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5章 三大隊
「嘟——嘟——嘟——!」
早上六點,尖銳急促的起床號聲,準時響起。
狹小擁擠的監舍里,李傑幾乎是條件反射般地彈坐起來。
「操!催命啊!」
下鋪傳來一聲含胡又暴躁的嘟囔聲,同時還有床板不堪重負的吱呀聲。
李傑沒有出聲,只是搖了搖腦袋。
這監舍里的味道,夠沖的。
冬天,霉味太重了,除了霉味,還有一股臭腳丫子的味道。
接著,他掀開那床單薄,散發著點點霉味的被子。
下床!
他現在身處的地方是一間監舍,冬天天亮的很晚,監視里的燈光也有點昏暗。
不到二十平米的空間,塞著六張上下鋪,一共十二張床。
12人也是標準的監舍設置。
此刻,除了他之外,也有人爬了起來。
這裡是監獄,不是看守所,進來的人都是判過的服刑人員,判都判了,也就意味著刑期都定了。
排除一部分死硬份子,大部分人都是老老實實。
表現好能減刑!
誰不想早點出去啊?
「起床,整理內務,準備出操!」
這時,管教的冷喝聲在走廊里迴蕩,聽到這話,監舍里的人都活了過來。
一個個先後起床。
李傑快速的迭好杯子,然後取出洗漱用品走向狹窄的公共洗漱池。
先給自己潑了一捧冷水。
冰冷的自來水潑在臉上,讓李傑打了個激靈。
這次醒來的時間點,有點不太合適。
他,程兵,曾經的寧州刑偵支隊三大隊隊長,五年前,在一次審訊事故中,他因為使用暴力導致嫌疑人王二勇死亡。
然後,他被判了八年。
這事本來的問題不是很大,不至於判那麼重,類似的案例,通常也就2-3年。
而且。
王二勇被捕之前已經被群眾打的半死,經過法醫鑑定,無法確定王二勇的死是不是跟他打出去的那一拳有關。
但。
趕上了抓典型。
他被從嚴,從重了,不僅僅是他本人,三大隊的其他人也一個個受到了懲罰。
一起脫下了那身衣服。
六點十五分。
集合哨響。
所有監舍的人都像螞蟻歸巢一樣,迅速湧向中心廣場。
寒風呼嘯,不少人都打了一個哆嗦。
雖然穿得多,但跟外面肯定沒法比,李傑熟門熟路的找到了自己的隊列位置。
周圍的犯人大多縮著脖子,眼神或是麻木,或是游離,只有少數幾個,眼神陰鷙地掃視著隊列和新來的管教。
「立正,稍息!」
值班管教的聲音通過喇叭傳來。
「報數!」
「一……二……三……四……」
服刑人員的聲音肯定沒有軍旅那麼整齊,洪亮,報數的聲音參差不齊,嗓門也沒那麼大。
管教也沒有要求太多。
畢竟,今天又不是什麼大日子,差不多就得了。
報完數,接下便是早操。
原地踏步走外加幾節伸展運動,大多數人都是敷衍的做著,只求形式。
李傑也是如此。
其實,他一開始不是這樣的,剛進來那會,他是一絲不苟,按照內務的標準要求自己。
但。
整整五年過去。
一日復一日,一眼望不到頭,慢慢地,他也就隨大流,跟周圍的獄友們打成『一片』。
不多時,早操結束,所有人都列隊前往食堂。
早餐和這邊的日子一樣,都是固定不變的花樣,一碗寡淡稀薄的玉米粥,一個拳頭大小的雜糧饅頭,以及一點點鹹得發苦的醬菜。
絕對的健康。
糖尿病在這裡都不會犯病。
打好飯,李傑端著搪瓷碗,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
他吃得很快。
同桌的犯人在那低聲交談著什麼,李傑不聞不問,只是默默地吃著。
不遠處,有一個新來的年輕犯人被幾個老油條圍住,那個年輕人的眼神里滿是驚恐。
剛進來那會,『程兵』還會管一管,後來,他就不管了。
管不了那麼多。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生存法則。
雖然管教們對他都有特殊照顧,也沒人敢欺負他,但他終究是前刑警。
沒了那身衣服,威懾力有限。
他也不好意思總是麻煩管教,所以,只要不是那種特別特別過分的霸凌,他現在都不會管。
再者說。
那種特別過分的事,很少,很少。
畢竟這裡是華夏,而且,他們監區也沒有那種重刑犯,無期徒刑的範圍是單獨一個監區。
有期徒刑之中,也有不同的劃分。
十年以上的長期犯人通常會關在次重刑監區。
像他們這邊都是那種十年以下刑期的犯人,這類人如果太過分,別說減刑泡湯了,還得加刑。
至於死刑犯。
都進不到監獄,死刑的羈押主體是看守所,監獄裡面沒有死刑犯。
所以。
他們這個監區還算比較平和,像港片監獄裡的亂象,這邊幾乎沒有,當然,不是絕對沒有。
每個監舍里依舊是等級分明。
該孝敬的,一個都不能少。
李傑算是情況比較特殊,他不去欺負別人就不錯了。
沒哪個不長眼的過來欺負他。
不過,他沒當什麼老大的興趣,向來是獨來獨往,其他人看他這樣,也就繞著他走。
尤其是他們那個監舍。
沒有體罰式的霸凌。
飯後,勞動號準時響起。
勞動才是監獄生活的核心,漫長枯燥的八小時工作,幾乎貫穿著每一天。
準確來說是做五休二。
休息的那兩天,一天是休息,一天是學習,思想改造。
李傑所在的監區是做服裝加工。
他的工作是熨燙。
縫紉組完成的半成品衣服傳遞到他們這裡,然後進行高溫熨燙定型。
這種工作,不辛苦,但很枯燥。
來到工作檯,李傑拿起一件半成品,熟練地抖開,鋪在燙台上。
然後,熨斗發出了「嗤嗤」的聲音。
單調得讓人昏昏欲睡。
在他身邊的獄友是老唐,一個因為詐騙進來的油滑中年人,他總是能找到機會偷點懶。
「老程,聽說了嗎?隔壁監區昨天打架了,那個新來的『疤臉』,下手真他媽黑,把『光頭』的肋骨都打斷了。」
「嗯。」
李傑微微點頭,表示聽到了。
他沒有去追問細節。
問那麼多幹嘛?
他對這些小道消息沒什麼興趣,畢竟,類似的事情,不說每天,基本每個月都會出現一兩起。
或是因為口角,或是因為看不順眼,或是有什麼仇怨。
很快,時間來到十一點。
一陣急促的鈴聲響起,代表著短暫的午休和午餐時間,來了。
跟萬年不變的早餐比,午餐略有改善。
通常是米飯,搭配一個見不到什麼葷腥的半葷菜,可能土豆塊,也可能是白菜。
之所以是半葷菜,那是因為菜里有肉味,但看不到什麼肉。
最後再配上一碗飄著幾片菜葉的湯。
午餐結束,稍作休息,下午又是重複的機械的的勞動。
直到下午五點半才下工。
簡單的處理完個人衛生,所有人再次出發去飯堂。
晚餐跟午餐類似,相較而言,晚餐要更『豪華』一點,能看到肉。
當然。
要是周五,還要更豪華。
偶爾能看到紅燒肉、雞腿什麼的,最好的伙食是有人來視察,那時候監區的伙食是直線上升。
晚餐後是監舍統一的學習時間。
通常是組織收看指定的聯播、普法教育片,或者閱讀指定的報刊書籍。
今天是收看普法教育片。
不是專門錄製的那種,是央視的《今日說法》。
小撒絕對是監區的『大明星』,凡是裡面的犯人,或許不認識什麼明星,但肯定認識小撒。
看著最新一期的《今日說法》,李傑的目光看似停留在電視機上,思緒卻早已飄遠。
顯然。
他進來的地方是劇版的《三大隊》,但也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比如他的相貌。
眉宇跟影版的張奕有點相似,不太像秦浩。
記憶里的妻子,卻更像劇版的童莉婭。
總有點似是而非。
不過,去了那麼多歌世界,對這些細微的變化,李傑早就習慣了。
他在回憶劇版王大勇的逃跑路線。
王氏兄弟是98年入室盜竊,槍殺了兩個人,二大隊和三大隊共同負責抓捕王氏兄弟。
兄弟倆入住翠林路賓館,王二勇這個人有點好色,叫了小卡片的電話。
不出意外,兩人被仙人跳了,悍匪遇到仙人跳,哪能忍這個氣,開槍傷人後再次逃跑。
期間。
兄弟倆又見殺了一個少女。
再之後,王二勇被抓,憤怒的群眾,圍毆了王二勇,當時他應該就內出血了。
審訊過程中,王二勇的態度十分之囂張,把殺人的重罪都推到了王大勇頭上。
『程兵』氣不過給了他一拳頭,這一拳頭打死了王二勇。
而王大勇,他逃脫了警方的追捕。
劇版里,王大勇先是在貴省呆了半年,靠流浪和偷盜過日子,後來通過蛇頭去了緬甸。
在那邊搶了一塊紫羅蘭翡翠原石,王大勇又偷渡回了國內。
因為不敢用身份證,只能在那種黑煤窯打工,並且,王大勇還毀掉了指紋。
05年。
也就是今年,王大勇跑去翡翠之城揭陽,想要出手翡翠原石。
翡翠這東西也是一個很封閉的圈子,王大勇一個外行人,哪懂高端原石的交易?
所以。
他果然被人坑了,但王大勇不是普通的交易者,他有槍。
幹掉黑中介,王大勇再次踏上逃亡之路,期間,他認識了一個女人。
跟著女人去了東北,王大勇過了一段時間的安生日子,但,這樣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
王大勇在浴池洗澡時遭遇一次意外,槍和原石都丟了,害怕行蹤暴露。
他撇下那個女人,獨自逃亡。
在老娘山的原始森林裡,王大勇差點凍死,被護林員救了,跟他一起被救的還有一個偷獵者。
看著和自己長得有幾分相似的偷獵者,王大勇心中一動,生出了狸貓換太子的心思。
攛掇偷獵者換了新身份證,王大勇恐嚇他事發了,兩人繼續去礦山工作。
一次礦難,王大勇藉機幹掉了偷獵者,之後,他便以偷獵者的身份或者。
然後。
2011年,『程兵』經過不懈的調查、走訪,最終抓到了王大勇的辮子,成功抓了王大勇。
以上便是原劇里王大勇的逃亡路線,李傑仔細的回憶了一遍,最理想的狀態,他出獄後,按照這條路線,應該可以順利的抓到王大勇。
不過,他不需要兜圈子。
他知道王大勇最終的躲藏地點。
錦陽沛城南河路!
那裡就是王大勇落網的地方。
當然。
劇里可能會有所出入,但,有了這個線索,遠比像無頭蒼蠅那樣亂找要好得多。
「滴!滴!滴!」
倏地,一陣哨聲響起,李傑回過神來跟著獄友們一起回到了監舍。
晚上八點半。
熄燈號準時響起。
「熄燈,睡覺!」
管教的聲音再次傳來,話音剛落,監舍里的燈,暗了下去。
監舍里倒沒有立刻休息睡覺,從早到晚忙了一天,累歸累,但比累更可怕的是寂寞。
不聊會天,怎麼睡覺?
監舍里的聊天內容,不外乎那幾樣。
當天發生的事,電視裡看到的,以及身邊,或者自己過去的事。
什麼都有。
連今日說法裡面驚鴻一瞥的路人,偶爾都會成為眾人討論的對象。
沒辦法。
這是監區,全是男的,常年往日,很難不壓抑。
李傑沒有參與他們的討論,而是繼續回憶劇中的那些細節。
要不要找其他人,或者找二大隊的隊長去查一查?
想了想,李傑放棄了這個念頭。
不是擔心潘大海立功,而是跟任務相關,肯定要親手抓到才算數。
而且。
萬一有什麼出入,或者打草驚蛇,王大勇再次逃亡,事情就麻煩了。
茫茫人海想要找到一個人,太難了。
即便日後進入網絡時代,監控遍地,有人想躲,也不好找。
畢竟。
國內躲不了,還能去國外。
如果王大勇去了國外,找個地方一貓,找到他的難度不下於大海撈針。
因此,最好是靜觀其變。
等自己出獄之後,再按圖索驥的摸到王大勇的尾巴,只要能抓到尾巴。
王大勇百分之一萬跑不了。
定計之後,李傑眼睛一閉,迅速進入了夢鄉。
這一夜,他睡得很香,沒有再做任何跟王大勇有關的夢。(本章完)
早上六點,尖銳急促的起床號聲,準時響起。
狹小擁擠的監舍里,李傑幾乎是條件反射般地彈坐起來。
「操!催命啊!」
下鋪傳來一聲含胡又暴躁的嘟囔聲,同時還有床板不堪重負的吱呀聲。
李傑沒有出聲,只是搖了搖腦袋。
這監舍里的味道,夠沖的。
冬天,霉味太重了,除了霉味,還有一股臭腳丫子的味道。
接著,他掀開那床單薄,散發著點點霉味的被子。
下床!
他現在身處的地方是一間監舍,冬天天亮的很晚,監視里的燈光也有點昏暗。
不到二十平米的空間,塞著六張上下鋪,一共十二張床。
12人也是標準的監舍設置。
此刻,除了他之外,也有人爬了起來。
這裡是監獄,不是看守所,進來的人都是判過的服刑人員,判都判了,也就意味著刑期都定了。
排除一部分死硬份子,大部分人都是老老實實。
表現好能減刑!
誰不想早點出去啊?
「起床,整理內務,準備出操!」
這時,管教的冷喝聲在走廊里迴蕩,聽到這話,監舍里的人都活了過來。
一個個先後起床。
李傑快速的迭好杯子,然後取出洗漱用品走向狹窄的公共洗漱池。
先給自己潑了一捧冷水。
冰冷的自來水潑在臉上,讓李傑打了個激靈。
這次醒來的時間點,有點不太合適。
他,程兵,曾經的寧州刑偵支隊三大隊隊長,五年前,在一次審訊事故中,他因為使用暴力導致嫌疑人王二勇死亡。
然後,他被判了八年。
這事本來的問題不是很大,不至於判那麼重,類似的案例,通常也就2-3年。
而且。
王二勇被捕之前已經被群眾打的半死,經過法醫鑑定,無法確定王二勇的死是不是跟他打出去的那一拳有關。
但。
趕上了抓典型。
他被從嚴,從重了,不僅僅是他本人,三大隊的其他人也一個個受到了懲罰。
一起脫下了那身衣服。
六點十五分。
集合哨響。
所有監舍的人都像螞蟻歸巢一樣,迅速湧向中心廣場。
寒風呼嘯,不少人都打了一個哆嗦。
雖然穿得多,但跟外面肯定沒法比,李傑熟門熟路的找到了自己的隊列位置。
周圍的犯人大多縮著脖子,眼神或是麻木,或是游離,只有少數幾個,眼神陰鷙地掃視著隊列和新來的管教。
「立正,稍息!」
值班管教的聲音通過喇叭傳來。
「報數!」
「一……二……三……四……」
服刑人員的聲音肯定沒有軍旅那麼整齊,洪亮,報數的聲音參差不齊,嗓門也沒那麼大。
管教也沒有要求太多。
畢竟,今天又不是什麼大日子,差不多就得了。
報完數,接下便是早操。
原地踏步走外加幾節伸展運動,大多數人都是敷衍的做著,只求形式。
李傑也是如此。
其實,他一開始不是這樣的,剛進來那會,他是一絲不苟,按照內務的標準要求自己。
但。
整整五年過去。
一日復一日,一眼望不到頭,慢慢地,他也就隨大流,跟周圍的獄友們打成『一片』。
不多時,早操結束,所有人都列隊前往食堂。
早餐和這邊的日子一樣,都是固定不變的花樣,一碗寡淡稀薄的玉米粥,一個拳頭大小的雜糧饅頭,以及一點點鹹得發苦的醬菜。
絕對的健康。
糖尿病在這裡都不會犯病。
打好飯,李傑端著搪瓷碗,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
他吃得很快。
同桌的犯人在那低聲交談著什麼,李傑不聞不問,只是默默地吃著。
不遠處,有一個新來的年輕犯人被幾個老油條圍住,那個年輕人的眼神里滿是驚恐。
剛進來那會,『程兵』還會管一管,後來,他就不管了。
管不了那麼多。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生存法則。
雖然管教們對他都有特殊照顧,也沒人敢欺負他,但他終究是前刑警。
沒了那身衣服,威懾力有限。
他也不好意思總是麻煩管教,所以,只要不是那種特別特別過分的霸凌,他現在都不會管。
再者說。
那種特別過分的事,很少,很少。
畢竟這裡是華夏,而且,他們監區也沒有那種重刑犯,無期徒刑的範圍是單獨一個監區。
有期徒刑之中,也有不同的劃分。
十年以上的長期犯人通常會關在次重刑監區。
像他們這邊都是那種十年以下刑期的犯人,這類人如果太過分,別說減刑泡湯了,還得加刑。
至於死刑犯。
都進不到監獄,死刑的羈押主體是看守所,監獄裡面沒有死刑犯。
所以。
他們這個監區還算比較平和,像港片監獄裡的亂象,這邊幾乎沒有,當然,不是絕對沒有。
每個監舍里依舊是等級分明。
該孝敬的,一個都不能少。
李傑算是情況比較特殊,他不去欺負別人就不錯了。
沒哪個不長眼的過來欺負他。
不過,他沒當什麼老大的興趣,向來是獨來獨往,其他人看他這樣,也就繞著他走。
尤其是他們那個監舍。
沒有體罰式的霸凌。
飯後,勞動號準時響起。
勞動才是監獄生活的核心,漫長枯燥的八小時工作,幾乎貫穿著每一天。
準確來說是做五休二。
休息的那兩天,一天是休息,一天是學習,思想改造。
李傑所在的監區是做服裝加工。
他的工作是熨燙。
縫紉組完成的半成品衣服傳遞到他們這裡,然後進行高溫熨燙定型。
這種工作,不辛苦,但很枯燥。
來到工作檯,李傑拿起一件半成品,熟練地抖開,鋪在燙台上。
然後,熨斗發出了「嗤嗤」的聲音。
單調得讓人昏昏欲睡。
在他身邊的獄友是老唐,一個因為詐騙進來的油滑中年人,他總是能找到機會偷點懶。
「老程,聽說了嗎?隔壁監區昨天打架了,那個新來的『疤臉』,下手真他媽黑,把『光頭』的肋骨都打斷了。」
「嗯。」
李傑微微點頭,表示聽到了。
他沒有去追問細節。
問那麼多幹嘛?
他對這些小道消息沒什麼興趣,畢竟,類似的事情,不說每天,基本每個月都會出現一兩起。
或是因為口角,或是因為看不順眼,或是有什麼仇怨。
很快,時間來到十一點。
一陣急促的鈴聲響起,代表著短暫的午休和午餐時間,來了。
跟萬年不變的早餐比,午餐略有改善。
通常是米飯,搭配一個見不到什麼葷腥的半葷菜,可能土豆塊,也可能是白菜。
之所以是半葷菜,那是因為菜里有肉味,但看不到什麼肉。
最後再配上一碗飄著幾片菜葉的湯。
午餐結束,稍作休息,下午又是重複的機械的的勞動。
直到下午五點半才下工。
簡單的處理完個人衛生,所有人再次出發去飯堂。
晚餐跟午餐類似,相較而言,晚餐要更『豪華』一點,能看到肉。
當然。
要是周五,還要更豪華。
偶爾能看到紅燒肉、雞腿什麼的,最好的伙食是有人來視察,那時候監區的伙食是直線上升。
晚餐後是監舍統一的學習時間。
通常是組織收看指定的聯播、普法教育片,或者閱讀指定的報刊書籍。
今天是收看普法教育片。
不是專門錄製的那種,是央視的《今日說法》。
小撒絕對是監區的『大明星』,凡是裡面的犯人,或許不認識什麼明星,但肯定認識小撒。
看著最新一期的《今日說法》,李傑的目光看似停留在電視機上,思緒卻早已飄遠。
顯然。
他進來的地方是劇版的《三大隊》,但也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比如他的相貌。
眉宇跟影版的張奕有點相似,不太像秦浩。
記憶里的妻子,卻更像劇版的童莉婭。
總有點似是而非。
不過,去了那麼多歌世界,對這些細微的變化,李傑早就習慣了。
他在回憶劇版王大勇的逃跑路線。
王氏兄弟是98年入室盜竊,槍殺了兩個人,二大隊和三大隊共同負責抓捕王氏兄弟。
兄弟倆入住翠林路賓館,王二勇這個人有點好色,叫了小卡片的電話。
不出意外,兩人被仙人跳了,悍匪遇到仙人跳,哪能忍這個氣,開槍傷人後再次逃跑。
期間。
兄弟倆又見殺了一個少女。
再之後,王二勇被抓,憤怒的群眾,圍毆了王二勇,當時他應該就內出血了。
審訊過程中,王二勇的態度十分之囂張,把殺人的重罪都推到了王大勇頭上。
『程兵』氣不過給了他一拳頭,這一拳頭打死了王二勇。
而王大勇,他逃脫了警方的追捕。
劇版里,王大勇先是在貴省呆了半年,靠流浪和偷盜過日子,後來通過蛇頭去了緬甸。
在那邊搶了一塊紫羅蘭翡翠原石,王大勇又偷渡回了國內。
因為不敢用身份證,只能在那種黑煤窯打工,並且,王大勇還毀掉了指紋。
05年。
也就是今年,王大勇跑去翡翠之城揭陽,想要出手翡翠原石。
翡翠這東西也是一個很封閉的圈子,王大勇一個外行人,哪懂高端原石的交易?
所以。
他果然被人坑了,但王大勇不是普通的交易者,他有槍。
幹掉黑中介,王大勇再次踏上逃亡之路,期間,他認識了一個女人。
跟著女人去了東北,王大勇過了一段時間的安生日子,但,這樣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
王大勇在浴池洗澡時遭遇一次意外,槍和原石都丟了,害怕行蹤暴露。
他撇下那個女人,獨自逃亡。
在老娘山的原始森林裡,王大勇差點凍死,被護林員救了,跟他一起被救的還有一個偷獵者。
看著和自己長得有幾分相似的偷獵者,王大勇心中一動,生出了狸貓換太子的心思。
攛掇偷獵者換了新身份證,王大勇恐嚇他事發了,兩人繼續去礦山工作。
一次礦難,王大勇藉機幹掉了偷獵者,之後,他便以偷獵者的身份或者。
然後。
2011年,『程兵』經過不懈的調查、走訪,最終抓到了王大勇的辮子,成功抓了王大勇。
以上便是原劇里王大勇的逃亡路線,李傑仔細的回憶了一遍,最理想的狀態,他出獄後,按照這條路線,應該可以順利的抓到王大勇。
不過,他不需要兜圈子。
他知道王大勇最終的躲藏地點。
錦陽沛城南河路!
那裡就是王大勇落網的地方。
當然。
劇里可能會有所出入,但,有了這個線索,遠比像無頭蒼蠅那樣亂找要好得多。
「滴!滴!滴!」
倏地,一陣哨聲響起,李傑回過神來跟著獄友們一起回到了監舍。
晚上八點半。
熄燈號準時響起。
「熄燈,睡覺!」
管教的聲音再次傳來,話音剛落,監舍里的燈,暗了下去。
監舍里倒沒有立刻休息睡覺,從早到晚忙了一天,累歸累,但比累更可怕的是寂寞。
不聊會天,怎麼睡覺?
監舍里的聊天內容,不外乎那幾樣。
當天發生的事,電視裡看到的,以及身邊,或者自己過去的事。
什麼都有。
連今日說法裡面驚鴻一瞥的路人,偶爾都會成為眾人討論的對象。
沒辦法。
這是監區,全是男的,常年往日,很難不壓抑。
李傑沒有參與他們的討論,而是繼續回憶劇中的那些細節。
要不要找其他人,或者找二大隊的隊長去查一查?
想了想,李傑放棄了這個念頭。
不是擔心潘大海立功,而是跟任務相關,肯定要親手抓到才算數。
而且。
萬一有什麼出入,或者打草驚蛇,王大勇再次逃亡,事情就麻煩了。
茫茫人海想要找到一個人,太難了。
即便日後進入網絡時代,監控遍地,有人想躲,也不好找。
畢竟。
國內躲不了,還能去國外。
如果王大勇去了國外,找個地方一貓,找到他的難度不下於大海撈針。
因此,最好是靜觀其變。
等自己出獄之後,再按圖索驥的摸到王大勇的尾巴,只要能抓到尾巴。
王大勇百分之一萬跑不了。
定計之後,李傑眼睛一閉,迅速進入了夢鄉。
這一夜,他睡得很香,沒有再做任何跟王大勇有關的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