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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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大帥府,陳煜就遇見了要出去辦事的陸昱晟。

  當初陸昱晟和張萬霖都是小混混的時候,各自救過彼此的性命,關係莫深,所以在建造府邸時,兩人的府邸就建在了一塊,甚至中間還留了一道門,兩家人可以隨時串門。

  可惜,後來兩人當上了永鑫的三大亨,種種利益爭紛,最終變成了表面兄弟。

  「陳先生,可是已經遞上門生帖了?」陸昱晟笑著問候道。

  「嗯,多謝先生引薦。」

  「哈哈,陳先生救了我的性命,這些小事不足掛齒。」陸昱晟擺擺手:「對了,以後陳先生有什麼事需要幫忙的話,也都可以隨時來這找我,若我不在,先生可先對管家說一聲,回來我便會知曉。」

  陳煜拱拱手感謝,心中暗道,這陸昱晟確實會做人,情商不是一般的高,怪不得年紀輕輕就做到了這個位置。

  和陸昱晟告別後,陳煜就向身邊的餘二問起了正事:

  「咱們的地盤在哪?」

  「回老大,在法租界的西陽街,我們就負責收收保護費,幫那些店鋪清理一些鬧事的混混什麼的。」

  「一個月能收多少保護費?」

  「額……這…差不多二百塊大洋吧。」

  「每個月要向總部交多少供錢?」

  「一百塊大洋」

  「咱們一共多少個弟兄,每個弟兄的月銀是多少?」

  「十二個弟兄,嗯……原來的李老大給我們一人一個月四塊大洋。」

  陳煜點點頭,知曉得大致情況,他拍了拍餘二的肩膀道:「從今天起,你們一個月的供錢變成五塊大洋。」

  「嗯?」餘二猛地抬頭,臉上露出喜色:「多謝老大!多謝老大!」

  雖然就多出來一塊,但也夠逛一兩次窯子,找一些低貨色的了或去館子裡吃上五六次酒肉。

  現在是1924年,這時大洋的價錢,比起老九門那個時期要高一點,大約相當於後世的兩三百。

  隨後,

  陳煜就隨餘二一塊去拜訪了一下西陽街所有店鋪的老闆,混個臉熟。

  然後見了另外的十一個弟兄,知道自己的供錢漲了一塊,這十幾個小流氓叫老大叫得一個比一個親,連忙表達衷心,說什麼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辭。

  陳煜心中冷笑,自是不信這些小混混的話,恐怕這群傢伙對那死去的李老大曾經也是這麼說的。

  忽悠這些小癟三幾句之後,陳煜就返回了大雜院,繼續修行養氣術,收錢的事全權交給了餘二。

  畢竟,與這些雜事相比,變強才是更重要的。

  ……

  幾天後,

  正在院子裡練拳的陳煜忽然聽到了隔壁院子裡傳來雜亂的說話聲,聲音還有些耳熟。

  他好奇地走出去查看,發現是隔壁院子裡新搬來了一家租戶。

  看見院子裡的人,他頓時一愣。

  「這麼巧?」

  居然是電視劇里的五個主要配角,林依依,鐵鼓,皮六,阿星,初予仙,他們模仿英租界第一大幫派八股黨,稱自個是一股黨。

  劇中他們五個就是住在大雜院,沒想到這麼巧,居然成了鄰居。

  「嗨,你們好。」

  陳煜笑著朝他們打個招呼。

  聽到聲音的一股黨五人一愣,扭頭看向一臉親切地看著他們的陳煜,有些不明所意。

  「哦…你好」年紀最大的長者,初予仙尬笑著回應一聲。

  「我就住在隔壁,以後咱們就是鄰居了,往後可以彼此照應一下。」

  聞言,一股黨幾人臉上的戒備漸漸散去,原來是鄰居……

  他們幾個是為了報仇才來上海的,必須要處處謹慎。

  「那是那是,以後咱們兩家多多串串門。」初予仙笑著說道。

  陳煜想了想,這五個可是行走的劇情點啊,要好好利用。

  「嗯……幾個兄弟忙活完之後可以上我那聚一聚,咱們一塊兒吃頓飯,正好今天我置配的酒菜有點多。」

  初予仙幾人一聽有酒有肉,頓時有些意動,他們來到上海,靠著小偷小摸賣藝為生,也沒個生計,只能勉強吃些乾麵窩窩頭填飽肚子,已經好久都沒嘗過葷腥了。

  但是考慮到特殊情況,他們又有點猶豫。

  「諸位不要這麼見生嘛,以後咱們天天都要見面的,搓一頓正好能彼此熟悉一下,交個朋友。」陳煜哈哈一笑道。

  初予仙、皮六四人把目光看向為首的林依依。

  「一爺,您看……」

  「既然是鄰居的善意邀請,咱們當然不能辜負別人的一番好意啦。」林依依道,其實她也確實饞了。

  陳煜有些好笑的看著眼前這個貼著假鬍子,留著短髮,穿著男裝的假小子。

  明明是自己想吃,卻又不肯說出口。

  「那好,諸位先忙,咱們一會見。」陳煜拱拱手告辭。

  ……

  「叮!結識林依依等人,獲得劇情點*50」

  一轉身,陳煜就收到了系統的提示,看來以後閒著沒事就要找他們刷刷劇情點了。

  林依依本是杭州的大戶人家林家的大小姐,初予仙是林家的管家,皮六、阿星、鐵鼓則是林家下人的孩子。

  張萬霖多年前是杭州道上的老大,在杭州胡作非為,亂殺無辜,曾經率手下滅了林家滿門,年長的初予仙帶著年幼的林依依等人僥倖逃走。

  他們來上海,就是為了找張嘯林報仇。

  「小婉,你再去街上買些上好的酒菜。」

  「嗯嗯」院子裡,穿著碎花汗衫的小丫頭羞怯怯地點點頭。

  這丫頭是碼頭上一個工人的女兒,因為腳大到現在還沒嫁出去,就被陳煜雇來當小保姆。

  長的雖不算漂亮,但看著挺乖巧的,很討喜。

  腳大……額…一米五,36號的腳應該不算太大吧?當年清軍入關後,雖然廢除了女子裹腳的殘俗,但是近千年女人腳小美的觀念卻依舊保留著。

  要陳煜說,這些就是封建傳統觀念,純屬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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