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靈感
張遠留意了一下聲音傳來的方向,居然是自己事務所的實習律師小胖子藍思聰。
相對來說,藍思聰是四位實習律師里表現欲最強的一位。
當然,換句話說,也可以認為他是四人裡面,最不知道掩飾自己的一位。
這種性格,是利是弊並不好說,但至少在現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什麼叫做對錯還沒有分?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旁觀者里開始有人不理解起來。
甚至有情緒激烈的,開始懷疑起藍思聰的動機。
「人石膏板都被弄碎了,不追究他的責任都已經不錯了,就這麼著,還有什麼對錯不分的?」
「是說。我現在很懷疑你們之間的關係和動機。」
「說,你們倆是不是一夥的,合起伙來在這裡碰瓷呢!」
「對,你這麼一說還真有可能。
你們看,一般碰瓷的人是會找開車的傢伙,但人肉和車子,怎麼著也是風險係數很高。
但現在不一樣,被石膏板砸一下,最多就是痛一些。
而且現在還是冬天,衣服褲子穿得厚,石膏板砸一下也砸不出什麼毛病。
最重要的是,咱們對於碰瓷的概念,只局限在車子上面,這倆人找這種機會碰瓷,還不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
「你這一說,還真是很有道理。」
「對啊,我也覺得越來越像這麼一回事了!」
說出碰瓷的人,雙手環抱在胸前,看著依舊躺在地上的悍婦頻頻點頭,眼神里全是得意的表情。
言外之意就是,小樣,這點小伎倆還想瞞過我的火眼金睛?
藍思聰也有些無語。
說話之前,他只是覺得這件事情也是一次進行法律分析的機會,這才沒有顧上旁邊同事的阻攔脫口而出,沒想到居然被當成了碰瓷的同夥。
真是冤死了。
「你們想多了。」
李敏、吳紀、胡慶豐三人站了出來,開始為自己的同事解釋。
他們四個人,但圍觀的群眾里,有人帶頭之後,對藍思聰產生敵意的更多。
「我們和這位藍思聰都是同事,我們是律師,不是什麼碰瓷的同夥。」
「律師?」
「律師就可以信口雌黃了?」
「律師就不能碰瓷了?」
圍觀群眾似乎對律師身份並不感冒,並沒有因為四人表明身份而給予更多的信任。
「這麼說吧,你們先聽完我從法律角度進行的分析,在進行對錯與否的判斷行不行?」
藍思聰被人誤會之後並不著急,反而表現出了更大的熱情。
這麼多人,如果因為自己的分析二改變看法,那豈不是會有更大的成就感!
「說說說,你說,看你一個律師,能把這事說出什麼花兒來。」
第一個提出碰瓷懷疑的圍觀者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圍觀群體中的首領,他對自己的判斷十分自信,而且,熱鬧看到現在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這要是就這麼結束了,那豈不是還要經歷一番失落?
「對,說說看。」
「其實是這樣的。」
藍思聰得到了機會,開始一口氣將自己的想法全都說了出來,
「這件事情看起來,雖然很想是簡簡單單的一場意外,但其實,這裡面蘊含著一個侵權責任的法律問題。
這位師傅,你先告訴我這這塊石膏板本來是放在哪裡的?」
「這兒,就靠在這棵樹幹上。」
老實的中年人指著邊上的一棵並不粗壯的樹木說到。
「這棵樹?大姐,是這裡對嗎?」
藍思聰向悍婦確認。
悍婦點點頭,沒有異議。
「好,我們知道了這塊石膏板的對方地點,那麼我們再來看,這條路鋪了磚,還有盲道,所以是條人行道,這個沒問題吧。
人行道,而且是在戶外的公共區域,這些都不用怎麼解釋吧。」
圍觀群眾盯著藍思聰,偶爾發出一些回應,但都不甚強烈。
「所以這裡面的事實和法律關係就很清楚了。
首先是事實部分,這位師傅把石膏板靠著樹,堆放在屬於公共道路的人行道上。
你們看,這條人行道本身也不寬,而這塊石膏板的大小卻是不小的。
擺放在這裡,如果通行的人多了一些,免不了就會被它給影響到。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通行,這也是事實吧。
事實確定了,我再來說法律上的問題。
按照咱們國家的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散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把現在的事實代入進去就是:
這位師傅在公共道路上對方的石膏板妨礙通行造成了這位大姐的砸傷,那麼這位師傅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你們別急,我的話還沒有說完。
同樣在侵權責任法中還有規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說,如果這位師傅想要不承擔責任,那麼,就得想辦法證明自己沒有錯,或者證明這位大姐的行為是因為故意等等,或者就是你們說的碰瓷。
這是要拿出證據來說明的,不然的話,就得承擔大姐受到的損失。
你們還別不信,不然的話,你們可以試試報警,讓警察來調解看看,結果會不會有什麼不同。」
藍思聰將法律擺了出來,說得頭頭是道,甚至帶進來警察來說事,把指責是碰瓷的傢伙說得一愣一愣的。
而悍婦大姐,也是懵懵得看了藍思聰好一會兒,最後才反應過來,原來這位自稱律師的人是在替自己說話,認為自己應該得到賠償。
於是更加理直氣壯:
「對。賠償,我要你賠我一萬,不然免談!」
「一萬?」
圍觀群眾對於獅子大開口的悍婦大姐的條件一片譁然。
真是敢說呢!
老實男人更加緊張。
律師都說了自己有責任,現在對方開口要一萬,這……
「大姐,就算是侵權,賠償也不是這麼要的……」
還是藍思聰,他繼續開口。
他的興趣,並不是為了證明誰對誰錯,而是覺得現在面對的是一道題目,他想把這道題目做得完整和正確。
不過悄悄站在他們身後的張遠並沒有繼續往下聽藍思聰的內容。
從藍思聰的表態中,張遠突然得到了一絲靈感。
這絲靈感就與解決共享單車的案件有關。
他開始離開圍觀群眾,朝著要開年會的酒店走去。
順便在路上,更仔細地把這個靈感仔細琢磨清晰。
相對來說,藍思聰是四位實習律師里表現欲最強的一位。
當然,換句話說,也可以認為他是四人裡面,最不知道掩飾自己的一位。
這種性格,是利是弊並不好說,但至少在現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什麼叫做對錯還沒有分?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旁觀者里開始有人不理解起來。
甚至有情緒激烈的,開始懷疑起藍思聰的動機。
「人石膏板都被弄碎了,不追究他的責任都已經不錯了,就這麼著,還有什麼對錯不分的?」
「是說。我現在很懷疑你們之間的關係和動機。」
「說,你們倆是不是一夥的,合起伙來在這裡碰瓷呢!」
「對,你這麼一說還真有可能。
你們看,一般碰瓷的人是會找開車的傢伙,但人肉和車子,怎麼著也是風險係數很高。
但現在不一樣,被石膏板砸一下,最多就是痛一些。
而且現在還是冬天,衣服褲子穿得厚,石膏板砸一下也砸不出什麼毛病。
最重要的是,咱們對於碰瓷的概念,只局限在車子上面,這倆人找這種機會碰瓷,還不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
「你這一說,還真是很有道理。」
「對啊,我也覺得越來越像這麼一回事了!」
說出碰瓷的人,雙手環抱在胸前,看著依舊躺在地上的悍婦頻頻點頭,眼神里全是得意的表情。
言外之意就是,小樣,這點小伎倆還想瞞過我的火眼金睛?
藍思聰也有些無語。
說話之前,他只是覺得這件事情也是一次進行法律分析的機會,這才沒有顧上旁邊同事的阻攔脫口而出,沒想到居然被當成了碰瓷的同夥。
真是冤死了。
「你們想多了。」
李敏、吳紀、胡慶豐三人站了出來,開始為自己的同事解釋。
他們四個人,但圍觀的群眾里,有人帶頭之後,對藍思聰產生敵意的更多。
「我們和這位藍思聰都是同事,我們是律師,不是什麼碰瓷的同夥。」
「律師?」
「律師就可以信口雌黃了?」
「律師就不能碰瓷了?」
圍觀群眾似乎對律師身份並不感冒,並沒有因為四人表明身份而給予更多的信任。
「這麼說吧,你們先聽完我從法律角度進行的分析,在進行對錯與否的判斷行不行?」
藍思聰被人誤會之後並不著急,反而表現出了更大的熱情。
這麼多人,如果因為自己的分析二改變看法,那豈不是會有更大的成就感!
「說說說,你說,看你一個律師,能把這事說出什麼花兒來。」
第一個提出碰瓷懷疑的圍觀者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圍觀群體中的首領,他對自己的判斷十分自信,而且,熱鬧看到現在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這要是就這麼結束了,那豈不是還要經歷一番失落?
「對,說說看。」
「其實是這樣的。」
藍思聰得到了機會,開始一口氣將自己的想法全都說了出來,
「這件事情看起來,雖然很想是簡簡單單的一場意外,但其實,這裡面蘊含著一個侵權責任的法律問題。
這位師傅,你先告訴我這這塊石膏板本來是放在哪裡的?」
「這兒,就靠在這棵樹幹上。」
老實的中年人指著邊上的一棵並不粗壯的樹木說到。
「這棵樹?大姐,是這裡對嗎?」
藍思聰向悍婦確認。
悍婦點點頭,沒有異議。
「好,我們知道了這塊石膏板的對方地點,那麼我們再來看,這條路鋪了磚,還有盲道,所以是條人行道,這個沒問題吧。
人行道,而且是在戶外的公共區域,這些都不用怎麼解釋吧。」
圍觀群眾盯著藍思聰,偶爾發出一些回應,但都不甚強烈。
「所以這裡面的事實和法律關係就很清楚了。
首先是事實部分,這位師傅把石膏板靠著樹,堆放在屬於公共道路的人行道上。
你們看,這條人行道本身也不寬,而這塊石膏板的大小卻是不小的。
擺放在這裡,如果通行的人多了一些,免不了就會被它給影響到。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通行,這也是事實吧。
事實確定了,我再來說法律上的問題。
按照咱們國家的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散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把現在的事實代入進去就是:
這位師傅在公共道路上對方的石膏板妨礙通行造成了這位大姐的砸傷,那麼這位師傅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你們別急,我的話還沒有說完。
同樣在侵權責任法中還有規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說,如果這位師傅想要不承擔責任,那麼,就得想辦法證明自己沒有錯,或者證明這位大姐的行為是因為故意等等,或者就是你們說的碰瓷。
這是要拿出證據來說明的,不然的話,就得承擔大姐受到的損失。
你們還別不信,不然的話,你們可以試試報警,讓警察來調解看看,結果會不會有什麼不同。」
藍思聰將法律擺了出來,說得頭頭是道,甚至帶進來警察來說事,把指責是碰瓷的傢伙說得一愣一愣的。
而悍婦大姐,也是懵懵得看了藍思聰好一會兒,最後才反應過來,原來這位自稱律師的人是在替自己說話,認為自己應該得到賠償。
於是更加理直氣壯:
「對。賠償,我要你賠我一萬,不然免談!」
「一萬?」
圍觀群眾對於獅子大開口的悍婦大姐的條件一片譁然。
真是敢說呢!
老實男人更加緊張。
律師都說了自己有責任,現在對方開口要一萬,這……
「大姐,就算是侵權,賠償也不是這麼要的……」
還是藍思聰,他繼續開口。
他的興趣,並不是為了證明誰對誰錯,而是覺得現在面對的是一道題目,他想把這道題目做得完整和正確。
不過悄悄站在他們身後的張遠並沒有繼續往下聽藍思聰的內容。
從藍思聰的表態中,張遠突然得到了一絲靈感。
這絲靈感就與解決共享單車的案件有關。
他開始離開圍觀群眾,朝著要開年會的酒店走去。
順便在路上,更仔細地把這個靈感仔細琢磨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