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遊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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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曉曉抱著自己的小枕頭站在床邊,小清子與她並排站在一起,兩個小妹妹看著哥哥,嘴裡還催促:「哥哥你快點,妹妹要睡覺覺。」

  許昂對這兩個小傢伙說:「哥哥在鋪你們的被子,你們不幫忙就算了,還催我?」

  曉曉歪歪小腦袋:「幫忙?」

  她把枕頭朝床上一扔,一個萌狗撲食撲到尚未鋪開的被子上,滾過來,又滾過去,嘴裡還嘻嘻哈哈的笑著。

  「幫忙,幫忙,妹妹幫哥哥的忙……」

  你確定自己是來幫忙而不是來幫倒忙的?

  許昂拎起她就要打屁屁,誰知她卻理直氣壯的說:「幫倒忙也是幫忙呀,哥哥你不准打我的屁屁。」

  誰說幫忙就一定要是正向的,我反向操作不行嗎?

  作為家裡獨一無二的曉狗子,曉曉就是要做不一樣的事。

  許昂:「……」

  你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才怪!

  揚起巴掌,許昂就要給曉狗子以教訓,糾正她的歪理。誰料此時又一個小枕頭被扔到了床上,小清子學著曉曉的樣,也開始了翻滾。

  本來被子就沒鋪開,現在可好,被兩個小妹妹這麼一鬧,直接皺成了一團,看得許昂直嘆息。

  小孩子這種生物,她不在你身邊的時候她想你,你也想她,等她到了你身邊,你才會明白何謂距離產生美。

  「你們再調皮我就不給你們講睡前故事。」

  迫不得已下,許昂施出了殺手鐧。

  「你!」

  曉曉氣憤的瞪著哥哥。

  居然不給小妹妹講睡前故事,哪有這樣的哥哥!

  拿不講睡前故事威脅小妹妹的哥哥是壞人,你不講哥德。

  氣歸氣,睡前故事還是要聽的。

  擔心哥哥真的不給自己講故事哄自己睡覺,曉狗子選擇了妥協。

  「不催你了,你快把被子鋪好呀。」

  掙扎著從許昂的魔爪里脫離出來,曉曉拉著小清子撿回來自己的小枕頭,她們重新站到床邊,看哥哥收拾她們留下的殘局。

  可憐的被子被小妹妹們翻滾碾壓,遭到如此待遇後還得履行自己的職責,也就是它不會說話,不然非得抗議不可。

  待一切收拾妥當,兩個小妹妹一左一右臉上帶著笑容躺在哥哥身邊,她們手腳並用,整個小身子都貼著許昂的手臂,嘴裡直接嚷嚷:「講故事,講故事,快給妹妹講故事。你是哥哥,你要哄妹妹睡覺。」

  之前哥哥用睡前故事作為籌碼,讓她們乖乖聽話,她們照著做了,現在是哥哥履行承諾的時候。

  沒有急著開講,許昂先對她們說:「今天哥哥給你們講新故事,為了給你們講這個故事,哥哥還畫了漫畫,你們要不要聽?」

  永遠不要低估新故事對小孩子的吸引力,曉曉和小清子一聽這話立馬放開哥哥,同時脆生生的答道:「要聽。」

  說完之後她們又催促許昂:「哥哥你快點,你不要磨磨蹭蹭,不要讓妹妹等你。」

  打開一個抽屜,裡面不知何時放了厚厚的一大疊漫畫,而且它們全都是彩繪。要是有打掃衛生的女僕看到一定會奇怪,她今天打掃的時候明明裡面什麼都沒有,這麼多漫畫紙從哪來的?

  要知道那疊漫畫紙的重量可不輕,完全可以論斤稱。

  這麼多東西在抽屜里,她不可能沒印象。

  取出最上面的一疊,第一頁上有三個大字映入許昂眼帘——遊戲王。

  沒錯,就是你知道的那個遊戲王。

  這是許昂今天每日簽到隨機到的獎勵。

  「你完成了每日簽到,獲得隨機獎勵:《遊戲王》全套漫畫。」

  這個全套漫畫指的不僅僅是遊戲王主線的漫畫,還包括為了電視動畫而創作出的在其基礎上衍生出來的外傳等同人作品。

  可以說,這次隨機到的獎勵價值相當的高。因為在後世遊戲王已經不只是遊戲和漫畫那麼簡單了,它簡直就是在搶錢。

  小小的一張卡片,只要打上限量版之類的噱頭便可以賣上天價。

  它每出一版新的卡片集,都不愁銷量。

  就拿國內某次拍賣的某張卡片來說,居然喊到了八千多萬華夏幣,完全讓人無法理解的瘋狂,逼得官方都不得不喊停。

  只不知最後喊價的哥們兒懂不懂法,明不明白法拍意味著什麼。

  他或許不清楚,按照法律規定,他喊的那八千多萬的價,若是第二次法拍沒有人出的價高於他,那他是要補差價的。也就是說,若是第二次拍出的最高價只有一百萬的話,這哥們兒就得補上八千多萬減那一百萬的差額。

  至於你說沒錢,真當法律是與你開玩笑?

  所以說,生在法治社會還是得懂法才行,不然由著性子胡鬧把自己作死了都不知道。

  「好看的畫畫。」

  「它們真漂亮。」

  「是哥哥畫的嗎?是不是哥哥畫給妹妹的?」

  大抵好看的東西小孩子都無法免疫,兩個小妹妹的注意力在看到許昂手裡的東西時就被吸引住,她們如同兩隻小麻雀,在孜孜喳喳的說著話,看她們興奮的樣子就知道她們一時半刻不可能睡著。

  曉曉和小清子不明白哥哥給她們看的漫畫的價值,拉塞特卻明白。

  當拉塞特看了許昂帶給他的畫稿後,急忙對許昂說:「老闆,這是一顆搖錢樹。我拿我的從業經驗擔保,它一定能大火。如果後續情節安排得好,它不但能製作成動畫劇集,在匹克斯電視台播放,為我們吸引來更多的觀眾,還可以出動畫電影,而且是可以一年出一部,出好多年的那種。我們可以把它做成一個系列,讓它成為一個品牌,這樣我們匹克斯又會增加一張王牌,它的出現會極大的提升我們在行業內的地位,我相信匹克斯的股價又要漲不少。」

  「冷靜點,拉塞特。」

  示意拉塞特冷靜下來,許昂告訴他:「畫稿你已經看過,我相信你的眼光,既然你說它可以,那我們就得行動起來。我得告訴你的是,這些畫稿的作者是被去年在十一區連載的一部漫畫所影響,在借鑑十一區一個名叫高橋和希的漫畫家的作品的基礎上才創作完成的遊戲王。你看,它們連名字都相同。如果我們不先得到它的版權,後續會很麻煩。」

  拉塞特問道:「是十一區的漫畫家,不是華夏的?」

  在得到許昂的肯定答覆後,拉塞特笑了:「如果是華夏的漫畫家還真有點難辦,但十一區的嘛……老闆,你是不是忘了,我們匹克斯是米國公司,在您的領導下我們在好萊塢乃至於在米國的影視業都有相當的影響力。」

  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許昂只問了兩個字:「所以?」

  「所以我們可以用米國的方式得到它。」

  拉塞特的笑容下有著難以掩飾的猙獰。

  爸爸拿兒子的東西算拿嗎?

  不給?

  你不給試試。

  「我一向對你是很放心的,我也相信你能把事情辦好。不過你得記住,我們是正當商人,整件事要符合正規的商業流程,人家的版權我們得拿錢買。」

  「明白,匹克斯會拿錢把它買下來。」

  至於拿多少錢去買,許昂不沾手,那是拉塞特需要操辦的範疇。反正吧,以米國人現在的國力和豪橫程度,他們拿錢買已經是給足了面子,你一個弟弟還要啥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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