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驛騎如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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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恍惚之間,漢呂后九年春三月,也已在諸般瑣事之中走入尾聲。

  作為漢室都城,長安算得上是整個中原,乃至於整個世界都罕見的繁華昌邑。

  雄偉的長安城牆,高三丈五尺,底寬一丈五尺,頂寬九尺,周長更是將近六十五里①,占地面積將近十萬畝(大畝)。

  便是在這座長寬各十五里左右,且近一半城區被長安、未央兩宮占據的都城之內,生活著八萬餘戶人家,共計二十餘萬人。

  當然,作為農耕政權,這二十萬長安百姓自是不可能完全封閉式生活在長安城之中——長安百姓名下的田畝,都散布在長安城外。

  正如此時,未央宮內的劉弘在張蒼怒目圓睜之下,視死如歸般灌下又一碗藥湯,周勃和劉揭在曲逆侯府內跪坐於陳平塌邊,朝中重臣則大都忙著跟匈奴使團扯皮的時節,長安百姓,已經開始拖家帶口從各城門走出長安城,準備著即將到來的春耕。

  洶湧的渭水雖然並未因凜冬而凍結,但水流量依舊還沒達到灌溉農田的底部,所以現在,百姓的工作還普遍停留於翻土、除草,以及挖出田渠中累計的淤泥。

  在人群中,不難發現一個個扎著總角小辮,身上衣袖袍尾都長出一大截,一綹鼻涕滴溜在口鼻間的稚童,懂事的提著石制乃至於木製的農具,跟在父親身後。

  至於成年女子,則是鮮有出現在出城下田的人群之中——此時天剛亮不久,各家各戶中的女子都忙著埋火造飯,趕在正午之前將熱乎的飯食送到田埂,讓丈夫和兒子們吃一頓飽飯,好完成下午的工作。

  這種情況下,一個手提木耒,肩抗竹籃,身後還背著乾糧袋的男子,就顯得極為突出。

  ——沒有妻子做飯,女兒又不便出門,何廣粟只能將朝食提前帶上,免得餓肚子。

  說來,漢室對女子的禮教束縛還沒有那麼嚴格,甚至可以說是近乎沒有限制。

  與後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才能稱之為大家閨秀所不同,女子在漢初的社會地位,幾乎不亞於新時代——在漢室,女子是可以做戶主的!

  與禮教昌盛的宋明亦有所不同的是,漢室百姓非但可以有『父休妻』的情況,女子同樣可以一紙修書,將丈夫踹了,並毫不受歧視的組建新的家庭。

  再嫁的女子在漢室也不會受到歧視,反倒會比初婚的女子更受歡迎——尤其是帶著孩子的!

  這,就與時代背景有關了:相較於初次婚配,未曾『證明』過自己生育能力的少女,無疑是有過『成功經驗』的二婚婦女,更能承擔起此時大於天的『血脈傳承』這個艱巨的任務。

  而漢人又尤其終是血脈的傳承,極其敬畏祖先,且深信人死之後會在陰間繼續生活。

  漢人最恐懼的從來不是死亡,漢律中最嚴重的懲罰也根本不是死刑!

  漢人恐懼的,是死後以發覆面,無顏面對列祖列宗,沒有後嗣獻上祭祀血食,在陰曹成為孤魂野鬼。

  而死刑在漢律中也並不算太嚴重——漢室的死刑,是可以光明正大到官府花錢贖罪,甚至以爵免罪、抵罪的。

  此時的極刑,是腰斬!

  或許對後世人而言,無論是被勒死,被砍頭,亦或是被攔腰劈斷,都是一個性質:死。

  但在漢室的普世價值觀中,『全身而死』和『被劈成兩半』,差別比死和不死之間還要大!

  此時的百姓普遍認為,人死後魂魄落入陰曹,且會保留死時的狀態,乃至於表情。

  所以上吊死、投河死等『全身而死』的死亡方式,都是百姓可以勉強接受的。

  到了貴族階級,更是延伸出了逼格高高的『吞金而死』。

  而腰斬,便是漢人最恐懼的一種刑罰——在此時的漢人看來,被攔腰截成兩段,就必然會魂飛魄散,從此消失在天地之間!

  也正是這個固有觀念,在漢室逐漸發展出非常愚昧的『厚葬之風』:認為人死後依舊會存在的漢人,奉行『誓死如奉生』的喪葬習俗,以求故去的親人能在冥冥中的時節過的更好。

  何廣粟便是厚葬習俗下深受『迫害』的典型之一——妻子的意外亡故,在讓何廣粟失去伴侶,整個家庭失去內部工作者的同時,將何廣粟家中本還算樂觀的經濟狀況一朝破壞。

  如果妻子還在,何廣粟便不用將家中田畝的七成盡數賣出;坐擁百畝田地,再稍稍省吃儉用,何廣粟絕對有機會在有生之年積攢下小几萬錢,給兒子留下殷富的家底,並讓女兒體面的嫁出去。

  但現在,這一切都已破滅——家中三十畝田,根本養不活家裡的三張口;不出意外,何廣粟這一生都要忙碌於生存。

  如果不再遭遇變故,何廣粟也只能勉強保證將兒子拉扯大,送入軍中——立不立得功勳且不論,糧餉起碼能填飽肚子。

  再加上家中僅剩的三十畝田,也能尋個親,將何廣粟這一脈傳承下去。

  至於女兒,何廣粟則已經無能為力了···

  即便當初女兒出生時,出生時日晚報了幾個月,但在今年開春之後,女兒也終是不可避免的被內史列入『滿十六歲而未嫁』的晚婚名單,成為了內史屬衙的重點關注對象。

  何廣粟甚至已經得到了明確的期限:如果到了夏五月,女兒還沒有嫁人,那何廣粟就要開始負擔起每個月一百二十錢(一算)的超高罰款!

  看上去,一百二十錢並不算多,只是一石半粟米的價格;但對本就赤貧的何廣粟而言,每月一百二十錢的『計劃外支出』,其意義完全不亞於借了高利貸···

  如今的家中狀況,使得何廣粟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將女兒嫁給更為赤貧的閒人懶漢,要麼,就是將女兒賣於高門,以為姬妾奴僕。

  將女兒嫁給門當戶對的人家,就意味著對方家中也只有三十畝左右的農田;而成婚分家之後,女婿能分到多少,還得看他們家有多少兒子、女婿是不是家中長子。

  即便女婿將來能有三十畝田,女兒嫁過去也未必能有什麼好日子過——三十畝田,意味著一年不到百石的糧食產出(稅前);頂多能勉強養活兩口人。

  等女兒剩下第一個孩子之後,女兒所要面臨的,恐怕就是被掃地出門,另謀親事···

  出於對女兒的疼惜,何廣粟只能放棄這個選擇,而爭取將女兒送入高門之中,以求女兒能安穩的度過並不美滿的一生。

  但不知為何,原本談好的田氏又一改往日作風,非但不再購買奴僕,更是揚言要將家中奴僕放出去一大半!

  別無門路的何廣粟,只能接受這個結果,選擇···

  逃避。

  ——自上吊未果,臥榻修養之日起,滿打滿算,女兒何奾已經有將近三個月沒有出過家門了。

  而何廣粟之所以將女兒『囚禁』在家中,則是出於一個極其無奈,又只能接受的最後選項:報斃。

  若到五月,還是沒能找到解決方法,何廣粟只能向官府報告:女兒病逝。

  這樣一來,內史自然不可能因為『死去』的何奾沒嫁人而罰款;但自此,何奾的戶籍就將被註銷,徹底成為黑戶。

  嫁人自是不用再想,最糟糕的狀況,就是何奾將自此深居家中,連街坊鄰里都不能再見···

  「唉,若有戰事便好了···」

  自安城門走出長安城,路過由新設強弩都尉部駐紮的南營,何廣粟不用發出苦澀的感嘆。

  何廣粟年過三十,自是已經過了被納入長安兩軍,成為常備野戰軍一員的黃金年齡;但若有戰事,何廣粟曾經歷任於邊軍的資歷,絕對可以為他贏得成為『別部』的機會。

  而且現如今,原南軍已經正式改編為強弩都尉部;光從這個編制名稱來看,就可以知道此部,當以弓弩部隊為主。

  何廣粟在隴右服役時,恰恰是材官!

  無論是持重盾為弓弩集群提供防護,還是親自持弩機進行射擊,對何廣粟而言都不在話下。

  當今在北軍和強弩校尉之間,又尤其看重強弩校尉部;一旦起戰事,強弩都尉部必然會奉詔出征!

  屆時,何廣粟就能以『故隴右都尉部材官伍長』的身份,正式成為漢室中央軍的一員——哪怕是暫時性的。

  戰爭,算是何廣粟如今所面臨的局勢最好的解決方案了。

  只要以材官的身份參戰,何廣粟就有信心分潤到一定的軍功——哪怕沒有爵位,也能有大幾千錢的收入。

  若是不幸亡故,更是不用擔心喪葬之事——太祖高皇帝律令:凡軍士戰亡,一應喪葬之事,包括但不限於棺斂衣衾(qīn)等,俱由上官負責!②

  與此同時,還會有一筆相當不菲的撫恤送到家中,有了嫁妝,女兒便也不愁找不到好人家。

  至於兒子,更是有可能被聖天子召至上林苑養魚,並最終成為光榮的禁軍一員!

  想到這裡,何廣粟就不由黯然神傷起來:上倉為何獨薄吾一人?為何不送來一場解救家庭的戰爭?

  「該上田埂咯~」

  「再如何看,爾也無從入得強弩都尉。」

  一聲溫和的呼喚聲傳來,方將何廣粟神遊的心緒拉回;回過頭去,就發現鄰居何伯駐足而立,牽著兒子何未央,等候自己。

  低下頭,何廣粟才發現自己不知何時,已經站在了南營外百步處,再靠前一點,恐怕就會被營內射出的箭矢呵止。

  正當何廣粟無奈的低下頭,準備回到前往田畝的土路上時,就見一騎自對面飛馳而來。

  「避!避!」

  因心緒飛散而走出土路的何廣粟自是逃過一劫,在道內側身等候的何老頭,確實差點被那飛馳而來的騎士撞翻在地。

  慌忙上前,確認兒子和老何頭沒事之後,何廣粟便滿是怒火的回過神,正欲呵斥,就如被施樂定身術般,呆愣在原地。

  那騎士身後的黑色角旗,亦是在緩緩升起的朝陽中,發出令人膽戰的光芒。

  「一,二,三···」

  數清騎士背後的角旗數量之後,還沒等何廣粟算出,就聞一聲高亢的吼喝聲自一旁的南營外傳來。

  原本空無一人的道邊,突然站起一個便是灰塵的士卒,向著營內撒丫跑去。

  「速稟都尉,關東八百里加急!」

  看著那軍士遠去的背影,何廣粟顧不上詫異於南營的哨位分布,只痴楞的稍抬起頭,望向頭頂紅透半邊的天空。

  「太一神,顯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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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1.武伯倫編著《西安歷史述略》中記載,漢長安城周長六十五里,高三丈五尺,底寬一丈五尺,頂寬九尺;這一段描述,均已漢時的度量衡為單位。即:長安城周長約二十七公里,高八米,底寬三米餘,頂寬近兩米。

  但從《三輔黃圖》以及《資治通鑑》所記載的長安城建造時常、勞役人數來判斷,長安城應該比《西安歷史述略》所記載的要稍大一些,對漢長安城遺蹟的考古研究,也同樣證明了這一點。

  不過具體參數,佐吏沒能找到準確可考的資料,所以暫且以並不十分準確地《西安歷史述略》記載的數據為主。

  至於漢長安城百姓數量,則是在西漢末年的記載上乘以百分之八十取得,畢竟王朝建立之初,都城人數相對較少也比較合理。

  2.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解》中所錄之《亡律》記載: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衾棺斂,轉送其家,祀以少牢,長吏視葬。

  譯:有戰士陣亡,上官應該負責喪葬服飾,棺材靈柩以及斂屍等事務,將烈士遺體送回其家中,送上少牢規格的祭品(豬羊各一),並且主官親自參加葬禮,確保以上條例完成。

  而根據佐吏多方查閱,最終發現這條律令並非蕭何編訂漢律才有的,而是早在劉邦尚為漢王的楚漢爭霸時期,就被劉邦推行的烈士撫恤方案。

  從這一點來看,歷史研究者說項羽小氣、吝嗇或許略失偏頗,但說劉邦『對手下大方,懂得邀買人心,照顧士卒』是有史實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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