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死也不會放過你個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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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頭沒尾,若有所指的又對文蕭薔甩出這麼一句,在場幾人,包括李志都是一頭霧水,只有文蕭薔美目陡然亮了亮,但看到油盡燈枯的文華老爺子,又瞬間黯淡起來。

  「好了,你們出去吧,蕭薔你明天,帶著李志在燕京玩一天吧。可惜爺爺年紀大了,只能在家裡看看文件,不能陪你們出去玩兒了,不然用力太多,又給華先生的治療帶來麻煩…」

  生死看淡的超然,還有著幾分緬懷與幽默,文華老爺子並不是羅嗦的人,而且就算到了這個地步,他也並不算清閒無事,至少旁邊那一大堆未看完的文件,提醒著眾人。

  明知只有幾個月的壽命,虛弱到這樣的地步,還有事要處理,老英雄之所以為人們所敬佩,是有原因的…

  「等等!」眾人在文華老爺子的吩咐下,打算離開,李志卻鬆開了文蕭薔的手,身體不為所動。

  李志還有話要說,眾人皆是有點奇怪,看向文蕭薔帶回來的這個清瘦青年。

  「我在屋子裡的中藥味中,嗅出了一些野山參的氣息,想來上一次華神醫去東北購藥,就是為了文爺爺吧。」語氣淡然,李志伸手,分別摸了摸自己大衣兩邊的衣兜,絲毫不在意暗中,已經有高手瞄準了他的要害部位,沉聲道:

  「如果野山參對文爺爺的病情有用的話,小子這一次正好帶了兩株,作為和文爺爺初次見面禮物,還望文爺爺不要拒絕。」

  帶了兩株野山參,要送禮物給文華。

  聽到李志言之鑿鑿的聲音,文蕭薔愣了愣,美目中瞬間閃出一絲感動之色。

  他竟然悄悄為爺爺準備禮物了,甚至我文蕭薔一點風聲,都沒有聽到過。這傢伙做事,真讓姑奶奶心裡甜甜的,看來爺爺說得對…

  站在文蕭薔身邊,雖然並不相信李志這個窮學生,能送出多少年份的野山參,但鍾迎梅還是很安心,至少這樣說明,李志這青年人,不是文蕭薔花錢租來的。

  文蕭薔一個警察,能有多少工資,而野山參價格都不低,文蕭薔花錢租了李志,就絕對再買不起這玩意兒了。

  而華溫茂,在聽到李志的話後,身體猛然顫了顫。

  這傢伙他可是接觸過的,上次一株兩百年的野山參,都跟沒事人一般,說給自己就給自己了,能讓他當成禮物送過來的,年份定然不低。

  可惜啊,文華老爺子的身體,已經到了油盡燈枯的地步。上次那一株野山參,只是勉強吊住老爺子的命,他的身體已經對野山參有了抗藥性,現在就算再來兩株百年以上的,基本上也沒什麼大用了。

  幾人心思各異,時間剛剛過去了三分之一秒,李志伸手,已經從大衣口袋中,掏出了兩株白白胖胖的人參。

  這人參其實是李志,剛剛分神從桃園空間拔的,由於事先沒有準備,也沒有禮物盒子之類的乘裝,用意念在桃園內,撣乾淨人參上的土,李志直接將它甩了出來。

  幸好現在是秋天,小爺還穿了外套,看來小爺得準備一個背包什麼的,時刻候著了,免得日後再從桃園掏東西,搞得像變魔術一般驚世駭俗。

  打定主意,目光悄然掃視幾人,見他們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己拿出的人參上,並沒有再也自己是怎麼拿出來的,李志微微鬆一口氣。

  「這…」最先開口的是華溫茂,本來還在為文華的病情感慨的他,看到李志手中那兩顆人參時,眼睛一瞬間就直了。

  兩步走過來,從李志手中小心翼翼的接過、粗細如同胡蘿蔔一般的人參,華溫茂老臉上皮膚不住的顫抖,哆嗦著沙啞開口道:

  「竟然是千年以上野山參王!這世間價值連城的至寶吶!」

  「小子,上一次在蕭家,一株六十年的野山參,你都能找個破木盒子裝著!現在千年以上的野山參王,你竟敢如此暴遣天物!我華溫茂……」

  語無倫次,震驚中還帶著濃濃的憤怒,華溫茂這一次是真的惱了,當即也顧不上幫李志兜底了,直接開口呵斥道:

  「你竟敢將這樣的至寶,胡亂塞在大衣兜里,若是這兩株參王有個三長兩短,老夫就算是死,也不會放過你這個二百五!」

  華溫茂這一嚴重失態的呵斥,在場幾人瞬間便知道了,李志輕描淡寫從衣兜里掏出的東西,價值昂貴到了何種程度!

  千年以上野山參王,那可是有價無市,在神話傳說中都成精了的仙藥啊。

  就算是華夏古時候封建王朝時期,原始森林密布,這玩意兒也不常見,每出現一次,都會搞得血雨腥風的。

  更有甚至,直接因為向那時候的皇帝進獻了一株參王,就當大官的。

  「廢這麼多話幹什麼,你先看看這玩意兒對文爺爺有沒有用,要是有用不夠的話,小爺再去搞兩株來。」華溫茂盛怒之下的呵斥,李志根本不在意,只是急著催促道。

  這一催促,堂屋內幾人,包括文華身邊那顫顫巍巍的老伯,都兩眼一黑,險些昏死在地上。

  再去搞幾株,你丫的真當千年野山參王,是地里的蘿蔔啊,想拔就拔?

  「華先生別生氣,李志一直都是這樣的性格,可能他真的,不知道野山參王的貴重性呢。」聲音都在打顫,文蕭薔握住李志的手,俏臉上泛起的感動與情意,已經完全控制不住的溢出來了。

  文蕭薔雖然有點一根筋,但她並不是笨蛋,說出這句話,是連她自己都不相信的。

  李志怎麼可能不知道這東西的重要性!甚至這東西,可能是他家傳了無數代的傳家寶。

  千年以上的仙藥啊,光是這個年份就足夠聳人聽聞的了。

  這笨傢伙一定是擔心,這東西太貴重,擔心爺爺和我文家,不願意接受他這禮物。這才做出一副傻乎乎的模樣,胡亂將這東西收在衣兜里,再拿出來,給人一種有眼不識金鑲玉,土鱉的形象。

  要是一般人,有這麼貴重的東西,肯定想著拿來如何要挾我們了。

  但李志,竟然以如此拙劣的表演送禮,傻傢伙,大笨蛋,姑奶奶愛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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