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奔向更遠的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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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萬,按一個班級40人來算,大概就是3萬7千5百個班級。這麼多的班級加起來,大概又會是多少個學校呢……?

  林夕根本無法想像,自己到底到什麼時候才能擁有這麼多的粉絲。

  畢竟,150萬這個數字,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但是,在日本這種地方,1000萬出頭的粉絲數,都已經可以算是超一線的國民級明星了。

  然而,如果是換到了天朝的話,這個數字可能還要翻上整整7倍才行。

  據洛天依所說,現在天朝第一的那位超一線明星,微客的粉絲數已經達到了恐怖的第7900萬,如果再努力一把的話,甚至能夠衝破第8000萬的大關。她的一舉一動都吸引著全國人民的目光,只是稍微和別人說上幾句話,都會被編成花邊新聞登上小報的頭條。

  那種程度的明星……已經可以說是無法用數據來衡量的超人氣了。

  「……」

  這個世界有很多林夕無法去想像的東西,但是,他一直堅信著,自己肯定也能做到那一步。光靠羨慕是羨慕不來的,想要成為那樣的人,就必須拿出自己的覺悟才可以。

  「總之,還是先做好自己眼前的事情吧。」

  拍了拍自己的臉頰,稍微讓自己清醒一點的同時,也放鬆了臉部的肌肉。林夕就這麼緩緩地踏入了錄音的房間裡。

  錄歌這種事情,是千萬急不得的。而且,由於林夕是第一次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唱歌,難免會有些發揮失常的時候。

  他今天消耗在這裡的時間,肯定不會短。

  錄歌的步驟,大略概括一下的話基本能分為三步。首先,由歌手把歌曲完完全全地唱上幾遍,由工作人員確定最好的一條,並且在此條的基礎上,記錄下其中表現得不太好的句子。

  然後,跟著伴奏重錄那些不好的句子,一直錄到滿意為止。得到了最好的成果之後,再將所有的最好的句子一點一點地拼裝起來,由此,一個歌曲的干聲大致上就宣告完成了。

  最後,就是開始剪輯製作,校正音準、節奏、音色、調效果、完成成品。當然,最後的這一部分要由初音來動手操作才行。

  「……」

  洛天依並沒有去看林夕錄歌時的情景,她覺得自己的存在肯定會打擾林夕的發揮,像這種時候,她只要在休息區慢慢等候就好。

  希望……林夕他能夠施展出自己全部的實力吧。

  少女為林夕送去了自己最真摯的祝福。

  …………

  時間回到一個多小時之前。

  「還沒有找到那個手機號碼主人的位置嗎?現在都已經這個時間了,你們難道還想拖到下午去才行?!」

  千葉市區,某間旅店之中。樂正綾正氣勢洶洶地責問著自己面前的辦事人員。

  「稍微等一會兒……馬……馬上就能有結果了大小姐……那邊已經在查了……」

  經紀人大氣都不敢喘一下,她面前的這位可是她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女兒,這種程度的「重要人物」,可不是她這個小小的經紀人能夠惹得起的。

  「快點!沒時間了!」

  樂正綾仿佛眼睛裡都冒出了火來,可見她的內心之中到底是有多麼地急躁。

  本來,她的脾氣其實並沒有這麼差的,但是,一想到洛天依現在可能正在做著什麼難以想像的事情,她心裡就氣不打一處來。當然,洛天依被綁架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總而言之,樂正綾必須快點找到洛天依才行,而且這速度是越快越好。

  通過手機信號定位的功能,是通過記錄其手機當時所在的基站轄區,從而來找到該手機的位置。當然,這項功能並不是一般人能夠使用的,這種極度隱私的資料一般只有警方和相關人員能夠調取。

  至於樂正綾為什麼能夠利用手機號來進行定位……抱歉,有錢確實是能夠為所欲為的。

  以樂正集團的財力,做到這一點並不是什麼十分困難的事情。但是,此時的樂正綾並不知道,所謂的「定位」定出來的位置,不僅僅是一大片區域,而且還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喪失掉定位的精確度。畢竟……對方同樣也是會進行移動的啊。

  「大小姐!我們已經得到消息了!在郊區的一個遊樂園附近!」

  「遊樂園?算了,不管了。」樂正綾皺了皺眉頭,直接拿起了桌上的手機。

  她已經不能再等下去了,這樣一直一直的等待,是等不出來結果的。

  「走!準備出發!」

  「是!大小姐!」

  …………

  視線回到林夕這邊,此時的他,還在努力進行著自己的表達。

  《童話鎮》是一首演唱起來難度並不大的歌曲,但是,與演唱難度相對的,是唱出其中的感情的難度。

  由於整首歌曲基調十分平緩,所以,在其中融入自己的感情其實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就算是之前在意識海中練習了無數遍的林夕,在這裡都被打回來了很多次。

  不過,即使工作人員不說,他也會多去進行一些嘗試。畢竟,這將會是他第一首被錄製下來,登錄到公眾平台上的歌曲,他對於這首歌的要求還是相當之嚴格的。

  御主這個名號,所做的每一件事物肯定都必須要達到一種特別的高質量才行,只有這樣,當林夕最後揭露出自己真實的身份的時候,造成的輿論影響才能達到一個最大的極致。

  歌曲的錄製大約持續了兩個多小時,現在的時間已經接近下午的一點了。終於,在一段拉鋸戰之後,林夕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

  「搞定收工,不過這個小時大概還有40多分鐘,你打算再多嘗試一下嗎?把之前還不夠好的地方再進行一下修改。」

  工作人員向林夕說明了現在的情況,林夕摸了摸下巴,似乎若有所思的樣子。

  這個錄音棚的棚時是按小時計算的,就算不足一小時,也會按照一個小時的價錢來累加。所以,林夕這個小時還有40分鐘的時間沒有用完。

  「還有四十多分鐘啊……四十多分鐘……差不多可以的樣子。那個……我還有一點點東西想錄,可以試試看嗎?」

  「當然,但是必須要在40分鐘之內完成才行。超過了就必須再算下一個小時了。」

  「OK。」

  林夕挑了挑眉,表示自己完全接受了這個條件。

  他,確實有一個東西想要現在試試看。而且,如果是現在開始錄的話,40分鐘還真的可能可以完成。

  ——他還指望著這個,給自己漲上一大波的粉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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