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從來不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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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果然是個好東西,連修行者都會對其動心。

  單單是這幾天他就搜集到了不少好東西,整間房子都被各類書籍堆滿了。

  當然,大部分都是假的,但是還是有些真東西的。

  符咒類,他弄到了去塵符、破妄符、靜心符、斂息符、護身符等。

  術法類,這類很少,在紅塵世俗里已經很難尋到了,他就搞到了兩門,火球術和降頭,前者沒多大作用,威力也就和燃燒瓶差不多,至於降頭,這個東西大部分人應該都是知道的,詛咒類嘛,挺邪性的一個東西,比如愛情降,還能幫忙談戀愛,能讓人喜歡上她第一眼看到的人,直接就省了追妞所用的時間了。

  陣法類,找到了幾門鎮壓殭屍、困住厲鬼的陣法。

  在屋子裡呆好幾天了,陳煜準備出去走走,打開門,鯊魚正在外面候著,陳煜閉關的這幾天,一直都是他在守關,防止有人來打擾陳煜修行,那些功法秘籍也都是在固定的時間間隙送進來的,修行者修煉時不能被外界打擾,否則很容易走火入魔。

  「老大,這有一封從香港送過來的信。」

  「嗯…我看看。」

  陳煜打開信,發現裡面有張照片,是一個昏睡過去的男人,皮膚黝黑,五官端正,神情看起來很憔悴,胳膊上還有許多細小的針眼。

  照片的反面有字:老大,你要找的人找到了,怎麼處理給我打個電話就行。——細鬼

  是的,照片上的這個男人正是阿芬的前夫阿樂,和古校長有幾分相似,不過氣質上差太多了。

  怎麼處理……

  看著阿樂胳膊上的細小針眼,陳煜猛然之間想到了什麼,沉思了片刻,他給細鬼打過去了電話:「那個男的,直接處理掉吧。」

  (想到了什麼結尾解釋)

  「好的,老大,我這就讓人去做。」

  交代完細鬼後,陳煜隨鯊魚一塊去街上逛了逛,買了點小吃,以前在真實世界的時候僅僅只聽過這個城市的名字,這段時間忙也沒空出來。

  在街上買了點新鮮玩意兒,石岐乳鴿、蕉蕾粥、菊花炸魚球等等,談不上多好吃,就是感覺挺新奇的,嘗了兩口覺得不太合口味就扔給流浪狗了,下午兩人去爬山,特地挑個座荒山,裡面還有一些野味,陳煜和鯊魚一人一把槍,比賽誰打的獵物多,鯊魚的槍法雖好但論感知比陳煜差的遠,最後略輸了一籌。

  逛完一圈,就在陳煜準備回去的時候,電話突然響了,是一個他許久都沒聯繫的人——袁志華。

  「喂,你在哪?」

  「內陸」

  「內陸?你在那幹什麼,趕緊回來,有任務交給你。」

  「什麼任務?」

  「我們抓住了林昆手下管倉的球仔,他手裡有林昆販毒的證據,你趕緊回來輔助警署的人抓捕林昆。」

  陳煜身體一震,這麼快?在原劇中林昆在04年才被抓住,那時他已經把所有的事物都交給了阿力,準備開車去機場飛往美國去做手術,然而剛出家門就被毒品調查科的人劫住了,最終為了掩蓋妻子也是毒販的事實在廁所自殺。看來是陳煜的出現起了蝴蝶效應。

  陳煜沉吟了片刻,對著電話那頭道

  「好,我這就回去。」

  有些事情,總要做個了斷的。

  ……

  夜晚,

  陳煜坐在往返的遊輪上思緒萬千,遠處,隱隱能看到燈火通明的香港島。

  他知道這一天總會來的,但沒想到會這麼突然。

  攔住一輛計程車打車回公寓,推開門。

  阿芬正在廚房裡炒菜,晶晶坐在小板凳上寫著作業。

  「叔叔!」

  晶晶抬頭見是陳煜,眼睛瞬間眯成了月牙,顛顛的跑過來抱住陳煜的腿。

  陳煜微笑著摸了摸她的小腦瓜。

  廚房裡的阿芬聽到聲音,心猛地一顫,連忙放下手中的鍋鏟跑了出來,眼中噙著淚,一把抱住陳煜。

  「我想你了。」

  兩人幾個月不見,彼此之間難免有些思念。

  陳煜攬住她,但並未說出那五個字,而是沉寂了片刻,張了張嘴道:

  「我買了很多菜,你去休息會吧,我來抄。」

  他想推開阿芬,但是阿芬抱的很緊,直到過了兩三分鐘,兩人才分開。

  來到廚房,陳煜做了幾個自己拿手的家常菜,又煮了一鍋八寶粥。

  一家人圍坐在桌子旁有說有笑的吃著晚飯,陳煜跟她們講了這幾個月自己在中山市聽到的趣事。

  喝了一口粥,陳煜捏了捏晶晶肉嘟嘟的小臉,笑著道「晶晶,你知道叔叔是做什麼的嗎?」

  晶晶胖乎乎的小手拽了拽頭髮,小臉皺成一團:

  「晶晶不知道」

  「偷偷告訴你,其實叔叔是一名警察」

  說著,陳煜做了一個biu~biu~biu的手勢。

  「警察?是老師說的那種抓壞人的警察嗎?」晶晶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

  「嗯……差不多吧。」

  「哇,叔叔好厲害」晶晶的臉上滿是崇拜。

  阿芬在一旁笑吟吟的看著這一幕,她以為,陳煜只是在逗晶晶玩。

  ………

  次日,

  林昆拿著一個車鑰匙從一座豪華別墅中走出來,門前放了一輛黑色的頂級豪車,跟在他後面的是大女兒,小女兒,小姨子,還有他老婆,看來是準備一家人出去旅遊。

  他剛放好行李,心中突然湧現出強烈的不安,一抬頭就發現前面有好幾個特警正朝著他們圍過來,他面色大變,轉身就想逃跑,但是發現四周已經被警察牢牢圍住了。

  「沒用的,林昆,你的犯罪證據已經完全被我們掌握了,就算今天逃出去,你也出不了香港。」

  袁志華撥開人群走出來,而站在他身邊的,正是穿著一身警服的陳煜。

  林昆眼睛瞪大,指著陳煜,面孔瞬間變得猙獰:

  「你!!!!」

  他剛喊出一個字,就被周圍的警察摁倒了,押向囚車。

  香港沒有死刑,迎接他的,將是幾十年的牢獄生活,十有**會伴他到死。

  警署,

  「我想見他最後一面。」陳煜看著一旁的袁志華道。

  袁志華皺了皺眉頭,深思了一會兒,最終還是同意了,只是提醒了一句。

  「記住,你是警察。」

  陳煜推開刑訊室的門,走了進去,就坐在林昆的對面。

  林昆冷冷的看著他,眼中充滿了不解和憤怒。

  「你賣我!」

  「我從來不出賣,否則現在進來的就不會只有你一個。」陳煜面無表情道。

  「不是你賣我還能有誰!你記不記得你在香港走投無路是誰收留了你,你記不記得你賭博輸錢被人砍是誰救了你。」

  林昆眼睛通紅:「我這輩子沒信過人,就信過你一個,我是把你當做親弟弟啊,你賣我……」

  他不信陳煜的話。

  陳煜沒有解釋,留下了一句話轉身便走了。

  「你小女兒的病,我會給她治好。大嫂,我也會讓人送她離開香港去美國。」

  走出警署,他點了一根煙,深深地吸了一口。

  經歷的三個世界中,這個世界是最搞他心態的,艹,什麼玩意,媽的,當狗屁的臥底,真噁心人。

  長吐一口煙,而此時腦海中的系統提示音也響起了。

  「叮!三個大劇情已完成,宿主可選擇繼續停留完成更多劇情,也可選擇一個星期後強制離開。」

  「一個星期後離開。」

  陳煜回到家,和阿芬、晶晶吃了最後一頓飯,隨後又和阿芬翻雲覆雨了一番,在等她累的睡著後,在床頭留了一封信,就坐上輪船再次去了中山市,中山市還有一些他存的藥材,他準備吸收完這批藥材的藥力再離開。

  清晨,

  阿芬迷迷糊糊中往身邊摸,卻摸了個空,她猛地清醒坐了起來,發現身邊已經沒人了,枕頭上壓著一封信。

  她有些恍惚,小心翼翼的打開信。

  「阿芬,其實,你和阿樂的事情我是知道的,人這輩子可以犯錯,可以犯很多次,但只要肯回頭,就還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並沒有在開玩笑,我的確是一名警察,不過並不是一個稱職的警察,上頭有些任務,我要離開香港一段時間,可能需要幾天,甚至幾個月才能回來,希望我回來時,能見到你最美的樣子。」

  (本卷完)

  唉,雖然寫的不太滿意,但也盡力了,兄弟們,這一章從上午九點寫到晚上八點,真快把我寫吐了,下面作者的話可以看一下,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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