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千萬不能讓耗子吃腳指甲
張雲苓的話,簡直一語驚醒夢中人,林雁書猛地撲過來一個熊抱,抱住張雲苓,像一匹小馬駒似的,在張雲苓脖子臉頰,蹭來蹭去好半天,猛吸了一鼻子香氣,「雲苓姐,還是你點子多。」
張雲苓尷尬笑了笑,怎麼還當真了?
升職之後的林雁書,不再是單獨行動的記者,生了欄目主編,在江夏報館,也算得上中層了,沒辦法像過去那樣,以各種理由遲到早退,甚至曠工。
自然也沒時間遛狗。
張雲苓輕輕推開林雁書的腦袋,「反正無極在我醫館那裡,也是躺那兒一動不動,他吃得又多,越來越胖了,不如給他找點事做,消消食。」
「對。」
林雁書表示一萬個同意。
至於白予,一隻貓,是沒有發言權的。
反正組織已經決定了,由他來遛狗,他難道還能謙虛一下?念詩就更別想了。
從此,白予的日常中,就多了一份工作,遛狗。
江漢縣也多了一道奇異的風景,每天下午,總能見到,一隻中分黑白花貓叼著狗鏈子,趴在一隻中分黑白花狗身上,把狗當馬兒騎。
真不是白予原意騎華萊士這條瘋狗,實在是如果他不騎,就只能被這條隨時要衝刺一波的狗拖著走,就像是古代打勝仗的騎兵,把俘虜托在馬後面狂奔那樣。
你說白予一階命圖「寄奴」都拉滿了,怎麼還這麼沒牌面?
那是因為,下午,白予大部分的力量,意識,都要用來去操控傀儡人偶,忙著籌備各種事情,本體完全是提不起勁的狀態,不用這種姿勢,就只能被拖著走。
經過兩三天的磨合,白予作為一隻貓,已經成為了一名合格的狗騎士。
而華萊士,雖然血里流著紅牛,隨時準備沖沖沖,但作為一隻邊牧,他的腦子在狗裡面,也算得上優秀。
漸漸的學會了接受白予的指令,不再爆沖。
要再過幾天,白予感覺他和華萊士來個盛裝舞步都不是問題。
但,偶爾也有例外,比如說,華萊士在郊外一些地方,看到羊的時候。
華萊士一看到羊,比看到吃的還興奮,不要命的就衝上去。
這個時候,白予就只能拿出吃奶的力氣,猛地往後扯繩子,「馭馭馭馭。」讓華萊士這狗停下來。
最後,華萊士只能依依不捨的看著那幾隻羊離去,發出嗚嗚的聲音。
折騰得差不多了,白予就調轉狗頭,去固定的地方,與自己的傀儡人偶匯合,將傀儡人偶收回白色小球里,再返回蔣紋鳶的住宅。
貓與狗的日常,差不多這樣。
轉眼,又是一周過去了。
不知不覺間,華萊士這隻邊牧,對白予的態度,也有了不小的變化,從最開始偷白予的貓糧,自己跑路還裝無辜,幹了壞事,還用賊嚯嚯眼神的暗示是白予乾的,白予爪子剛舉起來,還沒打它,就嚶嚶嚶裝可憐。
到現在,一到開飯時間,如果白予不先吃,華萊士就是餓得眼珠子要掉出來了,也絕不會先吃。
這就是狗,和狼一樣,是有階級意識的。
甚至,張雲苓從菜場買來,給它磨牙的豬棒子骨,這傢伙也要叼過來,讓白予先品嘗。白予不吃,這傢伙還不高興,又開始嚶嚶嚶,沒轍,白予只能用貓爪子,把棒子骨上本來就少得可憐的肉,刮下來一點,吃進嘴裡。
見白予吃了,華萊士高興得跳了起來,跳著跳著,他看見了自己的尾巴,然後,眾所周知,狗的尾巴,是另一種生物。
華萊士發了瘋一樣,開始追咬自己尾巴,原地無限轉圈。
「唉,狗就是狗,再聰明,還是狗。」
白予也只能搖頭嘆息,華萊士這條狗,比起小徐,還是差遠了,小徐那猴子,完全就是成精了。
晚上七點多,林雁書回來了,手裡還提著一包東西,進門的時候,還一臉疲倦,一看見張雲苓,也不知道為什麼,立刻恢復了神采。
林雁書急匆匆走上來,問道,「雲苓姐,這麼早,今天沒去義診?」
「就要過年了,這兩天,我準備弄點臘肉,熏魚,醫館交給辛夷了。」
張雲苓答道。
「哦。」林雁書哦了一聲,「雲苓姐,等會兒給你看個好東西,對了,你洗腳沒?」
張雲苓一臉的疑惑,怎麼如此的跳躍?
白予也是同感,上一句還在說給你看個好東西,下一句就問你洗腳沒,這是什麼邏輯?
「沒洗。」
張雲苓答道。
「等下燒水,一起洗,那個,雲苓姐,你的藥粉,還有嗎?」
林雁書問道。
所謂的藥粉,白予也知道,是張雲苓的家傳秘方,洗腳的時候,摻進水裡,可以讓腳底的死皮老繭消退,恢復光潔白嫩。
當初張雲苓一個來自西川的外地人,而且還是一個年輕的女人,即便佩戴一枚銀鈴,也不被信任。人就是這樣,醫生總是越老越吃香,男的比女的更吃香,本地的比外地的更吃香。
後來,張雲苓能夠站穩腳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種藥粉,現如今是蒸汽時代,早已經不是百年前那種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時代,尤其是在漢昌這種商業都市,女人也少不了為了工作奔波忙碌。
這一奔波,腳就不可避免的要起死皮繭子。
可偏偏,玩腳,又是華夏的傳統藝能。
這傳統藝能,還越發的流行。
於是,張雲苓的這種洗腳藥粉,就是風口上的豬,大賣了,一時間,許多夫人小姐,都知道了有這樣一位張醫生。
「有啊,正好,我看你一副累了的樣子,走了不少路吧。」
張雲苓答道。
「那可不是,累死我了,早知道,該雇輛馬車的。」林雁書忍不住抱怨道。
過了一陣,水燒好了,林雁書端來一個大木盆,摻入熱水,撒上藥粉,兩人一起洗腳。
張雲苓的雙腳腳趾纖巧,腳背光潔細膩,白如羊脂。
林雁書腿長,腳也張雲苓的腳大出幾號,不過,她希臘腳型,腳掌窄長,腳背光滑,看不到任何青筋,獨有一種不同的美感。
洗著到一半,林雁書突然伸腳過去,長開腳指,輕輕用力,夾了夾張雲苓的腳肚子。
張雲苓拍開林雁書的腳,也是無奈,「雁書,你都這麼大了,怎麼還跟個小孩一樣。」
林雁書一嘟嘴,「雲苓姐,你一點也不好玩,和紋鳶姐一起洗的時候,我們玩的可歡了,雖然我總是夾不過她。」
「隨你怎麼說,我洗好了。」說罷,張雲苓抬起腳,開始擦拭。
沒一會兒,水開始冷了,林雁書也拔出雙腳。
擦乾之後,林雁書拿了一個小剪刀過來,開始修剪腳指甲,剛剪下一個月牙兒,正要扔地上,卻被張雲苓阻止了。
「別扔地上。」
「為什麼?」
林雁書疑問。
張雲苓尷尬笑了笑,怎麼還當真了?
升職之後的林雁書,不再是單獨行動的記者,生了欄目主編,在江夏報館,也算得上中層了,沒辦法像過去那樣,以各種理由遲到早退,甚至曠工。
自然也沒時間遛狗。
張雲苓輕輕推開林雁書的腦袋,「反正無極在我醫館那裡,也是躺那兒一動不動,他吃得又多,越來越胖了,不如給他找點事做,消消食。」
「對。」
林雁書表示一萬個同意。
至於白予,一隻貓,是沒有發言權的。
反正組織已經決定了,由他來遛狗,他難道還能謙虛一下?念詩就更別想了。
從此,白予的日常中,就多了一份工作,遛狗。
江漢縣也多了一道奇異的風景,每天下午,總能見到,一隻中分黑白花貓叼著狗鏈子,趴在一隻中分黑白花狗身上,把狗當馬兒騎。
真不是白予原意騎華萊士這條瘋狗,實在是如果他不騎,就只能被這條隨時要衝刺一波的狗拖著走,就像是古代打勝仗的騎兵,把俘虜托在馬後面狂奔那樣。
你說白予一階命圖「寄奴」都拉滿了,怎麼還這麼沒牌面?
那是因為,下午,白予大部分的力量,意識,都要用來去操控傀儡人偶,忙著籌備各種事情,本體完全是提不起勁的狀態,不用這種姿勢,就只能被拖著走。
經過兩三天的磨合,白予作為一隻貓,已經成為了一名合格的狗騎士。
而華萊士,雖然血里流著紅牛,隨時準備沖沖沖,但作為一隻邊牧,他的腦子在狗裡面,也算得上優秀。
漸漸的學會了接受白予的指令,不再爆沖。
要再過幾天,白予感覺他和華萊士來個盛裝舞步都不是問題。
但,偶爾也有例外,比如說,華萊士在郊外一些地方,看到羊的時候。
華萊士一看到羊,比看到吃的還興奮,不要命的就衝上去。
這個時候,白予就只能拿出吃奶的力氣,猛地往後扯繩子,「馭馭馭馭。」讓華萊士這狗停下來。
最後,華萊士只能依依不捨的看著那幾隻羊離去,發出嗚嗚的聲音。
折騰得差不多了,白予就調轉狗頭,去固定的地方,與自己的傀儡人偶匯合,將傀儡人偶收回白色小球里,再返回蔣紋鳶的住宅。
貓與狗的日常,差不多這樣。
轉眼,又是一周過去了。
不知不覺間,華萊士這隻邊牧,對白予的態度,也有了不小的變化,從最開始偷白予的貓糧,自己跑路還裝無辜,幹了壞事,還用賊嚯嚯眼神的暗示是白予乾的,白予爪子剛舉起來,還沒打它,就嚶嚶嚶裝可憐。
到現在,一到開飯時間,如果白予不先吃,華萊士就是餓得眼珠子要掉出來了,也絕不會先吃。
這就是狗,和狼一樣,是有階級意識的。
甚至,張雲苓從菜場買來,給它磨牙的豬棒子骨,這傢伙也要叼過來,讓白予先品嘗。白予不吃,這傢伙還不高興,又開始嚶嚶嚶,沒轍,白予只能用貓爪子,把棒子骨上本來就少得可憐的肉,刮下來一點,吃進嘴裡。
見白予吃了,華萊士高興得跳了起來,跳著跳著,他看見了自己的尾巴,然後,眾所周知,狗的尾巴,是另一種生物。
華萊士發了瘋一樣,開始追咬自己尾巴,原地無限轉圈。
「唉,狗就是狗,再聰明,還是狗。」
白予也只能搖頭嘆息,華萊士這條狗,比起小徐,還是差遠了,小徐那猴子,完全就是成精了。
晚上七點多,林雁書回來了,手裡還提著一包東西,進門的時候,還一臉疲倦,一看見張雲苓,也不知道為什麼,立刻恢復了神采。
林雁書急匆匆走上來,問道,「雲苓姐,這麼早,今天沒去義診?」
「就要過年了,這兩天,我準備弄點臘肉,熏魚,醫館交給辛夷了。」
張雲苓答道。
「哦。」林雁書哦了一聲,「雲苓姐,等會兒給你看個好東西,對了,你洗腳沒?」
張雲苓一臉的疑惑,怎麼如此的跳躍?
白予也是同感,上一句還在說給你看個好東西,下一句就問你洗腳沒,這是什麼邏輯?
「沒洗。」
張雲苓答道。
「等下燒水,一起洗,那個,雲苓姐,你的藥粉,還有嗎?」
林雁書問道。
所謂的藥粉,白予也知道,是張雲苓的家傳秘方,洗腳的時候,摻進水裡,可以讓腳底的死皮老繭消退,恢復光潔白嫩。
當初張雲苓一個來自西川的外地人,而且還是一個年輕的女人,即便佩戴一枚銀鈴,也不被信任。人就是這樣,醫生總是越老越吃香,男的比女的更吃香,本地的比外地的更吃香。
後來,張雲苓能夠站穩腳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種藥粉,現如今是蒸汽時代,早已經不是百年前那種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時代,尤其是在漢昌這種商業都市,女人也少不了為了工作奔波忙碌。
這一奔波,腳就不可避免的要起死皮繭子。
可偏偏,玩腳,又是華夏的傳統藝能。
這傳統藝能,還越發的流行。
於是,張雲苓的這種洗腳藥粉,就是風口上的豬,大賣了,一時間,許多夫人小姐,都知道了有這樣一位張醫生。
「有啊,正好,我看你一副累了的樣子,走了不少路吧。」
張雲苓答道。
「那可不是,累死我了,早知道,該雇輛馬車的。」林雁書忍不住抱怨道。
過了一陣,水燒好了,林雁書端來一個大木盆,摻入熱水,撒上藥粉,兩人一起洗腳。
張雲苓的雙腳腳趾纖巧,腳背光潔細膩,白如羊脂。
林雁書腿長,腳也張雲苓的腳大出幾號,不過,她希臘腳型,腳掌窄長,腳背光滑,看不到任何青筋,獨有一種不同的美感。
洗著到一半,林雁書突然伸腳過去,長開腳指,輕輕用力,夾了夾張雲苓的腳肚子。
張雲苓拍開林雁書的腳,也是無奈,「雁書,你都這麼大了,怎麼還跟個小孩一樣。」
林雁書一嘟嘴,「雲苓姐,你一點也不好玩,和紋鳶姐一起洗的時候,我們玩的可歡了,雖然我總是夾不過她。」
「隨你怎麼說,我洗好了。」說罷,張雲苓抬起腳,開始擦拭。
沒一會兒,水開始冷了,林雁書也拔出雙腳。
擦乾之後,林雁書拿了一個小剪刀過來,開始修剪腳指甲,剛剪下一個月牙兒,正要扔地上,卻被張雲苓阻止了。
「別扔地上。」
「為什麼?」
林雁書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