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風暴(二)
林天有點方,但是現在這個點他也沒有那麼多時間一下子更新那麼多,於是果斷關了郵箱,看來以後這個郵箱不能用了,
林天寫了兩千字之後實在是困得不行,於是倒頭就睡了,
但沒想到第二天一早,又被吵醒了···
「老大,你的博客快炸了,不知道哪個困難知道了你是《冰與火之歌》的作者,發到了網上,現在網上已經吵翻天了!」一接通,便聽道高慶焦急吼道,
林天一下子坐了起來,連忙登上了博客,看到便是下面密密麻麻的評論,大多數都是催更的,當然還有不少讓他現在就退役的,專心寫小說,
既然這個都被人查出來了,那麼他的其他所涉及的估計也藏不住,林天又是立即搜索了下自己,
結果自己那些東西全部都翻了出來,他現在真的是徹徹底底的「名人」了,網上竟然有個人無聊到分析自己目前的資產,竟然已經快達到了上億,
「一個NBA隱藏的大咖,最年輕的億萬富翁!聯盟頂級球星,最暢銷作者,投資大師,眾神遊戲公司CEO」
林天捂著額頭同樣嘆了口氣,他實在沒有想到這一天竟然來的這麼快,他以為至少可以隱藏幾年,沒想到書友的力量竟然如此強大,
自己還沒想好對策,手機又響了,一接聽便聽對方說道:「林天先生您好,我是Lifetime電台的,卻您有時間嗎?我們想和您聊聊合作的事」
「抱歉,《冰與火之歌》已經賣個HBO了」
「不,您誤會了,我們不是要談《冰與火之歌》的合作,而是想和您談下,您後面的作品的」
林天剛要回絕,突然想起來自己的《行屍走肉》雖然給高慶了,但是高慶目測還沒有什麼動作,要不先和他們談談
於是林天道:「具體怎麼合作呢」
對方聽到了林天的意向,立即興奮道:「我們需要看下作品來定,但您放心,一定會讓您滿意的」
林天一笑,看來對方的誠意貌似並不高,或者說不是簽人而是簽作品,於是道:「那我們再聯繫吧」
隨後又是來了幾個電視台的電話,給的報酬都沒有讓林天滿意,最後一個電台是FX,本以為對方會給點力,但又是要先看到作品再決定,
要是看到作品了還需要你們來問嗎,早就被搶破頭了,
「應該沒有電台了吧,」林天想著就要把手機放在桌子上,但手機還落下又響了,又是一個陌生的電話,
林天一接,毫無疑問又是電視台來談合作的,不過這個電台林天倒是一動,因為在前世行屍走肉就是AMC電台做的,
於是道:「我想聽一下我能得到的。」
「我向您保證下本作品無論怎樣,只要是您寫的,那麼我們將支付您不低於《冰與火之歌》的報酬。」
嘶,這個電台還真是大方,既然對方都這麼誠意了,他林天也不能端著,於是笑道:「這麼多給我電話的電視台就你們最有誠意,所以我決定《行屍走肉》就給你們了!」
「啊!您已經有新的作品了嗎?您在哪?我們馬上安排人過去」那邊一聽林天有作品立即驚喜道,聽這個小說的名字他就有預感,這一定又是一個大賣的作品!
「不用,我讓人過去就行」
「好,我今天會一直在公司等著」AMC電台的負責人驚喜道,
掛掉電話後,林天便聯繫了高慶,讓帶著行屍走肉去AMC電台談合作,當然只合作影視權,
搞定了電視台之後,林天立即收拾了下去了飛機場,沒錯今天是猛龍的主場,他又和球隊脫離了,好在到多倫多只需要2個小時。
······
多倫多訓練球館,
「我的天啊,林天竟然是這樣的人啊」錢寧弗萊拿著手機驚訝的吼道,
「怎麼了?」
「怎麼了?」
······
一聽到林天,他們立即好奇的圍在了錢寧弗萊身邊,
「我的上帝啊,你們竟然不知道,現在整個聯盟都在議論,不應該說全美甚至世界吧」
「到底怎麼回事!」杰倫羅斯語氣焦急,
「知道《冰與火之歌》這本書嗎?他的作者是林天啊!知道最近爆火的綜藝《達人秀》嗎,那也是林天的創意!」錢寧弗萊激動的說道,
「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內特羅賓遜雙手捂著頭,難以置信道,
「最近又有人搜到,林天最近收購了一家遊戲公司,加上他的投資公司,版權公司,他現在可是三個公司的頭,據媒體分析他現在資產至少上億,最年輕的億萬富翁啊!」錢寧弗萊又是扔出了一記炸彈!
「人與人的差距這麼大,要是他只有這些公司就罷了,關鍵是他的球還打的這麼好」理察森嘆了口氣,
「一直瞞著我們,我建議林天來了都不要跟他說話,讓他自己反思吧」大衛李笑道,
其他人立即無語,我們說說也就罷了,你有啥資格說,你比林天也好不了多少,你可也是典型的富二代,
而拉里布朗也是終於明白為什麼林天總是很晚來,原來他是在弄這些,這就說明了為什麼他向詹姆斯多蘭反應林天不訓練的事,詹姆斯多蘭不管,肯定早就知道了,
拉里布朗也是《冰與火之歌》的書迷,真是沒想到自己一直稱讚的作者竟然是自己討厭的球員林天,上帝一定是給他開了個玩笑,
就在球員們議論紛紛的時候,林天終於到了!
一瞬間所有的目光便是聚集在了林天身上,
「額,你們在看什麼?」林天疑惑道,
嘩啦啦!不管是球員還是助教都轉身拿東西,有的拿個本子,有的拿個籃球,有的則是直接拿著《冰與火之歌》這本書,直接朝著林天沖了過來,將林天圍住!
「快,快給我簽名,我可是《冰與火之歌》的書迷,快!」
「給我簽,先給我簽籃球上,」
「給我簽本子上··」
「給我簽球衣上」
·······
剛剛還說不理林天的眾人早已忘了剛剛所說,像個粉絲一樣索要著簽名,林天是哭笑不得道:「等我給你們每人送個全套的《冰與火之歌》。」
林天寫了兩千字之後實在是困得不行,於是倒頭就睡了,
但沒想到第二天一早,又被吵醒了···
「老大,你的博客快炸了,不知道哪個困難知道了你是《冰與火之歌》的作者,發到了網上,現在網上已經吵翻天了!」一接通,便聽道高慶焦急吼道,
林天一下子坐了起來,連忙登上了博客,看到便是下面密密麻麻的評論,大多數都是催更的,當然還有不少讓他現在就退役的,專心寫小說,
既然這個都被人查出來了,那麼他的其他所涉及的估計也藏不住,林天又是立即搜索了下自己,
結果自己那些東西全部都翻了出來,他現在真的是徹徹底底的「名人」了,網上竟然有個人無聊到分析自己目前的資產,竟然已經快達到了上億,
「一個NBA隱藏的大咖,最年輕的億萬富翁!聯盟頂級球星,最暢銷作者,投資大師,眾神遊戲公司CEO」
林天捂著額頭同樣嘆了口氣,他實在沒有想到這一天竟然來的這麼快,他以為至少可以隱藏幾年,沒想到書友的力量竟然如此強大,
自己還沒想好對策,手機又響了,一接聽便聽對方說道:「林天先生您好,我是Lifetime電台的,卻您有時間嗎?我們想和您聊聊合作的事」
「抱歉,《冰與火之歌》已經賣個HBO了」
「不,您誤會了,我們不是要談《冰與火之歌》的合作,而是想和您談下,您後面的作品的」
林天剛要回絕,突然想起來自己的《行屍走肉》雖然給高慶了,但是高慶目測還沒有什麼動作,要不先和他們談談
於是林天道:「具體怎麼合作呢」
對方聽到了林天的意向,立即興奮道:「我們需要看下作品來定,但您放心,一定會讓您滿意的」
林天一笑,看來對方的誠意貌似並不高,或者說不是簽人而是簽作品,於是道:「那我們再聯繫吧」
隨後又是來了幾個電視台的電話,給的報酬都沒有讓林天滿意,最後一個電台是FX,本以為對方會給點力,但又是要先看到作品再決定,
要是看到作品了還需要你們來問嗎,早就被搶破頭了,
「應該沒有電台了吧,」林天想著就要把手機放在桌子上,但手機還落下又響了,又是一個陌生的電話,
林天一接,毫無疑問又是電視台來談合作的,不過這個電台林天倒是一動,因為在前世行屍走肉就是AMC電台做的,
於是道:「我想聽一下我能得到的。」
「我向您保證下本作品無論怎樣,只要是您寫的,那麼我們將支付您不低於《冰與火之歌》的報酬。」
嘶,這個電台還真是大方,既然對方都這麼誠意了,他林天也不能端著,於是笑道:「這麼多給我電話的電視台就你們最有誠意,所以我決定《行屍走肉》就給你們了!」
「啊!您已經有新的作品了嗎?您在哪?我們馬上安排人過去」那邊一聽林天有作品立即驚喜道,聽這個小說的名字他就有預感,這一定又是一個大賣的作品!
「不用,我讓人過去就行」
「好,我今天會一直在公司等著」AMC電台的負責人驚喜道,
掛掉電話後,林天便聯繫了高慶,讓帶著行屍走肉去AMC電台談合作,當然只合作影視權,
搞定了電視台之後,林天立即收拾了下去了飛機場,沒錯今天是猛龍的主場,他又和球隊脫離了,好在到多倫多只需要2個小時。
······
多倫多訓練球館,
「我的天啊,林天竟然是這樣的人啊」錢寧弗萊拿著手機驚訝的吼道,
「怎麼了?」
「怎麼了?」
······
一聽到林天,他們立即好奇的圍在了錢寧弗萊身邊,
「我的上帝啊,你們竟然不知道,現在整個聯盟都在議論,不應該說全美甚至世界吧」
「到底怎麼回事!」杰倫羅斯語氣焦急,
「知道《冰與火之歌》這本書嗎?他的作者是林天啊!知道最近爆火的綜藝《達人秀》嗎,那也是林天的創意!」錢寧弗萊激動的說道,
「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內特羅賓遜雙手捂著頭,難以置信道,
「最近又有人搜到,林天最近收購了一家遊戲公司,加上他的投資公司,版權公司,他現在可是三個公司的頭,據媒體分析他現在資產至少上億,最年輕的億萬富翁啊!」錢寧弗萊又是扔出了一記炸彈!
「人與人的差距這麼大,要是他只有這些公司就罷了,關鍵是他的球還打的這麼好」理察森嘆了口氣,
「一直瞞著我們,我建議林天來了都不要跟他說話,讓他自己反思吧」大衛李笑道,
其他人立即無語,我們說說也就罷了,你有啥資格說,你比林天也好不了多少,你可也是典型的富二代,
而拉里布朗也是終於明白為什麼林天總是很晚來,原來他是在弄這些,這就說明了為什麼他向詹姆斯多蘭反應林天不訓練的事,詹姆斯多蘭不管,肯定早就知道了,
拉里布朗也是《冰與火之歌》的書迷,真是沒想到自己一直稱讚的作者竟然是自己討厭的球員林天,上帝一定是給他開了個玩笑,
就在球員們議論紛紛的時候,林天終於到了!
一瞬間所有的目光便是聚集在了林天身上,
「額,你們在看什麼?」林天疑惑道,
嘩啦啦!不管是球員還是助教都轉身拿東西,有的拿個本子,有的拿個籃球,有的則是直接拿著《冰與火之歌》這本書,直接朝著林天沖了過來,將林天圍住!
「快,快給我簽名,我可是《冰與火之歌》的書迷,快!」
「給我簽,先給我簽籃球上,」
「給我簽本子上··」
「給我簽球衣上」
·······
剛剛還說不理林天的眾人早已忘了剛剛所說,像個粉絲一樣索要著簽名,林天是哭笑不得道:「等我給你們每人送個全套的《冰與火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