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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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搖啊搖,搖過十五春分就是外婆橋

  盼啊盼,阿綾阿綾地甜甜叫

  吵啊吵,米花糖掛嘴角總是吃不飽

  美啊美,小腳橋上翹啊翹」

  ......

  彼時江南煙雨,此時北原冬日,那傾覆晃蕩的天光,讓沈幼宜分不清這到底是車還是嬰兒船了,也讓她忘記自己到底是孩童還是個什麼玩意。

  外婆...外婆...

  哦不!

  如果外婆看見她這般模樣,一定會扇她一個大巴掌。

  天旋地轉,光陰交錯。

  不是天黑了,是她暈了。

  不是她暈了,或許是天黑了。

  她抓住他的耳朵,面頰上的汗水在滴答,玻璃上的霧氣在結霜。

  「林鹿,我想聽點好聽的。」

  「嗯?」

  罵夠了又想聽好聽的?!

  磨人的小妖精!

  林鹿的腦子飛速過電,一時間竟然想不起什麼優美的詞彙,但看著嬌艷欲滴的她,心中熱血噴涌,於是脫口而出:

  「親愛的,你太美了。」

  「哈...哈,有多美...啊?」

  「你頭髮美,眼睛也美,四肢也美,汗毛也美。」

  「你美得驚天動地,美得震山盪水,美得九天佛祖凡心抖,八方金剛經脈開。」

  「呵,然...然後呢?」

  「然後...我要和你結婚!」

  「都說這婚姻是愛情的墳,那這條向死的路,我倒是很想走上一回!」

  林鹿喘著粗氣,汗珠滴在她的臉上。

  啪!

  「那我不要結婚!」

  那嬌嫩白皙的手一巴掌扇在他的臉上,打出了五指印,也震得汗水漱漱落下,就像一腳踹在了雨後的老槐樹上,水嘩啦嘩啦地淌。

  「為什麼不?!」

  林鹿握住她的手腕,吃人似地瞪著她,眼裡有燒不完的火。

  都這樣了,不結婚真的很難收場。

  不和我結婚,難道還要和其他的男人結婚嗎?!

  「我憑什麼一定要和你結婚,你又憑什麼一定會娶我?」沈幼宜原本迷離的表情越發平靜。

  平靜得就像是她在畫工程圖時似的呆板。

  是啊,憑什麼?

  林鹿一時愣住了。

  他們都還年輕,是未經人事的雛兒,沒有經過社會的毒打,就算領證都要眼巴巴地熬過這幾年。

  結婚就要買房子,要見雙方父母,要有像樣的工作,要告訴身邊的所有人,我結婚了,我娶了沈幼宜為合法妻子,我要對她一輩子的好。

  剛開始,他覺得只要他有錢,這都不是事兒,簡簡單單結個婚而已,只要錢多,玩得花樣也多,婚後生活還怕枯燥無味?

  但是,他卻害怕了,莫名地不安。

  不是害怕沈幼宜以後會有新歡,也不是害怕婚姻帶來的束縛,而是僅僅害怕結婚這兩個字。

  這兩個字是一個口號,一個比「我們要永遠在一起」更響亮的口號,是一種更嚴厲的目標,就仿佛試卷一定要考到一百分。

  「你不一定非要娶我的。」沈幼宜撫摸林鹿有些僵硬的臉龐,食指勾進了他的下嘴唇,輕輕滑動。

  「確實。」林鹿點了點頭。

  雖然喜歡山茶花,但每天都只聞山茶花這一種味道,總有也一天也會厭棄的。

  而她,又何嘗不是他的山茶花?

  「你這樣提醒我,萬一有哪天我真的不喜歡你了怎麼辦。」林鹿柔聲說道。

  「嘶——」

  林鹿突然吃痛。

  因為沈幼宜的食指在用力,指尖抵住了他的柔嫩的牙齦。

  「不知道,emm~~~」

  「要不你乾脆去死好了。」沈幼宜語氣冰冷。

  「那我死了你怎麼辦?!」林鹿驚訝地瞪了大眼。

  「我再找個更帥,更壯的。」

  「你!」林鹿啞口無言。

  「然後呢?」林鹿「頹然」地說道。

  「然後,我會和他結婚,洗他的內褲和襪子,給他生很多很多的小孩啊!」沈幼宜眨巴著雙眼。

  「6......」

  「然後就把我忘了對吧!」林鹿扼腕嘆息。

  「是呀,是呀,然後把你忘了。」沈幼宜笑嘻嘻地說道,

  「一乾二淨的那種。」

  「真的嗎?」

  「真的。」沈幼宜點了點頭。

  「可你不會的啊,傻瓜。」林鹿颳了一下她的鼻子,滿眼的寵溺。

  「那你會的,你肯定會的,對嗎?」沈幼宜的語氣突然迫切起來。

  她咬著嘴唇,可能是覺得不夠疼,然後把食指放進了自己的嘴裡,戳了戳。

  戳著戳著,就變得眼淚汪汪的了。

  「傘兵。」林鹿責備道。

  哪有吃自己手指的?

  「你罵我?」沈幼宜喉嚨發顫,隨即手指猛然用力,指甲狠狠地嵌入他的下唇,就要快要劃破皮膚,滲出血來。

  「怎麼了,剛才沒罵過你?」林鹿忍著疼,一臉疑惑。

  剛才可是又打又罵的啊!

  感情那個不叫罵,這才是嗎?

  「沒聽見!臭狗!」沈幼宜開始耍賴皮。

  又當又立嗎?!

  林鹿有些無語。

  不過這模樣倒是挺可愛的。

  「喂,我說你掐夠沒有啊?」

  對於互相餵手指這件事,林鹿覺得有點不衛生,而且她的手指太寡淡了,都嗦得沒味了。

  「掐你,哪有夠的。」沈幼宜恨不得將他全身上下掐個遍。

  「喜歡你,哪有夠的。」林鹿附和道。

  「可我不要你喜歡我。」

  「那你要什麼?」

  「我要你讓我快樂。」沈幼宜手指微彎,使得中指上那顆鑽戒格外矚目。

  「比如呢?」林鹿好奇地問道。

  這還不夠嗎?

  換成他是女的,估計已經極樂到西天了吧!

  「比如...給我買早上6六點半二環路的豆汁,不用看導航就能在下個街角買到甜品,你親手煎的牛排和鵝肝.....」

  「帶我開車下賽道,帶我去健身房和游泳館,端著奶茶在教室門口等我下課......」

  「就這?」林鹿揉了揉她的腦袋。

  「不是,不止。」沈幼宜搖頭。

  「意思是還得整點不一樣的唄?」林鹿若有所思。

  沈幼宜:「......」

  「那要是,整不出新活兒咋辦?」

  「整不出新的,我不快樂了,就分手吧。」

  「好啊,現在就分吧。」林鹿不置可否。

  「分手就分手!」沈幼宜白了他一眼。

  隨即打開車門,頭也不回地走入夜色之中。

  「再見!」

  「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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