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第五十一章 至於符文法師,(修)
凱文現在就是一個符文法師,利用符文他可以進行一系列的編織,用來達成他想要的法術效果,這種法師對於文學修養要求很高,因為這基本上就是利用符文現場來一篇命題作文,還不能太長。
要是對手飛一個大火球過來,你寫一個護盾要用五百個符文,那你絕對死定了。
因此符文法師通常是法師中最見多識廣的一類,每一個符文法師都有自己的符文之語,這是一個習慣而不是一個定式。
只不過有一些法術,是經過多少代法師研究精簡過的,已經趨於完美,個人的改動只不過是使之符合個人習慣而已——卡瑪泰姬一系的法術,基本就是這樣。
但是依然會有天才研究出自己的特色。
比如凱文雖然虛數空間學自奇異博士,但是他用的絕對比奇異博士好,還有卡瑪泰姬風格的格鬥術……
可是在其他有特殊效果的法術上,他就基本沒什麼天賦,比如他就曾經想要複製斯特蘭奇用來待客,可以自動填充各式各樣飲品的啤酒杯,但是從沒成功過。
所以古一說斯特蘭奇是天生的神奇法師,這一點還真是沒錯。
所有施法者中,只有類法術施法者最難以捉摸,他們的法術效果取決於他們繼承了祖先的那一部分血脈,而這些血脈嗯哼法師們刻印在血脈中的法術是如此的駁雜,根本就沒有人能統計得完全。
何況有很多法術經過類法術的轉變之後,就和原樣有著天差地別,也沒有辦法追根溯源了。
現在布蘭頓的木屋,就是經過類法術加持的一個場所,這種施放在固定場合的隱蔽性質的類法術,凱文只是聽說過。
這東西只有小妖精,蘑菇精,皮克精有限的幾種傳說中都很難見到的神奇生物,才會施展,而且還得是他們當中比較強大的個體。
皮克精基本就只有族群的王會用,蘑菇精據說個個都會用,但是只有視覺遮掩的效果,聲音、氣味什麼的都沒有用,就更不要說抵抗魔力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孩子都會在采蘑菇的時候聽到怪聲的緣故。
聽名兒就知道,蘑菇精是和蘑菇長一塊的,你都要把人家家扒了,還不許人家出點怪動靜啊?
其實蘑菇精也是小妖精的一個種族,和皮克精是親戚來著……
至於小妖精,就很令人頭疼了,因為它們是這一類神奇生物得以命名的根本種族,實力是很強的,還曾經有過王國,妖精花園是很出名的魔法場所,那地方如果不是妖精們想要被人看見,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人類眼前,就是法師也得看運氣。
一般來講,小妖精沒有人類意義上的壞蛋,他們生性活潑但是善良,而且很會分辨一個人的善惡,按道理說,布蘭頓這樣的混蛋不應該和小妖精有交集才對。
不過凱文幾輩子也沒見過這東西,至於這個木屋是不是妖精的手筆,他也只是猜著像而已。
一開始他以為布蘭頓是持有什麼信物,可以出入這個木屋,後來他發現,好像是木屋的主人對布蘭頓使了什麼法術,讓他有出入這裡的權限。
而布蘭頓也不是空手到這裡來的,他提著兩個半人高的大皮箱,就是藝人們出遠門助理推的那種可以塞兩個人進去的那種大傢伙。
這東西在他的汽車後備箱裡,從落地的痕跡上看,有點分量,但是布蘭頓一手一個提著走輕輕鬆鬆——可能是因為這裡沒有什麼路,都是落葉的荒地,那箱子拖地上也是走不了的。
只不過這力氣,可是出乎凱文的意料,他十分確信布蘭頓根本就沒有任何格鬥基礎,就連健身也並不經常去,身材只能在中年男人中算是還可以,完全看不出來可以有這份力量。
因為這是個法術場合,所以凱文也沒敢動用魔力去看箱子裡是什麼,連機械昆蟲都不敢動,只能找了個可以透過窗戶看向屋內的角度,用望遠鏡窺視。
屋子裡倒是挺簡單的,連張床都沒有,只是在門的正對面,有一個壁爐,璧爐台十分寬闊,幾乎可以當半張桌子使用。
這就是挺奇怪的布置,壁爐一般都是設置在屋子的一側,因為設置在對門,按照風水學說小孩子會很容易得病——不要以為美國就沒有風水學,他們更講究這個——其實只是因為動冬天的冷熱對流,而小孩子總在地上跑來跑去會出汗而已。
整個屋裡除了這個,就沒有其他東西了,靠門的地方應該有置物架,因為雖然角度問題看不到門口,可是布蘭頓的外套並不在身上。
這時候,凱文注意到屋內一點灰塵都沒有。
布蘭頓打開箱子,把裡面的東西一點點的碼在壁爐里:全是酒,各種烈酒,有一些是正品質量好的,但是更多的,是那種酒精兌水的便宜貨。
可不是伏特加,人家那是有秘訣的勾兌,這裡的,就是按濃度加水而已——還有加香精冒充其他品種的酒。
那麼大兩箱,就算是圓酒瓶有空隙,可至少也得二三百公斤,一般的格鬥家拎著這麼重的東西都未必能走這麼遠這麼輕鬆。
凱文有點不開心:他監視布蘭頓這麼久,居然都沒發現,可見這傢伙偽裝的多麼好,他的演技是真的很不錯啊,怪不得總被人抱不平。
等到他把所有的酒都扔進了壁爐,然後單膝跪倒,雙手合十頂著自己的腦門,閉著眼嘟嘟囔囔念念有詞。
沒幾句話,壁爐里從底向上,一流火光呼的一下把這些酒全都捲起來竄進了上方的煙囪,然後又忽的一下落了下來。
火光只不過是一閃而逝,沒有引燃任何東西,因為從煙囪里噼里啪啦掉落的火麻菸捲兒,立刻就堆滿了壁爐,卻一點兒煙火氣兒都沒有。
從體積上來看,酒換煙是一比一的。
布蘭頓嘆了口氣,似乎有些認命的蹲在那兒把菸捲一點一點的往箱子裡裝,時不時的挑出一根來在鼻子底下聞聞,總是很滿意的扁嘴,似乎這一批貨質量很不錯。
要是對手飛一個大火球過來,你寫一個護盾要用五百個符文,那你絕對死定了。
因此符文法師通常是法師中最見多識廣的一類,每一個符文法師都有自己的符文之語,這是一個習慣而不是一個定式。
只不過有一些法術,是經過多少代法師研究精簡過的,已經趨於完美,個人的改動只不過是使之符合個人習慣而已——卡瑪泰姬一系的法術,基本就是這樣。
但是依然會有天才研究出自己的特色。
比如凱文雖然虛數空間學自奇異博士,但是他用的絕對比奇異博士好,還有卡瑪泰姬風格的格鬥術……
可是在其他有特殊效果的法術上,他就基本沒什麼天賦,比如他就曾經想要複製斯特蘭奇用來待客,可以自動填充各式各樣飲品的啤酒杯,但是從沒成功過。
所以古一說斯特蘭奇是天生的神奇法師,這一點還真是沒錯。
所有施法者中,只有類法術施法者最難以捉摸,他們的法術效果取決於他們繼承了祖先的那一部分血脈,而這些血脈嗯哼法師們刻印在血脈中的法術是如此的駁雜,根本就沒有人能統計得完全。
何況有很多法術經過類法術的轉變之後,就和原樣有著天差地別,也沒有辦法追根溯源了。
現在布蘭頓的木屋,就是經過類法術加持的一個場所,這種施放在固定場合的隱蔽性質的類法術,凱文只是聽說過。
這東西只有小妖精,蘑菇精,皮克精有限的幾種傳說中都很難見到的神奇生物,才會施展,而且還得是他們當中比較強大的個體。
皮克精基本就只有族群的王會用,蘑菇精據說個個都會用,但是只有視覺遮掩的效果,聲音、氣味什麼的都沒有用,就更不要說抵抗魔力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孩子都會在采蘑菇的時候聽到怪聲的緣故。
聽名兒就知道,蘑菇精是和蘑菇長一塊的,你都要把人家家扒了,還不許人家出點怪動靜啊?
其實蘑菇精也是小妖精的一個種族,和皮克精是親戚來著……
至於小妖精,就很令人頭疼了,因為它們是這一類神奇生物得以命名的根本種族,實力是很強的,還曾經有過王國,妖精花園是很出名的魔法場所,那地方如果不是妖精們想要被人看見,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人類眼前,就是法師也得看運氣。
一般來講,小妖精沒有人類意義上的壞蛋,他們生性活潑但是善良,而且很會分辨一個人的善惡,按道理說,布蘭頓這樣的混蛋不應該和小妖精有交集才對。
不過凱文幾輩子也沒見過這東西,至於這個木屋是不是妖精的手筆,他也只是猜著像而已。
一開始他以為布蘭頓是持有什麼信物,可以出入這個木屋,後來他發現,好像是木屋的主人對布蘭頓使了什麼法術,讓他有出入這裡的權限。
而布蘭頓也不是空手到這裡來的,他提著兩個半人高的大皮箱,就是藝人們出遠門助理推的那種可以塞兩個人進去的那種大傢伙。
這東西在他的汽車後備箱裡,從落地的痕跡上看,有點分量,但是布蘭頓一手一個提著走輕輕鬆鬆——可能是因為這裡沒有什麼路,都是落葉的荒地,那箱子拖地上也是走不了的。
只不過這力氣,可是出乎凱文的意料,他十分確信布蘭頓根本就沒有任何格鬥基礎,就連健身也並不經常去,身材只能在中年男人中算是還可以,完全看不出來可以有這份力量。
因為這是個法術場合,所以凱文也沒敢動用魔力去看箱子裡是什麼,連機械昆蟲都不敢動,只能找了個可以透過窗戶看向屋內的角度,用望遠鏡窺視。
屋子裡倒是挺簡單的,連張床都沒有,只是在門的正對面,有一個壁爐,璧爐台十分寬闊,幾乎可以當半張桌子使用。
這就是挺奇怪的布置,壁爐一般都是設置在屋子的一側,因為設置在對門,按照風水學說小孩子會很容易得病——不要以為美國就沒有風水學,他們更講究這個——其實只是因為動冬天的冷熱對流,而小孩子總在地上跑來跑去會出汗而已。
整個屋裡除了這個,就沒有其他東西了,靠門的地方應該有置物架,因為雖然角度問題看不到門口,可是布蘭頓的外套並不在身上。
這時候,凱文注意到屋內一點灰塵都沒有。
布蘭頓打開箱子,把裡面的東西一點點的碼在壁爐里:全是酒,各種烈酒,有一些是正品質量好的,但是更多的,是那種酒精兌水的便宜貨。
可不是伏特加,人家那是有秘訣的勾兌,這裡的,就是按濃度加水而已——還有加香精冒充其他品種的酒。
那麼大兩箱,就算是圓酒瓶有空隙,可至少也得二三百公斤,一般的格鬥家拎著這麼重的東西都未必能走這麼遠這麼輕鬆。
凱文有點不開心:他監視布蘭頓這麼久,居然都沒發現,可見這傢伙偽裝的多麼好,他的演技是真的很不錯啊,怪不得總被人抱不平。
等到他把所有的酒都扔進了壁爐,然後單膝跪倒,雙手合十頂著自己的腦門,閉著眼嘟嘟囔囔念念有詞。
沒幾句話,壁爐里從底向上,一流火光呼的一下把這些酒全都捲起來竄進了上方的煙囪,然後又忽的一下落了下來。
火光只不過是一閃而逝,沒有引燃任何東西,因為從煙囪里噼里啪啦掉落的火麻菸捲兒,立刻就堆滿了壁爐,卻一點兒煙火氣兒都沒有。
從體積上來看,酒換煙是一比一的。
布蘭頓嘆了口氣,似乎有些認命的蹲在那兒把菸捲一點一點的往箱子裡裝,時不時的挑出一根來在鼻子底下聞聞,總是很滿意的扁嘴,似乎這一批貨質量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