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同學聚會
夏依雲拉著凌雲志跑了出來,出來之後她都害怕自己,今天是不是太大膽了?凌雲志笑著看向夏依云:
「怎麼了?後悔了嗎?」
夏依雲突然看向遠方,目光里有少有的堅毅:
「不是後悔,我只是在考慮一下,今天做的事情對不對?」
突然夏依雲一擺手:
「不去想他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反正我們都已經出來了,我們出去散散心吧。」
這才是凌雲志的女強人,他抖了抖雙肩,跟在夏依雲的身後。
兩個人不一會兒,就攔住了一輛車:「去去本市的步行街,賣男裝的那種。」
我靠,這是什麼意思?這是要給凌雲志買衣服嗎?凌雲志都感覺有點兒受寵若驚了,不過年不過節的,這是要玩的哪一出啊?
不過計程車不管這些,把兩個人一直拉到目的地。
司機臉上帶著笑容:
「你們從這個道口進去就可以,歡迎下次光臨。」
這個司機還真挺愛說話,兩個人一起走進了步行街里。
只要你進了這個範圍,你走路就可以看著天了。
因為這個裡面,肯定不會有車。
兩邊都是各個服裝的品牌店,琳琅滿目。
之所以這些小店兒幹得風生水起,就是因為他們的款式比那些大店來的快。
商家互相拆台是很正常的,但是那些大店兒也不敢說這裡是假貨。
夏依雲給凌雲志買的是七牌的休閒裝,人是衣服馬是鞍,本來凌雲志的個頭就高挑,這一打扮起來也相當的好看。
夏依雲非常的滿意:
「晚上去跟我參加一個聚會,那是我們的班會,不能不去的。」
凌雲志當然樂意,他能跟夏依雲一起參加,這樣的公共場合,實在是不多。
他要讓夏依雲的朋友都知道,自己是她的正牌老公。
不過夏依雲的別墅,凌雲志是不想回去了。
他不想看到孫梅,還有夏依雪。
都別說凌雲志了,就連夏依雲,也非常討厭自己老公跟她們的吵架。
不回去就不回去吧,兩個人從來就沒有這樣輕鬆的散步過。
吃飯就是可以看到的麻辣燙,夏依雲喜歡,凌雲志只好跟著吃。
這是什麼地方?怎麼連個正經的肉都沒有?整個屋子唯一符合凌雲志口感的,那就是裡面的芝麻醬了。
這個東西跟涮羊肉差不多,還需要芝麻醬調味。
不過這一切,看著夏依雲吃的高興,這就足夠了。
時間很快到了晚上,聚會的位置在鼎香閣。
這裡是以炒菜為主,有很多的包房。甚至於有的一個屋子,可以擺兩三張桌子。這就為夏依雲的班級聚會,提供了便捷的條件。
所以當夏依雲領著凌雲志進來的時候,屋子裡面已經做了很多的人。
大家一看到夏依雲來了,幾乎都不約而同的起鬨了起來。
因為那個時候,夏依雲長得漂亮,她是班級里的班花,對男同學相當的不屑。
畢業之後也聚會過兩次,一次是夏依雲還沒有結婚呢。
還有一次,是夏依雲壓根兒就沒想告訴大家凌雲志的存在。
而這回不一樣了,她直接把凌雲志帶了過來。
所有的人都起鬨,是因為他們的班花,終於帶一個男人來了。
不少的人大聲喊著:
「唉,妹夫在哪兒高就啊?」
凌雲志非常的靦腆:
「不好意思,我現在是全職婦男。」
那就是吃軟飯的,所有人第一個時間,都感覺到看不起凌雲志。
這時候在女生那桌,響起來一個聲音:
「不是吧,大班花?你就找了這樣一個男人?俗話說得好,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你看一看我的老公,旭日公司的經理,不說別的,他光年薪就好幾十萬呢。」
當時有不少的女生,都圍了過去:
「說說陳敏佳,你是怎麼釣到這個金龜婿的。」
陳敏佳的胃口也不大嗎,這就滿足了。
不過凌雲志是無所謂,就是夏依雲的眼神暗淡了起來。
這麼看的話,自己的老公好像確實不如人家。
不過自己的老公,前兩天賺了五千多萬,不知道這個算不算呢?
不過不管怎麼樣,看著那些人眾星捧月一樣捧著陳敏佳,夏依雲的心裡,那是相當的不舒服。
任佳凱是他們的班長,上學的那個時候,他就看上夏依雲了。
雖然說現在都是成年人,各自有了家,孩子挺老大。
不過這個歲數,要是能得到年輕時候的心愿,那也相當的不錯。
任佳凱站了起來:
「我說陳敏佳,這是咱們班級集體的聚會,可不是讓你一個人曬幸福的,再說了,人家這個哥們兒是謙虛,你怎麼就知道這個哥們兒不行呢?」
任佳凱特意用不行這個詞兒,男人在什麼時候也不能說自己不行。
所以任佳凱的意思,那就是告訴凌雲志,哥們使勁的吹,有我給你兜著呢。
不過正義的人還是有的,一個有點兒微胖的姑娘,她叫王琴。
王琴也跟著站了起來:
「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腳趾頭知道,我們都是女人,無非是想要找一個心疼自己的男人,如果要是讓我碰上,就算他掙不到錢又能怎麼樣?」
不少的女同學,連連點頭。
這些人瞟了一眼凌雲志,然後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什麼迪奧啊?髮型啊?顏色呀?這些人又開始海闊天空地聊了起來。
王琴幫了夏依雲的大忙,當坐下的時候,恰好王琴的目光向這邊掃來。
凌雲志急忙衝著王琴點了一下頭,不管怎麼說這也是自己這邊的。
至於那個任佳凱,他是為了什麼說出這番話,大家心知肚明。
凌雲志連看都沒有看這個人,但是在心裡給判了刑。
這個人罪不至死,但是也得傾家蕩產。
如果要達不到這樣,解不了凌雲志心裡的恨。
不過夏依雲的好心情,好像一下子就給破壞沒了。
她在整個宴會上,沒有什麼話語。
好吧,你讓我媳婦兒不痛快,對不起!我只能讓你不痛快了。
凌雲志跟夏依雲出來的時候,編輯了一條簡訊發了出去。收件人不是別人,正是雲岩。
「怎麼了?後悔了嗎?」
夏依雲突然看向遠方,目光里有少有的堅毅:
「不是後悔,我只是在考慮一下,今天做的事情對不對?」
突然夏依雲一擺手:
「不去想他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反正我們都已經出來了,我們出去散散心吧。」
這才是凌雲志的女強人,他抖了抖雙肩,跟在夏依雲的身後。
兩個人不一會兒,就攔住了一輛車:「去去本市的步行街,賣男裝的那種。」
我靠,這是什麼意思?這是要給凌雲志買衣服嗎?凌雲志都感覺有點兒受寵若驚了,不過年不過節的,這是要玩的哪一出啊?
不過計程車不管這些,把兩個人一直拉到目的地。
司機臉上帶著笑容:
「你們從這個道口進去就可以,歡迎下次光臨。」
這個司機還真挺愛說話,兩個人一起走進了步行街里。
只要你進了這個範圍,你走路就可以看著天了。
因為這個裡面,肯定不會有車。
兩邊都是各個服裝的品牌店,琳琅滿目。
之所以這些小店兒幹得風生水起,就是因為他們的款式比那些大店來的快。
商家互相拆台是很正常的,但是那些大店兒也不敢說這裡是假貨。
夏依雲給凌雲志買的是七牌的休閒裝,人是衣服馬是鞍,本來凌雲志的個頭就高挑,這一打扮起來也相當的好看。
夏依雲非常的滿意:
「晚上去跟我參加一個聚會,那是我們的班會,不能不去的。」
凌雲志當然樂意,他能跟夏依雲一起參加,這樣的公共場合,實在是不多。
他要讓夏依雲的朋友都知道,自己是她的正牌老公。
不過夏依雲的別墅,凌雲志是不想回去了。
他不想看到孫梅,還有夏依雪。
都別說凌雲志了,就連夏依雲,也非常討厭自己老公跟她們的吵架。
不回去就不回去吧,兩個人從來就沒有這樣輕鬆的散步過。
吃飯就是可以看到的麻辣燙,夏依雲喜歡,凌雲志只好跟著吃。
這是什麼地方?怎麼連個正經的肉都沒有?整個屋子唯一符合凌雲志口感的,那就是裡面的芝麻醬了。
這個東西跟涮羊肉差不多,還需要芝麻醬調味。
不過這一切,看著夏依雲吃的高興,這就足夠了。
時間很快到了晚上,聚會的位置在鼎香閣。
這裡是以炒菜為主,有很多的包房。甚至於有的一個屋子,可以擺兩三張桌子。這就為夏依雲的班級聚會,提供了便捷的條件。
所以當夏依雲領著凌雲志進來的時候,屋子裡面已經做了很多的人。
大家一看到夏依雲來了,幾乎都不約而同的起鬨了起來。
因為那個時候,夏依雲長得漂亮,她是班級里的班花,對男同學相當的不屑。
畢業之後也聚會過兩次,一次是夏依雲還沒有結婚呢。
還有一次,是夏依雲壓根兒就沒想告訴大家凌雲志的存在。
而這回不一樣了,她直接把凌雲志帶了過來。
所有的人都起鬨,是因為他們的班花,終於帶一個男人來了。
不少的人大聲喊著:
「唉,妹夫在哪兒高就啊?」
凌雲志非常的靦腆:
「不好意思,我現在是全職婦男。」
那就是吃軟飯的,所有人第一個時間,都感覺到看不起凌雲志。
這時候在女生那桌,響起來一個聲音:
「不是吧,大班花?你就找了這樣一個男人?俗話說得好,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你看一看我的老公,旭日公司的經理,不說別的,他光年薪就好幾十萬呢。」
當時有不少的女生,都圍了過去:
「說說陳敏佳,你是怎麼釣到這個金龜婿的。」
陳敏佳的胃口也不大嗎,這就滿足了。
不過凌雲志是無所謂,就是夏依雲的眼神暗淡了起來。
這麼看的話,自己的老公好像確實不如人家。
不過自己的老公,前兩天賺了五千多萬,不知道這個算不算呢?
不過不管怎麼樣,看著那些人眾星捧月一樣捧著陳敏佳,夏依雲的心裡,那是相當的不舒服。
任佳凱是他們的班長,上學的那個時候,他就看上夏依雲了。
雖然說現在都是成年人,各自有了家,孩子挺老大。
不過這個歲數,要是能得到年輕時候的心愿,那也相當的不錯。
任佳凱站了起來:
「我說陳敏佳,這是咱們班級集體的聚會,可不是讓你一個人曬幸福的,再說了,人家這個哥們兒是謙虛,你怎麼就知道這個哥們兒不行呢?」
任佳凱特意用不行這個詞兒,男人在什麼時候也不能說自己不行。
所以任佳凱的意思,那就是告訴凌雲志,哥們使勁的吹,有我給你兜著呢。
不過正義的人還是有的,一個有點兒微胖的姑娘,她叫王琴。
王琴也跟著站了起來:
「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腳趾頭知道,我們都是女人,無非是想要找一個心疼自己的男人,如果要是讓我碰上,就算他掙不到錢又能怎麼樣?」
不少的女同學,連連點頭。
這些人瞟了一眼凌雲志,然後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什麼迪奧啊?髮型啊?顏色呀?這些人又開始海闊天空地聊了起來。
王琴幫了夏依雲的大忙,當坐下的時候,恰好王琴的目光向這邊掃來。
凌雲志急忙衝著王琴點了一下頭,不管怎麼說這也是自己這邊的。
至於那個任佳凱,他是為了什麼說出這番話,大家心知肚明。
凌雲志連看都沒有看這個人,但是在心裡給判了刑。
這個人罪不至死,但是也得傾家蕩產。
如果要達不到這樣,解不了凌雲志心裡的恨。
不過夏依雲的好心情,好像一下子就給破壞沒了。
她在整個宴會上,沒有什麼話語。
好吧,你讓我媳婦兒不痛快,對不起!我只能讓你不痛快了。
凌雲志跟夏依雲出來的時候,編輯了一條簡訊發了出去。收件人不是別人,正是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