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這是黑店?
心裡頭雖然有些好奇她為何要女扮男裝去青樓這種地方,但無論是她有特殊癖好,還是前去捉她那尋花問柳的丈夫,都和自己無關。
所以夏尋還是徑直朝著不遠處的來福客棧走去。
今日碰巧從怡紅院門前走過,倒是令夏尋想起了一位故人。
——
——
三變他才情卓越,憑藉一首《雨霖鈴》打遍天下無敵手,紅的發紫。
他的紅,連東坡也羨慕。
東坡知曉夏尋與三變是至交好友,曾問他:「我詞比柳詞何如?」
他笑了笑,答:「各有千秋。」
東坡因此而放聲大笑。
三變生前是個苦命人,被正史封殺,被所謂的文雅派詬病,創作的作品被認為是庸俗、下流,淫詞艷曲,但卻被青樓女子們捧於手心,視為珍寶。
夏尋和三變相識之時,三變才十八歲,那年三變本來想由錢塘入杭州赴京應試,但到了繁華的煙花之地杭州,三變就邁不開步子了。
原來這個花花世界這麼好玩,他開始了眠花宿柳聽歌買笑的浪蕩子生涯,在杭州蘇州揚州一帶足足玩夠了六年後才進入汴京參加禮部考試。
夏尋每每勸他科舉考試要緊,三變皆一笑了之:「無妨,年輕之時,便當及時行樂。」
後來入京趕考之後,三變仕途屢屢不順,四次科考皆落第,無奈只能把情思寄於青絲紅樓。
在夏尋眼裡,三變是世間最懂得愛的人,雖流落煙花巷,困於貧民窟,但卻把落魄生活活成了詩和遠方。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是三變筆下流傳千古的名句,深情宛然可繪。
在那個時代,三變是天王巨星一般的存在,所做曲詞風傳天下,但是仍舊沒有改變他窮困潦倒的命運。
三變最後死在名妓趙香香家。身無分文,無人過問。名妓陳師師,謝玉英紀念柳永,湊一筆錢為他安葬。出殯之時,東京滿城妓女都來了,皆戴重孝,半城縞素,一片哀聲。
當時夏尋正在東海之外的瀛洲的修行,沒能送好友最後一程也成了他心中一大缺憾。
這麼多年過去,想必三變他投胎轉世也不知道多少次了。
當初在仙界的時候,陰曹地府的冥王曾過來向夏尋敬酒,邀請他日後有空去下面做客。夏尋笑著應允了。
地府是掌管萬物生靈的地方,凡天地萬物,死後其靈魂都在被黑白二常拘到陰界。
世人都說陰間陰森恐怖,到處是孤魂野鬼。其實,又有誰親眼見過呢,稱為一個世界,就有美有丑,陽間是這樣,陰間也是如此。
沒有成仙的時候,夏尋心裡便一直記掛著那些故人,很想再見他們一面。冥王告訴他,生死簿上記載著萬物生靈的歸宿,如果他想知道的話,可以告知他。
本來夏尋都和冥王約定好了,過些時日便去上一趟地府。
但是誰曾想出了岔子……
在自己漫長的一生當中,夏尋很少恨一個人。
而女媧後人便是其中之一,且為生平最恨。
……
按照天機閣的小書童說的,到了怡紅院再往前兩百米,夏尋果真瞧見了那家客棧。
不過名字並非是來福,而是同福。
夏尋覺得應該不是小書童口誤,興許是客棧老闆換人了,所以連帶著把名字也換了。
另外,他也覺得同福這名字好聽一些。
來福來福,顧名思義,福氣到來,其實也蠻好。
只是他記憶當中,很多人喜歡給自己的狗取名叫來福。
這就有些尷尬了。
客棧是給人住的,取這樣的名字可能會令某些人反感,所以改名也合情合理。
夏尋一走進客棧,便有小二熱情地招呼了過來:「喲,客官裡邊請。客官是打尖還是住店點啊。」
「住店。」夏尋答道,同時抬起頭來打量了一下這家客棧。
這家客棧看起來十分安靜,古樸的風格讓人心境平和,正如天機閣的小書童所說的一般,是姑蘇城性價比最高的一家客棧。
小二將夏尋領到了櫃檯前,跟通常影視劇里噼里啪啦打著算盤,風姿綽約的老闆娘不一樣,這家客棧的櫃檯里,是一位流露著富貴氣息的中年男人。
「我們這兒有『天子號』、『地字號』的房間,還有最低等的大通鋪,也就是十個人擠一張床的那種。不知客官要哪種?」
客棧的老闆問道。
夏目打量了一眼牆上貼著的價目表,天子號:一個銀幣一晚,地字號:五十銅幣一晚,大通鋪:十個銅幣一晚。
「天字號的吧。」他對著老闆說道。
以饅頭的價格作為參照物的話,這個世界一個銅板能買三個饅頭,一個銀幣也就是三百個饅頭。
而在地球上一個饅頭通常是一塊錢,三百個饅頭也就是三百塊。
三百塊一晚上的房間,還真說不上貴。
聽到夏尋說要住天字號的房間,老闆的態度頓時好了不少,熱情的說道:「好嘞,天字號房間一晚上一個銀幣,不知客官要住幾晚?」
「先住一晚吧。」夏尋說道。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在這姑蘇城停留幾日,或許明日就走了,也可能還要待上個三五天。
「行,一個銀幣。」雖然夏尋說了只住一個晚上,但是老闆依舊不改笑色。因為夏尋說的是「先住一晚吧」,那也就意味著很有可能還要多住幾晚。
夏尋從衣襟里掏出一個金幣,放到了櫃檯上。
財不露白的道理他還是懂的,婆婆給他留了足足一百個金幣,放在了一個錢袋裡面。
要是從錢袋裡往外拿錢的時候被心懷不軌的人瞧見了,便會招來禍患。雖說那些個小偷啊強盜之類的來打他的主意純屬茅房裡打燈籠——照屎(找死),但是教訓他們一頓也很麻煩,會違背他怠惰的初心。
這一枚金幣是他提前拿出來的,另外九十九枚被他放在了從寒山澗那個山洞裡找到的空間戒指裡面。
客棧老闆在看到這枚金幣的時候頓時眼放精光,看向夏尋的目光也多了一分尊敬。
他家客棧有九九八十一間客房,每天接待上百位客人,可用金幣來付錢的寥寥無幾。所以老闆自然而然地就把夏尋當成有錢人家的公子哥了。
「收您一個金幣,找您九十九個銀幣。您稍等。」老闆伸出手麻溜的將柜上的那枚黃澄澄的金幣順了過來,放到了抽屜裡面,然後飛快的數出來九十九個銀幣,客客氣氣的交到了夏尋手上,「您數數,看看數對不對。」
「不用了。」夏尋微微一笑,這同福客棧也算是姑蘇城的名店了,人家老闆犯不著為了幾個銀幣而砸了自家招牌。
「狗子,帶客官上樓。」老闆對著先前的那位小二說道。
「好嘞。」小二本來正在門口攬客,聽到老闆的呼聲也連忙走了進來,「客官,這邊請。」
「有勞了。」夏尋禮貌的說道,跟在這小二的後面,朝著樓上的天字號客房走去。
可就在他走到樓梯的一半的時候,背後卻傳來了一道喝聲,「客官請留步!」
夏尋應聲停了下來,轉過身去問道:「何事?」
「你這用的是假幣。」
老闆手上捏著那枚金幣,「啪」地一下拍在了櫃檯上,面色不悅地說道。
ps:冷吐槽,假如你們有一個女朋友,而你女朋友又恰好很喜歡蔡徐坤,請問這個時候該怎麼辦?
所以夏尋還是徑直朝著不遠處的來福客棧走去。
今日碰巧從怡紅院門前走過,倒是令夏尋想起了一位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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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他才情卓越,憑藉一首《雨霖鈴》打遍天下無敵手,紅的發紫。
他的紅,連東坡也羨慕。
東坡知曉夏尋與三變是至交好友,曾問他:「我詞比柳詞何如?」
他笑了笑,答:「各有千秋。」
東坡因此而放聲大笑。
三變生前是個苦命人,被正史封殺,被所謂的文雅派詬病,創作的作品被認為是庸俗、下流,淫詞艷曲,但卻被青樓女子們捧於手心,視為珍寶。
夏尋和三變相識之時,三變才十八歲,那年三變本來想由錢塘入杭州赴京應試,但到了繁華的煙花之地杭州,三變就邁不開步子了。
原來這個花花世界這麼好玩,他開始了眠花宿柳聽歌買笑的浪蕩子生涯,在杭州蘇州揚州一帶足足玩夠了六年後才進入汴京參加禮部考試。
夏尋每每勸他科舉考試要緊,三變皆一笑了之:「無妨,年輕之時,便當及時行樂。」
後來入京趕考之後,三變仕途屢屢不順,四次科考皆落第,無奈只能把情思寄於青絲紅樓。
在夏尋眼裡,三變是世間最懂得愛的人,雖流落煙花巷,困於貧民窟,但卻把落魄生活活成了詩和遠方。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是三變筆下流傳千古的名句,深情宛然可繪。
在那個時代,三變是天王巨星一般的存在,所做曲詞風傳天下,但是仍舊沒有改變他窮困潦倒的命運。
三變最後死在名妓趙香香家。身無分文,無人過問。名妓陳師師,謝玉英紀念柳永,湊一筆錢為他安葬。出殯之時,東京滿城妓女都來了,皆戴重孝,半城縞素,一片哀聲。
當時夏尋正在東海之外的瀛洲的修行,沒能送好友最後一程也成了他心中一大缺憾。
這麼多年過去,想必三變他投胎轉世也不知道多少次了。
當初在仙界的時候,陰曹地府的冥王曾過來向夏尋敬酒,邀請他日後有空去下面做客。夏尋笑著應允了。
地府是掌管萬物生靈的地方,凡天地萬物,死後其靈魂都在被黑白二常拘到陰界。
世人都說陰間陰森恐怖,到處是孤魂野鬼。其實,又有誰親眼見過呢,稱為一個世界,就有美有丑,陽間是這樣,陰間也是如此。
沒有成仙的時候,夏尋心裡便一直記掛著那些故人,很想再見他們一面。冥王告訴他,生死簿上記載著萬物生靈的歸宿,如果他想知道的話,可以告知他。
本來夏尋都和冥王約定好了,過些時日便去上一趟地府。
但是誰曾想出了岔子……
在自己漫長的一生當中,夏尋很少恨一個人。
而女媧後人便是其中之一,且為生平最恨。
……
按照天機閣的小書童說的,到了怡紅院再往前兩百米,夏尋果真瞧見了那家客棧。
不過名字並非是來福,而是同福。
夏尋覺得應該不是小書童口誤,興許是客棧老闆換人了,所以連帶著把名字也換了。
另外,他也覺得同福這名字好聽一些。
來福來福,顧名思義,福氣到來,其實也蠻好。
只是他記憶當中,很多人喜歡給自己的狗取名叫來福。
這就有些尷尬了。
客棧是給人住的,取這樣的名字可能會令某些人反感,所以改名也合情合理。
夏尋一走進客棧,便有小二熱情地招呼了過來:「喲,客官裡邊請。客官是打尖還是住店點啊。」
「住店。」夏尋答道,同時抬起頭來打量了一下這家客棧。
這家客棧看起來十分安靜,古樸的風格讓人心境平和,正如天機閣的小書童所說的一般,是姑蘇城性價比最高的一家客棧。
小二將夏尋領到了櫃檯前,跟通常影視劇里噼里啪啦打著算盤,風姿綽約的老闆娘不一樣,這家客棧的櫃檯里,是一位流露著富貴氣息的中年男人。
「我們這兒有『天子號』、『地字號』的房間,還有最低等的大通鋪,也就是十個人擠一張床的那種。不知客官要哪種?」
客棧的老闆問道。
夏目打量了一眼牆上貼著的價目表,天子號:一個銀幣一晚,地字號:五十銅幣一晚,大通鋪:十個銅幣一晚。
「天字號的吧。」他對著老闆說道。
以饅頭的價格作為參照物的話,這個世界一個銅板能買三個饅頭,一個銀幣也就是三百個饅頭。
而在地球上一個饅頭通常是一塊錢,三百個饅頭也就是三百塊。
三百塊一晚上的房間,還真說不上貴。
聽到夏尋說要住天字號的房間,老闆的態度頓時好了不少,熱情的說道:「好嘞,天字號房間一晚上一個銀幣,不知客官要住幾晚?」
「先住一晚吧。」夏尋說道。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在這姑蘇城停留幾日,或許明日就走了,也可能還要待上個三五天。
「行,一個銀幣。」雖然夏尋說了只住一個晚上,但是老闆依舊不改笑色。因為夏尋說的是「先住一晚吧」,那也就意味著很有可能還要多住幾晚。
夏尋從衣襟里掏出一個金幣,放到了櫃檯上。
財不露白的道理他還是懂的,婆婆給他留了足足一百個金幣,放在了一個錢袋裡面。
要是從錢袋裡往外拿錢的時候被心懷不軌的人瞧見了,便會招來禍患。雖說那些個小偷啊強盜之類的來打他的主意純屬茅房裡打燈籠——照屎(找死),但是教訓他們一頓也很麻煩,會違背他怠惰的初心。
這一枚金幣是他提前拿出來的,另外九十九枚被他放在了從寒山澗那個山洞裡找到的空間戒指裡面。
客棧老闆在看到這枚金幣的時候頓時眼放精光,看向夏尋的目光也多了一分尊敬。
他家客棧有九九八十一間客房,每天接待上百位客人,可用金幣來付錢的寥寥無幾。所以老闆自然而然地就把夏尋當成有錢人家的公子哥了。
「收您一個金幣,找您九十九個銀幣。您稍等。」老闆伸出手麻溜的將柜上的那枚黃澄澄的金幣順了過來,放到了抽屜裡面,然後飛快的數出來九十九個銀幣,客客氣氣的交到了夏尋手上,「您數數,看看數對不對。」
「不用了。」夏尋微微一笑,這同福客棧也算是姑蘇城的名店了,人家老闆犯不著為了幾個銀幣而砸了自家招牌。
「狗子,帶客官上樓。」老闆對著先前的那位小二說道。
「好嘞。」小二本來正在門口攬客,聽到老闆的呼聲也連忙走了進來,「客官,這邊請。」
「有勞了。」夏尋禮貌的說道,跟在這小二的後面,朝著樓上的天字號客房走去。
可就在他走到樓梯的一半的時候,背後卻傳來了一道喝聲,「客官請留步!」
夏尋應聲停了下來,轉過身去問道:「何事?」
「你這用的是假幣。」
老闆手上捏著那枚金幣,「啪」地一下拍在了櫃檯上,面色不悅地說道。
ps:冷吐槽,假如你們有一個女朋友,而你女朋友又恰好很喜歡蔡徐坤,請問這個時候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