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這酸爽(求訂閱求訂閱求訂閱)
到目前為止,案件可能發生的意外問題,幾乎全讓戴守義給料到了。
果然,被自己人反水倒打一耙,這才是最致命的。
在證人出庭作證之前,王有有在廖婷婷和鄭嘉明的影響下,還能鎮定自若地對庭審進程應對自如。
沒想到證人一出場,王有有立刻奔潰得不能自己。
而更嚴重的是,之前本想拿在手上用以威脅以及用來跟吳有誠做交易的那點籌碼,這時候因為趙超等人撤訴的關係,也變得毫無用處。
「不要忘了,當時我讓張律師跟你們聯繫,說了不再追究敲詐勒索這些事情的時候,可是出於多年夫妻關係的考慮,並不是因為你所謂的什麼虛假訴訟!」
廖婷婷面紅耳赤的時候,吳有誠淡淡地將撤回起訴的通知放回包里,而後,又是輕描淡寫地再次補了一刀。
「你……」
廖婷婷徹底無話可說。
還能說什麼?
自己這邊的關鍵被對方抓得死死的,而對方的身上,僅有的那麼一點問題,又被他們輕輕鬆鬆地抹平。
如果這個案件就這麼輸了。
說實話,輸的不冤。
但輸的憋屈啊!
******
五分鐘很快過去。
因為沒有證人在場,看不到那些白嫖了自己還要倒打一耙的人的模樣,以及經過廖婷婷的盡力安撫,王有有總算安靜了下來。
這時候,老法官也準時出現。
自然而然的,庭審的進程也到了最後的階段。
「原告方,你們先說。」
老法官敲了敲法槌,說道。
「好的,法官。」
廖婷婷看了一眼對面的張遠和吳有誠,然後又以眼神示意一旁的鄭嘉明要時刻留意王有有的情緒,之後便開始說起了自己的最後意見:
「首先,對於解除婚姻關係,原告方認為,這是原告與被告之間共同的意見,所以對於這一點,原告方不再做更多的論述。
其次,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方面。
原告認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論收入來源於一方還是雙方,在這期間所產生的家庭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在離婚的時候,理應平方這些共同財產。
相應的,雖然本案中有證人作證說原告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但原告認為這些證人的證言是不可信的。
原告,甚至所有擁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會理解,與僅僅相識半年不到的朋友,互相不知根不知底的,怎麼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將巨額的財產託付名下管理呢?
所以在這方面,還請法庭仔細考慮和查明。
另外,考慮到本案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分工,男方,也就是被告,負責在外賺錢養家,女方,也就是原告,放棄了自己的職業發展,留在家裡精心護家,操持家務。
即沒有收入來源,也沒有多少職場經驗。
所以,如果在婚姻關係解除之後,原告不能分配到應得的且合理的共同財產,那麼可以想見,這會對原告的今後生活造成多大的困擾。
因此,最後請求法庭能夠結合事實,排除不合邏輯的影響,作出公正的判決。」
廖婷婷的最後意見陳述完畢。
可以聽得出來,這時候的意見當中,已經沒有特別尖銳和關鍵的內容。
有的,只是老生常談的論調。
當然,還有試圖最後搶救一下的王有有離婚之後的生活困境。
於是,當最後的時間交到張遠手上的時候,張遠便輕鬆了許多。
而且陳述的內容也是言簡意賅:
「第一,關於解除婚姻關係,被告方沒有意見,認可婚姻關係就此解除。
第二,是財產轉移的問題。
這部分,不僅有證人證言可以佐證,而且還有警方的明確記錄,以及原告方曾經轉移財產時留下的消費記錄進行證明。
可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第三,則是賠償問題。
原告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過錯行為,出軌的問題給男方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這方面,也是有警方的記錄可以證明的。
凡此種種,被告方認為,法庭判決讓原告淨身出戶的請求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請法庭考慮原告這些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以及過錯的行為對被告造成的影響,作出公正的判決。」
原被告雙方的最後意見都已經陳述完畢。
老法官稍微等了一會兒,等待書記員將雙方的發言全部記錄在案。
然後,再次程序性地詢問了一句:「原被告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廖婷婷:「解除婚姻關係的問題不接受調解,財產分割的問題,願意調解。」
張遠看了一眼正在搖頭的吳有誠,也說道:「因為女方給男方造成的打擊過大,所以被告方不願意接受調解。」
離婚案件,調解時必經程序。
但是因為吳有誠的不願意接受調解,以及正義僅限於財產上。
所以老法官直接簡化。
簡單說了幾句做了思想工作無果之後,漫長的庭審終於結束,剩下的,便只有耐心的等待了。
不知道最後法官作出的判決會是什麼。
坐在吳有誠的車上返回事務所的張遠若有所思。
「不論最後結果如何,你的表現已經超出我的預期了。」
握著方向盤的吳有誠似乎看出了張遠的心思,
「該做的事情已經做完,至於最後法庭能給出什麼樣的判決,那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總之,放寬心。」
這位案件的當事人,沒想到比張遠這位代理人還要看得開。
不過也對。
經驗更加豐富的吳有誠對於案件的結果判斷相比於張遠,更清晰,也更有把握。
他能夠這麼坦然淡定,至少也從側面說明,結果不會差。
這麼一想,張遠也就釋然了。
如果真是這樣,這一回打敗的可是老東家攜永律師事務所。
嗯,這酸爽,真是難以言表!
******
攜永律師事務所,戴守義的辦公室內。
匯報庭審情況的廖婷婷和鄭嘉明緊張地看著主任戴守義沉悶地躺在椅子上吞雲吐霧。
兩個人都沒敢先說話。
「出去吧!」
最後,戴守義出人意料地沒有大發雷霆,反而只是淡淡地說了一聲,讓兩人走了出去。
該想的,已經想到了。
該做的,也按照計劃做過了。
最後,卻沒料到在證人這一環節上出現了問題。
不,不是沒料到。
明明料到了,卻沒想到那幾個姘頭,居然會做出不顧王有有的舉動。
甚至要求王有有親自出面及時安撫住這些人的時候,竟然也被他們一一拒絕。
張遠啊!
咱們繼續走著瞧吧……
果然,被自己人反水倒打一耙,這才是最致命的。
在證人出庭作證之前,王有有在廖婷婷和鄭嘉明的影響下,還能鎮定自若地對庭審進程應對自如。
沒想到證人一出場,王有有立刻奔潰得不能自己。
而更嚴重的是,之前本想拿在手上用以威脅以及用來跟吳有誠做交易的那點籌碼,這時候因為趙超等人撤訴的關係,也變得毫無用處。
「不要忘了,當時我讓張律師跟你們聯繫,說了不再追究敲詐勒索這些事情的時候,可是出於多年夫妻關係的考慮,並不是因為你所謂的什麼虛假訴訟!」
廖婷婷面紅耳赤的時候,吳有誠淡淡地將撤回起訴的通知放回包里,而後,又是輕描淡寫地再次補了一刀。
「你……」
廖婷婷徹底無話可說。
還能說什麼?
自己這邊的關鍵被對方抓得死死的,而對方的身上,僅有的那麼一點問題,又被他們輕輕鬆鬆地抹平。
如果這個案件就這麼輸了。
說實話,輸的不冤。
但輸的憋屈啊!
******
五分鐘很快過去。
因為沒有證人在場,看不到那些白嫖了自己還要倒打一耙的人的模樣,以及經過廖婷婷的盡力安撫,王有有總算安靜了下來。
這時候,老法官也準時出現。
自然而然的,庭審的進程也到了最後的階段。
「原告方,你們先說。」
老法官敲了敲法槌,說道。
「好的,法官。」
廖婷婷看了一眼對面的張遠和吳有誠,然後又以眼神示意一旁的鄭嘉明要時刻留意王有有的情緒,之後便開始說起了自己的最後意見:
「首先,對於解除婚姻關係,原告方認為,這是原告與被告之間共同的意見,所以對於這一點,原告方不再做更多的論述。
其次,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方面。
原告認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論收入來源於一方還是雙方,在這期間所產生的家庭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在離婚的時候,理應平方這些共同財產。
相應的,雖然本案中有證人作證說原告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但原告認為這些證人的證言是不可信的。
原告,甚至所有擁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會理解,與僅僅相識半年不到的朋友,互相不知根不知底的,怎麼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將巨額的財產託付名下管理呢?
所以在這方面,還請法庭仔細考慮和查明。
另外,考慮到本案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分工,男方,也就是被告,負責在外賺錢養家,女方,也就是原告,放棄了自己的職業發展,留在家裡精心護家,操持家務。
即沒有收入來源,也沒有多少職場經驗。
所以,如果在婚姻關係解除之後,原告不能分配到應得的且合理的共同財產,那麼可以想見,這會對原告的今後生活造成多大的困擾。
因此,最後請求法庭能夠結合事實,排除不合邏輯的影響,作出公正的判決。」
廖婷婷的最後意見陳述完畢。
可以聽得出來,這時候的意見當中,已經沒有特別尖銳和關鍵的內容。
有的,只是老生常談的論調。
當然,還有試圖最後搶救一下的王有有離婚之後的生活困境。
於是,當最後的時間交到張遠手上的時候,張遠便輕鬆了許多。
而且陳述的內容也是言簡意賅:
「第一,關於解除婚姻關係,被告方沒有意見,認可婚姻關係就此解除。
第二,是財產轉移的問題。
這部分,不僅有證人證言可以佐證,而且還有警方的明確記錄,以及原告方曾經轉移財產時留下的消費記錄進行證明。
可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第三,則是賠償問題。
原告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過錯行為,出軌的問題給男方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這方面,也是有警方的記錄可以證明的。
凡此種種,被告方認為,法庭判決讓原告淨身出戶的請求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請法庭考慮原告這些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以及過錯的行為對被告造成的影響,作出公正的判決。」
原被告雙方的最後意見都已經陳述完畢。
老法官稍微等了一會兒,等待書記員將雙方的發言全部記錄在案。
然後,再次程序性地詢問了一句:「原被告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廖婷婷:「解除婚姻關係的問題不接受調解,財產分割的問題,願意調解。」
張遠看了一眼正在搖頭的吳有誠,也說道:「因為女方給男方造成的打擊過大,所以被告方不願意接受調解。」
離婚案件,調解時必經程序。
但是因為吳有誠的不願意接受調解,以及正義僅限於財產上。
所以老法官直接簡化。
簡單說了幾句做了思想工作無果之後,漫長的庭審終於結束,剩下的,便只有耐心的等待了。
不知道最後法官作出的判決會是什麼。
坐在吳有誠的車上返回事務所的張遠若有所思。
「不論最後結果如何,你的表現已經超出我的預期了。」
握著方向盤的吳有誠似乎看出了張遠的心思,
「該做的事情已經做完,至於最後法庭能給出什麼樣的判決,那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總之,放寬心。」
這位案件的當事人,沒想到比張遠這位代理人還要看得開。
不過也對。
經驗更加豐富的吳有誠對於案件的結果判斷相比於張遠,更清晰,也更有把握。
他能夠這麼坦然淡定,至少也從側面說明,結果不會差。
這麼一想,張遠也就釋然了。
如果真是這樣,這一回打敗的可是老東家攜永律師事務所。
嗯,這酸爽,真是難以言表!
******
攜永律師事務所,戴守義的辦公室內。
匯報庭審情況的廖婷婷和鄭嘉明緊張地看著主任戴守義沉悶地躺在椅子上吞雲吐霧。
兩個人都沒敢先說話。
「出去吧!」
最後,戴守義出人意料地沒有大發雷霆,反而只是淡淡地說了一聲,讓兩人走了出去。
該想的,已經想到了。
該做的,也按照計劃做過了。
最後,卻沒料到在證人這一環節上出現了問題。
不,不是沒料到。
明明料到了,卻沒想到那幾個姘頭,居然會做出不顧王有有的舉動。
甚至要求王有有親自出面及時安撫住這些人的時候,竟然也被他們一一拒絕。
張遠啊!
咱們繼續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