郊小別墅的車庫裡好多年了。」荀牧說:「準確的講,是當年汪鵬送給他老婆的買菜車,但自從與他老婆離婚後,就基本再也沒開過,好些年沒年檢了,按理也不允許上路。」
「汪鵬的車……」汪海挑眉:「這跟我又有什麼關係?」
「監控拍到,凌晨,就是你開著這輛車到現場附近。」荀牧又取出一張照片,不輕不重的拍在桌面上,說:「而經過我們現場痕跡檢驗斷定,受害人就在這輛車上。
換句話說,你開著載著受害人汪華屍體的老捷達,出現在現場附近……嘖嘖嘖,解釋解釋吧!」
汪海沉默兩秒,又冷哼一聲:「我有什麼好解釋的?這照片上的人分明戴著口罩,壓根看不出長得什麼模樣,你們這也能賴到我頭上來?」
「呵!」方常氣笑了:「小伙子,我看你怕是不知道自個兒的身高身材究竟有多特殊吧?兩米一的身高,余橋能找出第二個來?就這還需要露臉?」
「……」汪海無話可說,別過頭去。
證據面前,一切狡辯都顯得蒼白無力,是以汪海雖然難纏,面對監控照片卻也同樣沒法抵賴。
咬定駕駛座上的另有其人並無意義,路口監控太高清了,只要警方願意,完全可以做進一步處理,去發現他未被遮擋的面部的其他特徵。
甚至在鎖定他的前提下,要還原出他的行動軌跡,也不是什麼難事兒,再發現他軌跡與捷達車行駛軌跡重合,他怎麼說也沒有用。
何況,南方城市的人身高普遍不突出,余橋又不是什麼經濟發達的地兒,外地人雖然有但占比不大,兩米一一的身高,十有**,真是獨一份了。
莫說兩米一一,據統計,我國淨身高超過一米九七的人數占比僅百萬分之一。
以此為前提,單單監控拍到的遮臉照,就已經足夠作為證據了。
「怎麼,還要選擇負隅頑抗麼?」方常問道:「不論狡辯還是沉默,對你來說都毫無意義,倒不如老實的招了,說不定還能爭取到從寬處理。」
「你這是誘供!」汪海猛地抬起頭。
「誘供?」方常失笑:「知道的詞兒還真不少,可惜完全不理解意思。我這叫誘供?我欺騙你了?我給你設套了?我給你超出職權範圍的非法承諾了?笑話!
行行行,你要懷疑我誘供,舉報我去吧,來,我警號就在胸口這兒,記住了,認準這個警號來投訴。」
汪海再次沉默。
見狀,荀牧又開了口,問:「為什麼轉移死者屍體?」
汪海別過頭去,拒絕回答。
荀牧接著問道:「汪華被劫持、殺害一事,你有沒有參與到其中?」
汪海依舊沉默,還是不予回答。
別說,汪海和汪華還真像兄弟,都是死倔認死理的性子。
對這種人,往往不能硬剛,哪怕他們明明知道硬抗下去對自己沒有半點好處,會碰的頭破血流,也並不在乎。
為了置一口氣,他們能放棄太多東西。
死要面子活受罪。
對付這樣吃軟不吃硬的人,很顯然,得更改策略,以退為進。
只是怎麼退,也是個大學問。
一時半會之間,荀牧也沒什麼太好的法子。
還是汪海主動開口:「你們答應我,重啟我爸媽的案子,查的明明白白,給汪鵬定罪,作為交換,我就招供。」
「得,還跟我們講起條件來了。」方常撇撇嘴:「照你的意思,這要咱們不把汪鵬抓起來定罪,你還就死不開口了唄?」
「那老小子絕對有問題!」汪海激動道:「我跟你們說了無數次,為什麼你們都不重視?
憑什麼他殺了我爸媽還能逍遙法外,甚至大發橫財,我就得坐在這兒,不招不行?你們當警察的就這麼雙標?就這還敢提什麼公理正義?
反正我話撂這兒了!要我招,行!先把汪鵬給我抓起來再說,否則面談!你們有本事直接定我的罪,把我給槍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