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節第四修正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機器工作期間不能停,工人吃飯需要兩班輪流。

  尼可是釀酒技師,原本不用留在這裡吃飯,可她不願意把自己和大家之間設置隔頜。

  「尼可,我之前從未問過,你有綠卡嗎?」

  和大家一樣,尼可盤腿坐在地上,餐盤放在腿上,一手刀、一手叉,如此進餐,看上去非常接地氣。

  張一懶得回家做飯,乾脆也打上一些米飯和肉塊,並排和尼可坐在一起。

  「有的,」尼可把嘴巴里的飯咽下去,「我申請的是L-1工作簽證,釀酒師屬於專業技術人員,獲取簽證比較容易。」

  張一點點頭,四下無人悄悄道:「CBP近期隨時會來農場檢查非法移民和逃犯,到時有一些牛仔會離開,這是我希望看到的,眼下我們需要下人手,之後則不用這麼多人。」

  「如果你有看重的人,讓他這幾天藏起來。」

  「知道了。」進食動作不停、尼可輕輕低了低頭。

  不是張一心狠,除了一個頂罪投毒案的,克洛斯農場足足還有二十四個牛仔、兩個農夫,每周工資要發出去近三萬米元。

  如果CBP幫忙剃出一些人,張一樂得如此,可又希望把認真工作的人留下來,這才出此下策。

  「什麼時候可以灌裝完,已經整整兩天了。」

  「後半夜一點左右,差不多可以裝完。」尼可回答。

  「那來的及,貨船凌晨五點出發。」張一鬆了口氣,在這之前有足夠時間裝船。

  「BOSS,之後呢?後面我做什麼?」尼可看著張一的眼睛問。

  看著她的眼睛,張一明白尼可想要什麼,她的理想是釀造更豐富的酒類,但現實條件不允許,農場隨時會這被吊銷釀酒許可證,釀出來的酒只能自己喝......

  想像一下,一天喝一千斤,一年喝不完是什麼感受,就能理解張一為什麼不支持尼可繼續釀造新酒。

  而且是不能送人、不能賣、不能出口,只能自己喝。

  「忙完這些,你可以休息一段時間,回國看望雙親、在米國旅遊都行。」

  張一實在說不出拒絕的話,畢竟當初給過她承諾,如今對現不了,很慚愧、很內疚。

  見張一不敢和自己對視,尼可撇過頭去,繼續對付餐盤裡的午餐。

  見她不反抗、不吵、不鬧,一副乖乖女模樣,張一反而更難受。

  「算了算了,你可以進行新酒釀造試驗,但一定要合量控制產量。」張一向她妥協。

  比如生產一批陶碗、陶罐,一隻沒法生產,最少起燒量也是一百隻起燒吧。

  又比如織花布,織一米的成本遠遠高於織十米,起步一千米,廠家都嫌少。

  釀酒也是一樣,釀一斤?開玩笑,工業化生產,一千斤起沒有廠家接單啊,太少了。

  見張一無可奈何表情,尼可忍不住噗笑出聲,露出勝利微笑。

  爭,不一定要靠爭辨、聲音響、拳頭,沉默有時更有效。

  下午,張一去了一趟埃弗里市區,找到傑克先生,又一張十萬米元不記名支票塞給他。

  貨櫃大部分會過X光機、還會有抽檢,為了防止任姣姣出現意外,張一付出十萬米元給海關官員傑克。

  一切順利,後半夜凌晨一點多,最後一輛貨櫃車離開農場,任姣姣就在其中。

  任姣姣離開後,韓大遠一直在發呆,在沙發上一坐就是一夜。

  張一坐在他對面,兩人一直盯著中間茶几上的手機,直到天亮,它終于震動了!

  「媽,你現在怎麼樣?」韓大遠急迫問。

  張一看著他打電話,直到掛斷,韓大遠臉上原本擠在一起的五官終於舒展開來。

  比較完美的結果,人平安無事,才是最大勝利。

  離開韓大遠家,張一徑直返回,昨晚一夜未睡,加上高度緊張,早已疲憊不堪。

  回到家裡,甚至沒有來的及爬上二樓,倒在沙發呼呼大睡!

  時間不知過去多久,迷迷糊糊聽見小三、小四吠叫一聲,接著就聽見安琪在叫自己,「BOSS...BOSS,農場門外來了一群警察...BOSS...?」

  「他們有搜查證?」張一趟在沙發上,聽見警察來了,瞬間清醒不少。

  安琪搖搖頭,「沒有,他們沒有搜查證,說是想見見你。」

  安琪的話收張一鬆了口氣。

  沒有搜查證,說明很多事情。

  以前不了解搜查證,第一次被搜查後,狠狠地補了補這方面的知識。

  米國憲法第四修正案,關於搜查證有這麼一條:為官員或執法人員簽發一般搜查證或逮捕證,使其在未獲得犯罪事實的證據之前可藉此搜查可疑地點,或逮捕未經指名或其罪行未經具體說明且無證據佐證的人,這實屬一種嚴重的錯誤和壓迫行為,絕對不應簽發。

  有點繞口,翻譯成白話,一是:『在沒有獲得犯罪事實和證據之前,不可以申請搜查證進入私人領地找證據。』

  二是:『不可以逮捕沒有犯罪證據的嫌疑人。』

  對於以上兩種情況,司法部門絕對不予簽發搜查證,也不簽發逮捕證。

  所以當聽到他們沒有搜查證時,壓在張一心裡的石頭重重落下,因為他們沒有證據。

  從沙發上坐起來,張一整了整衣服,向門外走去,打算見一見客人們。

  走到農場大門口,遠遠地就看見一群十多個人站在那裡等待。

  和預想的不一樣,本以為他們是核槍實彈、裝戰服,沒想到,男人一個個西裝革履、高大帥氣。

  女的一個個正裝、高跟鞋,年輕漂亮。

  張一都懵了,不知這是什麼情況,回頭看向安琪問:「你確定他們是警察?」

  「是的,我看了他們的證件。」安琪解釋道。

  帶著疑惑,張一走到一群人面前,相隔三米站立。

  「你們好,我是克洛斯農場的主人,張一。」

  「你好張先生,我是FBI探員伊夫林·德萊塞,這是我的證件。」

  這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探員、擁有一頭柔順的金髮、臉上有一些可愛的雀斑,其高高舉起打開的證件向張一展示。

  「伊夫林·德萊塞探員,找我有什麼事情嗎?」

  張一擔心自己演技不過關,直接裝面癱問她。

  「是的,我們最近接到兩起人員失蹤報案,想進農場看看,希望您能同意。」

  張一眨眨眼睛,終於明白為什麼他們一個個光鮮亮麗、領頭美女甚至還畫了精緻的淡妝,看上去人蓄無害。

  原來是想誘騙自己同意無證搜查。

  如果沒看過他們的法律,張一可能還真會同意。

  有一個比經典案例,在1973年的巴斯塔蒙特案中,法院判決認為,如果警察沒有告訴犯罪嫌疑人有權拒絕接受搜查,包含哄騙其對搜查同意,那麼查到犯罪證據仍然是有效。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