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兩種可能(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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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其然。

  在張遠收到王有有方提交的離婚起訴狀後沒幾天,吳有誠的朋友也展開了行動。

  並且,吳有誠還專門將他的朋友提交的起訴材料複印了一份交給了張遠。

  自然的,張遠也明白吳有誠的用意。

  這些材料關係到婚內財產的確定以及共同財產的分割,進而直接關係到離婚案件的事實認定。

  當然,在此之外,張遠按照之前的計劃,在準備應對離婚訴訟的案件同時也著手整理好了向王有有的男朋友們追索財產的行動。

  有了徐亮查到的財產支出記錄,車輛購買記錄,房屋租賃合同以及王有有和男朋友們的出軌事實的警方記錄,追索回這些財產是大概率的事情。

  當然,有些財產比如車子很可能已經貶值,不過那也已經是沒辦法的事情了。

  完全追回每一分錢並不是最終目的。

  但是,態度很重要!

  之前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張遠的心中就有一個感想。

  這位大律師的妻子王有有,竟然沒有符合近朱者赤的傳統哲學,也沒有受到耳聞目染的影響。

  做事情就是這麼毛手毛腳漏洞百出。

  你說給自己的男朋友們買車租房,為什麼一定要用自己的銀行卡來刷卡呢?!

  你這是主動的把消費記錄和購買記錄聯繫在一起,讓間接證據直接變成了直接證據啊。

  不過作為追索方來說,還真是謝謝了王有有的愚蠢。

  否則只憑間接證據應訴,還真是很傷腦筋。

  七份起訴狀,內容幾乎一樣。

  所以完全是異常高效地完成。

  然後,張遠便拿著這些材料,分赴不同的法院起訴立案。

  這就是離婚案件。

  離婚案件涉及到共同財產的確定。

  但因為共同財產的存在形式多種多樣。

  最簡單最直觀的是現金和房產。

  除此之外,還有可能是各種投資,存在於各種不同公司企業里的股份。

  甚至還有可能涉及到古董、藝術品等的價值評估。

  當然,也還有向吳有誠這般的,還得追索被過錯方處分了的財產。

  以及各種各樣錯綜複雜的債權債務。

  所以有錢人的離婚案件,往往都是曠日持久的持久戰。

  ******

  張遠代表吳有誠,對王有有的七名面首男朋友都提起了訴訟。

  幾天之後,幾人都收到了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

  然後,之前由王有有建起後又沒好意思退出的男朋友群里立即炸開了鍋。

  男朋友B:什麼情況,你們收到了嗎?我居然被告了!

  男朋友F:我也收到了。我去,我為什麼會被告?!

  男朋友A:還有我,我也是。

  ……

  男朋友C:不是吧,你們怎麼這麼衰,我怎麼沒有收到被告的消息?

  眾男友異鍵盤同噴:為什麼你沒有?!

  男朋友C:等等,我好像今天忘了拿個快遞,我去看看,別是也和你們一樣是法院寄來的傳票吧……

  十數分鐘之後,男朋友C:臥槽!果然是!

  又是眾男友的異鍵同噴,紛紛@王有有:在不在,出來解釋一下!

  大家都只和你王有有維持著深入肉.體的朋友關係,怎麼還能和你的丈夫產生經濟上的糾紛呢?

  王有有當然不在。

  就算是在,他也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此時的王有有,正苦惱地坐在距離攜永律師事務所不遠的一間小咖啡店裡。

  在她的對面,則是負責給她處理離婚糾紛案件的廖婷婷和鄭嘉明。

  「現在怎麼辦?為什麼會有人起訴吳有誠,而且把我也帶進去?居然要我們還這麼多的錢?!

  如果真要還這麼多錢,那還哪來的財產可以分啊!」

  「王女士,請稍安勿躁。」

  廖婷婷和鄭嘉明傳看著由王有有帶過來的訴訟材料,一邊安撫王有有,一邊問道,

  「這些債務,你之前是知道的嗎?」

  「不知道,我哪能知道啊,我整天只管花錢就行了……」

  王有有煩惱地坐立不安。

  只管花錢就行了……

  這回答,讓坐在對面的廖婷婷和鄭嘉明相顧一眼,但只能保持無言,然後在心裡默默念叨一句,不作死就不會死。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猜測,這份起訴狀在這個時候出現會存在兩種可能。」

  廖婷婷作為女性,溝通起來相對容易一些,所以在和王有有對話的時候,基本上由她主談,鄭嘉明則更多的是做記錄和偶爾的補充工作。

  「什麼可能?」

  「第一,是你丈夫吳有誠律師,確實是在外面欠下了這麼多錢。

  只是因為你平時不注意這些,所以不知道你們家還有這麼多的債務。

  但是現在,因為你們已經走到了訴訟離婚這一步。

  作為債權人,當他了解到了這一現狀的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免得到時候你們離婚導致他的債權主張困難,所以這時候趕緊先向你們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債權。

  第二個可能,則是涉及到虛假訴訟的問題了。

  虛假訴訟,簡單的說就是打假官司。

  虛假訴訟的問題可大可小,大的話,很有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

  但我看這個案子的標的額有上千萬,感覺不太像是虛假訴訟的樣子。

  只不過,如果家庭出現上千萬的債務而王女士你又不知道,這好像也有些不合情理。」

  「我不知道,你說得這些我也不管。」

  王有有哪來的精力理解這麼多東西。

  在她的印象里,自己只要花了錢請了律師,這些都該是你們律師去煩惱的事情。

  畢竟在這之前,自己就是整天看到吳有誠沒日沒夜地忙碌和思考著。

  所以王有有有些無理取鬧地繼續說道,

  「我反正請了你們來給我打官司。

  我錢也付了,合同也簽了,你們就得給我解決。

  你們,不,是你,可是連吳有誠都打敗過的律師啊,接下來,你就給我把他再打倒一次!

  不然,我拿不到錢,我跟你們也沒完了!」

  打敗過吳有誠律師……

  和王有有幾次接觸下來,如今廖婷婷一聽到這個說法就很頭疼。

  自己什麼時候打敗過吳有誠大律師了?

  就算是真和吳有誠律師扯上關係,那也不過是他的徒弟而已。

  而且,自己還只是個湊數陪坐的。

  怎麼就被傳成打敗過吳有誠律師的了呢?

  更可惡的是,當事人這麼說也就算了,自己所里的主任還專門叮囑,絕對不能向當事人否認。

  頭大,頭好大!

  「放心吧!」

  廖婷婷無語的時候,鄭嘉明卻說了起來,

  「吳律師輸過第一次,就會輸第二次。

  我們一定會盡力而為的!」

  我說鄭律師你……

  廖婷婷埋怨地看了鄭嘉明一眼,只能暗自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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