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曾自學……母豬的產後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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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弟,今年才不過十六?」似乎覺得打擊還不夠,劉備又加上了這麼一句話。

  瞬間,閻義就坐不住了,他拿著一塊西瓜就走了出去,半晌後,找到了一個比較偏僻的角落,開始唉聲嘆氣了起來。

  郭嘉本來還以為,方莫會比自己大很多,他可以找機會去將方莫給拉下來,然而現在……

  狗屁啊!

  他怎麼把年紀給忘了?

  一個還沒有什麼閱歷的傢伙,現在就有了這種實力,要是之後有了十幾年的閱歷,那還了得?不成了老狐狸才真是見鬼了。

  他也深深地受到了打擊,接著便悶頭走了出去。

  尋找到了一個角落,他正準備嘆氣,便聽到了另外一人的嘆息。

  「吾年逾三十四五,空有涼州名士之頭銜,不想,今日一個比我小上一半,甚至還沒我兒子大之人,竟是做出了如此逆天之舉,慚愧啊,悲哀啊!」閻義蹲在角落裡,望著天空,又低下頭吃了一口瓜。

  悄悄地。

  郭嘉從旁邊溜了走。

  他知道,現在的閻義正處於極大的打擊當中,若是他留下來,恐怕會給對方的身心,造成更為恐怖的打擊。

  他只能是找了另外一個角落,開始慢慢的蹲下去,拿了一根木棍,開始畫圈圈了。

  想他如此聰明之人,甚至自詡整個天下和他相仿之人恐怕都沒有幾個的傢伙,今天卻是受到了如此重大的打擊,實在是對他的成長頗為不利……

  ……

  ……

  方莫可不知道,自己連回去都沒回去,就已經順手的完成了裝逼,他此時正在研究豬。

  豬這種生物,在這個時代其實是一種大多數人都期盼的肉類,但是,對於中上層來說,這又是不可入口的。

  嗯,倒不是他們都相信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該怎麼入口。

  或者說,在還沒有「挑豬」這個行業之前,也只有人才會去受如此恐怖的刑罰,普通的動物,一輩子都遭遇不到。

  既然如此,那就代表著他們根本就不可能去嘗試這種東西。

  太腥臭了。

  而且蔥姜蒜也是制約的一種。

  但是方莫在想,自己能不能將豬肉慢慢的推廣開來呢?

  後世當中,什麼東坡肉,紅燒肉,各種各樣的小炒肉,那叫一個舒坦,就連掛了一個人,都得先殺一頭豬,然後村口蹲著一些人收錢,每人幾塊錢,或者幾十塊錢,便能進去享受一頓豐盛的燉菜。

  這可是傳承的瑰寶,而且也算是華夏的一種手藝了。

  最先開發出來,肯定是有好處的,起碼不會讓某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影響到。

  畢竟,誰都是扔不下這一口的。

  而現代……

  大多數人都選擇了牛羊肉,哪怕是劉關張這三個典型人物,接受了他的某種設定,甚至因此愛上了這一口,可是招待客人時,仍舊會選擇牛羊肉。

  嗯,快了。

  即將到來的亂世當中,東漢末年是會有一個立法的,也就是說,從今往後,一直近千年,牛都會被保護起來,到時候,大家就只能吃點羊肉了,到了宋代,羊肉也變得稀少了,畢竟宋朝只有南方,而北方才是養育牛羊的好地方。

  只是說適合不適合,方莫可沒有說那地方不能養活牛羊,若是不然的話,他們那邊如何耕地呢?

  也是因此,從宋朝開始,加上蘇東坡發明了小火燉肉,慢慢的,這東西才開始正式的登山了飯桌,而普通人說不定還吃不到……

  「我靠!天才啊!」

  「我都沒想到,豬還能用來種地?」

  方莫看傻了都。

  根據典籍記載,牛和豬是能夠進行種地的,雖然豬絕對沒有牛那麼的高大上,也沒有牛的力氣更大,可這年頭,誰能買得起一頭牛呢?除了世家豪門之外,大多數百姓都不會這麼選擇,而且他們想去借,別人還不借呢。

  就像是那句笑話裡面說的,如果加減法裡面,低位數減不開怎麼辦?當然是去借高位數了,可是高位數不借怎麼辦?

  那就沒辦法了……

  他們只能用另類的東西,比如說豬去進行耕地。

  這記載看得方莫腦袋都大了,如果不是確定這記載肯定不會有假,而且他出去就能看到的話,他絕對會以為,這傢伙瘋了。

  一個只能在飯桌上面見到的東西,怎麼可能會去耕地?

  然而,還真就是這樣的。

  這就尷尬了啊。

  尷尬過後,他便開始迅速的尋找起了信息。

  他覺得,既然豬能夠用來耕地,而且是一種小家族,平民百姓的專用,那麼這東西是不是會多一點呢?

  「要是多起來,那咱可就能發揮作用了!」方莫傲然的抬起頭,大步向著書櫃走去,一邊還嘟嘟囔囔的道:「想當年,本人自學母豬的產後護理,就為了跟人當一次槓精,今天看來,還真是學對了……」

  可不是學對了嗎?

  什麼東西,要是沒有科學的養殖技術,那怎麼可能會成功呢?

  因此,方莫很快就想通了幾個節點。

  比如他可以儘快的將豬養殖起來,至於所需要的飼料?不好意思,寒瓜的藤蔓是不能吃的,也正是因此,完全可以用來養活一些牲口,牛就不說了,但是羊和豬肯定是能養活的,如果曬乾了,牛也不是不能養。

  這下子,體系就算是建立起來了。

  「只要到時候,能夠讓糧食供應上,順便挖一挖大漢的牆角,給百姓們更多的糧食,讓他們把手裡的寒瓜賣掉……」

  「嘶!」

  「幸福感源源而來啊!」

  他帶著笑容,打開了幾個竹簡。

  在這裡面,他讓人登記過一些牲口的數量,他不知道豬有沒有被登記過,但是這東西吧,好歹也是個牲口,肯定會有的,不是嗎?

  當然了。

  有一樣東西,其實是很多家裡都會養的。

  那就是……

  土狗。

  而且這東西,在這個時代里,還算是一種高品格的東西,遠的不說,就說秦朝的丞相李斯,都曾經發出過感嘆,很想學習少年時,帶著黃狗去逐兔。同時,還聽說一種野史記載,秦始皇大大在統一六國的時候,手上就沒離開過狗的繩子。

  可以說,那條狗比後世的人都要幸福,包括方莫。

  畢竟那可是始皇帝啊,而且還能見到他進行大一統的戰爭,這還不夠爽嗎?

  穿越成那條狗,那可真是逆天了!

  有這樣的信息存在,也就代表著,狗肯定是有的,雖然殺狗是一種很不友善的行動,可是祖先連飯都吃不上了,殺個狗,應該不會被人給說吧?更何況,現在要是有了動保之類的,估計很快就得被人給噴死。

  牛不算。

  但除了牛之外,誰敢說其他的東西不能用來吃,首先,你得解決祖先們的吃飯問題……

  所以道德上,甚至譴責上,方莫肯定是不會被任何人給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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