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5章 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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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徐君樂和麥又歌手牽手來到餐廳,強哥和王婉珍不由面面相覷。

  啥情況?

  他們不會是穿越了吧?

  就過去了一天,兩人就變了一副樣子?

  之前,兩人雖然看起來也很熟的樣子,但牽手這種信號太過明顯。

  愣了幾秒鐘,王婉珍最先回過神來。

  「阿樂,小麥,你們來的正好。」

  只見她面帶笑容,神色如常的往前走了幾步。

  「正好,君昊推了一款新菜,專門針對內地遊客開發的菜,你們在那邊生活的時間久,過去嘗嘗,順便給點意見。」

  話是真話,卻也沒那麼真。

  李傑開發的那道新菜其實已經試過菜,客戶之間的口碑也很好。

  提意見,那都是假的。

  接著。

  王婉珍帶著兩人來到了後廚,期間,他們很自然的鬆開了手,安頓好他們兩個,她立刻快步走到強哥面前。

  「強哥,你都看見了吧?」

  「啊。」

  老徐樂和和的點了點頭。

  他又不瞎。

  那麼明晃晃的東西,怎麼可能沒看到。

  好!

  好啊!

  守得雲開見月明。

  君樂這小子沒白去鵬城。

  或許要不了多久,他們家又要辦喜事了。

  這麼一想,老徐臉上的笑容又盛了幾分。

  好!

  喜上加喜!

  當然。

  最讓老徐高興的還是珍強記在開業後,不僅被老顧客們認可,還帶來了一大批新顧客。

  跟他那會比,更上一層樓。

  是以。

  即便他的失味症沒好,他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能有什麼問題?

  別說現在不怎麼犯病了,就是讓他天天都沒有味覺,他也願意。

  如果,如果阿樂跟小麥回奧門,那就更棒了。

  不過。

  這一點,老徐不強求,畢竟小麥家裡的情況他是知道的。

  父親早亡,母親一個人把她拉扯大,不容易。

  當然。

  把她母親接過來,他們當然願意,但故土難離,小麥的母親不一定願意。

  反正他們家不著急。

  全部看兩個孩子的意願。

  願意留在鵬城,那就留在鵬城,從鵬城回來也方便,雖然不能每天回家,一周回來一次還是沒問題的。

  如果他們留在鵬城,老徐和珍姐都商量好了。

  到時候他們給倆孩子在鵬城買一套房子。

  老大繼承了家業,小兒子嘛,那就繼承現金,車、房,全配,另外再給他們小家裡注入一筆資金。

  三千萬。

  這筆錢他們已經準備好了。

  等小兒子結完婚,他們夫妻倆個手頭上基本也沒有多少收入了,留了個一百來萬。

  一套房子。

  剩下的就是養老金。

  他們兩個也不是那種亂花錢的人,等到了退休年齡,靠著養老金,日常生活基本沒什麼問題。

  至於更多的。

  他們也沒有那個能力。

  「給阿樂買房?」

  當天晚上,門店閉店後,聽著老徐說出他們的計劃,李傑直接點頭。

  「確實應該買一套,我這邊還有兩百多萬。」

  「要你的錢幹嘛?」

  強哥板著臉道。

  「我跟你媽忙活這些年,買房的錢還是有的,我跟你說是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覺得到底是全款好,還是分期好?」

  「全款的話,他們壓力會小點,分期的話,我和你媽媽又擔心他們倆個沒有壓力。」

  「要不首付7成?」

  李傑提議道。

  「鵬城的房價貴,給他們首付多一點,每個月月供1-2萬,有壓力,但不大。」

  「也可以。」

  老徐和王婉珍也這麼想過,既然要買房,最好是一步到位。

  怎麼也得是一個大三居。

  位置也不能太快。

  至於豪宅什麼的,他們沒想過。

  沒那個必要。

  他們又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家庭,配什麼豪宅?

  「君昊。」

  「嗯?」

  看到老徐欲言又止,李傑笑著道。

  「強哥,你和珍姐不會覺得我會有什麼意見吧?」

  「怎麼會。」

  老徐微微搖頭。

  「你們兄弟感情那麼好,就是,我們覺得這麼分配,對你來說,可能有點不太……」

  「老爸,不用說這個。」

  李傑主動打斷道。

  「一家人,有今生,未必有來世,再說了,珍強記的工作,我其實也挺喜歡的。」

  這句話也不算是騙人。

  他是真的喜歡這種煙火氣。

  店裡經常來的老顧客,他基本每一個人都能叫得出來名字。

  同樣的,他們也認識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自從網上的熱度消散後,他的工作也沒有那麼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兩頓。

  當天的食材賣完就收工。

  下午還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樂和麥又歌再次過關回到鵬城,他們目前並不知道珍姐和強哥的打算。

  雖然強哥覺得他們在哪裡都一樣,但私心裡,他們更想小兒子回奧門。

  那樣的話,一家人熱熱鬧鬧。

  多好。

  回奧門,他們一樣會給小兩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價格跟鵬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萬的樣子。

  兩人回到鵬城的第一個周末,麥又歌就帶著徐君樂回了老家。

  「小麥回來了?」

  「這旁邊的帥哥不會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著的禮物。」

  「女婿上門咯。」

  「……」

  鄉村社會,那是人情社會的經典體現,麥又歌一回村子,到處都是熟人。

  麥又歌在他們村里也算是一個名人。

  從小到大都是優等生。

  長得又好看。

  人也孝順。

  把母親留在老家,那是因為她媽媽不想跟著她一起出門。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這樣。

  不想麻煩子女下輩。

  「媽。」

  來到家門口,麥又歌笑著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樂跟著喊了一聲。

  「好,好。」

  麥媽媽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樂,臉上的皺紋都笑了出來。

  姑爺上門的事,她當然知道。

  麥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麥又歌說的是准姑爺,兩人雖然才確定關係不久,但認識那麼久,麥又歌早就確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說是准姑爺。

  「來,快進來。」

  跟著麥又歌媽媽一起進了小院,徐君樂四處打量了一眼。

  他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典型農家小院。

  一棟兩層的房子,看樣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麥又歌跟他提過,是去年剛剛建的房子。

  花了20多萬。

  都是麥又歌出的。

  二十多萬對於一個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筆小錢。

  這筆錢出去,她的積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當然。

  積蓄的事,麥又歌沒跟徐君樂提。

  關係再怎麼好,也要有一點點個人空間和隱私。

  在麥又歌老家待了兩天,麥媽媽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滿意。

  對這個姑爺。

  她無限看好。

  或者說,她對女兒的婚姻沒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女婿疼愛女兒,兩個人和和美美,那就夠了。

  更多的?

  沒有。

  下雨天知道回家的,都行。

  像徐君樂這種相貌帥氣,家庭條件又好,對女兒又好的女婿,打著燈籠都難找。

  至於婚後去哪。

  麥媽媽根本沒想過。

  去男方那邊,不是理所應當的嗎?

  因此。

  她壓根沒有考慮過去哪裡住的問題。

  老家就挺好。

  「麥滿分。」

  「嗯?」

  回去的高鐵上,聽到徐君樂忽然喊出這個稱呼,麥又歌驚詫道。

  「怎麼了?」

  「沒什麼,就是覺得你今天很怪。」

  「怪?」

  「怪好看的。」

  「噗嗤」

  麥又歌笑著搖了搖頭。

  「幼稚。」

  嘴上說著幼稚,她的嘴角卻揚成了耐克。

  壓都壓不住的那種。

  ……

  兩個月後,老徐夫婦也跟著徐君樂和麥又歌來到了她的老家。

  這一次,他們再次受到了全體村民的關注。

  上次只是帶男的上門,到底能不能成,那還是未知數。

  現在?

  家長都來了,百分百能成。

  哪怕後面離了,那也是以後的事。

  雙方家長見了面,後面的事探討的很順利。

  結婚日期?

  定了!

  住哪裡?

  也定了!

  不去奧門。

  就定居鵬城。

  房子已經在看了。

  先訂婚,再買房,裝修,等裝修差不多了正好結婚。

  選擇定居鵬城是徐君樂的主意。

  他雖然只回了一次老家,只跟麥又歌的媽媽見了一次面,但他敏銳的發現了一件事。

  如果他們真的去了奧門,以麥媽媽的脾性,多半不會跟著一起去。

  鵬城離麥又歌老家的距離雖然也很遠,但再遠,也遠不過奧門。

  關鍵,如果去了奧門,麥媽媽一個人不會去奧門。

  因為麻煩。

  什麼讓子女來接,那是一句話的事,然而,她不是那種麻煩子女的人。

  鵬城,那就不一樣了。

  屬於是境內。

  買張火車票就能去。

  不需要通關。

  不需要搞那些亂七八糟的申請。

  更不需要子女專門來接。

  想去了,買張票就能到。

  多不麻煩人。

  不麻煩就是最好的解釋,徐君樂跟麥又歌也是這麼勸說的。

  為了媽媽,她沒有繼續堅持。

  畢竟。

  媽媽含辛茹苦把她養大,如果去了奧門,一年真見不了幾次。

  至於以後的事,簡單。

  多回奧門那邊看看。

  一個月回去兩趟至少。

  雙方家長見完面,麥媽媽也跟著一起去了鵬城。

  麥又歌以房子裝修需要人照看為由,把她『騙』去了鵬城。

  裝修、買房、結婚,一整套流程走下來,時間已經過去一整年。

  這一年,李傑33歲。

  這一年,米其林將『珍強記』納入二星店。

  奧門必吃榜!

  來奧門旅遊的人,只要看了那份榜單,基本都會去珍強記走一圈。

  吃完,他們只覺得物超所值。

  價格不貴,好吃,也沒有香江那邊的冷麵待遇。

  隨著珍強記被納入米其林二星門店,李傑在奧門廚師圈子裡,也跟著聲名鵲起。

  也就是正常世界。

  換做是什麼美食番,或者美食電影,高低得拿一個『小廚神』的稱號。

  跟著米其林一起來的還有大量的網紅們。

  探店潮,又來了。

  『走,走,走,去珍強記』這句話,成了很多美食博主來奧門的常用句式,特別是李傑被人偷拍過一次之後。

  聞名而來的人,更多了。

  做飯好吃是廚師的本分,如果一個廚子做飯都難吃,那還開什麼店?

  外貌?

  不重要。

  如果長得好看,那是絕對的加分項!

  自從被人偷拍出鏡一次後,李傑是不堪其擾。

  經常有人上門,還要專門找主廚。

  「哈哈。」

  「你還笑。」

  這天周末,徐君樂跟麥又歌又回了奧門,看到李傑被一群人包圍著,徐君樂樂不可支,而麥又歌揪了一下他。

  「沒心沒肺。」

  「你還別說。」

  徐君樂繼續笑。

  「我哥跟李治廷好像還真的很像,也不怪有人專門趕過來。」

  這個世界同樣有一個叫李治廷的明星,他和李傑其實長得不太一樣,只是某些角度很相似。

  如果真的特別像,徐君樂他們也不會後知後覺。

  像到一定的程度,即便是最親密的人,也不會毫無所覺。

  「大哥。」

  過了一會,眼見李傑逃離了『包圍圈』,麥又歌上前一步,主動招呼。

  「大哥。」

  徐君樂也跟著上前一步。

  婚後,他是變成了老婆身上的掛件。

  日常除了工作,兩個人幾乎是形影不離,太膩歪了,有時候李傑都看不過去。

  也不知道這小子是怎麼回事。

  「小麥,來,位置給你們留好了。」

  李傑直接無視了老弟,他又不瞎,剛剛徐君樂笑的那麼燦爛,他看的一清二楚。

  「……」

  被無視後,徐君樂聳了聳肩。

  無所謂。

  玩笑而已。

  少頃,招呼好兩人,李傑便去後廚忙了,他剛剛起手,老弟就走了過來。

  「嗯?你過來幹嘛?」

  「哥,有件事我要跟你說一下。」

  「說吧。」

  李傑一邊說,一邊繼續顛勺。

  「小麥他們公司要在港澳地區開一個分社,總部在香江,小麥作為分部代表派到了奧門。」

  「嗯。」

  李傑點頭道。

  「那是好事啊,你們都過來了,強哥和珍姐肯定高興。」

  「等等,你該不會留在鵬城吧?」

  「果然,什麼都瞞不過大哥。」

  徐君樂沒有隱瞞的意思,一五一十的把他的打算說了出來。

  是的。

  麥又歌來了奧門,但他並不準備放棄那份工作。

  他是真的熱愛賽車。

  當不了車手,他可以當培養車手的人!(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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