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抵達 (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薦票!求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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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王國,是聖龍斗羅的家鄉。

  不過百年之後的今天,克拉王國早已經不復存在。隨著魂師協會的覆滅,克拉王國也被星羅帝國吞併。

  百年之前的那場戰爭,不過是一群強盜的搶劫行動。

  「星月鎮,就是這裡了!」

  此刻呈現在程櫟面前的,是一座破敗的小城。不少地方的城牆已經坍塌虛掩,被一些雜物胡亂填充。

  守城的士兵也是極為慵懶,癱坐在椅子上望著來往的人。

  也不怪他們如此,星月鎮地處星羅帝國腹地,十分安全。即使星羅帝國有人來犯,戰火也絕對燒不到這裡。

  ...

  「老大,來了一條大魚!」

  看守城門對於這座不大的小鎮子來說,可是一個油水非常足的活,平常可以在入城之人的身上卡拿一些放在自己的口袋中。

  而此刻程櫟在那名青年士兵的眼裡,無疑就是一條大魚。

  華貴的服飾,一看就是大家子弟。而年紀尚輕,估計也就十四五歲的樣子,身邊還沒有人保護,估計是哪個大家族偷偷跑出來的富家子弟。

  畢竟星月鎮雖然破敗,但是四周還是擁有著不少大城的。大家族的子弟偷偷跑出來,也不是沒有過。

  這些富家子弟常常身懷巨金,十分單純,容易矇騙,隨隨便便就可以敲詐一筆。

  「去吧,記住,千萬要客氣!」

  那中年老兵慵懶的躺在椅子上,目光在程櫟的身上掃視了片刻。

  此刻他也認定程櫟一定是偷跑出來的富家子弟。

  往常他們對待這種人,都是想辦法誘騙,畢竟富家子弟極為單純。

  他們總會以各種名目來向這些富家子弟討要金錢。

  不過他們也明白什麼人可以動,什麼人不可以動。一旦這些富家子弟出事,若是富家子弟背後的家族找上來,他們九族可能都要被移平。所以他們對於這些富家子弟,向來是極為禮遇的。

  「少爺,是第一次來星月鎮吧!」

  程櫟還沒等入城,一名守城士兵模樣的人便走了上來。

  望著那守城士兵眼中絲毫不掩飾的貪婪,程櫟頓時便明白了過來他打的什麼主意。

  錢在程櫟眼中不算什麼,但他確實缺一個嚮導。

  「你是本地人麼?」

  程櫟故作有些磕巴道。

  望著雙眼略顯無辜和單純的程櫟,這青年士兵頓時更加篤定了心中的想法。

  「沒錯少爺,我是這裡土生土長的,您叫我小三子就行!」

  那青年士兵連忙開口道。

  「我缺一個嚮導,你可否充當我的嚮導?」

  程櫟試探著開口道。

  那青年聞言,眼中頓時閃過一絲喜色。不過為了利益的最大化,他還是故作為難道。

  「少爺,這個嚮導的價格可是不便宜...」

  「放心,我有錢!」

  程櫟隨手從懷中抓過一把金魂幣,丟在了那青年的懷中,還有幾枚落在了地上。

  程櫟的手掌雖然不大,但是這一把金魂幣少說也有二三十個,那青年見狀頓時雙眼都冒出了小星星。

  連忙蹲在地上將那幾枚掉下來的金魂幣和手中的金魂幣一同塞進懷中。

  「你不守城了麼?」

  程櫟緩緩開口道。

  「能為少爺服務,是小人的榮幸!」

  那青年連忙開口道。

  此刻青年在心中乃是忍不住一陣狂笑,今天碰到的不是一條大魚,是一條大大大大大魚啊!

  往日裡碰到的那些富家子弟,最多只是丟出幾個金魂幣。而眼前的這位,一出手就是二三十枚,一看就是財大氣粗啊!

  要知道,這青年守城一年的俸祿,也不過才八枚金魂幣。

  這一句話就有二三十枚金魂幣,還守什麼城啊!

  只要自己舔的好,幾百枚金魂幣還不是輕鬆到手。

  望著這青年的模樣,程櫟卻是無所謂。

  此刻在程櫟的戒指之中,可是有著幾百萬金魂幣。幾百幾千金魂幣,對於程櫟來說什麼也算不上。反倒是如果真的能夠幫助到程櫟,程櫟卻是很樂意當一回他眼中的冤大頭。

  就在此時,有一名乞丐湊到了兩人面前。

  那乞丐望著青年的懷中忍不住吞咽著唾沫,顯然他剛才目睹了一切。

  「這位少爺,他是在騙你。一個嚮導只需要一個銀魂幣就夠了,我可以當嚮導,一天我只要半個銀魂幣!」

  顯然,這乞丐被程櫟的財大氣粗震撼到了。

  說實話,程櫟望著這乞丐的破衣服還有身上那難聞的氣味,頓時眉頭微皺。

  他寧可多花幾個錢找乾淨一點,會說話的嚮導。

  程櫟的這幅表情落在青年眼裡,卻是暗道不好,他以為程櫟因此生氣了。

  「這位少爺,這乞丐是在誆騙您...」

  連說著,那青年揮手示意周圍的兄弟靠過來。

  「這乞丐是前幾日才逃荒到這裡的,就是為了您身上的錢!」

  「是麼?」

  程櫟聞言眉頭舒展開來,看樣子仿佛是相信了這青年的鬼話。

  那乞丐見狀急了,仿佛還要說些什麼,但卻被一個巴掌抽倒在了地上。

  「你這破乞丐,也敢企及少爺!兄弟們,給我狠狠的教訓他!」

  青年指了指自己的懷中,又看了一眼程櫟,示意他的這些同伴,自己絕對不會忘了他們。

  其餘的那些士兵都是老油條,自然明白小青年的意思。

  「狠狠的打,打死了我負責!」

  青年瞬勢將懷中的金魂幣盡數塞到了一名同伴的手中。

  那名同伴頓時心領神會。

  「放心!」

  「好!」

  這青年知道,只要他事情辦得好,能夠在程櫟身上得到更多的錢,自然不會在乎這些小錢。這一刻程櫟不禁有些欣賞這名為小三子的青年,拿得起放得下,是個人物。

  張弛有度,程櫟此刻突然起了愛才之心。

  錢程櫟不在乎,程櫟在乎的是人。好人壞人無所謂,能夠盡心為程櫟辦事,就足夠了。

  至於之前那個乞丐,打死了都死有餘辜。

  眾目睽睽之下,竟然敢搶守城士兵的飯碗。貪婪可以,但是要看清自己的身份和實力。

  ......

  幾名守城士兵將暈乎乎的乞丐拉到野外,足足打了一個小時。

  此刻這名乞丐已經被打的看不出人形。

  呻吟聲也停止了。

  「二哥,死了!」

  「找個地方埋了,要是有人問起來,就說發病死了!」

  說著,為首的青年給在場的士兵每個人發了一枚金魂幣。

  那些士兵掂量著手中的金魂幣,頓時笑著道。

  「一個臭乞丐罷了,死了就死了,誰敢找二哥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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