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爭議
妖都魔潮結束後,無論是在網絡上或者在現實生活中,大家都議論紛紛。
魔潮帶來的經濟損失是難以估量的,整個妖都有將近一半的面積化為廢墟。當然,只要是親眼看過現場直播的觀眾,除卻極個別鍵盤俠,都表示可以理解。
網絡上魔潮相關視頻下方的評論區里,熱評第一條是:「給抗魔物災害的英雄們點讚!」
「哇,魔潮真的太恐怖了,居然會出現那種怪物!」
不過評論區也會出現不和諧的聲音:「你們看看這都保護了些什麼啊,整個妖都都被魔物破壞殆盡了!」
「是啊!冒險者和軍隊什麼都沒保護好!妖都的市民全都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了!」
評論里肯定有人回懟道:「妖都本地人來說一句我們沒有失去家園,只是房子倒了,房子塌了可以再造。」
「就是啊,人家失去的是房子,但是冒險者和軍人付出的可是生命啊!」
魔潮結束,妖都冒協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統計傷亡和損失,生命在魔潮中只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可對失去朋友、家人的人們而言,無疑是一場災難。
萬幸的是,孟明及時回到地表,聖雨風暴祛除了蠅王的詛咒,不然傷亡人數會多好幾倍。
這部分的視頻沒有公開,被政府嚴格下令,封存在中央主控的光量子計算機中。
即便如此,孟明的表現仍舊引發了巨大的反響。
一人獨戰暴食王子的畫面,這部視頻在網絡已經找不到了,少數看過的人在網上通過文字描述,大肆傳播。
「那個冒險者召喚出了好多頭召喚獸,數都數不清,其中有大蛇和獸人。跟一隻噁心的蒼蠅怪大戰了三百回合,電視台的超高速攝像機,把畫面慢放了一千倍,都看的不是很清楚!」
一位普通民眾搞錯了亡靈和召喚獸的區別,卻也把整個過程說的大差不差。
沒看過視頻的人表示質疑:「據我說知,單憑一個人是沒法召喚出那麼多召喚獸的。」
「是真的,我在現場,我就是那台攝像機。」
「當然是真的,視頻我都看過了,只能說懂的都懂,懂的說了也不懂,不如不說。」
「老懂哥了……」
這一次魔潮,全國人民高度關注,到處都在議論妖都,每到那時,總卻少不了孟明的名字。
對孟明身份感到好奇的媒體,當即開始了調查。
妖都魔潮不僅波及全國,連國外也受到影響。各國衛星畫面拍攝到的白金人形,經過多方機構的檢驗調查,已經確定了身份,毫無疑問,絕對是孟明。
能獨自在宇宙空間生存的人類,並且從拍攝畫面來看,孟明能夠實施精準的定點打擊,西方政府對這麼一件『人形的外太空武器』尤為忌憚,因為以目前的科技水平,較難防制來自外太空的打擊。
孟明知道自己在網上火了後,立即找到莫虎,出了一筆錢,在魔都的高檔住宅區買下一棟別墅,讓父母搬了進去。
有莫虎從中協調,購房過程非常順利。只是父母那邊不太樂意,孟明只好把事實真相半真半假說出來,意識到了嚴重性的雙親最終妥協,搬到魔都去了。
父母那邊安置妥當,孟明也就放心了。
隨著孟明的名聲在網絡上越來越大,質疑和批判的聲音相繼出現。
不了解事實真相的人在網上大放厥詞:「為什麼他不一開始就參加行動?假設他真有那麼厲害,那麼數百位冒險者和軍人也就不會犧牲了吧」
孟明閒得無聊的時候翻看到這些言論,一笑了之。
網上的言論並不能對他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孟明又不是明星或者公眾人物,網絡上的形象不會直接影響到他。
「不過,有些人真是不安分。」孟明第一時間向冒協申請了信息保護,其實他不這麼做,個人的信息隱私也被設為絕密文件,不可能外泄。
嗅覺驚人的媒體聞道利益的味道,第一家爆出孟明的真實身份的網站一定會火爆全網,他們派出各種狗仔、偵探,四處搜羅信息,找到了孟明的住處。
孟明家周邊,前來暗訪的記者來了一波又一波,其中也有直截了當的,當面找到孟明,邀請他做專項採訪。
「我說過了,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採訪。」
孟明不厭其煩,可狗仔就像塊狗皮膏藥,怎麼也擺脫不開,各種跟蹤偷拍。
儘管孟明擁有高強的實力,可他們篤定孟明不敢明目張胆的動手,觸犯法律,而且如果能捉到什麼錯漏,那肯定又是一樁大新聞。
金錢的味道,流量的味道,撲鼻而來。
孟明不跟他們廢話,直接學了個【支配人類】,找到狗仔記者,控制他們的大腦,洗去有關自己的記憶。
坐在黑色麵包車裡的狗仔見孟明徑直走了過來,毫不畏懼,搖下車窗,準備用微型相機偷拍幾張照片。
然而,孟明路過麵包車,什麼特殊動作都沒有。只見車內的狗仔翻起白眼,鬆開相機,一陣茫然無措過後,全然記不得自己來這是為了什麼。
「咦?我來這幹什麼?得趕快回去,不然老闆又要罵我消極怠工了。」
孟明看著駛向遠方的麵包車,看著自己的右臂若有所思:「說我是人類,還真有些牽強。」
吸收了神之血與暴食魔性,孟明的生命本質蛻變。肉體上的進化反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站在更高的維度上認知世界。
認知事物的方式角度,完全區別於人類。
以孟明的精神力,別說有多少狗仔,即便是一隻蚊子也不可能瞞過他的感知。
各大媒體派出的狗仔竟然集體失憶,不記得上級委派給他們的任務,若要強行回憶,只會頭疼欲裂。
媒體記者雖然知道這是孟明搞的鬼,但他們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只好不了了之。
由於詭異的集體失憶事件在業內傳遞開來,導致沒有狗在記者願意接這個任務,就算有幾個不信邪的,為了高額報酬和在業內一舉成名的機會挑戰孟明,下場仍是一樣,相關記憶全部消失,有幾個還帶了一身傷回來。
報警都沒法立案,一是狗仔記者在沒有監控的地方受傷,二是他們記不起犯人的長相,甚至連過程都不記得。
魔潮帶來的經濟損失是難以估量的,整個妖都有將近一半的面積化為廢墟。當然,只要是親眼看過現場直播的觀眾,除卻極個別鍵盤俠,都表示可以理解。
網絡上魔潮相關視頻下方的評論區里,熱評第一條是:「給抗魔物災害的英雄們點讚!」
「哇,魔潮真的太恐怖了,居然會出現那種怪物!」
不過評論區也會出現不和諧的聲音:「你們看看這都保護了些什麼啊,整個妖都都被魔物破壞殆盡了!」
「是啊!冒險者和軍隊什麼都沒保護好!妖都的市民全都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了!」
評論里肯定有人回懟道:「妖都本地人來說一句我們沒有失去家園,只是房子倒了,房子塌了可以再造。」
「就是啊,人家失去的是房子,但是冒險者和軍人付出的可是生命啊!」
魔潮結束,妖都冒協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統計傷亡和損失,生命在魔潮中只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可對失去朋友、家人的人們而言,無疑是一場災難。
萬幸的是,孟明及時回到地表,聖雨風暴祛除了蠅王的詛咒,不然傷亡人數會多好幾倍。
這部分的視頻沒有公開,被政府嚴格下令,封存在中央主控的光量子計算機中。
即便如此,孟明的表現仍舊引發了巨大的反響。
一人獨戰暴食王子的畫面,這部視頻在網絡已經找不到了,少數看過的人在網上通過文字描述,大肆傳播。
「那個冒險者召喚出了好多頭召喚獸,數都數不清,其中有大蛇和獸人。跟一隻噁心的蒼蠅怪大戰了三百回合,電視台的超高速攝像機,把畫面慢放了一千倍,都看的不是很清楚!」
一位普通民眾搞錯了亡靈和召喚獸的區別,卻也把整個過程說的大差不差。
沒看過視頻的人表示質疑:「據我說知,單憑一個人是沒法召喚出那麼多召喚獸的。」
「是真的,我在現場,我就是那台攝像機。」
「當然是真的,視頻我都看過了,只能說懂的都懂,懂的說了也不懂,不如不說。」
「老懂哥了……」
這一次魔潮,全國人民高度關注,到處都在議論妖都,每到那時,總卻少不了孟明的名字。
對孟明身份感到好奇的媒體,當即開始了調查。
妖都魔潮不僅波及全國,連國外也受到影響。各國衛星畫面拍攝到的白金人形,經過多方機構的檢驗調查,已經確定了身份,毫無疑問,絕對是孟明。
能獨自在宇宙空間生存的人類,並且從拍攝畫面來看,孟明能夠實施精準的定點打擊,西方政府對這麼一件『人形的外太空武器』尤為忌憚,因為以目前的科技水平,較難防制來自外太空的打擊。
孟明知道自己在網上火了後,立即找到莫虎,出了一筆錢,在魔都的高檔住宅區買下一棟別墅,讓父母搬了進去。
有莫虎從中協調,購房過程非常順利。只是父母那邊不太樂意,孟明只好把事實真相半真半假說出來,意識到了嚴重性的雙親最終妥協,搬到魔都去了。
父母那邊安置妥當,孟明也就放心了。
隨著孟明的名聲在網絡上越來越大,質疑和批判的聲音相繼出現。
不了解事實真相的人在網上大放厥詞:「為什麼他不一開始就參加行動?假設他真有那麼厲害,那麼數百位冒險者和軍人也就不會犧牲了吧」
孟明閒得無聊的時候翻看到這些言論,一笑了之。
網上的言論並不能對他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孟明又不是明星或者公眾人物,網絡上的形象不會直接影響到他。
「不過,有些人真是不安分。」孟明第一時間向冒協申請了信息保護,其實他不這麼做,個人的信息隱私也被設為絕密文件,不可能外泄。
嗅覺驚人的媒體聞道利益的味道,第一家爆出孟明的真實身份的網站一定會火爆全網,他們派出各種狗仔、偵探,四處搜羅信息,找到了孟明的住處。
孟明家周邊,前來暗訪的記者來了一波又一波,其中也有直截了當的,當面找到孟明,邀請他做專項採訪。
「我說過了,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採訪。」
孟明不厭其煩,可狗仔就像塊狗皮膏藥,怎麼也擺脫不開,各種跟蹤偷拍。
儘管孟明擁有高強的實力,可他們篤定孟明不敢明目張胆的動手,觸犯法律,而且如果能捉到什麼錯漏,那肯定又是一樁大新聞。
金錢的味道,流量的味道,撲鼻而來。
孟明不跟他們廢話,直接學了個【支配人類】,找到狗仔記者,控制他們的大腦,洗去有關自己的記憶。
坐在黑色麵包車裡的狗仔見孟明徑直走了過來,毫不畏懼,搖下車窗,準備用微型相機偷拍幾張照片。
然而,孟明路過麵包車,什麼特殊動作都沒有。只見車內的狗仔翻起白眼,鬆開相機,一陣茫然無措過後,全然記不得自己來這是為了什麼。
「咦?我來這幹什麼?得趕快回去,不然老闆又要罵我消極怠工了。」
孟明看著駛向遠方的麵包車,看著自己的右臂若有所思:「說我是人類,還真有些牽強。」
吸收了神之血與暴食魔性,孟明的生命本質蛻變。肉體上的進化反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站在更高的維度上認知世界。
認知事物的方式角度,完全區別於人類。
以孟明的精神力,別說有多少狗仔,即便是一隻蚊子也不可能瞞過他的感知。
各大媒體派出的狗仔竟然集體失憶,不記得上級委派給他們的任務,若要強行回憶,只會頭疼欲裂。
媒體記者雖然知道這是孟明搞的鬼,但他們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只好不了了之。
由於詭異的集體失憶事件在業內傳遞開來,導致沒有狗在記者願意接這個任務,就算有幾個不信邪的,為了高額報酬和在業內一舉成名的機會挑戰孟明,下場仍是一樣,相關記憶全部消失,有幾個還帶了一身傷回來。
報警都沒法立案,一是狗仔記者在沒有監控的地方受傷,二是他們記不起犯人的長相,甚至連過程都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